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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厄爾皮斯城是一座傳說中的城市,不是說它不存在,而是近五十年中幾乎沒有人到達過那裏。它位於北聯邦境內,坐落在極北的高山上,被成片的森林包圍。如果想要從南聯邦進入厄爾皮斯城,首先要跨越那道重兵把守的墻,然後穿過北聯邦的中心區域——那裏充斥著爆炸、沖突、亂鬥等幾乎全部不穩定因素——一直向北。在北聯邦版圖的盡頭,是一片廣闊的森林,沒有人知道那森林有多大,但所有人都知道厄爾皮斯城就隱藏在那森林之中。

生活在聯邦南部的人不屑去厄爾皮斯,盡管南部人口稠密,可用土地日漸減少,填海造地成為不可避免的趨勢,但是人們就是寧願生活在不知道何時會沈沒的人造土地上,也不願穿越戰火紛飛的北聯邦去森林裏呆著。

至於北聯邦的居民——

內戰剛開始的那會兒,厄爾皮斯確實是他們避難所。人們拖家帶口湧入森林,希望能夠在新的城市找到落腳的地方。落難者的確在厄爾皮斯得到了片刻寧靜,然而好景不長,當一名流血的士兵踏入厄爾皮斯時,疫病也隨之而來。人們像當初來到這裏一樣,又瘋狂地離開。攜帶著可怕的病毒,奔向北聯邦的各個角落。

從此,厄爾皮斯成為了地獄之城,災難源泉。它徹底被人遺忘,仿佛只要不提及,所有事便不曾發生過一樣。

破舊的飛艇以50邁的速度低空劃過森林上空。喬看著窗外顫動的樹梢,轉頭對坐在駕駛席上的男人說:“如果不能繼續升空,我不介意貼在地面上飛行。”

亞瑟——當然是他,除了他還能有誰——哼了一聲,喬不明白其中的含義,不過下一秒他便感覺到飛艇在緩緩下降。

喬在心中嘆了口氣,不知道為什麽。

自從墨勒忒見面之後,亞瑟就和他一同行動。他們先去了卡拉培——跟畫家告了別——隨後一直北上,進入北聯邦,穿過戰亂區,飛了幾天幾夜後,他們就到了現在的這個地方——一個荒無人煙的森林裏。四周是不知名的高大樹木,腳下是破敗不堪的公路。大大小小的石塊和機械殘骸到處都是——喬終於明白為什麽亞瑟沒有偷一輛車,而是費勁地搞了一臺不太飛得起來的飛艇。

這架飛艇是個拼裝機,亞瑟在戰亂區邊緣的一個廢棄場裏發現了它。它損壞得厲害,根本無法啟動。好在周圍有不少可替換的零件,亞瑟和喬花了些時間修好了它,雖然性能上不能和正常飛艇相提並論,但已經足夠好到他們可以駕駛它上路。

喬坐在副駕駛上無所事事。

他們已經飛行兩天了。

離開卡拉培時,他們一致同意不回阿特洛波斯。也許現在傭兵團沒在監視那裏,但何必冒險呢?那是喬的秘密基地,大本營,他的家。如果可以的話,喬希望有一天他還能回到他的圖書館裏安享晚年。

他們花了些時間考慮以後的去處,四處流浪沒什麽不好,不過最終他們還是決定找個地方安頓下來。這對於他們兩人來說都是陌生的體驗——喬從未與人相伴過,而亞瑟則從未安頓過下來。

他們在提希風短暫停留了幾日,置辦了一些東西,大部分時間窩在酒店裏研究聯邦地圖。當亞瑟把手指到厄爾皮斯時,喬有些意外。

“那裏什麽都沒有。”他說,“已經完全被炸毀了。”

“不完全是。”亞瑟說道。“的確為了防止疫情蔓延,幾十年前聯邦政府便下令炸了它。但還有少數人幸存下來。他們藏進了森林的更深處,建造了新的厄爾皮斯城,規模比原來的要小很多,一大半城市在地下。幸存者人數不多,聯邦分裂後也沒人再去註意過那片森林,所以至今還未被發現。”

“也就是說那裏有維持人類生活的設施?”

“是的。不過條件很差。幾乎沒有任何科技設備,食物短缺,要靠打獵和捕魚為生。如果想吃面包,要走上個幾天幾夜才能離開森林。中途很可能會遇到猛獸而喪命。那裏冬天冷的厲害,必須躲進地下才能過活。呆上幾個月,等到春天來了才能重新看到太陽。”

“嗯……”喬沈吟片刻,“聽上去是個絕妙的藏身之處。”

“沒錯。”

“我有一個問題,”喬說,“既然新厄爾皮斯從未被發現,你為什麽會知道的這麽清楚?”

亞瑟看上去有一時的恍惚,不過很快他的眼神重新清明起來。

“因為那是我的故鄉,”他神色覆雜地說道。

“是我出生的地方。”

對於喬來說,除了阿特洛波斯,其餘任何地方都沒什麽不同。他漂泊多年,自認為適應能力還不錯。如果亞瑟想要回故鄉看看,那喬願意陪他一同前往。在這之前喬從未享受過任何人的陪伴,不過既然決定和亞瑟嘗試在一起,他就會去學著遷就伴侶。

伴侶。

喬在心裏默默念道。他轉過頭看向駕駛席上的金發男人。

也許是近鄉情怯,這幾天亞瑟的話越發少了下來。喬從不是個多話的人,比起談話,他更享受他們之間的沈默。

“在看什麽?”亞瑟問。

“你。”喬說。

亞瑟沒有再說話,專心駕駛著他們的小破飛艇。

傍晚的時候,飛艇路過了一個補給站。他們停下來進去查看,只發現了半箱機用油。亞瑟把油搬進飛艇時,喬正站在一塊石頭看日落——其實這樣講並不準確,樹林太過繁密,只能依稀看到幾縷光線射過林子,然後慢慢消失在空氣裏。

亞瑟走到喬的身邊,問:“在看什麽?”

喬轉頭看他。

“你。”他回答道。

亞瑟笑了一下,沒說什麽。

天色變黑前,他們找了一些木枝搭了個火堆。補給站裏有桌子,不過他們還是選擇坐在火堆旁吃晚飯。晚飯是幾個罐頭和面包,是他們進森林前準備的。在喬熱罐頭的功夫,亞瑟進林子裏溜了一圈,回來時手裏提著一只灰皮兔子。補給站的水電幸運地沒有停掉,亞瑟簡單地處理了兔子,給他們加了餐。

晚餐後他們懶散地坐在火堆旁烤火。距離厄爾皮斯城還有幾天的路程,他們有的是時間荒廢,不必急於一時。春末的晚上微涼,喬和亞瑟靠在一起,分享一瓶葡萄酒。

“現在你看起來好多了。”喝了幾口酒後喬說,“這兩天你的臉色一直很差。”

亞瑟側過頭看他,“所以這幾天你一直在觀察我?”

喬沒回答這個問題,“在煩什麽?”

亞瑟沈默了一會兒。

“沒什麽。”他說。“這條路讓我想起當初離開的情景。我,還有格尼薇。”

“格尼薇?”

“你見過她,我的前女友。”

“哦,那個把我長相洩露出去的女人。”

“相信我,她已經得到懲罰了。”

“應該殺掉她的,我自己,親手。”

亞瑟盯著喬看了一會兒,然後意識到他是認真的。亞瑟無法確定自己現在是什麽感覺,麻木,也許?喬想要殺掉格尼薇並不出乎他的意料,沒有人能在知道一個殺手的長相後活得長久。雖然格尼薇身手敏捷,是傭兵團的中心人物,殺掉她可能不太容易,但看看弗蘭克?英格曼——那個可憐的黑手黨——還不是在歐律諾墨被打成了篩子。

喬安靜,有耐心,善於等待。就像潛伏在黑夜中的獵手,亞瑟相信,只要他想,沒有他做不掉的目標。

亞瑟猶豫了片刻,不是他對格尼薇舊情未了,而是他們一同長大,亞瑟不是個沒有感情的混蛋。

“就……”他想了想,說:“再給她些時間,好嗎。”

喬轉過臉看他,表情平靜。

“可是,”亞瑟聽到他說,“她毀了我的生活。”

確實如此,如果格尼薇沒有宣揚喬的長相,殺手雖然身處危險,但也不至於東躲西藏。不過最初的起因還要算在約翰?貝格身上,那個誰也不認識的小偷。他究竟是何時認識的喬,又是在何時怨恨上喬的,關於這一點就連殺手自己也不清楚。一個殺手總是造人怨恨——當亞瑟告訴喬事情真相時,殺手聳了聳肩說道。

“你說的有道理,約翰才是主犯。”喬沈默了一會兒,隨後似笑非笑地看向亞瑟,“為前女友求情,哈。”

他的眼睛在火光中明亮極了。亞瑟著迷地註視著他,口中說道:“你不是也去看了那個畫家。”

“只是防患未然,”喬說,“我得確認他沒有把我畫進畫裏。”

“這就是跟畫家交往的壞處,對吧。”

“總會有得有失。分手是件覆雜的事情。”

亞瑟握住他的手,慢慢撫摸他的手指。

“我們也會分手麽,在未來的某一天?”

喬也不知道。他從未經歷過一段深刻的感情,盡管那是他渴求的;他從未與一個人相伴過,盡管那是他希望的。現在他有了一個愛人,他卻要從頭開始學如何去愛。他不安,仿徨,又充滿愛意和希望。

他知道亞瑟也是如此。那些日子的沈默絕不只是因為回憶,還包括對未來未知的恐懼。在感情上他們極不成熟,任性的像兩個孩子,可他們又舍不得放開對方的手,仿佛只要身邊的人在,他們就不會在漫長的黑夜中踽踽獨行。

喬回握住亞瑟的手,亞瑟身上散發出來的暖意溫柔且安定。

“我會努力,”他說,“愛你久一點。”

亞瑟一動不動地看著他,那深藍色的,像大海,像星空一樣的眼睛裏全是他。過了許久——也許不久,他聽到亞瑟說:“來接吻吧。”

“好的。”他回答道。

然後喬閉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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