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3章歸途漫漫(100)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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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3章歸途漫漫(100)二更
歸途漫漫(100)
這個節目難做!
但就這個案子來說,只殺人案,除了發現了遺骨,證明有三人被殺之外,其他的你都沒法證明的。
說都死了的是李三妹,但是尚無證據證明其他人一定是死亡。法律是嚴謹的,這不能你說是就是。
還有那個叫豆豆的孩子,李三妹說有人拿了一千塊錢把孩子給抱走了,那麽問題來了,豆豆人呢?
能否找到豆豆呢?
李三妹說,怕是難,當時那是在火車站附近,南來北往的,誰知道孩子被抱哪裏去了。
養父母當年都是五十多歲的人了,現在該是都奔著八十歲了,未必會告訴孩子那些身世,所以,豆豆去哪了?真的送人了嗎?
還是李三妹的自說自話。
桐桐撫著肚子,感知著孩子明顯的胎動。
四爺給遞了果汁過去,將她手裏的資料接過來:“按說這個豆豆現在得有三十歲上下了吧。”
是的,“但是,上戶口的時候可能避開孩子的真實年齡,所以,在真實的年齡段找,幾乎找不到。”桐桐想的是,“這個豆豆一定就生活在他們省城火車站附近!他的養父母應該就是在那一片居住。”
四爺:“……”嗯!有道理。沒有誰會一上來去開口跟人家說,把你家得孩子給我吧,“李媚當年帶孩子在火車站乞討,抱養孩子的人經常會看到他們,觀察不短地時間,這才決定的。”
對!所以,孩子一定就在那一片。
四爺想了想又道:“那是八零年,二十多年過去了,周圍拆遷的拆遷,搬遷的搬遷,老街坊鄰居走散的多了,依舊是大海撈針。”
是的!確實不好找。
“還有這個張茍兒,想拿他的罪證,不容易。”至少就殺人案來說,難找證據。
桐桐端著果汁,慢慢的喝著:“錢組長那邊在繼續查找遺骨,看是否還有遺落的。再就是被找回的這個吳良的前妻,從這個人身上往下挖,這是一條線。”
四爺:“……”哦!招人必不是招了一個人去,同城肯定還招走了不少姑娘。這裏面如果沒有失蹤的,那這些人當時都是從事的什麽職業,他們是與張茍兒接觸過的,“最近又想出門?”
桐桐擡頭看四爺:“等我把張茍兒的尾巴抓住,這一期節目就有個了結了。人不能帶回來不知道,但罪證一定得拿到。錢組長那邊的兩條線索都對……”確實應該追查。
但是網子太大了,那麽去尋,一點一點的拽線頭,太難了。
就算是當年幹過那一行的,她們現在也都結婚了,甚至於生孩子了,她們會承認過往嗎?很難配合的。
要不然,像是吳良前妻這種的,早就有人報案了。
試想,一個城裏招走十幾個幾十個姑娘這是正常的事,他們一路上同吃同住,然後被控制了。
李三妹的手段,她是叫其他人看著這個姑娘被人糟蹋,甚至於X虐待。她們中的很多人當時肯定是從了,妥協,而後主動參與,成了賺灰色收入的那一部分人。
等到年長的,有些人可能還在繼續做媽媽桑。有些人找個老實人嫁了,安安穩穩的過日子去了。但凡有一個人站出來報警,可能不至於就那麽悲慘。
但是,沒有呀!沒有人站出來。
所以去查那條線,記者不行!警察查,她們會害怕,多少少少都會往出吐一些。但是對於記者,她們在道上混的時間太長了,找她們什麽都得不到。
“我也不打算跟錢組長走一個路子……”人家那麽查是對的,我這麽查,啥也得不到。
“你要怎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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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著攝制組,去M縣。”事情從哪裏去,就從哪裏開始查。
行吧!想去就去吧。姚家的案子在當地鬧的沸沸揚揚,也沒啥不能拍,不能查的。
家裏人並沒有攔著桐桐,不許她出門。
不過是果果不停的追問:“等暑假,我跟你一起去唄。”
“可是等不到暑假呀,你好好呆著!等到暑假了,我帶你去查別的。”
“真的?”
“真的!”
“我外甥好著嗎?”
桐桐抹了抹肚子:“好著呢!她說她很好,每天都很歡騰,等著暑假你帶她去玩。”
說的張舒在這邊就笑:“你出門可小心著些。”
知道!小心著呢。
韓英將杏洗好遞過來,就說起這個案子:“……這可太可憎了。也太狠了!當時把她婆婆打暈了,送回去,然後假裝去請大夫,她跟那個張茍兒私奔不就是完了嗎?”南邊當時開放,這種私奔跑出來,誰還拉回來給他們判刑了?
張舒可太認同韓英這個話了,她從廚房出來,手裏正剝蒜著呢,“我當時在電話上就那麽問了!你倆跑唄,只不過是失手傷人了,一個半拉子磚頭砸腦袋上,砸就真砸死了?多是傷了,暈了……就他倆的腦子,跑出去,早早在南邊混,現在也都是富的流油了。”咋就至於殺人,扔糞坑,然後害了那麽多口子。
這不是造孽嘛!
韓英連連擺手:“所以,我到現在都不能懂這些人的想法。”正常人的思維,闖禍了趕緊跑的概率更高吧!哪見過這麽繼續為惡的?
倆親家母處的很愉快,可能是有過相同的遭遇吧,特別有共同話題。
自從兩人可以作伴之後,日子好似更好過了。兩人沒事了,就去郊區種菜,養雞鴨。金運達要是待客,也會安排在郊區自家的小院子裏,林耀軍幫著做菜,農家飯菜,有啥吃啥。
然後親戚朋友都愛朝院子裏跑,像是魏主任,會帶著以前的老同時,住大通鋪去。
兩人正說的熱火朝天,一會子說給出去的倆孩子算是好命,一會子又氣氛,跟那倆老光棍生的孩子,孩子不也受罪嘛。
最可憐的就是那個小姑娘,糊裏糊塗的到這個世上,渾渾噩噩在滿是傷害的世界上長了那麽大。
覓覓回來的時候,兩人你一言我一語的,說的正熱鬧。
她一頭的汗,抱著一箱子水果:“甜杏,還是硬的,能放住。杏仁也是甜的!”
桐桐過去用手捏了捏,挑出稍微軟些的,咬了一口,酸甜的。然後砸了杏核,杏仁果然是甜的。
覓覓問說:“是甜的吧?”
“嗯!甜的。”她分了一半給覓覓,“嘗嘗。”
覓覓接了,然後低聲問:“姐,那女孩……我能捐錢給她嗎?”
桐桐楞了一下:“……你覺得她能支配嗎?”
覓覓:“……”
“你覺得依她現在的能力,見識,想法,手裏有錢是好事嗎?”
覓覓:“……”
桐桐嘆了一聲,“我沒有問她改名以後叫什麽……當地的婦L工作人員也給保密了,安排到哪個福利院,也沒有對外公布。”
覓覓:“……”
“她現在最缺的不是金錢和物質,吃飽穿暖,就很好了!她最缺的是……另一種意義上的保護。”
覓覓點頭:“懂了。”所以,不去打攪,讓時間遺忘過往,而後在她懂了很多之後,還能好好的生活下去……這……或許對她是另外一種保護。
就是覺得好可憐了,“我以為我們家這樣的很可憐,其實……世上還有那麽多無辜的人,都很可憐。這世上,受可憐的都是好人。”
這話說的……桐桐給打岔:“別因為這個東西影響心情呀!最近怎麽樣?”
“幸虧親家阿姨,把媽給帶出去了。要不然,她現在過度的關註我們,盯得緊,偏管的松,她別扭我也別扭。現在好了,有事沒事就往郊外去,最近又嚷了要收油菜籽了,今年要吃自家榨出來的菜籽油……可忙了。”
桐桐就喊婆婆:“媽,種花生嗎?”
“種啊!回頭好的炒了吃,吃花生米。不好的榨油,咱吃半年花生油。”這邊應著,那邊又給親家母說:“邊上那點沙地種花生最好了。”
“再種點紅薯,我看人家現在那新品種紅薯又直又長,甘甜粉糯……”
桐桐看看這個,再看看那個,跟覓覓笑道:“最治愈人的還得是土地。”
覓覓跟著笑。
“你別笑!真的!姜山在島礁上跟戰士一塊種菜,條件更惡劣,結果……這才多久,啥毛病沒有了。每天一睜眼,就是那兩分菜地。”
“也是怪了!別說爸媽了,就是我現在也是……覺得院子裏種個花種個草可以,但是得又果樹……別管在城裏怎麽生活,就親土地。”
是的!戀故土,親土地,這是基因裏帶著的東西。
桐桐拿著手機在手裏轉著,她腦子又走了,想到了張茍兒。
張茍兒對老家的親人很好,很大方,在M縣都知道他張茍兒幹成了事業,掙了不少錢。這就是——衣錦還鄉。
混好了,回到老家,得叫人知道他混好了。
一般這樣的人,最愛幹的事:第一,修祖墳,爹媽先人的墳塋一定得修的氣派;第二,幫襯兄弟姐妹,叫他們成為周圍人羨慕的對象;第三,替鄉鄰辦事,包括但不局限於替對方安置子女。
能做到這三點的,在老家的鄉性一定很好!
這個人最開始太挫了,大家看不起他,他也最自卑。在外面賺了錢,回家去掙的面子,得叫人知道他是個人物。
但是,在外面……他得縮著,他幹的事上不得臺面。
所以,他會越發的重視老家這邊的關系,只有這個地方能滿足他的虛榮心。就是有那種打臉別人的爽感!
能叫他心理獲得爽感的地方,他不舍得遠離。
所以,她越發篤定去M縣的決心,他覺得能把張茍兒錘死的證據一定還在M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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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後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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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途漫漫(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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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這個案子來說,只殺人案,除了發現了遺骨,證明有三人被殺之外,其他的你都沒法證明的。
說都死了的是李三妹,但是尚無證據證明其他人一定是死亡。法律是嚴謹的,這不能你說是就是。
還有那個叫豆豆的孩子,李三妹說有人拿了一千塊錢把孩子給抱走了,那麽問題來了,豆豆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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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三妹說,怕是難,當時那是在火車站附近,南來北往的,誰知道孩子被抱哪裏去了。
養父母當年都是五十多歲的人了,現在該是都奔著八十歲了,未必會告訴孩子那些身世,所以,豆豆去哪了?真的送人了嗎?
還是李三妹的自說自話。
桐桐撫著肚子,感知著孩子明顯的胎動。
四爺給遞了果汁過去,將她手裏的資料接過來:“按說這個豆豆現在得有三十歲上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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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爺:“……”嗯!有道理。沒有誰會一上來去開口跟人家說,把你家得孩子給我吧,“李媚當年帶孩子在火車站乞討,抱養孩子的人經常會看到他們,觀察不短地時間,這才決定的。”
對!所以,孩子一定就在那一片。
四爺想了想又道:“那是八零年,二十多年過去了,周圍拆遷的拆遷,搬遷的搬遷,老街坊鄰居走散的多了,依舊是大海撈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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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這個張茍兒,想拿他的罪證,不容易。”至少就殺人案來說,難找證據。
桐桐端著果汁,慢慢的喝著:“錢組長那邊在繼續查找遺骨,看是否還有遺落的。再就是被找回的這個吳良的前妻,從這個人身上往下挖,這是一條線。”
四爺:“……”哦!招人必不是招了一個人去,同城肯定還招走了不少姑娘。這裏面如果沒有失蹤的,那這些人當時都是從事的什麽職業,他們是與張茍兒接觸過的,“最近又想出門?”
桐桐擡頭看四爺:“等我把張茍兒的尾巴抓住,這一期節目就有個了結了。人不能帶回來不知道,但罪證一定得拿到。錢組長那邊的兩條線索都對……”確實應該追查。
但是網子太大了,那麽去尋,一點一點的拽線頭,太難了。
就算是當年幹過那一行的,她們現在也都結婚了,甚至於生孩子了,她們會承認過往嗎?很難配合的。
要不然,像是吳良前妻這種的,早就有人報案了。
試想,一個城裏招走十幾個幾十個姑娘這是正常的事,他們一路上同吃同住,然後被控制了。
李三妹的手段,她是叫其他人看著這個姑娘被人糟蹋,甚至於X虐待。她們中的很多人當時肯定是從了,妥協,而後主動參與,成了賺灰色收入的那一部分人。
等到年長的,有些人可能還在繼續做媽媽桑。有些人找個老實人嫁了,安安穩穩的過日子去了。但凡有一個人站出來報警,可能不至於就那麽悲慘。
但是,沒有呀!沒有人站出來。
所以去查那條線,記者不行!警察查,她們會害怕,多少少少都會往出吐一些。但是對於記者,她們在道上混的時間太長了,找她們什麽都得不到。
“我也不打算跟錢組長走一個路子……”人家那麽查是對的,我這麽查,啥也得不到。
“你要怎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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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吧!想去就去吧。姚家的案子在當地鬧的沸沸揚揚,也沒啥不能拍,不能查的。
家裏人並沒有攔著桐桐,不許她出門。
不過是果果不停的追問:“等暑假,我跟你一起去唄。”
“可是等不到暑假呀,你好好呆著!等到暑假了,我帶你去查別的。”
“真的?”
“真的!”
“我外甥好著嗎?”
桐桐抹了抹肚子:“好著呢!她說她很好,每天都很歡騰,等著暑假你帶她去玩。”
說的張舒在這邊就笑:“你出門可小心著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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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英將杏洗好遞過來,就說起這個案子:“……這可太可憎了。也太狠了!當時把她婆婆打暈了,送回去,然後假裝去請大夫,她跟那個張茍兒私奔不就是完了嗎?”南邊當時開放,這種私奔跑出來,誰還拉回來給他們判刑了?
張舒可太認同韓英這個話了,她從廚房出來,手裏正剝蒜著呢,“我當時在電話上就那麽問了!你倆跑唄,只不過是失手傷人了,一個半拉子磚頭砸腦袋上,砸就真砸死了?多是傷了,暈了……就他倆的腦子,跑出去,早早在南邊混,現在也都是富的流油了。”咋就至於殺人,扔糞坑,然後害了那麽多口子。
這不是造孽嘛!
韓英連連擺手:“所以,我到現在都不能懂這些人的想法。”正常人的思維,闖禍了趕緊跑的概率更高吧!哪見過這麽繼續為惡的?
倆親家母處的很愉快,可能是有過相同的遭遇吧,特別有共同話題。
自從兩人可以作伴之後,日子好似更好過了。兩人沒事了,就去郊區種菜,養雞鴨。金運達要是待客,也會安排在郊區自家的小院子裏,林耀軍幫著做菜,農家飯菜,有啥吃啥。
然後親戚朋友都愛朝院子裏跑,像是魏主任,會帶著以前的老同時,住大通鋪去。
兩人正說的熱火朝天,一會子說給出去的倆孩子算是好命,一會子又氣氛,跟那倆老光棍生的孩子,孩子不也受罪嘛。
最可憐的就是那個小姑娘,糊裏糊塗的到這個世上,渾渾噩噩在滿是傷害的世界上長了那麽大。
覓覓回來的時候,兩人你一言我一語的,說的正熱鬧。
她一頭的汗,抱著一箱子水果:“甜杏,還是硬的,能放住。杏仁也是甜的!”
桐桐過去用手捏了捏,挑出稍微軟些的,咬了一口,酸甜的。然後砸了杏核,杏仁果然是甜的。
覓覓問說:“是甜的吧?”
“嗯!甜的。”她分了一半給覓覓,“嘗嘗。”
覓覓接了,然後低聲問:“姐,那女孩……我能捐錢給她嗎?”
桐桐楞了一下:“……你覺得她能支配嗎?”
覓覓:“……”
“你覺得依她現在的能力,見識,想法,手裏有錢是好事嗎?”
覓覓:“……”
桐桐嘆了一聲,“我沒有問她改名以後叫什麽……當地的婦L工作人員也給保密了,安排到哪個福利院,也沒有對外公布。”
覓覓:“……”
“她現在最缺的不是金錢和物質,吃飽穿暖,就很好了!她最缺的是……另一種意義上的保護。”
覓覓點頭:“懂了。”所以,不去打攪,讓時間遺忘過往,而後在她懂了很多之後,還能好好的生活下去……這……或許對她是另外一種保護。
就是覺得好可憐了,“我以為我們家這樣的很可憐,其實……世上還有那麽多無辜的人,都很可憐。這世上,受可憐的都是好人。”
這話說的……桐桐給打岔:“別因為這個東西影響心情呀!最近怎麽樣?”
“幸虧親家阿姨,把媽給帶出去了。要不然,她現在過度的關註我們,盯得緊,偏管的松,她別扭我也別扭。現在好了,有事沒事就往郊外去,最近又嚷了要收油菜籽了,今年要吃自家榨出來的菜籽油……可忙了。”
桐桐就喊婆婆:“媽,種花生嗎?”
“種啊!回頭好的炒了吃,吃花生米。不好的榨油,咱吃半年花生油。”這邊應著,那邊又給親家母說:“邊上那點沙地種花生最好了。”
“再種點紅薯,我看人家現在那新品種紅薯又直又長,甘甜粉糯……”
桐桐看看這個,再看看那個,跟覓覓笑道:“最治愈人的還得是土地。”
覓覓跟著笑。
“你別笑!真的!姜山在島礁上跟戰士一塊種菜,條件更惡劣,結果……這才多久,啥毛病沒有了。每天一睜眼,就是那兩分菜地。”
“也是怪了!別說爸媽了,就是我現在也是……覺得院子裏種個花種個草可以,但是得又果樹……別管在城裏怎麽生活,就親土地。”
是的!戀故土,親土地,這是基因裏帶著的東西。
桐桐拿著手機在手裏轉著,她腦子又走了,想到了張茍兒。
張茍兒對老家的親人很好,很大方,在M縣都知道他張茍兒幹成了事業,掙了不少錢。這就是——衣錦還鄉。
混好了,回到老家,得叫人知道他混好了。
一般這樣的人,最愛幹的事:第一,修祖墳,爹媽先人的墳塋一定得修的氣派;第二,幫襯兄弟姐妹,叫他們成為周圍人羨慕的對象;第三,替鄉鄰辦事,包括但不局限於替對方安置子女。
能做到這三點的,在老家的鄉性一定很好!
這個人最開始太挫了,大家看不起他,他也最自卑。在外面賺了錢,回家去掙的面子,得叫人知道他是個人物。
但是,在外面……他得縮著,他幹的事上不得臺面。
所以,他會越發的重視老家這邊的關系,只有這個地方能滿足他的虛榮心。就是有那種打臉別人的爽感!
能叫他心理獲得爽感的地方,他不舍得遠離。
所以,她越發篤定去M縣的決心,他覺得能把張茍兒錘死的證據一定還在M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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