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1章歸途漫漫(18)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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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1章歸途漫漫(18)二更
歸途漫漫(18)
果果哭的止不住,四爺過去跟人家警官交涉,說明情況。
好半晌,桐桐帶著果果上了警車,四爺開著在後面跟著。
在車上,果果很明確的告訴警察說:“我記得……我不是走丟的!”
那天,他在火車站玩,該是沒走遠,有個女人拿個帕子,給他擦身上的水……然後他就什麽都不知道了,再醒來就在卡車上,司機說他是被媽媽給扔了的。
他辯解,說我媽就在火車站。
司機說:你媽把你扔 汁源}-裙); 9午四衣>②貳}]叁){依六 到火車站。
他哭鬧,司機就把打,要不就是晚上在荒郊野外,把他扔下自己走了,等好長時間,才再來接他。
他害怕,就不敢哭了。他甚至都記得,他半路上見了好些人,男女都有,都問他還記得家裏不,他就說記得,說爸爸媽媽叫什麽,家裏是哪裏的。
後來司機又打他,帶著他繼續走。
走到天很冷了,他沒有棉襖穿,在車上的時候只有挨著前臺最暖和。後來下雪了,司機說:“別哭了,找到你爸你媽了。”
他以為是呢,跑下車就喊爸媽,可是那並是自己的爸媽。
司機偷著交代:你要是再說記得父母,就把你扔到雪地裏凍死。
他啥也不敢說,誰問都不言語。
司機問說:“餓不餓?”
“餓!”
他隨後便聽見四爺說:“看!不是啞巴。”
後來,到了這一家,這一家人對他挺好的,吃得飽穿的暖。他就說他想回家,想找爸爸媽媽去。
然後家裏的老人就打他。
桐桐聽懂了,是說喬老根的父母當時還活著。
“他們說我就是親生的,跑丟了,好不容易找回來了,又說胡話。他們打完了,‘那兩人’就會來救我,然後跟老人吵起來,說孩子小不懂事,慢慢就懂了……”
桐桐:“……”唱雙簧呢!一方扮演白臉,一方扮演紅臉。
“我都信了……”果果說,“他們啥好吃的都給我吃,喬明搶了我的吃的,他們也打喬明,叫喬明讓著我,我就更信了。但是,家裏要是沒大人,喬明就會偷著告訴我,我是他們家花了三千塊買的,將來要伺候她爸媽養老的……才不是親的!”
桐桐:“……”那個喬明現在也就二十一二的樣子,八年前,她也才十三四歲,還是個孩子。父母把什麽好的都給一個毫不相幹的孩子,心氣當然不平。
便是親兄弟姐妹都難免心中不忿,更何況這種情況下來的孩子,背著大人說些什麽話,大人真未必知道。
“我走哪都有人跟著……沒有零用錢也不能坐車……四年前,喬家的老人出門,都被車裝死了……收拾屋子的時候,我從炕席地下翻出了二十三塊錢,趁著家裏辦喪事的時候跑過……後來客車被交警攔下來了,我被帶回去了……”
桐桐問說:“又打你了?”
“是喬聰和喬慧打的……”那兩個做父母的永遠在做好人,沒碰過我一指頭。
喬聰是‘大姐’,今年三十了。
喬慧是‘二姐’,今年二十八了。
到這個家裏的時候,這兩都已經成年了,老三都已經十七了,只有老四小了點。
果果說:“我說是喬明欺負我,說我是買來的,我才生氣要走的……”然後喬明被打了一頓,這件事就算是揭過去了。
但之後看管的比之前更嚴了。
負責記錄的民警是個大姐,四十來歲了,聽的跟著哭了再哭,然後揉果果的頭:“你真聰明!”這要是換個孩子,真就被這一家子給哄住了。
車子在四十分鐘之後進了順縣的縣城,而後進了警局。
警局有一輛卡車格外顯眼,應該是也才到,車門子被推開,正有人下來。
桐桐搖下車窗,朝那邊喊了一聲:“爸——媽——我把果果帶回來了——”
下了車,還未站穩的兩口子本來就看著進來的車,等車窗搖下來,看見的不僅是女兒,還有兒子。
這個沒錯,就是!一眼就能認出了,這孩子就是自家的!
張舒張著嘴,伸著手,眼淚嘩啦啦的往下掉,就是喊不出來,只不錯眼的盯著。
林耀軍大口大口的喘息著,眼淚順著面頰流。
果果其實已經不大記得父母的樣子了,看見了,知道那就是,可真的只剩下一晃而過的影子殘存在記憶裏,其他的記得並不真切了。
車子停下來,果果機械的被姐姐拉了下來,然後就被抱住了。
他被抱在中間,被裹得死死的,耳邊是極大的哭嚎聲,也一聲一聲的抱怨:“你跑哪去了……找不到你……”
媽媽抱著他,在他頭上親一下,扳了他的臉過去,摸了摸,又親在額頭上。親吻像是雨點一樣落下……這一刻,果果才伸出手,去抱爸爸媽媽。
在喬家,是不會有人這麽抱他,這麽親他的。
他一路上被姐姐攬著,下車被牽著手,他篤定那就是姐姐。因為別的同學跟家裏人一起走,是會牽著手,挎著胳膊,攬著肩膀的,但是那邊總說只有他一條根,卻不會更親近了。
就像是父母一樣,他們抱著他,就像是本來就該這麽抱著他一樣,想親他就親他,他是他們生的,當然就想親他,且想親就親。
一如他看見同學的媽媽拉著同學的手,說的高興了,還把手放在嘴邊,吧唧親一口一樣。
爸爸問說:“還記得爸爸叫啥?”
“yao軍!不知道是哪個yao。”
“你媽媽叫啥?”
“shu!”
張舒點頭,是的!不管是父母還是公婆,亦或是丈夫,都叫她‘舒’!
桐桐看的心疼的呀,擦了眼淚。老鐘叫了,得去說明情況。
二叔看了看跟來的小夥子,遞了煙:“沒顧上問你……”
四爺:“……”只能擺手,表示不抽,然後才說替另一個家庭找孩子,意外碰到的情況,“就是……巧了!”
二叔就多問了一句:“那你真是熱心腸!”
試探跟桐桐的關系。
四爺:“……”他只能說:“我也是被拐賣的!今年考上B理工大學,通知書差點被家裏賣了……這才篤定了。也不知道家裏是不是找我……”
“哦哦哦!”原來是這樣呀。
人家警局招呼大家:“外面怪冷的,都進來等。”
張舒拉著果果的手,林耀軍攬著兒子的肩膀,往裏面去。
桐桐把事情的來龍去脈說了一遍:“……本來,我也想先聯系家裏,看怎麽能把人帶回來。但是果果不想在那個家裏呆,能順利出來,得是他主動配合。”
當地的警官跟老鐘說:“這種情況反倒是好辦多了。”爭執小,孩子記事,願意配合。
要不然,很麻煩的!孩子就算是你們的,又怎麽樣了?你們把孩子丟了,我們好心收養了。以不知道孩子來歷為由,你能拿我怎麽辦?
什麽人販子?我們不知道人販子!就是個司機帶個孩子,瞧著孩子可憐,收養了而已。
說我們是買的?那是給了人家支付了一點扶養費用而已,誰讓跟孩子投緣呢?
我們買人?證據呢?
要把孩子帶走?憑什麽?生恩哪有養恩大?我們把孩子養大了,你們說帶走就帶走,哪有那麽容易?
孩子的戶口在我們這裏,孩子要上學,孩子要考試,你們撇開我們試試。
打官司?行啊!打啊!只要官司打著,誰都休想把孩子的戶口帶走,你們不怕耽擱孩子,咱就慢慢扯皮。
只這些就夠麻煩了,要是孩子再顧念跟那邊的感情,怎麽辦呢?親生父母不退一步,連孩子也徹底失去了。
所以才說,孩子記事,這省了太多麻煩。
是孩子一口咬定,他是被三千塊錢賣給這家的。他求過要回家,被那家的老人打了。雖然老人死了,死無對證,但作為當事人一方的陳述,是很有效力的。
老鐘也說:“萬幸!萬幸!”
桐桐提醒說:“要協查,我覺得應該跟滬市聯絡一下,別打草驚蛇。那邊有個劉樹的孩子……應該還不止一個孩子……”
做警察的怎麽可能聽不懂裏面的蹊蹺,那個澡堂子人家,就是銷贓的窩點。
怎麽安排,這就是人家的事了,咱基本是把事情說清楚了。
而今案子重新歸到L省,這是被拐和被買賣的當事人報案的!
有這邊的公|安機關向單市安縣發公函,說明有這麽一件案子,請對方協查。而這邊已經派人到安縣了,公函一發過去,人就到了。
喬家報案,說孩子失蹤了。
結果孩子去了順縣,在那邊報案,說他是被拐賣的,人家親生父母也在,反告了這邊。
所以,喬家反被請到局子裏說明情況。
這可真是意想不到的結果!如果自己跑了,這還能說孩子離家出走,淘氣瞎說的。但那邊人家找到父母了,怎麽辦?
找關系?喬明那個婚才訂了,而今人家一個電話:“不知道你家有這個事,退婚吧!”
退婚不退婚的,喬明不在乎。在乎的是,事好像大了,聽說滬市也來人來,從來子鎮帶走一個男孩,那孩子也是被拐賣來的。
連帶著大姐、二姐、三姐都被請去了,因為買孩子回來的時候,大姐二十二,二姐二十,三姐十七歲了,她們都是成年人。一個不好,他們就是包庇罪。
一時間,這個案子在當地轟動了起來。
但這就不是林家能管的了!他們得回家了。
既然要回家,桐桐就沒法給四爺走了:“路上慢點。”
四爺看著那邊倆夫妻,第一次想到了原身的父母,他低聲說:“我打算回去一趟……”
桐桐跟著四爺的視線看過去:是啊!帶走了孩子,就是挖走了父母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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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途漫漫(18)
果果哭的止不住,四爺過去跟人家警官交涉,說明情況。
好半晌,桐桐帶著果果上了警車,四爺開著在後面跟著。
在車上,果果很明確的告訴警察說:“我記得……我不是走丟的!”
那天,他在火車站玩,該是沒走遠,有個女人拿個帕子,給他擦身上的水……然後他就什麽都不知道了,再醒來就在卡車上,司機說他是被媽媽給扔了的。
他辯解,說我媽就在火車站。
司機說:你媽把你扔 汁源}-裙); 9午四衣>②貳}]叁){依六 到火車站。
他哭鬧,司機就把打,要不就是晚上在荒郊野外,把他扔下自己走了,等好長時間,才再來接他。
他害怕,就不敢哭了。他甚至都記得,他半路上見了好些人,男女都有,都問他還記得家裏不,他就說記得,說爸爸媽媽叫什麽,家裏是哪裏的。
後來司機又打他,帶著他繼續走。
走到天很冷了,他沒有棉襖穿,在車上的時候只有挨著前臺最暖和。後來下雪了,司機說:“別哭了,找到你爸你媽了。”
他以為是呢,跑下車就喊爸媽,可是那並是自己的爸媽。
司機偷著交代:你要是再說記得父母,就把你扔到雪地裏凍死。
他啥也不敢說,誰問都不言語。
司機問說:“餓不餓?”
“餓!”
他隨後便聽見四爺說:“看!不是啞巴。”
後來,到了這一家,這一家人對他挺好的,吃得飽穿的暖。他就說他想回家,想找爸爸媽媽去。
然後家裏的老人就打他。
桐桐聽懂了,是說喬老根的父母當時還活著。
“他們說我就是親生的,跑丟了,好不容易找回來了,又說胡話。他們打完了,‘那兩人’就會來救我,然後跟老人吵起來,說孩子小不懂事,慢慢就懂了……”
桐桐:“……”唱雙簧呢!一方扮演白臉,一方扮演紅臉。
“我都信了……”果果說,“他們啥好吃的都給我吃,喬明搶了我的吃的,他們也打喬明,叫喬明讓著我,我就更信了。但是,家裏要是沒大人,喬明就會偷著告訴我,我是他們家花了三千塊買的,將來要伺候她爸媽養老的……才不是親的!”
桐桐:“……”那個喬明現在也就二十一二的樣子,八年前,她也才十三四歲,還是個孩子。父母把什麽好的都給一個毫不相幹的孩子,心氣當然不平。
便是親兄弟姐妹都難免心中不忿,更何況這種情況下來的孩子,背著大人說些什麽話,大人真未必知道。
“我走哪都有人跟著……沒有零用錢也不能坐車……四年前,喬家的老人出門,都被車裝死了……收拾屋子的時候,我從炕席地下翻出了二十三塊錢,趁著家裏辦喪事的時候跑過……後來客車被交警攔下來了,我被帶回去了……”
桐桐問說:“又打你了?”
“是喬聰和喬慧打的……”那兩個做父母的永遠在做好人,沒碰過我一指頭。
喬聰是‘大姐’,今年三十了。
喬慧是‘二姐’,今年二十八了。
到這個家裏的時候,這兩都已經成年了,老三都已經十七了,只有老四小了點。
果果說:“我說是喬明欺負我,說我是買來的,我才生氣要走的……”然後喬明被打了一頓,這件事就算是揭過去了。
但之後看管的比之前更嚴了。
負責記錄的民警是個大姐,四十來歲了,聽的跟著哭了再哭,然後揉果果的頭:“你真聰明!”這要是換個孩子,真就被這一家子給哄住了。
車子在四十分鐘之後進了順縣的縣城,而後進了警局。
警局有一輛卡車格外顯眼,應該是也才到,車門子被推開,正有人下來。
桐桐搖下車窗,朝那邊喊了一聲:“爸——媽——我把果果帶回來了——”
下了車,還未站穩的兩口子本來就看著進來的車,等車窗搖下來,看見的不僅是女兒,還有兒子。
這個沒錯,就是!一眼就能認出了,這孩子就是自家的!
張舒張著嘴,伸著手,眼淚嘩啦啦的往下掉,就是喊不出來,只不錯眼的盯著。
林耀軍大口大口的喘息著,眼淚順著面頰流。
果果其實已經不大記得父母的樣子了,看見了,知道那就是,可真的只剩下一晃而過的影子殘存在記憶裏,其他的記得並不真切了。
車子停下來,果果機械的被姐姐拉了下來,然後就被抱住了。
他被抱在中間,被裹得死死的,耳邊是極大的哭嚎聲,也一聲一聲的抱怨:“你跑哪去了……找不到你……”
媽媽抱著他,在他頭上親一下,扳了他的臉過去,摸了摸,又親在額頭上。親吻像是雨點一樣落下……這一刻,果果才伸出手,去抱爸爸媽媽。
在喬家,是不會有人這麽抱他,這麽親他的。
他一路上被姐姐攬著,下車被牽著手,他篤定那就是姐姐。因為別的同學跟家裏人一起走,是會牽著手,挎著胳膊,攬著肩膀的,但是那邊總說只有他一條根,卻不會更親近了。
就像是父母一樣,他們抱著他,就像是本來就該這麽抱著他一樣,想親他就親他,他是他們生的,當然就想親他,且想親就親。
一如他看見同學的媽媽拉著同學的手,說的高興了,還把手放在嘴邊,吧唧親一口一樣。
爸爸問說:“還記得爸爸叫啥?”
“yao軍!不知道是哪個yao。”
“你媽媽叫啥?”
“shu!”
張舒點頭,是的!不管是父母還是公婆,亦或是丈夫,都叫她‘舒’!
桐桐看的心疼的呀,擦了眼淚。老鐘叫了,得去說明情況。
二叔看了看跟來的小夥子,遞了煙:“沒顧上問你……”
四爺:“……”只能擺手,表示不抽,然後才說替另一個家庭找孩子,意外碰到的情況,“就是……巧了!”
二叔就多問了一句:“那你真是熱心腸!”
試探跟桐桐的關系。
四爺:“……”他只能說:“我也是被拐賣的!今年考上B理工大學,通知書差點被家裏賣了……這才篤定了。也不知道家裏是不是找我……”
“哦哦哦!”原來是這樣呀。
人家警局招呼大家:“外面怪冷的,都進來等。”
張舒拉著果果的手,林耀軍攬著兒子的肩膀,往裏面去。
桐桐把事情的來龍去脈說了一遍:“……本來,我也想先聯系家裏,看怎麽能把人帶回來。但是果果不想在那個家裏呆,能順利出來,得是他主動配合。”
當地的警官跟老鐘說:“這種情況反倒是好辦多了。”爭執小,孩子記事,願意配合。
要不然,很麻煩的!孩子就算是你們的,又怎麽樣了?你們把孩子丟了,我們好心收養了。以不知道孩子來歷為由,你能拿我怎麽辦?
什麽人販子?我們不知道人販子!就是個司機帶個孩子,瞧著孩子可憐,收養了而已。
說我們是買的?那是給了人家支付了一點扶養費用而已,誰讓跟孩子投緣呢?
我們買人?證據呢?
要把孩子帶走?憑什麽?生恩哪有養恩大?我們把孩子養大了,你們說帶走就帶走,哪有那麽容易?
孩子的戶口在我們這裏,孩子要上學,孩子要考試,你們撇開我們試試。
打官司?行啊!打啊!只要官司打著,誰都休想把孩子的戶口帶走,你們不怕耽擱孩子,咱就慢慢扯皮。
只這些就夠麻煩了,要是孩子再顧念跟那邊的感情,怎麽辦呢?親生父母不退一步,連孩子也徹底失去了。
所以才說,孩子記事,這省了太多麻煩。
是孩子一口咬定,他是被三千塊錢賣給這家的。他求過要回家,被那家的老人打了。雖然老人死了,死無對證,但作為當事人一方的陳述,是很有效力的。
老鐘也說:“萬幸!萬幸!”
桐桐提醒說:“要協查,我覺得應該跟滬市聯絡一下,別打草驚蛇。那邊有個劉樹的孩子……應該還不止一個孩子……”
做警察的怎麽可能聽不懂裏面的蹊蹺,那個澡堂子人家,就是銷贓的窩點。
怎麽安排,這就是人家的事了,咱基本是把事情說清楚了。
而今案子重新歸到L省,這是被拐和被買賣的當事人報案的!
有這邊的公|安機關向單市安縣發公函,說明有這麽一件案子,請對方協查。而這邊已經派人到安縣了,公函一發過去,人就到了。
喬家報案,說孩子失蹤了。
結果孩子去了順縣,在那邊報案,說他是被拐賣的,人家親生父母也在,反告了這邊。
所以,喬家反被請到局子裏說明情況。
這可真是意想不到的結果!如果自己跑了,這還能說孩子離家出走,淘氣瞎說的。但那邊人家找到父母了,怎麽辦?
找關系?喬明那個婚才訂了,而今人家一個電話:“不知道你家有這個事,退婚吧!”
退婚不退婚的,喬明不在乎。在乎的是,事好像大了,聽說滬市也來人來,從來子鎮帶走一個男孩,那孩子也是被拐賣來的。
連帶著大姐、二姐、三姐都被請去了,因為買孩子回來的時候,大姐二十二,二姐二十,三姐十七歲了,她們都是成年人。一個不好,他們就是包庇罪。
一時間,這個案子在當地轟動了起來。
但這就不是林家能管的了!他們得回家了。
既然要回家,桐桐就沒法給四爺走了:“路上慢點。”
四爺看著那邊倆夫妻,第一次想到了原身的父母,他低聲說:“我打算回去一趟……”
桐桐跟著四爺的視線看過去:是啊!帶走了孩子,就是挖走了父母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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