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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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1 章
“十日內不要沾水, 也不要拿任何東西,斷了的指骨尤其不能動。”太醫替她處理好傷,囑托道。
沈元惜瞥了眼被紗布纏成棒槌的十根手指,點了點頭。
·
寧安公主已死, 謝惜朝還在東洲, 京城一時群龍無首。
棠花巷中一座不起眼的小院, 近日進出的都是來請示寧西郡主的朝廷要員。
沈元惜早在西域時就處理過小國內政, 因此上手不算一無所知。
但這也僅限於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當吏部尚書帶著一本各地方官員升調考核來找她時, 沈元惜立馬連人帶公文一起丟了出去, 讓他自行定奪。
尚書無法, 只得又去找了丞相, 才將這件事解決了個七七八八。
經過此事,滿朝官員對於這位暫理朝政事的寧西郡主更加滿意了,至少人家清楚, 不懂的事不亂出主意。
當然, 沈元惜本人對於自己的口碑急轉直上的事情一無所知, 等了足足十天,太醫再來覆診,終於不用將十指都裹得像蠶蛹一樣了。
只有右手小指因為斷骨十天半個月恢覆不了,用小竹片固定著包紮以防長變形。
年輕太醫在宮裏伺候的都是惹不起說不得的金貴主子, 難得診治這麽遵循遺囑的患者, 心情甚好, 話也多了起來。
“郡主想寫字的話,稍微註意些, 也不礙事。”他絮叨著:“外傷基本痊愈了,只是傷筋動骨一百天, 要好好養養了。”
“多謝。”沈元惜頷首,卻打t算再養一些時日。
身體是自己的,為“別人”的江山鞠躬盡瘁非她風格,太醫見狀,感覺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尊重,頓時更加用心,勢必要讓郡主殿下的手恢覆如初!
沈元惜猜不到他的心路歷程,覆診結束親自起身將太醫送出了門。
一旁無所事事的小丫鬟頓時有些坐立不安,連忙起身,沈元惜擺手示意她不用:“坐著吧。”
送完太醫回來,沈元惜迎面撞上了剛才那個小丫鬟,見她一臉緊張,問:“怎麽了?”
“姑娘,”小丫頭面露歉意:“姑娘是不是嫌棄我又蠢又懶?”
“不蠢呀。”沈元惜順手擼了擼她腦袋上兩個小丸子,反問道:“你有偷過懶嗎?”
小丫鬟思忖片刻,點了點頭。
沈元惜又問:“那你知道為什麽會選你來內院嗎?”
小丫鬟搖頭,誠實道:“不知道。”
“剛剛我問你偷懶了嗎,你的回答是什麽?如果是其他人被主人家問是否偷懶,你覺得他們會怎麽答?”
“我明白了!”
“明白就好,誠實才是最難能可貴的。”沈元惜笑道:“你叫貞兒?”
“姑娘記得我的名字!”小丫鬟驚喜道。
“家裏每個人的名字,我都記得。”沈元惜補充了一句,隨後笑著問她:“願不願意隨家裏姓元?元貞二字出自《易經》,是季節的一首一尾,和元冬她們的名字也對得上。”
“當然,不願意也沒關系。”
貞兒忙點頭:“願意願意!”
主人家賜姓,可是天大的好事,意味著看重她,怎麽會不願意呢!
“以後就留在內院,不用回去了。”
這是要擡她做大丫鬟了,做了大丫鬟就能拿七兩的月銀了!元貞激動得小臉通紅。
沈元惜拍拍她的肩,隨後一邊走、一邊從袖中掏出一封信。
正是遠在東洲的謝惜朝寄回的信,這人應該剛拿到遺詔就寫信了,送到宮裏經太醫的手再送到她府上來。
沈元惜將信箋貼到鼻尖嗅了嗅,是一股茉莉花的香味。
這家夥,學人家小姑娘給情郎寄信,連信紙都是帶香味的。
沈元惜用指甲撬掉火漆封,取出信紙展開。
“元惜,展信佳:
我不知現在京城局勢如何,你拿到遺詔,想來是廢了一番力氣的。東洲這邊一切都好,你的幾個小丫鬟,除了被吊在城墻上的那個叫元宵的小丫頭,其餘人安好。我半月後啟程回京,不知京城形勢如何,卿安否?”
信很簡短,也不知是不是怕被其他人瞧見,謝惜朝書寫用得是簡體字、從左到右的橫向書寫順序,沈元惜讀起來格外舒心。
還有半月便歸,就沒必要回信了,說不準現在正在回來的路上呢。
沈元惜心情頓時好了起來,就連小指上的傷也沒那麽痛了。
不過也是萬萬不敢閑下來的。
被下獄時,為防養珠基地落到寧安公主手中,她臨時關閉了系統的輔助功能,河蚌基地受影響不大,但海珠基地比較慘了。
多虧工人緊急打撈,才沒讓水塘臭了。
提前打撈上來的母貝自然是開不出珍珠的,沈元惜看著成堆成山的母貝,心裏心疼她辛辛苦苦養珍珠兌換來的積分。不過貝殼也不能浪費,打磨出來做漆器、雕蝶貝,總之要物盡其用。
沈元惜只到京郊的基地瞧了幾眼,中午直接留在了豐秋莊吃頓便飯,順帶檢驗一下學堂這段時日的學習成果。
棠花巷子的宅子裏此刻不知有幾位大人等著,沈元惜絲毫不見焦急,硬是在莊子上磨蹭到傍晚才離開。
看完了珠塘、看學堂,全都看了一遍之後,她也沒有要回去的意思,而是動身南下,想碰一碰運氣看能不能遇到謝惜朝。
分明知道用不了幾日他就會到京城,知道他一定會第一時間來找自己,可沈元惜還是想去找他。迫不及待的想向他訴說自己在京城所受的委屈,想安慰失去姐姐的他。
明明只有不過十五日。
她已經等不及了。
沈元惜這次沒有帶任何人,只一人一馬,走的也不是官道,是她第一次從東洲到京城時,被山匪劫持時走過的那條荒道。
來時是夏,去時也是夏。
沈元惜知道自己這次過於沖動了,沒有護衛隨行,若遇危險,不會再有第一次時的好運氣了。
她也知道,此去大概率會無功而返。
但她就是想碰一碰運氣。
於是她便駕著馬,從傍晚走到天完全黑透,不知不覺到了深夜。
天上星星稀疏,淡淡月光撒下,勉強看得清前路,沈元惜不由慢下了速度。
她隨意尋了家荒涼的客棧落腳,一進去,就聽到大廳有人在議論。
“聽說現在京城裏管事的是個女人?!”
“是啊,據說是個什麽……郡主!”
“哼,”一人冷哼道:“女人能有什麽真才實學,不好好在家相夫教子,出來拋頭露面,不成體統,以後哪個男人敢要!”
“聽說她和廢太子還有新帝,都不清不白的。”
“我就說嘛!她一個女人能走到這個位置,肯定是睡男人睡上去的!”
……
沈元惜聽得皺了皺眉。
她大抵能猜到,京城那些人,也是表面上對她事事恭敬,背地裏還不知怎麽詆毀她呢。
可她不在乎。
因此她聽到這些人議論,只是微微蹙眉,並不打算表態。
沈元惜找了一處角落落座,喚來小二點了兩碟小菜,一邊等,一邊聽這些人討論自己。
還挺有意思的。
但很快,就沒人關心京城當權的郡主了。
客棧進來一個姿色不俗的姑娘,總是引人註目的。
她不說話,很快有人主動找她搭訕:“姑娘,大晚上一個人來住客棧啊?”
“是啊,一個人去南方,找人。”
“找什麽人啊?現在外頭可不太平,要不要跟我們一起走啊!”說話的正是方才那個說沈元惜靠睡男人上位的壯漢,此話一出,他的同伴立即附和道:“是啊,我們保護你!”
沈元惜忽然來了幾分惡趣味,點頭應和:“好啊,那就麻煩幾位大哥了。”
那幾人頓時喜形於色,嗓門最大的那個男人問道:“姑娘,你是哪的人啊?”
“東洲人。”
“巧了啊,我也是東洲人!”男子順著她的話繼續說:“咱倆是老鄉啊!妹子多大了?可有婚配?”
他不知道的是,現在東洲幾乎已經沒人了。
沈元惜的菜來了,她用茶水涮了涮筷子,邊扒拉著菜邊答:“十六歲,未曾婚配,家裏是跑商的,從小在外拋頭露面,沒男人敢要。”
“那是他們有眼不識珠!姑娘這樣在外見過世面的,可比那些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嬌小姐強多了!”
“是麽?”沈元惜目光掃過去。
那人見她瞧過來,頓時更來勁了,“是啊!咱們江湖兒女,就要豪情萬丈!”
“可我不是江湖兒女,家裏只是商人。”沈元惜勾起唇,倒了一杯店家送的酒,放在唇邊輕抿了一口。
“這、這都不重要!”男人被她潑了一盆冷水,也不覺尷尬,繼續厚著臉皮攀談:“姑娘想找一個什麽樣的郎君?”
這問題就有些露骨了,有看不慣的人啐他:“樊老大,你別整日游手好閑見著個漂亮姑娘就打聽人家私隱!”
“什麽叫我‘整日游手好閑’?”男人被人落了面子,當即不樂意了,非逼著沈元惜回答他這個問題不可:“姑娘,你別聽他瞎說,先告訴我,你喜歡什麽樣的郎君?”
沈元惜蹙眉,門口突然傳來一道清朗的少年音:“她喜歡我這樣的!”
“哪裏來的小白——臉?!”
下一刻,客棧中的人便看見方才那個與樊老大聊得有來有回的姑娘猛地起身,擁向來人。
她把臉埋在少年肩窩,啞聲道:“你猜到了我在這裏。”
“嗯,我猜到了。”
這是他們第一次遇見的地方,匪寨被燒後,落了座新客棧,叫“再逢客棧”。
再逢客棧這個名字好啊。
這一刻,無論是身後班師回朝的平叛軍、還是客棧中形形色色的旅人,都仿佛不覆存在。
他們在長夜盡頭、天光破曉中相擁。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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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日內不要沾水, 也不要拿任何東西,斷了的指骨尤其不能動。”太醫替她處理好傷,囑托道。
沈元惜瞥了眼被紗布纏成棒槌的十根手指,點了點頭。
·
寧安公主已死, 謝惜朝還在東洲, 京城一時群龍無首。
棠花巷中一座不起眼的小院, 近日進出的都是來請示寧西郡主的朝廷要員。
沈元惜早在西域時就處理過小國內政, 因此上手不算一無所知。
但這也僅限於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當吏部尚書帶著一本各地方官員升調考核來找她時, 沈元惜立馬連人帶公文一起丟了出去, 讓他自行定奪。
尚書無法, 只得又去找了丞相, 才將這件事解決了個七七八八。
經過此事,滿朝官員對於這位暫理朝政事的寧西郡主更加滿意了,至少人家清楚, 不懂的事不亂出主意。
當然, 沈元惜本人對於自己的口碑急轉直上的事情一無所知, 等了足足十天,太醫再來覆診,終於不用將十指都裹得像蠶蛹一樣了。
只有右手小指因為斷骨十天半個月恢覆不了,用小竹片固定著包紮以防長變形。
年輕太醫在宮裏伺候的都是惹不起說不得的金貴主子, 難得診治這麽遵循遺囑的患者, 心情甚好, 話也多了起來。
“郡主想寫字的話,稍微註意些, 也不礙事。”他絮叨著:“外傷基本痊愈了,只是傷筋動骨一百天, 要好好養養了。”
“多謝。”沈元惜頷首,卻打t算再養一些時日。
身體是自己的,為“別人”的江山鞠躬盡瘁非她風格,太醫見狀,感覺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尊重,頓時更加用心,勢必要讓郡主殿下的手恢覆如初!
沈元惜猜不到他的心路歷程,覆診結束親自起身將太醫送出了門。
一旁無所事事的小丫鬟頓時有些坐立不安,連忙起身,沈元惜擺手示意她不用:“坐著吧。”
送完太醫回來,沈元惜迎面撞上了剛才那個小丫鬟,見她一臉緊張,問:“怎麽了?”
“姑娘,”小丫頭面露歉意:“姑娘是不是嫌棄我又蠢又懶?”
“不蠢呀。”沈元惜順手擼了擼她腦袋上兩個小丸子,反問道:“你有偷過懶嗎?”
小丫鬟思忖片刻,點了點頭。
沈元惜又問:“那你知道為什麽會選你來內院嗎?”
小丫鬟搖頭,誠實道:“不知道。”
“剛剛我問你偷懶了嗎,你的回答是什麽?如果是其他人被主人家問是否偷懶,你覺得他們會怎麽答?”
“我明白了!”
“明白就好,誠實才是最難能可貴的。”沈元惜笑道:“你叫貞兒?”
“姑娘記得我的名字!”小丫鬟驚喜道。
“家裏每個人的名字,我都記得。”沈元惜補充了一句,隨後笑著問她:“願不願意隨家裏姓元?元貞二字出自《易經》,是季節的一首一尾,和元冬她們的名字也對得上。”
“當然,不願意也沒關系。”
貞兒忙點頭:“願意願意!”
主人家賜姓,可是天大的好事,意味著看重她,怎麽會不願意呢!
“以後就留在內院,不用回去了。”
這是要擡她做大丫鬟了,做了大丫鬟就能拿七兩的月銀了!元貞激動得小臉通紅。
沈元惜拍拍她的肩,隨後一邊走、一邊從袖中掏出一封信。
正是遠在東洲的謝惜朝寄回的信,這人應該剛拿到遺詔就寫信了,送到宮裏經太醫的手再送到她府上來。
沈元惜將信箋貼到鼻尖嗅了嗅,是一股茉莉花的香味。
這家夥,學人家小姑娘給情郎寄信,連信紙都是帶香味的。
沈元惜用指甲撬掉火漆封,取出信紙展開。
“元惜,展信佳:
我不知現在京城局勢如何,你拿到遺詔,想來是廢了一番力氣的。東洲這邊一切都好,你的幾個小丫鬟,除了被吊在城墻上的那個叫元宵的小丫頭,其餘人安好。我半月後啟程回京,不知京城形勢如何,卿安否?”
信很簡短,也不知是不是怕被其他人瞧見,謝惜朝書寫用得是簡體字、從左到右的橫向書寫順序,沈元惜讀起來格外舒心。
還有半月便歸,就沒必要回信了,說不準現在正在回來的路上呢。
沈元惜心情頓時好了起來,就連小指上的傷也沒那麽痛了。
不過也是萬萬不敢閑下來的。
被下獄時,為防養珠基地落到寧安公主手中,她臨時關閉了系統的輔助功能,河蚌基地受影響不大,但海珠基地比較慘了。
多虧工人緊急打撈,才沒讓水塘臭了。
提前打撈上來的母貝自然是開不出珍珠的,沈元惜看著成堆成山的母貝,心裏心疼她辛辛苦苦養珍珠兌換來的積分。不過貝殼也不能浪費,打磨出來做漆器、雕蝶貝,總之要物盡其用。
沈元惜只到京郊的基地瞧了幾眼,中午直接留在了豐秋莊吃頓便飯,順帶檢驗一下學堂這段時日的學習成果。
棠花巷子的宅子裏此刻不知有幾位大人等著,沈元惜絲毫不見焦急,硬是在莊子上磨蹭到傍晚才離開。
看完了珠塘、看學堂,全都看了一遍之後,她也沒有要回去的意思,而是動身南下,想碰一碰運氣看能不能遇到謝惜朝。
分明知道用不了幾日他就會到京城,知道他一定會第一時間來找自己,可沈元惜還是想去找他。迫不及待的想向他訴說自己在京城所受的委屈,想安慰失去姐姐的他。
明明只有不過十五日。
她已經等不及了。
沈元惜這次沒有帶任何人,只一人一馬,走的也不是官道,是她第一次從東洲到京城時,被山匪劫持時走過的那條荒道。
來時是夏,去時也是夏。
沈元惜知道自己這次過於沖動了,沒有護衛隨行,若遇危險,不會再有第一次時的好運氣了。
她也知道,此去大概率會無功而返。
但她就是想碰一碰運氣。
於是她便駕著馬,從傍晚走到天完全黑透,不知不覺到了深夜。
天上星星稀疏,淡淡月光撒下,勉強看得清前路,沈元惜不由慢下了速度。
她隨意尋了家荒涼的客棧落腳,一進去,就聽到大廳有人在議論。
“聽說現在京城裏管事的是個女人?!”
“是啊,據說是個什麽……郡主!”
“哼,”一人冷哼道:“女人能有什麽真才實學,不好好在家相夫教子,出來拋頭露面,不成體統,以後哪個男人敢要!”
“聽說她和廢太子還有新帝,都不清不白的。”
“我就說嘛!她一個女人能走到這個位置,肯定是睡男人睡上去的!”
……
沈元惜聽得皺了皺眉。
她大抵能猜到,京城那些人,也是表面上對她事事恭敬,背地裏還不知怎麽詆毀她呢。
可她不在乎。
因此她聽到這些人議論,只是微微蹙眉,並不打算表態。
沈元惜找了一處角落落座,喚來小二點了兩碟小菜,一邊等,一邊聽這些人討論自己。
還挺有意思的。
但很快,就沒人關心京城當權的郡主了。
客棧進來一個姿色不俗的姑娘,總是引人註目的。
她不說話,很快有人主動找她搭訕:“姑娘,大晚上一個人來住客棧啊?”
“是啊,一個人去南方,找人。”
“找什麽人啊?現在外頭可不太平,要不要跟我們一起走啊!”說話的正是方才那個說沈元惜靠睡男人上位的壯漢,此話一出,他的同伴立即附和道:“是啊,我們保護你!”
沈元惜忽然來了幾分惡趣味,點頭應和:“好啊,那就麻煩幾位大哥了。”
那幾人頓時喜形於色,嗓門最大的那個男人問道:“姑娘,你是哪的人啊?”
“東洲人。”
“巧了啊,我也是東洲人!”男子順著她的話繼續說:“咱倆是老鄉啊!妹子多大了?可有婚配?”
他不知道的是,現在東洲幾乎已經沒人了。
沈元惜的菜來了,她用茶水涮了涮筷子,邊扒拉著菜邊答:“十六歲,未曾婚配,家裏是跑商的,從小在外拋頭露面,沒男人敢要。”
“那是他們有眼不識珠!姑娘這樣在外見過世面的,可比那些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嬌小姐強多了!”
“是麽?”沈元惜目光掃過去。
那人見她瞧過來,頓時更來勁了,“是啊!咱們江湖兒女,就要豪情萬丈!”
“可我不是江湖兒女,家裏只是商人。”沈元惜勾起唇,倒了一杯店家送的酒,放在唇邊輕抿了一口。
“這、這都不重要!”男人被她潑了一盆冷水,也不覺尷尬,繼續厚著臉皮攀談:“姑娘想找一個什麽樣的郎君?”
這問題就有些露骨了,有看不慣的人啐他:“樊老大,你別整日游手好閑見著個漂亮姑娘就打聽人家私隱!”
“什麽叫我‘整日游手好閑’?”男人被人落了面子,當即不樂意了,非逼著沈元惜回答他這個問題不可:“姑娘,你別聽他瞎說,先告訴我,你喜歡什麽樣的郎君?”
沈元惜蹙眉,門口突然傳來一道清朗的少年音:“她喜歡我這樣的!”
“哪裏來的小白——臉?!”
下一刻,客棧中的人便看見方才那個與樊老大聊得有來有回的姑娘猛地起身,擁向來人。
她把臉埋在少年肩窩,啞聲道:“你猜到了我在這裏。”
“嗯,我猜到了。”
這是他們第一次遇見的地方,匪寨被燒後,落了座新客棧,叫“再逢客棧”。
再逢客棧這個名字好啊。
這一刻,無論是身後班師回朝的平叛軍、還是客棧中形形色色的旅人,都仿佛不覆存在。
他們在長夜盡頭、天光破曉中相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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