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day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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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29

梵蘭是一個有點包袱的雄蟲。

或許不止有點。

和許多人、許多蟲所追求推崇的那種美而不自知不同,他非常清楚自己是好看的,美麗的,也非常清楚那些自生來起,便由於好看而獲得的便利與善意。

與他人相處,被他人友好對待,有緣多次相遇,至某天突然受到對方的告白,驚訝無措他怎麽會喜歡我,我該怎麽回應——這一套發展,在梵蘭身上是不存在的。

他看著一個初識者的眼睛,便明白其中那出於外貌條件而滋生的好感,明白那眼裏的興趣,明白對方不自覺想要好好表現的友善態度,明白一次次預謀的巧遇。

如何在興趣成為執念之前,將其轉變為心甘情願的釋然,這才是他首先學會的東西。

當然,他還年輕,水平有限,總會留下些不甘不願的例子,這就是沒有辦法的事情了。

回到包袱。

說他有包袱,是因為他不僅清楚知道自己好看,他還非常樂於,且擅長於,將自己打扮得更加賞心悅目。

他喜歡搭配,喜歡飾品,註重著裝,在意體態,在地球上時他就是那種相比於大部分男人而言顯得過於講究的男人,一些較為低俗的男性眼裏的“會噴香水的娘娘腔”。而成為雄蟲之後,他也曾因為雄蟲的社會處境和更加惹眼的相貌,而考慮過是否要低調一些,是否要不那麽打眼,是否要習慣藏拙——然後這樣的想法被他的發小萊斯特暴力擊碎,梵蘭只能嘆一口氣,非常情願非常迅速地放縱了本性。

在地球上他尚且屬於“註重”打扮,是對自身形象的負責,是生活之餘維持一點漂亮男人的包袱和審美。而雄蟲梵蘭則遠不再止於註重,是明晃晃的喜歡,是饒有興致的熱衷。

隴雅曾不止一次可惜過梵蘭不去從事時尚行業,他說如果梵蘭願意和他一起創立品牌並以自己作為代言模特,一年之內這片市場必定洗牌。

梵蘭則表示創立品牌是不可能創立品牌的,聽起來好麻煩,沒有絲毫事業心這樣子。

雖然不管在他們的圈子裏,還是在第一首府學院裏,其實都已經隱隱流行起了對於梵蘭的穿著風格的模仿。

當然,不要把“熱愛打扮”想象得太刻意濃重了,有時候他的打扮不過是“讓領口斜向敞開”而已,至於在看者眼裏那股渾然天成自然隨性的氣度……嗯,這不就是效果所在嗎?

這一層面的打扮曾經收獲了以萊斯特為首的直雌困惑的目光,他們堅稱梵蘭不管打不打扮分明都是一樣的好看。

梵蘭:不,你什麽都不懂:)

是的,他們不懂,但不妨礙他們送梵蘭市面上任何一個奢侈品牌中任何一個季節系列的服飾飾品。

以至於梵蘭其實另有兩棟同樣距離契拉索主宅不遠的獨棟別墅,裏面沒有別的,就放衣服。

哪怕熱愛穿搭如他,換衣的速度也始終趕不上新衣服填充的速度。

真是有點幸福的煩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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