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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體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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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體同位

.0172

Chapter·13

月光如水。

提姆正扶著廢墟上的殘垣斷壁在一旁幹嘔。

而康倒在亂七八糟的建築垃圾裏,雙目放空地看著天空之中高懸的明月,感覺一根指頭都不想動。

穿越位面空洞的過程比之前的要讓人難受多了,系統對空洞的評級自有它的道理。

提姆甩了甩頭,讓自己清醒一點。

“你可沒說過位面空洞之中還有精神攻擊。”

“你現在知道了。”

康有氣無力地說。

在穿越空洞的過程之中他將提姆完全地護在懷裏,心靈遙感運轉到最大來保證對方在那樣扭曲的空間之中毫發無傷,對體力是一種消耗。

結果到這邊來還是晚上,看不見太陽讓他恢覆地格外緩慢。

他累得只能倒在建築垃圾裏裝死。

而提姆已經開始探查周圍的環境了,哪怕他身體還在不適,但是他必須要對這個新來到的平行世界開始偵查、進行了解。

他們在一處廢墟之上——

提姆看著手腕上的屏幕。

“我放出去的納米機器人告訴我這下面更深的地下還有建築群……就像是卡德摩斯。”

他思考起來。

“或許就是呢。”

康找回了點力氣——他最主要還是心理上的疲憊——從那堆靠著的建築垃圾上爬起來,拍了拍身上沾上的灰塵。

“落點說不定就是這樣的,從那邊的卡德摩斯,到這邊的卡德摩斯——聽上去很合理。”

他聳了聳肩:“雖然兩個世界的連接點不常一致,但是一致也不是多奇怪的事情。”

“很好。”提姆收起了手腕上的電腦:“那麽我們需要盡快離開這裏了,這裏很可能在被二十四小時的監視著。”

“哪怕這看起來就是個廢墟?”

“哪怕它就是個廢墟,地下還有東西的,記得嗎。”

“好吧。”康打起精神來,他去拉提姆的手,主動擔任了交通工具。

“我們去哪?”

“——去哥譚看看。”

“你們哥譚人是不是都對哥譚有點什麽情節?”

拉著提姆從地上起飛的時候康不解地詢問。

當然,他們並沒有就這樣直接前往哥譚,而是換上了平民裝束作為偽裝。

康穿著普通的T恤牛仔褲和皮外套,手腕上綁著一些裝飾用的皮繩,他用隨身的現金在街角買了兩杯奶昔,走回街邊公園外。提姆正穿著看上去就有什麽極客宅屬性的格子襯衫和牛仔褲坐在這裏,拿著手機在上面搗鼓著什麽。

怎麽提姆一到平行世界就能很快地用他的設備連接上網絡?這能算是超能力嗎?

康將奶昔遞過去一杯,提姆接過,喝了一口,然後隨意地放在了一邊,註意力仍舊在他的手機上。

“你查到什麽了嗎?”

康問。

有提姆在他就不需要自己絞盡腦汁地到處找信息了,只需要帶著空空的大腦跟著行動就好。

“你知道這個世界的時間要比我們的世界的時間更早十多年嗎?”

提姆說,以一種讚嘆的語氣。

“我隨身的科技幾乎能在這裏橫行,真美好。”

他放下手機,做了一個深呼吸。

“熟悉的哥譚,但是它聞起來像是自由。”

康拿著自己的那杯奶昔在提姆坐著的長椅空的地方坐下。“自由?你不要告訴我你想跟著我穿越位面空洞的原因是因為你想遠離你家裏。”

康幹巴巴地說:“搞得好像我拐騙你離家出走了一樣。”

“非要說的話是我拐騙你帶我離家出走——”提姆吐出深吸的氣:“說真的,你不能讓我呆在家裏承受那些。”

在康知道他的身份、和他覆雜家庭情況的前提條件下,很多事情提姆就不需要含混不清地模糊過去了。

“讓我回去面對兩個可能想殺死我的兄弟?嗯哼,算了吧。”提姆握著手機伸了個懶腰,就像他來到這個平行世界之中是真的想要度假一樣放松:“還是等他們打完了我再回去,那不是最好的方式嗎。”

正在韋恩家登堂入室,然後將整個新聞界鬧得人仰馬翻的布魯斯·韋恩親生子達米安先不提,康在平行世界了解過那個小惡魔崽子,那是真的不怎麽討人喜歡。

“但我還以為你和傑森和好了。”康喝了一口奶昔。

“我在你眼裏那麽大度嗎,在他把我打了個半死之後?”提姆歪過頭來。

“誰知道呢,”康咕嘟咕嘟地灌著手裏的草莓奶昔,草莓味有點淡,但是奶昔的奶味挺足,甜絲絲冰涼涼的,很可口。

“也許你們家裏表達愛意的方式就是這樣?”

忽然他們兩人在同一時間警惕起來,仰起頭看向不遠處。

那裏的植物以一種微妙的方式開始……蠕動。

不需要思考提姆都能知道答案,毒藤女艾薇。在哥譚操縱植物,她是不二的人選。

介於他們兩個目前都沒有穿制服,而且這也不是他們的世界,在情況還不明確的時候提姆選擇了觀望一下。

而下一刻他們的觀望取得了成效——一道身影從天而降地落下,在樹冠上一個輕巧地跳躍,留下一片靈動的笑聲,幾乎是在植物還沒有開始表露出攻擊性之前,就將除草劑噴灑在了那些詭異的藤蔓上。

是羅賓。

這個世界的羅賓。

提姆騰地一下從公園的長椅上站了起來。

“提姆?”康不解。

這個世界的羅賓來了,那按理說就沒他們什麽事情了,他們只需要當一個無辜的路人就好。

“我要去買個東西,你身上有多少現金?”

提姆說。

“買什麽?”康眨了眨眼睛。

“相機。”

“……手機不能拍照嗎?”康迷惑了。

“你不懂。”

提姆的眼神落在不遠處,落在那正在植物之間跳躍騰挪的身影之上。

十多年前的哥譚,十三四歲的羅賓。

聯系到他在這個世界的互聯網上收集到的資料來看……那個羅賓是迪克。

他笑著,身姿靈動地在月光和陰影之中跳躍,他的身手有很多花哨的炫技,但那並沒有讓他的靈活性下降,反而行動軌跡多了幾分莫測。

在提姆的世界之中,他開始真正捧著相機追逐羅賓和蝙蝠俠的身影的時候,迪克已經長大了。

只有傑森才是那個他從頭追到尾見證了職業生涯的羅賓。

他還沒記錄過十三四歲的迪克——

雖然這個世界之中的迪克,他的制服是黑紅二色的短袖長褲,不是那樣經典的綠色小短褲。

但這也很棒!

他也是長褲制服的羅賓,四舍五入他和迪克貼貼!

康還坐在長椅上,他一只手搭在椅背上,擡頭看看眼神亮亮的提姆,又看看不遠處正在戰鬥之中的羅賓。

“你看上去……”康中肯地評價:“像個變態你知道嗎。”

康提醒他,你十六歲快十七歲了你還記得嗎?那個羅賓看上去……有沒有十三歲?不要用這種眼神盯著人家你真的好變態!變態到我想離你遠點然後告訴每一個看過來的路人我不認識你這個人的程度。

“你在家的時候怎麽沒見你那麽喜歡你大哥?”

康感到迷惑不解。他不是沒見過提姆和迪克的相處,非要說的話康認定為在蝙蝠家幾兄弟之間怪異的關系之中最為正常的一對兄弟關系。迪克性格很好,他幾乎能和每一個人和平共處。

但只見過那樣平和的相處的他是絕對不會想象得到提姆現在看著遠處戰鬥的羅賓那樣亮亮的眼神的。

他此刻的眼神就像是站在愛豆演唱會第一排VIP席位的腦殘粉。

康不確定這是一個合適的形容,因為提姆的表情看上去表現得有之過而無之不及。

“走了走了。”康站起來拉著提姆的手往反方向走:“我們去給你買相機。”

他不想把提姆放在這丟人。

提姆走得一步三回頭。

想要相機。但是也不想錯過初代羅賓戰鬥的英姿。

康用了幾分力氣才拖走他。

再不走,他們在發現了那邊有戰鬥後就立馬跑走的哥譚人之中就顯得太突兀了。哪怕他們用“是從大都會過來旅游的”這種借口也顯得突兀的程度。

康身上的錢很顯然是不夠提姆購買一臺符合他要求的相機的。

從小富到大的提姆根本看不上配置不夠的那些相機,理由是它們和手機有什麽區別?

而對康來說,不管是相機還是手機,拍出來的照片難道不都一個樣子嗎?照片就是照片,手機還能有濾鏡功能呢,又不是說相機就能直接像是x光一樣拍出人體骨骼了是吧。

但是提姆的賺錢能力也是讓康難以理解地強。

他只是拿走了康的那些現金作為本金,然後在一番康完全看不懂發生了什麽的操作之後他們忽然就有足夠的錢購買一臺提姆看得上的相機了。

“韋恩企業就是在這樣賺錢的嗎?”康撓了撓頭。

“不。”提姆否認了:“大面積的那樣操作是違法的。”

康覺得自己還是不問了比較好。

但是托提姆的福,康在穿越到平行世界的二十四小時內,又很快過上了不需要考慮錢的來源的被包養的生活。他從出生到現在,雖然經常出現在人生地不熟的平行世界,但是滿打滿算沒過過一天自食其力的日子,康對此適應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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