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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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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遇

霍言把鞋脫了,盤腿在床,努力回想有關自己和林雨霏相遇的情景,所能想起來的,有這麽些線索。

那天他特地身穿一套精致的西裝去參加一個人的婚禮。

那人算是他高中一起打過球的,不過考上大學就沒再聯系,一次朋友聚會碰見,直接就讓他來參加婚禮,還說記得隨禮,隨禮還不能太少。

他覺得隨禮本是個心意,直接問,變了味兒不說,有種強迫感。

就像是在說,在這個社會上行走,這些禮節都是必須的,你不來代表你不合群。

作為一個社會人,不合群可是大忌,況且我都這麽當面兒跟你說了,不來?就是不夠義氣,以後難混。

誒?偏不!

於是在禮櫃上寫了名字,在禮金那一欄,寫了好幾個零。

當時負責禮櫃的人眼神全是愕然和嫌棄。

肯定了,第一次遇見來吃酒席不帶錢的,不帶錢吧就悄悄進去坐著吃嘛,還跑到禮櫃來丟臉。

窮鬼,窮就窮嘛,還打扮得人模狗樣。

霍言覺得這不叫丟臉,這叫自我修養,在自我意志的帶領下,做出選擇,保持優雅。

在禮櫃上宣誓完那微小的自由意志,準備往裏走的時候,林雨菲出現了。

她在他身後笑了半天,上前在他名字下面兒依葫蘆畫瓢,隨著禮櫃人員第二次嫌棄的註目禮——組團丟臉來了!

倆人並肩往酒席走。

“相見恨晚吶,”林雨菲說,“我早就想這麽做了!”

“也是被迫來的?”

“可不是?我跟新娘子就在公司打了聲招呼,就喊我了,不來又不好,來了也不爽。”

“同事啊?”霍言餘光去瞄了眼那新娘,“可你以後還得在公司裏混,這樣沒影響?”

“怕什麽,她這種我還不知道,你瞧瞧她肚子,來公司兩個月沒有,立馬結婚辦酒,隨後產假,再隨後,可能就得當全職媽媽。”

“哦…”霍言明白,“我們混飯,他們混錢。”

倆人坐一桌上,開始看那一套婚禮流程。

霍言此時才特地去觀察了林雨菲的面貌,瓜子臉,雙眼皮,鼻挺,嘴倒是有些大,染了些紅的長發隨意在後腦挽了個發髻,上面還插著一發簪,一身薄荷綠v領連衣裙,顯得脖頸線條優美,妝化得適宜。

實屬於天然系美女那一類。

“還沒等臺上司儀把流程走完,我們就開始吃菜,那一桌子的人看見我們吃,也就不客氣了。畢竟參加的婚禮千千萬,能找出讓你矚目的,稀少。”霍言講到這裏,笑出聲,“而且認識不認識的,都知道上面兒講的真愛大多都是場面話。”

“我還沒參加過婚禮,這是第一次,”林小淵語氣頹喪,“而且,就像你說的,他肯定不太願意見到我。”

“你沒什麽朋友?同事什麽的邀請你去參加?”

“沒有,只有一個玩伴,很早就離開了。”

“是嗎…”

霍言一聽,懂了他的悲傷。

人一說到死亡,就有了哀傷,就算那死亡離你很遙遠。

“之後呢?”林小淵哀傷去得快,興致勃勃地繼續問他,“吃完好吃的,你們就分開了?”

“沒有,她上臺去搶捧花了。”

“搶到沒?”

“那都不叫搶,她剛上去,捧花就不偏不倚地砸中了她,”說到這裏,霍言嘴角又浮了一抹笑,好似讓他重新回味了一遍當時的美好,“她下臺對著我笑,然後說,看見沒,這叫運氣,之後還把那捧花分我一半,說:遇見我,你運氣也不小。”

“是個有趣的人。”

林小淵目光游移到了車窗外。

“是…在這之後,她還從酒席一人拿了瓶紅酒,跑到江邊,我們一邊走一邊聊天,喝完了整瓶紅酒。”

霍言說完,臉紅了些,但也是幾秒的事。

紅是因為那天倆人醉得不輕,在酒店瘋狂了一把。

那場面回想起來,真的是氣吞山河,恨不能把對方以及周圍的東西,都揉搓變形,變成自己喜歡的形狀。

不過幾秒後那抹微紅消失不見,是因為這些早就已經是往事,乘風而去。

“你看,初遇每當後來一回想,臉上的笑都藏不住。”

林小淵筆在紙上畫了個笑臉,舉在他面前,古靈精怪的氣息無法掩藏。

“那是因為最後能走在一起,”霍言喜他那靈氣,又覺著莫名其妙,眉頭稍皺,“最後走不到一起,這美好回憶起來就都不是滋味。還有一種,一開始見面留下的印象都不好,後來相處後變好的嗎?”

“那也是因為有個好的結局,才會覺得開始的相遇,是不打不相識,如果結果不好,那初遇就根本不值得回想了,所以——”林小淵頭一歪,調皮,“結局最重要——”

“那你呢?”霍言好奇心又起,“你跟他,怎麽相識的?”

“我?”

林小淵一楞,無從說起的表情顯露無疑。

霍言看在眼裏,困惑:怎麽是這個表情,是不好的初遇呢,還是因為結局不好就不值得細說?

半天才聽他說了句:“我是他撿回去的。”

“?”

霍言這一頓好奇被澆灌,長出來一長串疑問晃啊晃。

撿——回去?

怎麽個撿法兒,又不是一只狗一只貓,在大街上溜達被人看上,隨後問:要不要跟我走啊?然後你點點頭,就被撿了回去。

總覺得哪裏怪怪的,但是細問的話,就得牽出好多信息。

比如:你是無家可歸了,才隨意被人撿回家?那不得是個悲傷,不…悲慘的故事嗎?

還有,撿你的人什麽心態,難不成還真的把你當成寵物那般餵養?

“我…”

林小淵在他心底裏感嘆號和問號相互交疊的時候,也在猶豫不決,最後慢慢講起他怎麽被撿回去的過程。

原來,他初中時家裏發生了變故,本就是單親家庭,媽媽還病故了,房子被外婆搶走。

一般來講,一個成年人的房子和存款在去世以後,她母親分一半,孩子分一半。

但是他未成年啊,只能是先在外婆的管轄下,等他長大再給他。

但是呢,那房子存款還在他外婆手裏的時候,他外婆去世了。

那麽,房子就被他外婆的其他4個子女分了。

等於是,自己本來有一半兒的房子存款,現在變成了5分之一,而那些親戚找了個借口,就給了些小錢給他,房子就沒了。

無家可歸,只能在街上溜達,沒處可去,還沒有未來可言。

“多大的時候在流浪?”

霍言升起些心疼,不過全被不可思議給掩蓋,總覺得哪裏不合乎情理,又說不出哪裏不對頭。

“15歲,剛剛初中畢業。”

“他們都不管你?”

“不管。”

“你沒找社區幫忙?”

“沒有。”

“……”

“之後我跟後巷的貓咪一起待過20幾天,還認識了些比我大的流浪漢,畢竟我身上還有些錢,我還給他們買了被子,還有吃的,最後錢沒了,他們就拿他們的吃食餵養我。”

“餵養你?”

真是個奇怪的說法,好像已經把自己放在寵物或者被飼養的位置上,心安理得地接受別人的餵養。

“我就跟那些貓咪一起,吃一樣的東西,最好吃的,就是小魚幹了喲——”

說到小魚幹,林小淵丟給他一抹眼風。

那一抹眼風的意味裏,好像是在說:小魚幹很好吃,還有,你應該知道它很好吃的意思。

“之後呢?”

霍言根本沒註意到他眸子裏的飽含的深意。

“之後,有個人有一天來餵貓咪吃東西,碰見了我,然後問我怎麽不回家,我就說我沒有家,他就問想不想有個家,我說想,就跟他回家了。”

“就因為這麽一句話,你就跟個陌生人回去了?”

“他沒事兒都到其它巷子裏去餵貓,一定不是個壞人。”

霍言心裏撲騰一下,不知道是種嘲笑還是一種固有的思維作祟。

隨便讓人撿回家的能是什麽好人!

可那臉上的單純你要怎麽去形容,他沒見過,卻透著前所未有的矛盾。

心裏浮出些不愉快,並且說出他的想法。

“喜歡貓的就不是壞人?喜歡貓不一定喜歡人。還有,你難道沒聽說前些年有個新聞,一個人天天去餵貓,結果把貓餵飽後,殺了它們嗎?”

“!”林小淵難以理解他言辭裏藏著的目的,就那麽望著他,手握著筆,拽緊了問,“殺了貓?”

“你不知道那個新聞?他方式還很多,扭斷了它們的脖子、拿腳往墻上踢、從樓上扔下去、活活燒死…”

“你說這個什麽意思!”林小淵憤怒打斷了他,“你是想說他也是這種壞人?”

霍言見他生氣,想說自己多嘴了,檢討了自己說這話的目的,確實是自己私人情緒。

他最受不了這個世界裏還有什麽單純的人存在,特別是都這麽大人了,這年頭,小孩兒都不信世界什麽都美好。

以前有一首歌:如果世界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世界將變成美好的人間…

他當時一聽就覺得有問題,如果都是貢獻方,那誰是接受的那一方?只有一個獻出,一個接受,彼此消融,那世界才能合理運轉。

還有小時候聽那首歌,《種太陽》。

歌詞說:他有個美麗的願望,居然想把太陽種在世界的每一個角落。

先不說這種願望不科學,送到北冰洋的那一顆把冰川化了,直接地球變水球。就說中國以前神話裏,人們被當空的幾個太陽所折磨那麽久,後羿費勁把那多的太陽射下來,你居然又要種上去!

當然也可以說是自己咬文嚼字了,小題大做了。

但是在霍言的意識裏,太陽和影子同時存在,才是這個世界本來的樣子。

為什麽總有人覺得世界很美好,到處都是光明,然後經過社會洗禮後,哭喪著說,世界怎麽那麽黑暗?

泰戈爾先生說得好,明明是我們認錯了世界,反而說世界欺騙了我們。

“我是說,對貓好,不一定就是個好人。”

霍言也不想道歉,可他忍不住要教教面前這人——天真誠然可貴,但要結合現實才對。

“嘿嘿,你說的,也有道理。”

林小淵生氣到緩和的面貌,簡直可以用突變來形容,翻臉一秒,回臉一秒。

他笑說:“他也不是什麽好人,把我撿回去後,就把我鎖起來了。”

“什麽意思?”

霍言的驚訝程度讓他嘴巴都不自覺張開了。

“就是,當成一只小狗一樣,戴了個項圈,上面有個牌子,給我取了個名字,然後說:以後我就是他的了,得聽他的話。”

“……”

“他說,這就是家。”

“……”

“家就是,一個人發號施令,一個人聽從那些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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