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0章歸途漫漫(117)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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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0章歸途漫漫(117)一更
歸途漫漫(117)
桐桐是報案人,當然要回去配合調查。
“這麽偏僻的地方,林記者為什麽會在?”
桐桐看了對方一眼,這裏面牽扯到一個問題,那就是記者的暗訪是否涉及他人的名譽權、隱私權、肖像權等等的權利。
而記者的暗訪,又分為觀察式暗訪、體驗式暗訪、臥底式暗訪。
法律上對於新聞報道、輿論監督也是有規定的,前提是以公共利益為前提,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體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肖像等等。
但法律也規定了,記者應該通過合法的正當的途徑獲取新聞,不能利用職務謀取私利,嚴禁借輿論監督進行敲詐勒索。
也就是說,對暗訪沒有明文禁止,但也一再強調必須得合法和正當。
這麽問沒毛病,但一開口就這麽問,是什麽意思?
或許沒什麽意思吧。
可我怕你真有什麽意思!尤其是明知道背後還有人的情況下,我更怕你真有別的什麽意思。
所以,她說:“前天晚上淩晨四點,我在所住的X酒店房間的座機響了,電話那邊是一種非常恐怖的笑聲,像是從恐怖片上錄下來的。淩晨四點四十四分,電話又響了,還是類似的聲音。我此次是為了一件失蹤案而來,在找到當事人的晚上,我就接到了這樣的電話。我懷疑這是針對我的恐嚇。
但是隨後,酒店也有其他客人投訴,說是半夜接到了類似的電話。我一時不清楚這是針對我而打造了這麽一個像是騷擾的鬧劇呢?還是酒店連累了我,我只是被騷擾的客人之一,根源不在我。
酒店為此報過警,你們查一下。酒店對此的解釋是,騷擾電話來自境外,那我就當是偶然。但出於謹慎,也怕是因為我的緣故,幹擾到酒店和其他客人,於是搬離了酒店。出於安全考慮,我搬去了劉隊長他們工作組所住的酒店,那是你們系統內的招待酒店。
劉隊長怕我們出意外,建議我們跟他一起走。剛好,家中有長輩的朋友就在深城,我有點時間,便想出門買些禮物登門拜訪。可是在去商場的路上就發現被人跟蹤了。我給我丈夫打了電話,他認為是我的處境很危險,有人能查到我住的酒店,且知道了我開的車輛。
他安排了別的車輛給我,叫我換了車之後抓緊離開。我停車的時候,那輛車已經跟上來了,你們可以調取百花商場的監控錄像。我不得不進入商場,將他們甩開。我進入五樓的游戲廳,穿過人群,去了衛生間,換了在三樓買的衣裳,攙著一位阿姨躲避了對方的視線,順利的甩開了他們,而後換了車離開。
但出於職業的習慣,我知道我查的人口失蹤案,一定是戳到誰了。
這個失蹤人叫於曉丹,真名叫關美。這個你們也可以查一下,劉隊長這兩天正在處理這件案子的後續。
只因為碰觸到了關美,我見到了一個叫做胡衛東的海鮮商人!巧了,這個胡衛東就是之前我做的節目,八零年十三口人失蹤的兇手之一的張潮生有關,你們也應該有所聽聞這件案子。而另一個兇手李三妹涉及人口拐賣。
那麽請問,李三妹,張潮生,張潮生的表侄兒胡衛東,胡衛東出現在失蹤人口關美的家中,而後,我被恐嚇,被跟蹤,這一切都沒有關聯嗎?
我的職業嗅覺告訴我,這裏面有事,有大事。我的職業道德告訴我,若是放過了,就是我的失職。於是,我沒有選擇回酒店,安靜的等待離開。我想證明我的猜測到底對不對,是不是跟胡衛東有關的人恐嚇我,跟蹤我的。
於是,我想到了關美。關美跟胡衛東有關聯,胡衛東的兒子找關美補課,他會提前二十分鐘去接孩子,且會進入關美家中。那關美真的只是個老師嗎?
早前,尋找關美線索的時候,我去那個小區打聽過。那是早上,我晨練路過,順便問了問,卻沒想到了碰到了關美。而關美騎著自行車從外面回來,在小區外面買了腸粉帶回去。我當時正在吃腸粉,我聞到了關美身上的香水味,很昂貴的香水味。大家都以為她早起鍛煉去了,可其實呢?她晚上去哪了?
於是,我找高級會所,只這些地方夜裏在徹夜經營,也只有這樣的地方,才能叫一個女人快速賺到錢,且用的起幾十萬一瓶的香水。
庭蘭會所就是我找到的地方,只要拿著關美的照片,她進進出出的,總有人看到過。比如清潔工。”
聽的人和做筆錄的人彼此對視一眼,一切都順理成章,是在合理的邏輯範圍之內。哪怕這裏面有調查的痕跡,比如晨練那麽早路過那個小區,哪有那麽巧。
但她非說就是晨練,就是路過,就是巧合,你還真沒法子反駁。
就像是她說她一找,就找準了庭蘭會所……那就只能認她的運氣好。
你可以不信任她,但你也沒法否認她說的話。
“我就守在會所的門口,我想著我的推論要是都正確,那麽,跟蹤我的人最終還是要回歸這個會所的,或是會跟會所裏的人有關。”
嗯!合理。
“然後我發現了一輛低調又神秘的車,進出那樣的地方,車特別的不惹眼。我以為會是會所背後的東家,於是,就跟了上去。結果發現錯了,並不是!我走了岔路了,於是,幹脆去胡衛東公司的附近等著,結果等到了歡仔歡總,也就是昨晚的死者。
昨天下午五點半,歡總開車離開公司。我看見他臉色難看,整個人的狀態是肉眼可見的一種非正常情緒,只因為司機開車門晚了一下而已,就暴躁大罵。我想,這是不是因為把我跟丟的緣故?
我跟了過去,不敢跟的太近,一直跟到了香蘭別墅。別墅我進不去,我也不清楚這是不是歡總的家,就想著等一會,看看那倆跟蹤的人是不是回這裏。結果沒等到那兩人,卻等到了一輛我在會所門口見過的車,一輛顏色絢爛的跑車。
開著跑車的人,頤指氣使,所有的保安都聽他的。我在網上搜索過庭蘭會所,法人就叫趙歡。我覺得這個人怕不是趙歡吧,但我不能確定。
這輛車一出現,我覺得我的思路這次對了。那個時候大概是七點過半,我就等著,等著歡總和這輛跑車,誰先出來。大概在十一點半左右,對面的醫院有救護車開進了別墅,三五分鐘之後,救護車又出來了。又是差不多一個小時,大致淩晨十二點半左右,我看見歡總從醫院出來,過了馬路,走著回了小區。
正當我不知道發生了什麽,想著要不要去醫院打聽一下的時候,別墅又開出了一輛車,一輛越野。我離得遠,只隱約看到對方打開了車窗玻璃,車裏是兩個人。
這是發生什麽事了?為什麽歡仔去了醫院?救護車拉的是他嗎?兩人之前就在一起?還是兩人同住這個別墅區,卻不在一個屋檐下?那現在兩人一輛車這是要去哪?車子是朝城外開的,我跟不跟?危不危險?
我選擇了跟,遠遠的跟,我只想知道他們的目的地。可能跟的太遠了,我路況不熟,沒等我追到他們,就發現這輛車又折返了,我掉頭跟上去,連車燈都不敢開。終於跟到目的地裏,就看到了那一幕……屍塊,飼料粉碎機……然後我選擇了報警。”
說完了。
時間、地點、人物,事情的起因、經過、結果,說的清清楚楚。
“還有什麽要了解的嗎?”桐桐看著那個發問的人,問道。
對方眉頭一挑,問說:“被跟蹤之後,為什麽沒有選擇報警?”
“不信任!”
“什麽?”
“不信任!”桐桐看著對方的眼睛,“我的信息、行蹤被洩露,這是為什麽?在酒店報警之後,我依舊被跟蹤,這又是為什麽?就如同坐在這裏,你沒有首先問我關於兇殺案,關於我看到的細節,而是盤問我,這都是為什麽?
所以,我對你和你們都不信任,這沒什麽好遮掩的。我深入案件調查,熟悉辦案流程,這樣的案子,難道不該先問我,還有沒有其他發現。
比如,案發現場有沒有其他人,還有沒有看見其他事,嫌疑人是否在這中間跟什麽人通過電話,等等等等。
這麽你們都沒有問呀!所以,我坦誠的說,我對你們的專業度和忠誠度都表示懷疑。當然,如果我多心了,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那我道歉。
或許是職業習慣?也或許是昨晚看的東西叫我精神高度緊張了,我有被害妄想癥也不一定呢?
總之,我積極配合,坦誠交代!不管你們問不問,關心不關心這個案情,我都要交代的!我看到的是嫌疑人熟練的使用粉碎機,對養殖場的一切都極為熟悉。
除此之外,我沒有別的發現,包括其他人。養殖場該有人看著,才不至於丟失,但我去的時候,確實沒有發現其他人的蹤跡。我懷疑,嫌疑人提前打電話,將人給調走了。”
監控室的人:“……”這就有點不地道了!怎麽問是我們的事,你出現的那麽巧合,還不能問了?
這一問,給我們整這麽大一帽子。
幹什麽呀?不至於呀!
當然了,人家說了,她嚇著了,先被恐嚇,後被跟蹤,再遇到那樣一副場景,她精神高度緊張,這不是道歉了嗎?
刑偵處的處長起身:“哎喲!咱這幹的都是什麽差事呀!我就跟人家道歉去!”
“好好說!告訴人家,她表達的意思,咱們懂了,會重視的!”不就是說內部可能出了點問題嗎?明白了!
這張嘴,給人說的!以後的調查稍微懈怠馬虎一下試試,她那嘴能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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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桐是報案人,當然要回去配合調查。
“這麽偏僻的地方,林記者為什麽會在?”
桐桐看了對方一眼,這裏面牽扯到一個問題,那就是記者的暗訪是否涉及他人的名譽權、隱私權、肖像權等等的權利。
而記者的暗訪,又分為觀察式暗訪、體驗式暗訪、臥底式暗訪。
法律上對於新聞報道、輿論監督也是有規定的,前提是以公共利益為前提,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體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肖像等等。
但法律也規定了,記者應該通過合法的正當的途徑獲取新聞,不能利用職務謀取私利,嚴禁借輿論監督進行敲詐勒索。
也就是說,對暗訪沒有明文禁止,但也一再強調必須得合法和正當。
這麽問沒毛病,但一開口就這麽問,是什麽意思?
或許沒什麽意思吧。
可我怕你真有什麽意思!尤其是明知道背後還有人的情況下,我更怕你真有別的什麽意思。
所以,她說:“前天晚上淩晨四點,我在所住的X酒店房間的座機響了,電話那邊是一種非常恐怖的笑聲,像是從恐怖片上錄下來的。淩晨四點四十四分,電話又響了,還是類似的聲音。我此次是為了一件失蹤案而來,在找到當事人的晚上,我就接到了這樣的電話。我懷疑這是針對我的恐嚇。
但是隨後,酒店也有其他客人投訴,說是半夜接到了類似的電話。我一時不清楚這是針對我而打造了這麽一個像是騷擾的鬧劇呢?還是酒店連累了我,我只是被騷擾的客人之一,根源不在我。
酒店為此報過警,你們查一下。酒店對此的解釋是,騷擾電話來自境外,那我就當是偶然。但出於謹慎,也怕是因為我的緣故,幹擾到酒店和其他客人,於是搬離了酒店。出於安全考慮,我搬去了劉隊長他們工作組所住的酒店,那是你們系統內的招待酒店。
劉隊長怕我們出意外,建議我們跟他一起走。剛好,家中有長輩的朋友就在深城,我有點時間,便想出門買些禮物登門拜訪。可是在去商場的路上就發現被人跟蹤了。我給我丈夫打了電話,他認為是我的處境很危險,有人能查到我住的酒店,且知道了我開的車輛。
他安排了別的車輛給我,叫我換了車之後抓緊離開。我停車的時候,那輛車已經跟上來了,你們可以調取百花商場的監控錄像。我不得不進入商場,將他們甩開。我進入五樓的游戲廳,穿過人群,去了衛生間,換了在三樓買的衣裳,攙著一位阿姨躲避了對方的視線,順利的甩開了他們,而後換了車離開。
但出於職業的習慣,我知道我查的人口失蹤案,一定是戳到誰了。
這個失蹤人叫於曉丹,真名叫關美。這個你們也可以查一下,劉隊長這兩天正在處理這件案子的後續。
只因為碰觸到了關美,我見到了一個叫做胡衛東的海鮮商人!巧了,這個胡衛東就是之前我做的節目,八零年十三口人失蹤的兇手之一的張潮生有關,你們也應該有所聽聞這件案子。而另一個兇手李三妹涉及人口拐賣。
那麽請問,李三妹,張潮生,張潮生的表侄兒胡衛東,胡衛東出現在失蹤人口關美的家中,而後,我被恐嚇,被跟蹤,這一切都沒有關聯嗎?
我的職業嗅覺告訴我,這裏面有事,有大事。我的職業道德告訴我,若是放過了,就是我的失職。於是,我沒有選擇回酒店,安靜的等待離開。我想證明我的猜測到底對不對,是不是跟胡衛東有關的人恐嚇我,跟蹤我的。
於是,我想到了關美。關美跟胡衛東有關聯,胡衛東的兒子找關美補課,他會提前二十分鐘去接孩子,且會進入關美家中。那關美真的只是個老師嗎?
早前,尋找關美線索的時候,我去那個小區打聽過。那是早上,我晨練路過,順便問了問,卻沒想到了碰到了關美。而關美騎著自行車從外面回來,在小區外面買了腸粉帶回去。我當時正在吃腸粉,我聞到了關美身上的香水味,很昂貴的香水味。大家都以為她早起鍛煉去了,可其實呢?她晚上去哪了?
於是,我找高級會所,只這些地方夜裏在徹夜經營,也只有這樣的地方,才能叫一個女人快速賺到錢,且用的起幾十萬一瓶的香水。
庭蘭會所就是我找到的地方,只要拿著關美的照片,她進進出出的,總有人看到過。比如清潔工。”
聽的人和做筆錄的人彼此對視一眼,一切都順理成章,是在合理的邏輯範圍之內。哪怕這裏面有調查的痕跡,比如晨練那麽早路過那個小區,哪有那麽巧。
但她非說就是晨練,就是路過,就是巧合,你還真沒法子反駁。
就像是她說她一找,就找準了庭蘭會所……那就只能認她的運氣好。
你可以不信任她,但你也沒法否認她說的話。
“我就守在會所的門口,我想著我的推論要是都正確,那麽,跟蹤我的人最終還是要回歸這個會所的,或是會跟會所裏的人有關。”
嗯!合理。
“然後我發現了一輛低調又神秘的車,進出那樣的地方,車特別的不惹眼。我以為會是會所背後的東家,於是,就跟了上去。結果發現錯了,並不是!我走了岔路了,於是,幹脆去胡衛東公司的附近等著,結果等到了歡仔歡總,也就是昨晚的死者。
昨天下午五點半,歡總開車離開公司。我看見他臉色難看,整個人的狀態是肉眼可見的一種非正常情緒,只因為司機開車門晚了一下而已,就暴躁大罵。我想,這是不是因為把我跟丟的緣故?
我跟了過去,不敢跟的太近,一直跟到了香蘭別墅。別墅我進不去,我也不清楚這是不是歡總的家,就想著等一會,看看那倆跟蹤的人是不是回這裏。結果沒等到那兩人,卻等到了一輛我在會所門口見過的車,一輛顏色絢爛的跑車。
開著跑車的人,頤指氣使,所有的保安都聽他的。我在網上搜索過庭蘭會所,法人就叫趙歡。我覺得這個人怕不是趙歡吧,但我不能確定。
這輛車一出現,我覺得我的思路這次對了。那個時候大概是七點過半,我就等著,等著歡總和這輛跑車,誰先出來。大概在十一點半左右,對面的醫院有救護車開進了別墅,三五分鐘之後,救護車又出來了。又是差不多一個小時,大致淩晨十二點半左右,我看見歡總從醫院出來,過了馬路,走著回了小區。
正當我不知道發生了什麽,想著要不要去醫院打聽一下的時候,別墅又開出了一輛車,一輛越野。我離得遠,只隱約看到對方打開了車窗玻璃,車裏是兩個人。
這是發生什麽事了?為什麽歡仔去了醫院?救護車拉的是他嗎?兩人之前就在一起?還是兩人同住這個別墅區,卻不在一個屋檐下?那現在兩人一輛車這是要去哪?車子是朝城外開的,我跟不跟?危不危險?
我選擇了跟,遠遠的跟,我只想知道他們的目的地。可能跟的太遠了,我路況不熟,沒等我追到他們,就發現這輛車又折返了,我掉頭跟上去,連車燈都不敢開。終於跟到目的地裏,就看到了那一幕……屍塊,飼料粉碎機……然後我選擇了報警。”
說完了。
時間、地點、人物,事情的起因、經過、結果,說的清清楚楚。
“還有什麽要了解的嗎?”桐桐看著那個發問的人,問道。
對方眉頭一挑,問說:“被跟蹤之後,為什麽沒有選擇報警?”
“不信任!”
“什麽?”
“不信任!”桐桐看著對方的眼睛,“我的信息、行蹤被洩露,這是為什麽?在酒店報警之後,我依舊被跟蹤,這又是為什麽?就如同坐在這裏,你沒有首先問我關於兇殺案,關於我看到的細節,而是盤問我,這都是為什麽?
所以,我對你和你們都不信任,這沒什麽好遮掩的。我深入案件調查,熟悉辦案流程,這樣的案子,難道不該先問我,還有沒有其他發現。
比如,案發現場有沒有其他人,還有沒有看見其他事,嫌疑人是否在這中間跟什麽人通過電話,等等等等。
這麽你們都沒有問呀!所以,我坦誠的說,我對你們的專業度和忠誠度都表示懷疑。當然,如果我多心了,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那我道歉。
或許是職業習慣?也或許是昨晚看的東西叫我精神高度緊張了,我有被害妄想癥也不一定呢?
總之,我積極配合,坦誠交代!不管你們問不問,關心不關心這個案情,我都要交代的!我看到的是嫌疑人熟練的使用粉碎機,對養殖場的一切都極為熟悉。
除此之外,我沒有別的發現,包括其他人。養殖場該有人看著,才不至於丟失,但我去的時候,確實沒有發現其他人的蹤跡。我懷疑,嫌疑人提前打電話,將人給調走了。”
監控室的人:“……”這就有點不地道了!怎麽問是我們的事,你出現的那麽巧合,還不能問了?
這一問,給我們整這麽大一帽子。
幹什麽呀?不至於呀!
當然了,人家說了,她嚇著了,先被恐嚇,後被跟蹤,再遇到那樣一副場景,她精神高度緊張,這不是道歉了嗎?
刑偵處的處長起身:“哎喲!咱這幹的都是什麽差事呀!我就跟人家道歉去!”
“好好說!告訴人家,她表達的意思,咱們懂了,會重視的!”不就是說內部可能出了點問題嗎?明白了!
這張嘴,給人說的!以後的調查稍微懈怠馬虎一下試試,她那嘴能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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