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 他雖然打我罵我……,但他是個好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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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1章 他雖然打我罵我……,但他是個好男人
虞美人也是突然想起了這個案件,正好也預備了這一方面的資料,可以講講。
但說實在的,很多人大概會覺得,這個案件跟女性地位根本沒啥關系。
但虞美人還是覺得有點關系的。
畢竟在宋朝法律中,可是清楚的說到了:妻子謀害丈夫,即便沒有實施或者雖然實施但沒有致傷致殘,也已經犯了“十惡”的“不睦”。
萬一丈夫因此受傷或者死亡,妻子的罪行就升級為“惡逆”。
偏偏這兩種罪行在《宋刑統》中均屬大辟,也就是死罪。
這種罪行,除了要接受法律的嚴懲,還要接受社會輿論的口誅筆伐。
她就想評價,這法律制定的,就像出自傻逼的手。
還有一個問題,他們又憑什麽認為阿雲是老光棍的妻子呢
憑阿雲不情不願,還是憑阿雲被人渣叔叔逼婚
而如果確定了阿雲跟老光棍沒有夫妻關系,按照宋律,阿雲也不會被判死刑。
而且虞美人講這個案件,其實是要引申出另一個話題。
這樣想著,虞美人也不忘把宋律貼到天幕上。
[糾結也沒用,案子終究要有個決斷。
於是阿雲案最終背景交給了司馬光和王安石。
司馬光主張,阿雲謀殺已傷,按律應當處以死刑。
王安石主張,阿雲有自首情節,可減刑,不當死。
在朝堂上辯論了一年後,宋神宗選擇采納王安石的建議。
按理說這件事情到這裏就該結束了。
到這裏結束的話,我們這只會說,兩方不過是在法律上看重的不同而已,也沒什麽。
就算是當時宋神宗選擇支持司馬光,我們也只有這一個討論結果。
但司馬光那家夥小心眼啊,這個阿雲案他整整惦記了十七年。
等王安石倒臺之後,他簡直是迫不及待的翻案,選擇把阿雲重新逮捕,判處死刑。
而這樣的司馬光,在歷史上可是被列為儒家三聖,與孔孟齊名的。]
虞美人此話一出,各朝代許多人嘴巴張張合合,楞是不知道應該說什麽。
但幾乎是所有人,心裏都冒出一個想法,天幕說的沒錯,這個司馬光好特麽小心眼。
到底什麽事情,值得他惦記十七年啊。
不能理解。
宋朝,宋神宗時期。
冷不丁再一次被天幕提醒了司馬光,宋神宗黑了臉。
原因無他,因為他又想起了他兒子辛辛苦苦打回來的西夏,被司馬光輕輕松松送出去這件事情。
太離譜,太荒誕,以至於直到現在,他都無法消化這個消息,覺得十足離譜。
但宋神宗並沒有忘記虞美人新透露出來的消息,阿雲案他還有些印象。
司馬光能這麽記仇,他是沒想到的。
但宋神宗的關註點沒有偏,天幕是想要透過這個案件,反映宋朝的女性地位。
是什麽呢,是天幕上那對女性輕易判死刑的宋律,還是虞美人重點指出的前兩點。
有關於知縣為什麽能夠在一切都不明確的情況下,輕飄飄的判定一個女子的死刑。
如果阿雲案中,犯案的是男子,知縣會不會更加重視。
而其中,能夠反映的社會問題,可真的是海了去了。
宋神宗想著,只覺得心口抽抽,倒不是心疼阿雲,單純覺得,就女性問題這一方面,他大宋問題大了。
而天幕說了,北宋還是比較好的。
他無法想象,南宋以及南宋以後又會是什麽模樣。
這麽長時間以來,宋神宗深知虞美人的脾性,也知道一個人要是被壓制狠了,反彈起來到底有多可怕。
比如王朝末年的農民起義,所有王朝都幹不過這個。
所以,女性呢
他根本就無法想象這個可能。
……
宋神宗各種想法還在腦海中打轉的時候,虞美人也簡單將阿雲案背後反映出來的北宋女性地位簡單講了講。
然後,放大招。
[當然,女性地位的滑鐵盧肯定不在這裏,而是在“靖康之恥”。
“靖康之恥”的前因後果我們已經介紹過了,最後宋朝女性的結局我們也講過了,相信大家都知道責任在誰。
但就是有那麽一群不要臉的,表示這怎麽會是他們賣女子求榮的問題呢,這分明是女子自己不註重自己的貞潔,不懂得以死明志,才造就了這麽個結果。
女子們能怎麽辦了,自己吃飯的家夥都在男子的手中,社會的話語權也在男子的手中。
自己洗腦被洗傻了,也滿心愧疚以為真是自己的問題,不反抗的結果就是,社會地位更進一步的降低。
我說句難聽的,連你自己都不把自己當人看了,你還指望著那群既得利益者能給你尊嚴呢
他們只會更進一步的羞辱你,打壓你,pua你,然後告訴你,你們活下去都是因為他們的施舍,感恩吧,感恩他們還願意讓你在家裏為他們當牛做馬,讓你有口飯吃。
但說實在的,你能落到只能仰人鼻息才能存活的地步,不正是他們給你的嗎
是那群虛偽的人,拿著孔孟之道,拿著所謂規章禮法,拿著歪曲過的聖人之言,拿著被他們粉飾過的歷史。
告訴你,女人本來就是這個樣子的,天生就是這個樣子的,不這個樣子就是不對,就是要被人戳著脊梁骨的,只有臣服他們才是真理。
姑娘們,我得提醒你們,他們是在馴化你們啊。
就跟把狼訓成狗、把烈馬訓成良駒一樣,從你開始相信他們的言語的時候,你在與他們的關系中,就已經不是人了,而是牛馬,是他們的所有物。
因此,隨意打罵,隨意買賣,隨意處置都沒有關系,因為你不是個人,沒有人權,律法自然不用保護捍衛你們的權利。
所以他們自然可以更進一步的,從否定你的價值,變成讓你心甘情願為他們當牛做馬。
再到後來的,裹腳吧,立貞節牌坊吧,你居然生不出男孩,女孩子不配活在世上。
封建禮教就是這樣,一步步壓迫著女性,讓她們成為一個能夠任人把玩物件。
幾千年的時間,讓中原大地從母系社會一步步走向了極致的父權社會。
讓女性從夏朝“嫦娥奔月”的神話的掙紮,到後來的他雖然打我罵我讓我當牛做馬伺候他,但他是個好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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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美人也是突然想起了這個案件,正好也預備了這一方面的資料,可以講講。
但說實在的,很多人大概會覺得,這個案件跟女性地位根本沒啥關系。
但虞美人還是覺得有點關系的。
畢竟在宋朝法律中,可是清楚的說到了:妻子謀害丈夫,即便沒有實施或者雖然實施但沒有致傷致殘,也已經犯了“十惡”的“不睦”。
萬一丈夫因此受傷或者死亡,妻子的罪行就升級為“惡逆”。
偏偏這兩種罪行在《宋刑統》中均屬大辟,也就是死罪。
這種罪行,除了要接受法律的嚴懲,還要接受社會輿論的口誅筆伐。
她就想評價,這法律制定的,就像出自傻逼的手。
還有一個問題,他們又憑什麽認為阿雲是老光棍的妻子呢
憑阿雲不情不願,還是憑阿雲被人渣叔叔逼婚
而如果確定了阿雲跟老光棍沒有夫妻關系,按照宋律,阿雲也不會被判死刑。
而且虞美人講這個案件,其實是要引申出另一個話題。
這樣想著,虞美人也不忘把宋律貼到天幕上。
[糾結也沒用,案子終究要有個決斷。
於是阿雲案最終背景交給了司馬光和王安石。
司馬光主張,阿雲謀殺已傷,按律應當處以死刑。
王安石主張,阿雲有自首情節,可減刑,不當死。
在朝堂上辯論了一年後,宋神宗選擇采納王安石的建議。
按理說這件事情到這裏就該結束了。
到這裏結束的話,我們這只會說,兩方不過是在法律上看重的不同而已,也沒什麽。
就算是當時宋神宗選擇支持司馬光,我們也只有這一個討論結果。
但司馬光那家夥小心眼啊,這個阿雲案他整整惦記了十七年。
等王安石倒臺之後,他簡直是迫不及待的翻案,選擇把阿雲重新逮捕,判處死刑。
而這樣的司馬光,在歷史上可是被列為儒家三聖,與孔孟齊名的。]
虞美人此話一出,各朝代許多人嘴巴張張合合,楞是不知道應該說什麽。
但幾乎是所有人,心裏都冒出一個想法,天幕說的沒錯,這個司馬光好特麽小心眼。
到底什麽事情,值得他惦記十七年啊。
不能理解。
宋朝,宋神宗時期。
冷不丁再一次被天幕提醒了司馬光,宋神宗黑了臉。
原因無他,因為他又想起了他兒子辛辛苦苦打回來的西夏,被司馬光輕輕松松送出去這件事情。
太離譜,太荒誕,以至於直到現在,他都無法消化這個消息,覺得十足離譜。
但宋神宗並沒有忘記虞美人新透露出來的消息,阿雲案他還有些印象。
司馬光能這麽記仇,他是沒想到的。
但宋神宗的關註點沒有偏,天幕是想要透過這個案件,反映宋朝的女性地位。
是什麽呢,是天幕上那對女性輕易判死刑的宋律,還是虞美人重點指出的前兩點。
有關於知縣為什麽能夠在一切都不明確的情況下,輕飄飄的判定一個女子的死刑。
如果阿雲案中,犯案的是男子,知縣會不會更加重視。
而其中,能夠反映的社會問題,可真的是海了去了。
宋神宗想著,只覺得心口抽抽,倒不是心疼阿雲,單純覺得,就女性問題這一方面,他大宋問題大了。
而天幕說了,北宋還是比較好的。
他無法想象,南宋以及南宋以後又會是什麽模樣。
這麽長時間以來,宋神宗深知虞美人的脾性,也知道一個人要是被壓制狠了,反彈起來到底有多可怕。
比如王朝末年的農民起義,所有王朝都幹不過這個。
所以,女性呢
他根本就無法想象這個可能。
……
宋神宗各種想法還在腦海中打轉的時候,虞美人也簡單將阿雲案背後反映出來的北宋女性地位簡單講了講。
然後,放大招。
[當然,女性地位的滑鐵盧肯定不在這裏,而是在“靖康之恥”。
“靖康之恥”的前因後果我們已經介紹過了,最後宋朝女性的結局我們也講過了,相信大家都知道責任在誰。
但就是有那麽一群不要臉的,表示這怎麽會是他們賣女子求榮的問題呢,這分明是女子自己不註重自己的貞潔,不懂得以死明志,才造就了這麽個結果。
女子們能怎麽辦了,自己吃飯的家夥都在男子的手中,社會的話語權也在男子的手中。
自己洗腦被洗傻了,也滿心愧疚以為真是自己的問題,不反抗的結果就是,社會地位更進一步的降低。
我說句難聽的,連你自己都不把自己當人看了,你還指望著那群既得利益者能給你尊嚴呢
他們只會更進一步的羞辱你,打壓你,pua你,然後告訴你,你們活下去都是因為他們的施舍,感恩吧,感恩他們還願意讓你在家裏為他們當牛做馬,讓你有口飯吃。
但說實在的,你能落到只能仰人鼻息才能存活的地步,不正是他們給你的嗎
是那群虛偽的人,拿著孔孟之道,拿著所謂規章禮法,拿著歪曲過的聖人之言,拿著被他們粉飾過的歷史。
告訴你,女人本來就是這個樣子的,天生就是這個樣子的,不這個樣子就是不對,就是要被人戳著脊梁骨的,只有臣服他們才是真理。
姑娘們,我得提醒你們,他們是在馴化你們啊。
就跟把狼訓成狗、把烈馬訓成良駒一樣,從你開始相信他們的言語的時候,你在與他們的關系中,就已經不是人了,而是牛馬,是他們的所有物。
因此,隨意打罵,隨意買賣,隨意處置都沒有關系,因為你不是個人,沒有人權,律法自然不用保護捍衛你們的權利。
所以他們自然可以更進一步的,從否定你的價值,變成讓你心甘情願為他們當牛做馬。
再到後來的,裹腳吧,立貞節牌坊吧,你居然生不出男孩,女孩子不配活在世上。
封建禮教就是這樣,一步步壓迫著女性,讓她們成為一個能夠任人把玩物件。
幾千年的時間,讓中原大地從母系社會一步步走向了極致的父權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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