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1章歸途漫漫(98)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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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1章歸途漫漫(98)三更
歸途漫漫(98)
姚家的孩子,大的十六了,最小的都四歲了。四歲的孩子不能放在家裏,哭鬧起來把鄰居都驚動了。
而其他六七歲的孩子,在七八十年代,這都是可以下地的年紀了。拔草、撿柴火,這事常幹的活。這麽緊急的偷瓜,為家裏創收,六七歲的孩子可頂事了。
能放風,能站在地頭一個一個傳遞西瓜,比大人搬運都快。
所以,有什麽理由不帶孩子呢?
“我帶著他們悄悄的出來,然後告訴他們在化糞站外面等我一下,這偷了瓜藏在化糞站最安全,咱一天往出拉兩筐,神不知鬼不覺的。告訴他們,我要先進去跟裏面的人商量一下。”
李三妹一再說,“真的是沒有辦法了!我去找張茍兒,沒法子呀……真的沒法子!張茍兒說,要不然就叫她們發現我婆婆掉糞坑算了……只說是在我走後,我婆婆跑到化糞站想偷摸踩點,藏匿西瓜,不小心掉糞坑了……這件事就可以到此為止了。”
是啊!到了這裏,就算是真死了又能怎麽著?以當年農村的偵查手段和辦案能力,這種事有大半的概率會被當成意外。
只是一個半夜偷瓜的罪名,這在農村叫罪名嗎?
“可姚家的孩子太野了,瞎跑。一個沒轄制住,先跑進來了。不知道有沒有聽見我跟張茍兒說話,黑燈瞎火的,他摔倒了,從地上撿起了我婆婆的銅耳環,還喊她媽進來……我當時拿手電一照,就知道要不好。到了這種時候,只能一不做二不休。”
然後呢?
“化糞池邊上有個池子,那池子也臟,是平時拉糞的工人清洗工具的池子,是個臟水池子。怕池子裏的水蒸發的快,用木板和塑料蓋在上面……
我把家裏的人都喊進來,告訴他們說好了,可以藏在那邊那個洗涮池子裏,池子裏的水不深,咱先把那臟水舀出來,回頭把西瓜挪進去……”
李三妹說到這裏就是沈默,沈默了好長時間才繼續說:“……張茍兒對化糞站熟悉,把上面能站立人的木板換成木頭腐爛嚴重的,然後我那三個妯娌和大侄子就站了上去,拿水桶往出舀水……
結果踩上去木頭也沒 汁源裙 !9午四衣 )②:-貳叁依%<六 斷,可新換的木板不平穩,站上去搖搖晃晃的,張茍兒猛地把邊上的一塊木頭一抽,他們就晃,我拿棍一打,他們四個大人就掉下去了……
水不是只有半米深,足有一米半,成年人會游泳其實淹不死,可三個妯娌不會水,撲騰的時候自然就淹死了,我那大侄兒,大小夥子,他會水,但要是用木棍摁住他的腦袋,他在水裏撲騰不上來,也就會淹死的……然後就淹死了,四個人都飄著了……”
“那其他孩子呢?”
“當時我那三個妯娌沒防備,又是大晚上,孩子到底是孩子,肯定困。舀水還得一會子,就叫其他幾個孩子去張茍兒的房間去……還能睡一會子……”
所以,安安靜靜,幾乎連高聲呼喊都沒有,最有反抗能力的四個大人就被淹死了。
李三妹哭了起來:“真的是沒辦法了,剩下那幾個孩子……大都是半大的孩子,啥不懂呀?知道來龍去脈,這要是活著,別人不問那天晚上的事,不就露餡了嗎?當時沒多想,只是想自保而已。”
錢組長都算是見多識廣,這時都忍不住手腳麻木,他問說:“然後呢?這幾個孩子……”
“除了最小的姚豆,那孩子小,睡的太香了,啥也不知道……其他的都下去救他們的媽媽,然後沒上來而已……”
李三妹掩面,好似想起了當時的場景一樣:“我當時也不想活了,我跟張茍兒說,你把我和這些屍首一起,扔到河裏,隨著河飄走算了……我要是能活,沖到哪算哪,要是活不了,就正好……跟你沒有關系……”
那為啥沒這麽處理呢?
“張茍兒說,做過就有痕跡!人在臟水池子裏淹死的,這要是屍首被發現,這一驗屍,能不知道具體死在哪裏嗎?所以,我的主意不成!他叫我走,我不忍心對豆豆下手,抱著豆豆離開了……
大路上有拉煤的車,都是長途司機,我攔了車,跟司機說,孩子得了急病,大夫叫上省城的大醫院看病,司機便捎著我,怕路上耽擱孩子的病情,開的很快,一直到醫院門口,給我留下二十塊錢叫我先給孩子看病,我就這麽著,帶著豆豆一邊在城裏假裝看病,一邊靠乞討過日子……”
李三妹說:“他咋處理那些屍體的,我真不知道。也不敢去找他,不敢跟他聯系。我天天就守在火車站門口,他處理完要遠走,必須得去火車站……
可這一等,得有三個月,已經秋裏了,我帶著豆豆住在人家商場的屋檐下已經開始冷了……才看見他。他擺手不叫我過去,不讓人知道我倆是一起的。
我倆走遠,去橋墩下面說話。他說他沒多少路費,暫時帶不了我。我知道他說的是真話,他真的沒多少錢。但是討飯挺賺錢的,尤其是帶著個孩子,三個月我攢了四百多塊錢。
但他說,到處都在找人,照片都刊登到報紙上了,我和豆豆怕是不安全。這要是一起走,一旦被懷疑,就逮住了。”
明顯就是想甩了她的。
李三妹滿眼覆雜:“我也覺得他想撇下我,我都做好了準備……他其實把我和豆豆都殺了,扔到哪裏隨便一埋,絕對沒人知道……我等著他動手,可他到底沒動手。就是說兩人在一起,太容易被發現了。最好就是誰不認識誰,最安全。”
很謹慎,也是很正確的選擇。
李三妹說:“他說的對!為了活命,不得不分開走。他在老家只是辭職了,去南邊找活去了,沒人找他,他就去了南邊。我……不行,我沒法露面,也沒有介紹信。
帶著孩子,我真的很不方便。剛好,有一對五十多歲的夫妻,他家得孩子遭遇了意外,見我和豆豆可憐,天冷了都沒處去,就問我想自己養,還是給孩子尋個好人家……那家男人掏出一千塊錢來,給了我,我把豆豆給了他們,叫他們帶走了……”
這應該是她第一次賣孩子,把姚家最小的那個給賣了。
“後來,我就在火車站找了個力巴,跟他說我是偷跑出來的,男人打我打的厲害,不敢回去,我願意跟他走,有個落腳的地方過個冬就行……他是臨時工,老家是農村的。
也都五十多了,願意娶我,就把我帶了回去。找個熟人就能有個新身份,在本村本組的,就能開到介紹信……本來過的挺安生的,但是日子太窮了,他的兒子們都長大了,也都結婚了,把我這個後娶回去的當家裏的老媽子用,我就自己走了……
那時候沒人還記得姚家丟了多少口人的事了,我只管坐火車,坐汽車,哪裏都能去。但是,錢不好掙。帶著孩子要飯還好點,不帶孩子,我又不太老,就不太有人給我錢了。”
所以呢?
“我就抱了人家的孩子,也不記得當時是個啥情況,抱走一個一兩歲的孩子也不難,然後換個地方,帶著孩子乞討。可這不是人過的日子,我又把孩子‘送’出去。
這世上好人不多,一路上碰上的相碰我的男人多的是。與其被他們欺負,我就不如過好日子,再搞點錢。我更願意要十二三、十三四的姑娘,帶著這種姑娘好找男人。李秀就是我認回來的幹閨女……”
沒人打斷她,細節回頭補充。
“這中間有兩年,我都跟張茍兒沒聯系。後來,我這不是也想去南邊撞撞運氣,可那邊查的很嚴,近特區得有證!還有可多黑作坊,一不小心就被騙到黑作坊裏去了。我帶著李秀,也不走遠,進了一家只搭著棚子的塑料廠,在塑料廠裏,碰上了被扣押了兩年的張茍兒……
我倆假裝是夫妻,李秀是我倆的閨女,為了能脫身,我們跟李秀商量,把李秀介紹那破作坊的老板,當時那人都四十七了,李秀不到十五還是不到十六,忘了。
脫身了,想掙大錢也容易。看看那些黑作坊,他們都能把人扣押上,我們為啥不行?我就到處去招女工,就說掙大錢,挑的還細,包吃包住包路費,臨走先發貳佰元,只要把身份證給我就行……
我就帶著人過去了,有那不願意幹那一行的,我就跟其他幹這一行的老板說好,相當於把人‘賣’給對方。這邊有覺得上當的,要走!那就讓她走,出門就被拉到別的車上去了。就算是露了,也不會想著是我賣了她們……”
李三妹帶著幾分後悔:“我那時候沒想著張茍兒跟我藏心眼,他在周圍的農村租地,說要養鴨子,賣鴨蛋,弄鴨絨……帶了女娃去,他也只說幫他養鴨,其他的不管。沒人願意養鴨,吵著要走,人就被我賣了……”
但當時……乃至於以後得很多年,她都沒覺得張茍兒騙了她,還總想著這是兩個人配合默契。
“後來,他靠著賣鴨蛋,混到了TE區裏面,給好幾個好飯店酒店供應鴨蛋,慢慢的能進出TE區,能在裏面留居,也能想辦法給其他一些人辦留居,只要想進去掙大錢的,能看得開的女人,都願意跟著他……他手裏有三四十的姑娘,開了一家按摩店,生意很好……”
李三妹的神情激動了起來:“張茍兒是靠著我,利用我,他才把生意越做越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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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途漫漫(98)
姚家的孩子,大的十六了,最小的都四歲了。四歲的孩子不能放在家裏,哭鬧起來把鄰居都驚動了。
而其他六七歲的孩子,在七八十年代,這都是可以下地的年紀了。拔草、撿柴火,這事常幹的活。這麽緊急的偷瓜,為家裏創收,六七歲的孩子可頂事了。
能放風,能站在地頭一個一個傳遞西瓜,比大人搬運都快。
所以,有什麽理由不帶孩子呢?
“我帶著他們悄悄的出來,然後告訴他們在化糞站外面等我一下,這偷了瓜藏在化糞站最安全,咱一天往出拉兩筐,神不知鬼不覺的。告訴他們,我要先進去跟裏面的人商量一下。”
李三妹一再說,“真的是沒有辦法了!我去找張茍兒,沒法子呀……真的沒法子!張茍兒說,要不然就叫她們發現我婆婆掉糞坑算了……只說是在我走後,我婆婆跑到化糞站想偷摸踩點,藏匿西瓜,不小心掉糞坑了……這件事就可以到此為止了。”
是啊!到了這裏,就算是真死了又能怎麽著?以當年農村的偵查手段和辦案能力,這種事有大半的概率會被當成意外。
只是一個半夜偷瓜的罪名,這在農村叫罪名嗎?
“可姚家的孩子太野了,瞎跑。一個沒轄制住,先跑進來了。不知道有沒有聽見我跟張茍兒說話,黑燈瞎火的,他摔倒了,從地上撿起了我婆婆的銅耳環,還喊她媽進來……我當時拿手電一照,就知道要不好。到了這種時候,只能一不做二不休。”
然後呢?
“化糞池邊上有個池子,那池子也臟,是平時拉糞的工人清洗工具的池子,是個臟水池子。怕池子裏的水蒸發的快,用木板和塑料蓋在上面……
我把家裏的人都喊進來,告訴他們說好了,可以藏在那邊那個洗涮池子裏,池子裏的水不深,咱先把那臟水舀出來,回頭把西瓜挪進去……”
李三妹說到這裏就是沈默,沈默了好長時間才繼續說:“……張茍兒對化糞站熟悉,把上面能站立人的木板換成木頭腐爛嚴重的,然後我那三個妯娌和大侄子就站了上去,拿水桶往出舀水……
結果踩上去木頭也沒 汁源裙 !9午四衣 )②:-貳叁依%<六 斷,可新換的木板不平穩,站上去搖搖晃晃的,張茍兒猛地把邊上的一塊木頭一抽,他們就晃,我拿棍一打,他們四個大人就掉下去了……
水不是只有半米深,足有一米半,成年人會游泳其實淹不死,可三個妯娌不會水,撲騰的時候自然就淹死了,我那大侄兒,大小夥子,他會水,但要是用木棍摁住他的腦袋,他在水裏撲騰不上來,也就會淹死的……然後就淹死了,四個人都飄著了……”
“那其他孩子呢?”
“當時我那三個妯娌沒防備,又是大晚上,孩子到底是孩子,肯定困。舀水還得一會子,就叫其他幾個孩子去張茍兒的房間去……還能睡一會子……”
所以,安安靜靜,幾乎連高聲呼喊都沒有,最有反抗能力的四個大人就被淹死了。
李三妹哭了起來:“真的是沒辦法了,剩下那幾個孩子……大都是半大的孩子,啥不懂呀?知道來龍去脈,這要是活著,別人不問那天晚上的事,不就露餡了嗎?當時沒多想,只是想自保而已。”
錢組長都算是見多識廣,這時都忍不住手腳麻木,他問說:“然後呢?這幾個孩子……”
“除了最小的姚豆,那孩子小,睡的太香了,啥也不知道……其他的都下去救他們的媽媽,然後沒上來而已……”
李三妹掩面,好似想起了當時的場景一樣:“我當時也不想活了,我跟張茍兒說,你把我和這些屍首一起,扔到河裏,隨著河飄走算了……我要是能活,沖到哪算哪,要是活不了,就正好……跟你沒有關系……”
那為啥沒這麽處理呢?
“張茍兒說,做過就有痕跡!人在臟水池子裏淹死的,這要是屍首被發現,這一驗屍,能不知道具體死在哪裏嗎?所以,我的主意不成!他叫我走,我不忍心對豆豆下手,抱著豆豆離開了……
大路上有拉煤的車,都是長途司機,我攔了車,跟司機說,孩子得了急病,大夫叫上省城的大醫院看病,司機便捎著我,怕路上耽擱孩子的病情,開的很快,一直到醫院門口,給我留下二十塊錢叫我先給孩子看病,我就這麽著,帶著豆豆一邊在城裏假裝看病,一邊靠乞討過日子……”
李三妹說:“他咋處理那些屍體的,我真不知道。也不敢去找他,不敢跟他聯系。我天天就守在火車站門口,他處理完要遠走,必須得去火車站……
可這一等,得有三個月,已經秋裏了,我帶著豆豆住在人家商場的屋檐下已經開始冷了……才看見他。他擺手不叫我過去,不讓人知道我倆是一起的。
我倆走遠,去橋墩下面說話。他說他沒多少路費,暫時帶不了我。我知道他說的是真話,他真的沒多少錢。但是討飯挺賺錢的,尤其是帶著個孩子,三個月我攢了四百多塊錢。
但他說,到處都在找人,照片都刊登到報紙上了,我和豆豆怕是不安全。這要是一起走,一旦被懷疑,就逮住了。”
明顯就是想甩了她的。
李三妹滿眼覆雜:“我也覺得他想撇下我,我都做好了準備……他其實把我和豆豆都殺了,扔到哪裏隨便一埋,絕對沒人知道……我等著他動手,可他到底沒動手。就是說兩人在一起,太容易被發現了。最好就是誰不認識誰,最安全。”
很謹慎,也是很正確的選擇。
李三妹說:“他說的對!為了活命,不得不分開走。他在老家只是辭職了,去南邊找活去了,沒人找他,他就去了南邊。我……不行,我沒法露面,也沒有介紹信。
帶著孩子,我真的很不方便。剛好,有一對五十多歲的夫妻,他家得孩子遭遇了意外,見我和豆豆可憐,天冷了都沒處去,就問我想自己養,還是給孩子尋個好人家……那家男人掏出一千塊錢來,給了我,我把豆豆給了他們,叫他們帶走了……”
這應該是她第一次賣孩子,把姚家最小的那個給賣了。
“後來,我就在火車站找了個力巴,跟他說我是偷跑出來的,男人打我打的厲害,不敢回去,我願意跟他走,有個落腳的地方過個冬就行……他是臨時工,老家是農村的。
也都五十多了,願意娶我,就把我帶了回去。找個熟人就能有個新身份,在本村本組的,就能開到介紹信……本來過的挺安生的,但是日子太窮了,他的兒子們都長大了,也都結婚了,把我這個後娶回去的當家裏的老媽子用,我就自己走了……
那時候沒人還記得姚家丟了多少口人的事了,我只管坐火車,坐汽車,哪裏都能去。但是,錢不好掙。帶著孩子要飯還好點,不帶孩子,我又不太老,就不太有人給我錢了。”
所以呢?
“我就抱了人家的孩子,也不記得當時是個啥情況,抱走一個一兩歲的孩子也不難,然後換個地方,帶著孩子乞討。可這不是人過的日子,我又把孩子‘送’出去。
這世上好人不多,一路上碰上的相碰我的男人多的是。與其被他們欺負,我就不如過好日子,再搞點錢。我更願意要十二三、十三四的姑娘,帶著這種姑娘好找男人。李秀就是我認回來的幹閨女……”
沒人打斷她,細節回頭補充。
“這中間有兩年,我都跟張茍兒沒聯系。後來,我這不是也想去南邊撞撞運氣,可那邊查的很嚴,近特區得有證!還有可多黑作坊,一不小心就被騙到黑作坊裏去了。我帶著李秀,也不走遠,進了一家只搭著棚子的塑料廠,在塑料廠裏,碰上了被扣押了兩年的張茍兒……
我倆假裝是夫妻,李秀是我倆的閨女,為了能脫身,我們跟李秀商量,把李秀介紹那破作坊的老板,當時那人都四十七了,李秀不到十五還是不到十六,忘了。
脫身了,想掙大錢也容易。看看那些黑作坊,他們都能把人扣押上,我們為啥不行?我就到處去招女工,就說掙大錢,挑的還細,包吃包住包路費,臨走先發貳佰元,只要把身份證給我就行……
我就帶著人過去了,有那不願意幹那一行的,我就跟其他幹這一行的老板說好,相當於把人‘賣’給對方。這邊有覺得上當的,要走!那就讓她走,出門就被拉到別的車上去了。就算是露了,也不會想著是我賣了她們……”
李三妹帶著幾分後悔:“我那時候沒想著張茍兒跟我藏心眼,他在周圍的農村租地,說要養鴨子,賣鴨蛋,弄鴨絨……帶了女娃去,他也只說幫他養鴨,其他的不管。沒人願意養鴨,吵著要走,人就被我賣了……”
但當時……乃至於以後得很多年,她都沒覺得張茍兒騙了她,還總想著這是兩個人配合默契。
“後來,他靠著賣鴨蛋,混到了TE區裏面,給好幾個好飯店酒店供應鴨蛋,慢慢的能進出TE區,能在裏面留居,也能想辦法給其他一些人辦留居,只要想進去掙大錢的,能看得開的女人,都願意跟著他……他手裏有三四十的姑娘,開了一家按摩店,生意很好……”
李三妹的神情激動了起來:“張茍兒是靠著我,利用我,他才把生意越做越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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