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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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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毒/品罪

行知所。

和煦的日光穿過窗戶打進了室內, 撒在了地板上。

陳初一手拿著一杯奶茶,穿過過道,來到了覃致遠的辦公室門口。

一道語氣頗為激動的女聲從室內傳了出來, 陳初眨眨眼睛,她把右手的奶茶換到左手,擡手敲了敲門, 然後推開了房門,又將奶茶拿好。

室內只有覃致遠和姜海藍。

覃致遠坐在辦公桌後面的辦公椅上, 姜海藍坐在正對著辦公室的長沙發上, 兩人正在談什麽事。

陳初舉起手中的奶茶杯, “遠哥, 藍姐, 我們點的奶茶到了。”

“藍姐的是茉莉奶綠,遠哥的是金桔檸檬。”陳初將兩杯奶茶拿給了姜海藍和覃致遠。

姜海藍接過奶茶,撕開吸管,插進杯子裏,喝了一口。

她繼續剛剛同覃致遠的話題, “……我覺得,沒有賣出去的毒/品應當認定為販賣毒品罪未遂吧, 買賣, 買賣,還在嫌疑人自己手裏, 沒有賣出去, 怎麽能作為既遂來評價呢?”

陳初一聽, 本來打算出去的, 在姜海藍旁邊的沙發上坐了下來,聽他倆聊案子。

覃致遠和姜海藍也不在意她在, 覃致遠笑了笑,“確實有些學者也這樣認為,他們認為販賣毒/品罪以賣方將毒/品實際轉移給買方為既遂,賣方已經實際交付毒/品的,表明販賣毒/品行為已經真正地、實質地完成,是販賣毒/品罪的既遂;如果,賣方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沒有實際交付毒/品的,那就是是販賣毒/品罪的未遂。”

陳初聽到這裏,脫口而出,“但是……”

姜海藍:“?”

覃致遠挑了下眉,“你為什麽說‘但是’?”

陳初聳肩,“遠哥這個說話習慣,我覺得下一句就是‘但是’。”

覃致遠笑了起來,“是的,但是!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只要行為人讓毒/品實際地進入了交易環節,不論是否完成交易,均應以販賣毒/品罪既遂論處。”

姜海藍不解,“賣方手裏的毒/品,可能是自己買來的,可能是自己加工出來的,還沒來得及聯系買方將這批毒/品賣出去,怎麽就認定為販賣毒/品罪既遂了?難道不該是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既遂,販賣毒/品罪的未遂嗎?”

覃致遠兩只手一攤,“因為我們國家嚴厲打擊毒/品犯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所做的司法解釋和司法實踐,以販賣為目的而非法購買毒/品的行為,應認定為販賣毒/品罪的既遂,不論行為人購買毒/品後是否來得及賣出去。”

姜海藍皺眉深思,“要說是從打擊毒/品犯罪這一點來考慮,也不是不能理解。”畢竟我國可是從上到下都憎恨毒/品。

覃致遠點頭,“我們國家對毒/品犯罪的打擊力度一直都是很大的。”

他繼續解釋道,“在司法實踐中,還是考慮到以販賣為目的的購買、制造毒/品,雖然還沒有實際賣出去,但其實已經是讓毒/品進入了交易環節,有危害社會的現實危險性,所以不可能等到行為人將毒/品轉手賣出才予以打擊。”

姜海藍點了點頭,她捧著奶茶杯又喝了一口。

“雖然有學者、專家認為應當以實際轉移為既遂,但司法實踐中認為進入交易環節就是既遂,那麽持有還沒來得及賣出去的毒/品就是既遂。”她擡眼望著覃致遠,“問題來了,我的法律意見書怎麽寫?”

覃致遠沒忍住笑了起來,“你也可以寫你認為還沒賣出去的這部分毒/品是未遂。”法律意見書嘛,律師有什麽想法就寫什麽想法,采不采納是檢察官的事。

姜海藍的身體往後靠在了沙發上,她撇了撇嘴,“明知道自己提出的辯護意見不能被采納,也還是要寫嗎?”

覃致遠問,“不然你寫什麽?”

姜海藍嘴角一抽。

——

姜海藍敲開覃致遠的辦公室,和他談這個案子時,就給直播間的觀眾們解釋了何為毒/品,為何要打擊毒/品。

她還三言兩語提了一下東亞病夫和兩次鴉/片戰爭。

唐朝位面。

孫思邈沒有見過鴉片,也沒有聽說過什麽“依托咪酯”,但他知道寒食散。

“魏晉名臣裴秀、晉哀帝司馬丕、北魏道武帝拓跋珪、北魏獻文帝拓跋弘等,皆為服食寒食散致癱而死。”孫思邈神情嚴肅地說道,“此物為禍也。”

他早就呼籲過,“遇此方,即須焚之,勿久留也。”

可惜魏晉以來,寒食散廣受追捧,已成風氣。

最初服食寒食散,也確實讓人感覺良好,“頓覺神明開朗”,體力得以增強。

孫思邈望著天幕上正在討論“既遂”、“未遂”的姜海藍和覃致遠,姜海藍說,寒食散也是毒/品,讓人成癮,危害身體,希望受她和天幕的影響,上層也好民間也罷,能就此意識到寒食散的危害性,予以摧毀。

孫思邈能認識到寒食散的危害,但各大平行時空,更多的人將信將疑。

“她說五石散也是毒/品,服用者會中毒,致弱致殘致死,真的嗎?”這是持懷疑態度的人。

“哪有她說的那麽誇張,我平時也在食用,我怎麽沒有事?”這是本身就在吸食寒食散的人。

“誰誰誰、某某某也在吃,我看他平時挺精神的,沒覺得有什麽不對……”這是心存疑惑的人。

“天幕上所說的未必就是真的,她姜海藍又不是神仙,她說有毒就有毒嗎?”這是不見棺材不落淚的人。

“可是姜海藍他們那個世界的官府如此打擊,必然是因為受其所害甚深……”這是對天幕更為信服的人。

隔了長長久久的時空,沒有經歷過鴉/片戰爭的前人們聽姜海藍講故事,那就只是在聽一個故事。

他們不能感同身受。

也不能理解姜海藍,或者說姜海藍的國家,對毒/品的憎恨。

但有識之士有腦子,會分析。

北宋位面。

趙普神色從容,“你看他們的對話,姜海藍所說的並非沒有道理,既然是買賣,沒有賣出去的毒/品,自然是未遂,如何能算作既遂?”

他眸色漸深,“歷朝歷代制定法律,再嚴苛也不至於此。就好比去偷盜財物,在犯人偷盜之前就抓住了犯人,和犯人把財物偷回家後再抓住犯人,自然是不一樣。”

薛居正接著說道,“不錯,就算購買毒/品是為了將它們賣出去,但這還沒有賣……”

趙普頷首,“還沒有賣,他們也算作進入了交易環節,按照既遂處理。那男子說是司法實踐,姜海藍也接受了。”他頓了頓,“姜海藍有自己的想法,我也認為她的想法有道理,可他們司法實踐中是如此處理的,姜海藍輕易就接受了,她甚至反過來說服了自己。”

潘美明白了趙普話裏的意思,沈聲道,“因為他們都認可,打擊毒/品犯罪,手段再如何過……都不算過。”

趙普道,“臣正是這個意思。”

趙匡胤掃了一眼在座大臣,他也明白他們的意思。

姜海藍所在的那個世界,那個國家,如此嚴厲地打擊毒/品,上上下下都認可國家對毒/品的打擊手段,那必定是因為他們在毒/品問題上吃過大虧。

鴉/片戰爭……

東亞病夫……

趙匡胤的雙手捏成了拳頭,“若是毒/品的危害正如她所言……”

高懷德道,“毒/品會腐蝕人的身體,讓人致弱致殘致死,若是大量百姓皆是如此……誰來種地,誰來打仗?若是這毒/品還具有成癮性,讓吸食毒/品的人再也離不開它們,為了能吸毒,他們自然會花費大量銀錢去買,長此以往……”

石守信嘆了口氣,“國破家亡。”

曹彬道,“也難怪……會有兩次鴉/片戰爭。”後人又不傻,看不出這毒/品的危害。

趙普道,“後人哀之而不鑒之,亦使後人而覆哀後人也。”

換到前人亦是如此。

前人知之,前人當鑒之,否則便是……

唉。

——

陳初拿著手機搜了搜,她邊往下滑動屏幕邊說,“也還是有法院判決,將沒賣出去的毒/品認定為販賣毒/品罪的未遂。”

覃致遠右手往空中一攤,做了個無奈的表情,“妹妹,一來,我們國家不是判例法國家。二來,你看看那個案例發布的時間,或者看看案子的具體情況。”

陳初:“……零幾年、一幾年的案例了。”

覃致遠沖她一笑:“嗯哼。”

陳初左手扶額,好吧好吧。

姜海藍想了想,“我找案例的時候看到了一個盜竊毒/品之後販賣的,沒有賣出的毒/品沒有被評價為販賣毒/品罪,那是因為這個案子中,這部分毒/品已經在盜竊罪裏評價過了。”

覃致遠接過話茬,“是的,如果再以販賣毒/品罪追究法律責任,就涉及到一個重覆評價的問題。”

姜海藍點頭,“其實也還是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未售出的毒/品,未必就是絕對的以販賣毒/品罪追究法律責任。”

但是我現在手上這個案子……

她喝了一口奶茶,說:“我再看看卷宗吧,找找有沒有其他角度可以提的。”

覃致遠說:“一般寫辯護意見,不都是未成年、自首、坦白、初犯偶犯、認罪認罰……這幾點嗎?你要從案子本身來提,這個案子又是販賣毒/品……”

他頓了頓,沒有往下說。

但姜海藍明白。

一般來說,現在而言,到了法院階段的案子,百分之九十幾都是沒有問題的。

不像以前那樣,案子會有這樣那樣的問題。

姜海藍左手捏了捏眉心,“被抓獲到案,成年人,以前犯過事被判過刑。”

她說:“坦白應該能認下來,認罪認罰,看看檢察官怎麽提量刑建議吧。當事人對我倒是說,如果量刑過重他就不簽。”

覃致遠沒當回事,“好多當事人是開庭前簽的認罪認罰具結書。”開庭前知道沒有回旋的餘地了。

——

“他們說,判例法國家,是什麽意思?”

某刑部辦公區域內,幾個官吏邊看邊聊了起來。

一位年長的捋了捋胡須,重覆了一遍,“判例法……”

年紀小一點的,做出一副沈思的模樣,“雖不知這判例法究竟是何意,但從他們的對話,可推測……”他看著同僚們,語氣不是很肯定,“是指參考其他案子的處理結果,來處理還沒有處理的案子?”

同僚覺得他說的有道理,“約摸是這麽個意思。”

“我也覺得。”

“他們話裏的意思,聽起來確實如此。”

“那麽,那男子說他們不是判例法國家,是指他們的法院處理案子,並不參考其他案子的判決結果?”一個官吏看了看同屋的同僚們。

年長者搖了搖頭,“倒也不是完全不做參考吧,只是……”

既然是處理案件,怎麽可能不參考其他案子的處理結果,他們現在辦案子,也翻過往朝代的案子來做參考。

一個青年道,“你的意思是,明面上的說法是,‘我們不是判例法國家’,我們判案不以其他案件的結果作為依據,但實際上參不參考,誰管得著?”

同僚沈默片刻,“你要這麽說的話……”

年長者大笑,“孺子可教也。”

北宋位面。

周敦頤負手而立。

他望著天幕,臉上神情很是嚴肅,看得出來在思考著什麽。

他在思考什麽?

他在琢磨姜海藍那句“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誰都知道做不同的事,要根據事情的不同,使用不同的方法、手段。

對癥下藥嘛。

但以這句“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來說,所謂微言大義,不外如是。

旁的人聽了這樣的句子,聽了便是聽了,左耳朵進右耳朵出。

周敦頤卻是由小見大,想了很多很多。

以此完善他的理學思想。

宋慈對他身旁的小吏說道,“其實姜海藍他們律師所做的辯護,也有幾分道理。”

小吏不解。

宋慈道,“犯人犯了案,但並不是就要一桿子打死,若有可以從輕之處,未嘗不能考慮一二。畢竟,判案也是希望能對他人威懾一二。”

小吏聽懂了,道,“就像我們之前辦的那個案子,那人跟人打架,是因為別人欺負他的家人。打架是不對,可他這種情況,不好像一般的鬥毆案件一樣處理。”

宋慈點頭,“正是。”

天幕上也看得出來,他們的法官、檢察官,乃至他們的律法,並非是不講人情,奉行冷冰冰的鐵律,否則就不會搞那個“認罪認罰制度”了。

——

姜海藍和覃致遠談完案子後。

陳初的目光掃過二人,“我下午要去法律援助中心補材料,你們要幫忙補嗎?”

覃致遠奇怪地問,“補什麽材料?”

姜海藍恍然大悟,“裝卷宗是嗎?之前援助中心給的公函、會見專用介紹信,你交到法院、看守所之前,全都覆印了嗎?裝卷宗要的哦。”後面這句是說給覃致遠聽的。

覃致遠想了想,他不能確定。

姜海藍說:“翻一翻吧,有需要補的就發給陳初,她去法律援助中心打印。”

陳初點頭,“你們看看你們的卷宗,有需要補的,案號發給我,我一並給你們補回來。”

覃致遠看著陳初,“你不是實習律師嗎?你怎麽也要裝法律援助的卷宗?”

陳初聳了下肩,“我師父的,還有源哥的、佳姐的。”

你師父的可以理解,但是趙松源和曹佳的卷宗……覃致遠驚奇地問道,“你幫他們裝?”

姜海藍笑道,“付費的,一百塊一個。”

覃致遠:“……付費?”

姜海藍點頭,“卷宗確實是誰裝誰知道,佳姐自從第一年執業,年底裝卷宗,實在是裝得煩了。她就想出了付費請實習律師幫忙裝卷的辦法,一百塊錢一個卷宗這個‘行價’也是她提出來的。”

很快就被行知所其他律師接受了。

帶徒弟的律師不用操心這些,他們的徒弟會自覺做好這件事。沒有徒弟和助理的律師,想請實習律師幹活,自然是要花錢了。

覃致遠回想了一下裝卷宗要補庭審筆錄、閱卷筆錄,要寫總結,要填表,要打孔、穿線……他語氣認真地對陳初說:“小陳啊,那我的卷宗也麻煩你了,100塊錢一個,你幫我裝吧。”

姜海藍:“……”佳姐真是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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