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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0章世俗煙火(100)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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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0章世俗煙火(100)一更

世俗煙火(100)

一聽這是誰家得孩子,魯立將孩子往炕上一放,臉扭到一邊,只覺得晦氣的不得了!也覺得這一家子真可憎,咋好意思把孩子扔到自家門口的?

魯正儒氣的,指著門外:“抱走!抱走!”

就是再多的善心,也不是這麽用的。

孩子身上的衣裳是霜天穿小的,包著的褥子是桐桐之前從家裏帶過去的。半夜三更的,還下著雨,就這麽把孩子又抱了出來。

桐桐跟羅寶琴的表妹說:“先去醫院,找一個病床,你先跟孩子湊活一晚。”這麽著也不是辦法。

這麽大的孩子,容易餓。

“醫院還有剛生完孩子的產婦,誰也不介意餵孩子一口吃的。”所以,去那邊安置吧,也叫醫生檢查檢查,這才好交過手。要不然,又說魯家沒照看好,犯不上落這麽一個罪名。

桐桐跟四爺說了一聲,就先帶著過去了。

至於四爺,得跟王友談。

是的!得跟王友說這件事。按說,這是遺棄!但是,遺棄罪從五零年被寫進憲法,到七九年中間易稿三十八次。最初是有遺棄罪的,沒幾年又取消了。之後又有人提,認為該有這個罪,這又重新添上。如此來來回回,直到七九年才正式的確立了下來。

在這種情況下,想要說用這個罪給誰定罪,這是非常難的。幾乎是不可能的。

再加上正處天災人禍,自身都活不下去的時候,這種若為罪,那該進去的人就太多太多了。遺棄到好人家的門口,這在很多人看來,都是為娃找了一條活路。又那直接扔到沒人的地方,又怎麽說呢?豈不是故意殺人?

法律的健全是一個過程,法律意識也是一個過程。問問去,有多少人覺得羅寶琴錯了呢?

她的錯只是遺棄在了王友前妻家得門口,這事缺德。並不是遺棄一個女娃子不能理解。

半夜三更安置到病房裏,農場有兩個才生了孩子的女職工,她們都說:“咋能扔到魯立門口了,再沒有好人家了?”

桐桐:“……”

另一個還說:“林大姐,是不是認錯門了,怕是想扔給你吧?魯立先看見了,給抱回去了。”

桐桐:“……”是的!羅寶琴應該是想扔到自家的,被魯立給抱回去了。

知道兩家怎麽住的人,更沒覺得羅寶琴犯了什麽大錯。

“……奶奶身體不好,當媽的又差點沒命了,又沒有奶……一個人的工資四個人花……也確實是困難的。”

“好好找人家,送養也行呀!不言語給人放到人家門口,這事還是有點不地道。”

“孩子她姥姥又不是啥有見識的人……還是想把孩子放到金家門裏養。”

邊上還有人勸桐桐:“大姐,你家金喜到現在都只有一個姑娘……小如只有兩個小子,擱到誰家養都行!牡丹也愛姑娘,她只生了一個小子,把開顏寶貝的跟啥一樣……”其實人家還是挑了個好人家。

桐桐:“……”我家孩子不生,是不想生,又不是生不了!可就算是沒孩子,憑啥養別人家的孩子。真要是那孤兒,孩子確實是可憐,收養了就收養了。而今這算啥?我家像是腦子不正常了,事沒有這麽辦的!

“有困難,就言語!這辦的叫什麽事?”四爺看向王友,“大老爺們,沒這麽可著一個人坑的。”

“大伯,我真不知道。”

“那這羅寶琴私自決定拋棄孩子的?”四爺這麽問:“這不是拋棄,這是謀殺。秋裏這樣的天,天陰沈著,廣播裏也說有雨……孩子一條線都沒有掛,放到外面。別說什麽上夜班的人,孩子不哭不叫,都凍木了。要是我們誰都沒有看見呢?這孩子還能有命?”

王友:“……”

“因為家事,屢屢耽擱前程,你得好好想想這個事。這個事有多惡劣,怎麽能轉劣勢?你得好好想想!也需要有人敲個警鐘了。之前我聽說,有個小媳婦瘋了,因為生了四個姑娘,姑娘全被婆婆抱走了,說是送人,卻不說送到哪裏了。那麽敢問,這四個孩子怎麽樣了?”

王友:“……”

“更有溺嬰的情況,大家都不以為然……”

話沒說完,王友就點頭:“大伯說的對,說的對!

說得對就忙去吧。

人走了,大門從裏面打開。小意探出頭來,低聲問:“那他豈不是沒錯?”

四爺笑了笑,說這孩子:“趕緊回屋睡覺去!我接你媽回來。”

“……”我說真的呢!金花那膽子,王友若是十分堅持,她哪裏敢不聽?他只要寶貝閨女,金花能比他更寶貝。他要不重視,金花才有膽子的。

金花要不放話,羅寶琴又不是腦子有問題,好好的扔這個孩子幹什麽?

所以,叫她說,根源就在王友身上。

她回屋這麽說,小如打了哈欠:“但人家就是啥也沒幹。”你能指責他,但法辦不到人家身上。

所以,睡覺吧!爸媽知道事該怎麽辦。

小意就看著,看著這件事會怎麽樣。

王友自己報警了,說羅寶琴是故意殺人。

這個指控是相當可怕的!

羅寶琴當晚就被從被窩裏逮著走了,說是她殺人未遂。

殺人?

殺誰了?!

羅寶琴嚇壞了:“哪有殺人?就是……就是給孩子找一戶好人家……”

“找一戶好人家,就是這樣的天把孩子脫光扔到外面,你怎麽就篤定有人半夜出來。”

“我自己的大伯子家,他家得孩子晚上肯定要回。”

王友說了:“沒有!人家都留宿了,沒有人打算回家。”所以,要不是機緣巧合被魯立看見了,孩子今晚就夭折了。

這不是謀殺,也是故意傷害。

“再說了,你主動幫忙,把孩子帶回去,說是好好養著,隨後就給我們送回來。誰給你的權利,叫你把我們的孩子隨意送人的?而且,你是打算瞞著我們的。因為你告訴你表妹,說孩子夭折了,已經扔了。那這是啥意思呢?”

羅寶琴嚇的呀:“是金花願意的!金花是親媽,她不吐口,我咋敢做主的?”

然後金花就被請來了。

金花卻只哭,一句話都不說。

王友說:“金花提過,要把孩子送養,我沒答應,只說接了我姐來照看孩子。我發了電報給我姐,這個是有證據的!我姐應該已經在來的路上了。”說著,他就看金花:“你叫你媽把孩子扔了?”

金花不說是,也不說不是,只哭。

“不說就是默認了。”王友黑著一張臉,還要說話,他媽來了。

王母哭的呀:“都是我害了你呀!當初就不該跟這一家子結親。那電影上演的,我還想著她奶奶可憎的,她跟她媽可憐,也是個好的。誰知道,她們倆跟她奶奶一樣,是惡毒的性子!”

說著,就又哭了起來:“我可憐的寶妮呀!我可憐的孫女吶。都是奶奶不爭氣,害了你呀。”

哭完了,就喊道:“離婚!跟金花離婚!她就不配人同情……虎毒都不食子呢,她咋能下的了那個手。”

金花一下子哆嗦了起來:“我沒有!我咋舍得呢?我為了這個娃,差點把命搭上。我媽就是怕不是小子,這才說送養的……我媽沒想害娃……”

但是,親母女各執一詞,羅寶琴咬死說金花讓的,金花說她不知情,但為母親求情了。

那總得有人付出代價吧。

羅寶琴是實施者,而且,她也跟親戚說了,孩子夭折了。那麽也就是說,她有孩子夭折的心理準備的。

真就是孩子夭折了,她覺得也能交代過去。

但量刑怎麽量刑呢?

遺棄?有了廢,廢了又有,這咋量刑?

故意傷害吧?而今就沒有這個提法。

所以,王友告的是謀殺,但這也全是謀殺,只能說是溺嬰未遂。

溺嬰未遂,不就是殺人未遂嗎?

這量刑就在三年到十年之間!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這一下,把金安都鬧懵了。為了金花,家裏搭進去多少?受傷了,接到家裏好好伺候著養病。生娃子瞧病,她媽去伺候,孩子弄回來,家裏哥嫂幫著照看。伺弄個剛出生的孩子容易嗎?貼著細糧,弄衣服弄被褥,搭著時間……落了個啥?

金開和金泰兩口子都不認:“咋能這樣子呢?我們好心養著,成了害他們了。”

或是從金花身上得了啥好處了?真就是貼貼還是貼。

圖啥的?不就是圖咱也有個吃公家飯的,不定啥時候就用上人家的人情面子了麽?

問題是咋啥都沒用上!

但是王友不肯罷休呀,要公審,要敲響警鐘,不能再有這種不拿女孩子的命當命的惡劣事件了。

要這麽說,這絕對有警示作用。

於是,這就公審,批判!

然後當天,只縣城裏,就有六個媳婦子站出來,狀告婆婆,都有女兒被瞞著抱養出去,卻不說抱養到給誰家了。

她們質問:這是不是故意殺人?

當天,就批捕了六個人的婆婆,一時間,風聲鶴唳。

婆婆被逮了,結果人家的兒子逮住媳婦就打,也不說為啥的,反正打媳婦了,怎麽著吧?於是,又有四個反口,說是沒有那麽回事,就是抱養給別人了。

金開和金泰著來了:“大伯,不能叫這麽判。我媽真的是冤枉的。”

“冤枉了,那就繼續上告嘛!有理怕什麽?”

上告?告誰?只能告王友和王友他媽。反正我家不背這個鍋!

可告王友什麽呢?告他虐待妻子、女兒。不虐待金花,金花是怎麽營養不良的?不虐待金花,金家扭傷了你不給治療?你不虐待老婆孩子,你前妻是為啥給你離婚的?

你沒虐待?那就是你媽虐待的!

那你看,是你虐待呢?還是你媽虐待呢?

鬧到這個程度的時候,已經是年跟前了。

小意愕然:“……”我爸是這個意思呀!這可不僅是該受罰的受罰了,關鍵是這個案子已經成了典型,在全國範圍內都有警示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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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後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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