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0章歸途漫漫(47)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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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0章歸途漫漫(47)一更
歸途漫漫(47)
考前是不敢給孩子吃不常規的食材的,先考試嘛!只管去考,什麽結果都接受。
一個人考試,全家全程陪同。
把人送進考場,也都沒有遠離,在外面等著又熱,就在KFC裏坐著,點了可樂,消磨時間。
直到這個時候了,林耀軍和張舒才單獨跟女兒說……這有些事情是不可以自己單獨去做的,太危險了。
之前在電話上說過,但總是三說兩不說的,話題就偏了。
機會難得,坐在這裏又涼快,林耀軍還專門給自家姑娘點了香草味的冰淇淋,這才盡量平和的說起此事:“……我跟你媽你著急……官司要是第一次輸了,那就打第二次,不嫌麻煩,也不害怕麻煩。
就算是證據一直沒有,拿喬家沒辦法。我跟你媽都認了!橫豎公道在人心,果果回來了,咱一家子都好好,這就行了!有些事難接受,但不是不能接受。你們都好好的,這就是最要緊的事。除此之外,對我跟你媽來說,就沒有要緊的事了。”
張舒看著自家姑娘小口小口的吃著,這一年大學讀的,這孩子脫胎換骨了似得。
以前瞧著沈默訥言,也不愛笑,臉上多是沒表情的。以前心思不在閨女身上,也沒覺得怎麽了。現在在看,這孩子瞧著精氣神都不一樣了。
這其實是變的更好了,不是壞事。
但不註意自身安全,這絕對是壞事。
張舒在邊上,給遞紙巾:“你乖乖的上學,我跟你爸知道事情該怎麽辦,別總是操心。你的獎學金你攢著,家裏不缺你上學的錢。人家買啥你就買啥,不在錢上儉省。
今年咱家的生意很好,暑假咱去看個房子,先把咱的家安好。你至少還得上三年,我跟你爸加油幹,在這三年裏盡力給你在京城買套房子。果果小,再等幾年。等果果上了大學,他想在哪裏定居就在哪裏買房子。”
林耀軍就說:“你們都好好,咱家有正經的收入來源,我跟你媽心裏是安穩的。你冒那麽大的險,萬一出點什麽事,我跟你媽還活不活了?”
桐桐:“……”她只笑,問說:“我將來還得工作!咱就說,我學的這個專業,將來怎麽就業?再說了,鐘叔說的有些誇張了。我是跟同學一起,也是官方渠道去的,這真不是說消失就消失了。
而且,牽扯到的案子都是早些年的事了,這些年都少了。青天白日的,能怎麽樣呀?後怕是因為總是添鹽加醋的想的多了。其實,根本就沒有那麽可怕!”
林耀軍:“……”這孩子怎麽這麽熊呢?
“我知道!我知道!”桐桐趕緊說:“喬家的事這就算是結束了!證據確鑿了。咱就說,咱家的事都處理完了,我有什麽理由還去‘冒險’?”
張舒這才舒了一口氣:這還像句話。
桐桐就又說:“主持人吧……其實,漂亮的,有能力的,很多很多!”她指了指自己的臉,“我跟人家比起來,不夠有優勢。”
誰說的?!
當爹媽的都急了:“你差哪了?”
桐桐:“……”她只能說:“咱也不能說就比人家漂亮吧?親爹媽也不能昧著良心說話。”
林耀軍和張舒不言語了,姑娘是漂亮的,但是咱知道人家不僅漂亮能力不差,人家的爹媽應該是比咱有能力。
非叫孩子去擠那一條窄道道,萬一孩子把路走偏怎麽辦?漂亮的女孩子……沒有背景,有時候真的得付出點什麽,才能朝上走。因此,顧慮孩子一條道走到黑,那就是逼著孩子犯錯呢。
張舒就說:“那就回來!只要穩當就行,有手有腳有腦子有學歷的,哪裏就找不到個穩當的工作了!實在找不到順心的,回來呆著,咱開兩家分店,守著店就把錢掙了。”
對!我們沒有執念,非得叫你們有多大的出息。
桐桐就笑,“那也不至於到那個份上!那個方向太窄,那就往後退一步。我雙專業,以後做記者應該問題不大……過幾天我就去咱們市裏的電視臺實習,沒有錢拿,就是去外面跑跑新聞……”
“記者好啊!”在兩人的認識裏,記者就是做采訪的,有啥危險的嗎?穩定,體面,這就很好了。
於是,他們覺得跟孩子說好了,挺歡喜的。
而且,市裏的電視臺也很好呀,在咱看,臉能出現在電視上,那就很出息了。那樣的單位有啥不滿意的!實習能進去,那以後能在裏面工作,他們就已經很滿意了。
林耀軍說:“回頭買了大雁,在家聚一次,這是好事啊!”
桐桐:“……”行,這麽想挺好的。她順勢轉移了話題,“養殖的吧?”
肯定是養殖的,都嘗嘗。
桐桐:“……”這玩意……吃過!並不會比家禽更好吃。凡是早早被馴養當家禽的,那味道沒的說!
後人總是不相信先祖們!先祖們真的嘗了,然後沒養,因為沒有比雞鴨鵝更好吃!
說著話瑣碎事,又不免提起節目組要做這個案子,來采訪需要準備什麽。
這種記實類的,什麽都不用準備,是什麽樣兒就是什麽樣的,這就可以了。
果果考了兩天,可以直接放飛了。
一出考場就嚷著要吃冷飲,要吃冰鎮的西瓜。能滿足的都給他滿足了,出門吃了頓火鍋,桐桐把游戲機給他了不算,還帶著他去電腦城,買了一臺臺式電腦。
這臺電腦只能放在客廳,還得聯系人家安裝網線,又是電話撥號,但不管怎麽說,家裏添置了一臺電腦。
電腦買回來了,林耀軍才知道的。沒叫閨女掏錢,咱家買的起的。在家上網多安全的,總好過孩子去網吧叫人放心吧。
想買就買,每周適量的玩一玩就成。
日子歡歡喜喜熱熱鬧鬧,直到節目組的到來,那些過往不得不直面和重提。
這次的欄目叫《法制三十分》,是法制頻道的節目。
來的是一位三十多歲的男記者,叫楚兵。這個記者是個熟面孔,一直做的是這個節目。
也是在這個采訪的過程中,林耀軍才坦言,這些年在尋孩子的路上遭受過的各種事端,好心人很多,但也難免各種磨難。
被偷過錢,在山溝溝被搶過摩托車,有人故意打電話說有孩子的消息但其實只是單純的惡作劇,因為這個惡作劇,他在雨季冒雨奔了六百多公裏。
最叫人難以接受的就是,有人打電話叫在哪裏哪裏放五百塊錢,然後會告訴孩子的地址。明知九成九會被騙,可還是不敢錯過孩子的消息。
被狗攆過,被人打過,被扭送過派出所,一路尋,一路的心酸,那真的說三天三夜都說不完。
“……就是覺得,誰都對不起!找不到果果,孩子在人家家裏不知道受什麽罪;對不住愛人,這些年沒有一天的日子是順心的;對不起父母,因為孩子的事,父親自責而亡,母親掛心孫子,沒有一刻放下,沒有給父母盡過孝;連家裏的弟弟妹妹都對不住,沒少受牽連。最對不起的就是我姑娘……”
果果坐到邊上,靜靜的聽著父母談及這些年的過往。他的手指一下一下的扣著褲縫,那種痛苦與折磨就這麽直接的呈現在了他的面前。
在記者問到他的時候,他說:“我就想知道,我爺爺的這條命誰來賠?不殺伯仁,伯仁因他而死,他就不算是殺人犯嗎?如果這條人命要人販子來賠,那喬家呢?喬家算是非法拘禁嗎?
我說了我的來歷,報警必能找到。就因為我年紀小,說的不清楚,他們就不夠成非法拘禁嗎?若是非法拘禁,他們還得多判三年。若是在非法拘禁期間,對我警醒虐待,最高可判十年。
我還想問,在我的老師知道我不是喬家親生的情況下,處處協助喬家,這算是協助喬家侵犯我的人身自由嗎?
我長到十四歲,這整整八年裏,但凡周圍的人有一個肯幫我,我早回來了。那些視而不見,假裝糊塗的人,他們算從犯嗎?
我就想問問,法律如果公道,法律如果保護的是無辜的良善的好人,是不是能還我們一家一個公道?假使法律總是讓好人受委屈,保護了壞人使他們免於受處罰或是少受了處罰,那法律存在的意義是什麽?”
楚兵沒有打斷,聽著少年一聲聲近乎於犀利的提問。
而到了這家的姑娘,這個案子至關重要的人之一,可以說沒有她,這個孩子未必能找回來。她將這個案子挖出來曬在太陽下,而今能公之於眾,都是她的功勞。
結果她沒有提家裏的事,沒有提她這些年因為家庭的變故成長的有多不容易,也沒有提在這個案子的偵破過程中她驚艷的表現,而是憂心忡忡的談起了:對違法視而不見,縱容違法行為。
“這件案子裏最叫人覺得可怕的是,買家喬家三代,從當年還活著的老人,到已經成年的喬家四個女兒,尤其是這四個女兒。他們都受過教育,甚至於高等教育,可結果呢?他們成為了犯罪者的幫兇,甚至於主動去犯罪。
周圍所有的人,所有所有的人,他們視違法而不見。這說明什麽?說明法在他們眼裏是沒有威嚴的。他們不遵法的前提是,他們不尊法!若是法失去了其威嚴性,人人皆可踐踏,那該是多可怕的一件事情。
我覺得我們將要面臨的問題是,如何能維護法律的尊嚴。而讓每個違法者受到嚴懲,這就是維護法律尊嚴最有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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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後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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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途漫漫(47)
考前是不敢給孩子吃不常規的食材的,先考試嘛!只管去考,什麽結果都接受。
一個人考試,全家全程陪同。
把人送進考場,也都沒有遠離,在外面等著又熱,就在KFC裏坐著,點了可樂,消磨時間。
直到這個時候了,林耀軍和張舒才單獨跟女兒說……這有些事情是不可以自己單獨去做的,太危險了。
之前在電話上說過,但總是三說兩不說的,話題就偏了。
機會難得,坐在這裏又涼快,林耀軍還專門給自家姑娘點了香草味的冰淇淋,這才盡量平和的說起此事:“……我跟你媽你著急……官司要是第一次輸了,那就打第二次,不嫌麻煩,也不害怕麻煩。
就算是證據一直沒有,拿喬家沒辦法。我跟你媽都認了!橫豎公道在人心,果果回來了,咱一家子都好好,這就行了!有些事難接受,但不是不能接受。你們都好好的,這就是最要緊的事。除此之外,對我跟你媽來說,就沒有要緊的事了。”
張舒看著自家姑娘小口小口的吃著,這一年大學讀的,這孩子脫胎換骨了似得。
以前瞧著沈默訥言,也不愛笑,臉上多是沒表情的。以前心思不在閨女身上,也沒覺得怎麽了。現在在看,這孩子瞧著精氣神都不一樣了。
這其實是變的更好了,不是壞事。
但不註意自身安全,這絕對是壞事。
張舒在邊上,給遞紙巾:“你乖乖的上學,我跟你爸知道事情該怎麽辦,別總是操心。你的獎學金你攢著,家裏不缺你上學的錢。人家買啥你就買啥,不在錢上儉省。
今年咱家的生意很好,暑假咱去看個房子,先把咱的家安好。你至少還得上三年,我跟你爸加油幹,在這三年裏盡力給你在京城買套房子。果果小,再等幾年。等果果上了大學,他想在哪裏定居就在哪裏買房子。”
林耀軍就說:“你們都好好,咱家有正經的收入來源,我跟你媽心裏是安穩的。你冒那麽大的險,萬一出點什麽事,我跟你媽還活不活了?”
桐桐:“……”她只笑,問說:“我將來還得工作!咱就說,我學的這個專業,將來怎麽就業?再說了,鐘叔說的有些誇張了。我是跟同學一起,也是官方渠道去的,這真不是說消失就消失了。
而且,牽扯到的案子都是早些年的事了,這些年都少了。青天白日的,能怎麽樣呀?後怕是因為總是添鹽加醋的想的多了。其實,根本就沒有那麽可怕!”
林耀軍:“……”這孩子怎麽這麽熊呢?
“我知道!我知道!”桐桐趕緊說:“喬家的事這就算是結束了!證據確鑿了。咱就說,咱家的事都處理完了,我有什麽理由還去‘冒險’?”
張舒這才舒了一口氣:這還像句話。
桐桐就又說:“主持人吧……其實,漂亮的,有能力的,很多很多!”她指了指自己的臉,“我跟人家比起來,不夠有優勢。”
誰說的?!
當爹媽的都急了:“你差哪了?”
桐桐:“……”她只能說:“咱也不能說就比人家漂亮吧?親爹媽也不能昧著良心說話。”
林耀軍和張舒不言語了,姑娘是漂亮的,但是咱知道人家不僅漂亮能力不差,人家的爹媽應該是比咱有能力。
非叫孩子去擠那一條窄道道,萬一孩子把路走偏怎麽辦?漂亮的女孩子……沒有背景,有時候真的得付出點什麽,才能朝上走。因此,顧慮孩子一條道走到黑,那就是逼著孩子犯錯呢。
張舒就說:“那就回來!只要穩當就行,有手有腳有腦子有學歷的,哪裏就找不到個穩當的工作了!實在找不到順心的,回來呆著,咱開兩家分店,守著店就把錢掙了。”
對!我們沒有執念,非得叫你們有多大的出息。
桐桐就笑,“那也不至於到那個份上!那個方向太窄,那就往後退一步。我雙專業,以後做記者應該問題不大……過幾天我就去咱們市裏的電視臺實習,沒有錢拿,就是去外面跑跑新聞……”
“記者好啊!”在兩人的認識裏,記者就是做采訪的,有啥危險的嗎?穩定,體面,這就很好了。
於是,他們覺得跟孩子說好了,挺歡喜的。
而且,市裏的電視臺也很好呀,在咱看,臉能出現在電視上,那就很出息了。那樣的單位有啥不滿意的!實習能進去,那以後能在裏面工作,他們就已經很滿意了。
林耀軍說:“回頭買了大雁,在家聚一次,這是好事啊!”
桐桐:“……”行,這麽想挺好的。她順勢轉移了話題,“養殖的吧?”
肯定是養殖的,都嘗嘗。
桐桐:“……”這玩意……吃過!並不會比家禽更好吃。凡是早早被馴養當家禽的,那味道沒的說!
後人總是不相信先祖們!先祖們真的嘗了,然後沒養,因為沒有比雞鴨鵝更好吃!
說著話瑣碎事,又不免提起節目組要做這個案子,來采訪需要準備什麽。
這種記實類的,什麽都不用準備,是什麽樣兒就是什麽樣的,這就可以了。
果果考了兩天,可以直接放飛了。
一出考場就嚷著要吃冷飲,要吃冰鎮的西瓜。能滿足的都給他滿足了,出門吃了頓火鍋,桐桐把游戲機給他了不算,還帶著他去電腦城,買了一臺臺式電腦。
這臺電腦只能放在客廳,還得聯系人家安裝網線,又是電話撥號,但不管怎麽說,家裏添置了一臺電腦。
電腦買回來了,林耀軍才知道的。沒叫閨女掏錢,咱家買的起的。在家上網多安全的,總好過孩子去網吧叫人放心吧。
想買就買,每周適量的玩一玩就成。
日子歡歡喜喜熱熱鬧鬧,直到節目組的到來,那些過往不得不直面和重提。
這次的欄目叫《法制三十分》,是法制頻道的節目。
來的是一位三十多歲的男記者,叫楚兵。這個記者是個熟面孔,一直做的是這個節目。
也是在這個采訪的過程中,林耀軍才坦言,這些年在尋孩子的路上遭受過的各種事端,好心人很多,但也難免各種磨難。
被偷過錢,在山溝溝被搶過摩托車,有人故意打電話說有孩子的消息但其實只是單純的惡作劇,因為這個惡作劇,他在雨季冒雨奔了六百多公裏。
最叫人難以接受的就是,有人打電話叫在哪裏哪裏放五百塊錢,然後會告訴孩子的地址。明知九成九會被騙,可還是不敢錯過孩子的消息。
被狗攆過,被人打過,被扭送過派出所,一路尋,一路的心酸,那真的說三天三夜都說不完。
“……就是覺得,誰都對不起!找不到果果,孩子在人家家裏不知道受什麽罪;對不住愛人,這些年沒有一天的日子是順心的;對不起父母,因為孩子的事,父親自責而亡,母親掛心孫子,沒有一刻放下,沒有給父母盡過孝;連家裏的弟弟妹妹都對不住,沒少受牽連。最對不起的就是我姑娘……”
果果坐到邊上,靜靜的聽著父母談及這些年的過往。他的手指一下一下的扣著褲縫,那種痛苦與折磨就這麽直接的呈現在了他的面前。
在記者問到他的時候,他說:“我就想知道,我爺爺的這條命誰來賠?不殺伯仁,伯仁因他而死,他就不算是殺人犯嗎?如果這條人命要人販子來賠,那喬家呢?喬家算是非法拘禁嗎?
我說了我的來歷,報警必能找到。就因為我年紀小,說的不清楚,他們就不夠成非法拘禁嗎?若是非法拘禁,他們還得多判三年。若是在非法拘禁期間,對我警醒虐待,最高可判十年。
我還想問,在我的老師知道我不是喬家親生的情況下,處處協助喬家,這算是協助喬家侵犯我的人身自由嗎?
我長到十四歲,這整整八年裏,但凡周圍的人有一個肯幫我,我早回來了。那些視而不見,假裝糊塗的人,他們算從犯嗎?
我就想問問,法律如果公道,法律如果保護的是無辜的良善的好人,是不是能還我們一家一個公道?假使法律總是讓好人受委屈,保護了壞人使他們免於受處罰或是少受了處罰,那法律存在的意義是什麽?”
楚兵沒有打斷,聽著少年一聲聲近乎於犀利的提問。
而到了這家的姑娘,這個案子至關重要的人之一,可以說沒有她,這個孩子未必能找回來。她將這個案子挖出來曬在太陽下,而今能公之於眾,都是她的功勞。
結果她沒有提家裏的事,沒有提她這些年因為家庭的變故成長的有多不容易,也沒有提在這個案子的偵破過程中她驚艷的表現,而是憂心忡忡的談起了:對違法視而不見,縱容違法行為。
“這件案子裏最叫人覺得可怕的是,買家喬家三代,從當年還活著的老人,到已經成年的喬家四個女兒,尤其是這四個女兒。他們都受過教育,甚至於高等教育,可結果呢?他們成為了犯罪者的幫兇,甚至於主動去犯罪。
周圍所有的人,所有所有的人,他們視違法而不見。這說明什麽?說明法在他們眼裏是沒有威嚴的。他們不遵法的前提是,他們不尊法!若是法失去了其威嚴性,人人皆可踐踏,那該是多可怕的一件事情。
我覺得我們將要面臨的問題是,如何能維護法律的尊嚴。而讓每個違法者受到嚴懲,這就是維護法律尊嚴最有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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