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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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六)
賠償清單寫好了, 接下來便是起訴書的“事實及理由”部分。
姜海藍淡定地拿著檢察院出具的刑事起訴狀,直接摘抄了案情經過。
“某年某月某日,原告人與被告人因為矛盾發生爭吵, 被告人對原告人實施了毆打行為……原告人住院治療43天,於2023年某月某日出院……”
“……事故發生至今,被告人沒有主動向原告人請求諒解, 且沒有支付原告人任何費用……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給原告人精神上、身體上、經濟上造成了巨大的傷害……”
“綜上所述,被告人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 構成故意傷害罪, 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並從重處罰。另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之規定, 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 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姜海藍的十根手指在鍵盤上敲得“劈裏啪啦”,很快就將刑附民的起訴狀寫好了。
她順手點了保存,又點了打印。
打印機吐出了三張紙。
姜海藍拿起來,遞給了對面的三位青年, “你們看一下,有哪裏需要修改的話, 我馬上改。”
——
東漢末年。
趙爽正興致勃勃地看著姜海藍那一張賠償清單。
原本隔了千百年的時光, 他們是無論如何也看不懂那一紙數字符號是什麽意思,但姜海藍好為人師, 每寫一條, 都念給直播間的觀眾聽, 還給他們詳細解釋為什麽要這麽計算。
趙爽身為東吳有名的數學家, 原本就對天幕上展示出來的數字和加減乘除大感興趣,如今姜海藍這幾個算式一列, 他頓時豁然開朗。
並“由一生二”、“舉一反三”。
在姜海藍的解釋下學會了數字和加減乘除的符號。
他大喜!
後世的人們還真是聰明,能想出這樣的符號代替數字和加減乘除!
如此一來,不只是計算方便,教授他人使用也更方便。
趙爽如同得到了愛不釋手的新玩具一般,不停地在絹布上寫著阿拉伯數字和算式。
一位數的加減乘除。
兩位數的加減乘除。
他越寫,內心的想法越是堅定。
這麽好用,當然一定要讓更多的人知道!
此時還沒有入劉備麾下的蔣琬,正與表弟劉敏因著這一紙賠償清單展開激烈地討論。
蔣琬說:“你看,他們的賠償項目非常多,不只是賠償治療的費用而已。”
劉敏點頭表示認可,“但每一項,聽她說起來都十分有道理。”
蔣琬道,“不錯,人受傷之後,需要吃飯,需要修養,需要人照顧,要求犯人付錢並無不可。”
“還有殘疾賠償金,”劉敏笑了笑,“致人殘疾,往後人家便不能繼續勞作,要如何生活呢?這筆錢確實也該付。”
他琢磨了一下,“60歲以下計算20年,60歲以上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這一點還真是細致。”不過為何是60歲,聽起來倒像是他們那個世界60歲的人很多一樣。
蔣琬執筆記下了各個賠償項目,每一個他都認真分析思考,感慨後世的人們做事實在是細致。
連賠償都能如此細化。
他可想不到。
“制定了詳盡的賠償標準,傷者和犯人在談賠償時,便能計算出一個標準的金額,圍繞這個標準金額,可上可下。”蔣琬覺得很有意思,“比直接問犯人要一筆賠償款好多了。”
傷者和犯人也更能接受。
因為根據標準計算出來的金額,它是有“道理”的。
不是張嘴胡來。
劉敏點頭道,“沒錯。”
蔣琬摸了摸下巴,望向天幕的眼睛裏閃著期待。
荀彧在意的則是姜海藍所說的“全省人均可支配收入”,還有那個“居民服務行業標準”。
縱使到了現在,也還不清楚天幕上的“錢”和他們所使用的錢是如何換算的,不清楚姜海藍所謂的“一元”……有多少購買力?
可……
“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41086元,實在是太多了!
且先不說天幕上的朝廷……荀彧閉了閉眼睛,且先不說是如何統計得出的這個“年度”“人均”的標準,每年四萬多錢,四萬多錢!
怎麽可能!
姜海藍計算賠償款,用了“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用了“居民服務行業標準”,算了“月工資”。
換算下來都是每月幾千錢。
莫非她的意思是,天幕上的人們,每個月都能有幾千錢的“收入”?
這實在是匪夷所思!
怎麽做得到的?
荀彧無論如何也想不通。
他想說會不會這個所謂的標準真實性存疑,可姜海藍就是拿著這個標準在計算老婦人的賠償款!
龐統右手捏著的毛筆停在了空中,他的左手撫摸著下巴,眼底明明滅滅。
天幕上那個世界還真是奇怪。
“人均可支配收入”,這樣的內容竟然也能公布出來讓人知道嗎?
按道理來說,這些不都是朝廷的絕密資料?
縱然是朝中官員,也未必能有多少人知曉。
為什麽姜海藍這樣的非官吏能夠輕易知道,並拿來計算所謂“賠償款”?
——
老太太的女兒女婿兒子輪流看完了起訴狀,表示沒有意見。
姜海藍說:“那就請老人家在起訴書上簽字捺印吧,我這邊再打兩份出來。”
她拿了中性筆和印泥拿過去,女青年伸手接過,溫聲對老太太說:“媽,你在這個起訴書上簽字。”
另兩份起訴書打印出來後,姜海藍拿過訂書機,將兩頁訴狀一頁賠償清單訂在了一起,一並遞給他們。
眼鏡青年說:“姜律師,接下來就麻煩你了。”
姜海藍說:“不麻煩,這個案子現在還在檢察院,我把起訴書交到承辦檢察官手裏,他們向法院移送卷宗時會一並交過去。”
胡須青年說:“姜律師,我們也實在是生氣,對方一直和我媽不合,經常和我媽吵架,這次更是動起手來,把我媽打傷了!我們希望對方能夠重判。”
姜海藍解釋道,“我這邊接的是刑事附帶民事,我只對民事賠償部分負責,追究刑事責任是檢察院來提,量刑建議也是檢察院來提。當然,我們可以向法院提出,我們希望重判,可是……”
她對對方露出了一個無奈的表情。
眼鏡青年問,“姜律師你不能爭取嗎?”
“我可以爭取,我可以在起訴書裏寫希望從重處罰,”姜海藍再度重覆,“可我只是刑附民,我負責民事賠償,刑事部分是檢察院來起訴,檢察院提量刑。”
姜海藍想了想,解釋道,“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責任,是由檢察院來,因為如果放在傷者和傷者家屬手裏,那要是有錢人殺了人,賠償傷者家屬幾百萬,傷者家屬拿了錢,是不是就有可能諒解對方,不追究對方責任了?”
女青年說:“對方的兒子也找過我們,說給我們賠償款,但要求我們出諒解書,我們沒同意。”
她看向老太太,“我媽都被打成這樣了,一定要給對方一個教訓!”
姜海藍神色無奈,“可不是所有的家屬都像你們一樣。”
那倒是,三個青年也理解姜海藍的意思。
林子大了什麽鳥都有,對不愛重家人的人來說,拿幾百萬出個諒解書可是太劃算了,家人的生命算什麽?
眼鏡青年繼續問,“姜律師,那將來案子判下來,我們對判決結果不服,可以上訴嗎?”
姜海藍強調,“是說刑事部分?”
眼鏡青年點頭,“對。”
姜海藍說:“這個案子是由檢察院起訴的,你們對判決結果不服,你們不能上訴。但是,公訴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對判決不服的有抗訴請求權,你們可以向檢察院提出抗訴。”
眼鏡青年點頭,“行,姜律師麻煩你了!”
姜海藍說:“不麻煩,這是我應該做的。”
胡須青年看了看手機上的時間,向姜海藍提出邀請,“姜律師,現在也快下班,不如我們一起吃個晚飯吧?”
女青年聽了也說:“對,我們一起吃個飯,這段時間麻煩你費心了。”
姜海藍臉色微變,連忙推辭道,“不用不用,你們去吃吧,我們是有規定,不可以和委托人一起吃飯。”
女青年大為不解,“吃個飯而已也不行?”
姜海藍說:“是的,不行,不能吃飯,不能收禮,不能收錢。”
法律援助的案件,和委托人一起去吃飯?瘋了嗎!
萬一將來對方哪裏不滿意,跑去司法局投訴,我得為今天這頓飯付出多少時間、精力、金錢!!!
姜海藍已經警惕到了連對方請碗冰粉都會拒絕的地步。
眼鏡青年勸道,“只是吃頓飯而已,就當大家做個朋友嘛。”
胡須青年說:“對啊,你幫我們這麽多,大家一起吃個飯有什麽關系?”
姜海藍的語氣聽起來很是溫和,態度卻十分堅決,“真的不行,規定就是規定,你們的好意我心領了。”
這種事情都直接說“上面”規定的不可以!
如果你們真的感謝我不如等案件結束後給我送面錦旗!
姜海藍心裏這麽想,嘴上可不敢說出來。
畢竟錦旗也是要花錢的,人家可以送,她可不能自己問人家要!
這可是法律援助案件啊!
姜海藍微笑道,“真的,我心領了,你們先去吃飯吧,有事我們隨時保持聯系。”
送走當事人後,姜海藍在直播間解釋道,【我們律師承辦法律援助案件,是不收取當事人任何費用的,最好也不要收當事人送的禮,不要和當事人一起吃飯。】
姜海藍執業至今,承辦了二十多件法律援助案件,給她拎水果來的,拎禮盒來的,邀請她吃飯的當事人也有好幾個,她通通謝絕了。
——因為對方一個不滿意就可以舉報你!
她姜海藍沒有自信到所有當事人都會對案件結果滿意。
不落人話柄是最好的。
——
天幕之下,各平行時空的人們感到震驚和不解。
什麽意思?
姜海藍辦這個案子是不收費的嗎?
不收費,免費幫人辦理案件?還不接受對方的請客送禮?
怎麽會有這樣的事?
怎麽會有這樣的人?
“她說是規定,他們的國家規定這樣的事?”
“這也太過分了吧,怎麽能讓免費幹活呢?”
“幫人辦事,請吃飯,送點禮,這不是理所應當的嗎?為什麽不行?”
“不收錢不收禮不吃飯,那怎麽保證她會盡心盡力地辦事呢?”
當然大家看直播到現在,也知道姜海藍做事挺認真的。
可是……
這種規定是不是挺違背人性的?
但是歷朝歷代總有些人,能看到普通人看不到的地方。
他們從姜海藍這個免費做事不收取任何好處的行為,窺見了一星半點天幕上那個國家的作風。
他們為之驚愕。
他們也為之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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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清單寫好了, 接下來便是起訴書的“事實及理由”部分。
姜海藍淡定地拿著檢察院出具的刑事起訴狀,直接摘抄了案情經過。
“某年某月某日,原告人與被告人因為矛盾發生爭吵, 被告人對原告人實施了毆打行為……原告人住院治療43天,於2023年某月某日出院……”
“……事故發生至今,被告人沒有主動向原告人請求諒解, 且沒有支付原告人任何費用……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給原告人精神上、身體上、經濟上造成了巨大的傷害……”
“綜上所述,被告人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 構成故意傷害罪, 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並從重處罰。另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之規定, 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 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姜海藍的十根手指在鍵盤上敲得“劈裏啪啦”,很快就將刑附民的起訴狀寫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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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漢末年。
趙爽正興致勃勃地看著姜海藍那一張賠償清單。
原本隔了千百年的時光, 他們是無論如何也看不懂那一紙數字符號是什麽意思,但姜海藍好為人師, 每寫一條, 都念給直播間的觀眾聽, 還給他們詳細解釋為什麽要這麽計算。
趙爽身為東吳有名的數學家, 原本就對天幕上展示出來的數字和加減乘除大感興趣,如今姜海藍這幾個算式一列, 他頓時豁然開朗。
並“由一生二”、“舉一反三”。
在姜海藍的解釋下學會了數字和加減乘除的符號。
他大喜!
後世的人們還真是聰明,能想出這樣的符號代替數字和加減乘除!
如此一來,不只是計算方便,教授他人使用也更方便。
趙爽如同得到了愛不釋手的新玩具一般,不停地在絹布上寫著阿拉伯數字和算式。
一位數的加減乘除。
兩位數的加減乘除。
他越寫,內心的想法越是堅定。
這麽好用,當然一定要讓更多的人知道!
此時還沒有入劉備麾下的蔣琬,正與表弟劉敏因著這一紙賠償清單展開激烈地討論。
蔣琬說:“你看,他們的賠償項目非常多,不只是賠償治療的費用而已。”
劉敏點頭表示認可,“但每一項,聽她說起來都十分有道理。”
蔣琬道,“不錯,人受傷之後,需要吃飯,需要修養,需要人照顧,要求犯人付錢並無不可。”
“還有殘疾賠償金,”劉敏笑了笑,“致人殘疾,往後人家便不能繼續勞作,要如何生活呢?這筆錢確實也該付。”
他琢磨了一下,“60歲以下計算20年,60歲以上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這一點還真是細致。”不過為何是60歲,聽起來倒像是他們那個世界60歲的人很多一樣。
蔣琬執筆記下了各個賠償項目,每一個他都認真分析思考,感慨後世的人們做事實在是細致。
連賠償都能如此細化。
他可想不到。
“制定了詳盡的賠償標準,傷者和犯人在談賠償時,便能計算出一個標準的金額,圍繞這個標準金額,可上可下。”蔣琬覺得很有意思,“比直接問犯人要一筆賠償款好多了。”
傷者和犯人也更能接受。
因為根據標準計算出來的金額,它是有“道理”的。
不是張嘴胡來。
劉敏點頭道,“沒錯。”
蔣琬摸了摸下巴,望向天幕的眼睛裏閃著期待。
荀彧在意的則是姜海藍所說的“全省人均可支配收入”,還有那個“居民服務行業標準”。
縱使到了現在,也還不清楚天幕上的“錢”和他們所使用的錢是如何換算的,不清楚姜海藍所謂的“一元”……有多少購買力?
可……
“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41086元,實在是太多了!
且先不說天幕上的朝廷……荀彧閉了閉眼睛,且先不說是如何統計得出的這個“年度”“人均”的標準,每年四萬多錢,四萬多錢!
怎麽可能!
姜海藍計算賠償款,用了“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用了“居民服務行業標準”,算了“月工資”。
換算下來都是每月幾千錢。
莫非她的意思是,天幕上的人們,每個月都能有幾千錢的“收入”?
這實在是匪夷所思!
怎麽做得到的?
荀彧無論如何也想不通。
他想說會不會這個所謂的標準真實性存疑,可姜海藍就是拿著這個標準在計算老婦人的賠償款!
龐統右手捏著的毛筆停在了空中,他的左手撫摸著下巴,眼底明明滅滅。
天幕上那個世界還真是奇怪。
“人均可支配收入”,這樣的內容竟然也能公布出來讓人知道嗎?
按道理來說,這些不都是朝廷的絕密資料?
縱然是朝中官員,也未必能有多少人知曉。
為什麽姜海藍這樣的非官吏能夠輕易知道,並拿來計算所謂“賠償款”?
——
老太太的女兒女婿兒子輪流看完了起訴狀,表示沒有意見。
姜海藍說:“那就請老人家在起訴書上簽字捺印吧,我這邊再打兩份出來。”
她拿了中性筆和印泥拿過去,女青年伸手接過,溫聲對老太太說:“媽,你在這個起訴書上簽字。”
另兩份起訴書打印出來後,姜海藍拿過訂書機,將兩頁訴狀一頁賠償清單訂在了一起,一並遞給他們。
眼鏡青年說:“姜律師,接下來就麻煩你了。”
姜海藍說:“不麻煩,這個案子現在還在檢察院,我把起訴書交到承辦檢察官手裏,他們向法院移送卷宗時會一並交過去。”
胡須青年說:“姜律師,我們也實在是生氣,對方一直和我媽不合,經常和我媽吵架,這次更是動起手來,把我媽打傷了!我們希望對方能夠重判。”
姜海藍解釋道,“我這邊接的是刑事附帶民事,我只對民事賠償部分負責,追究刑事責任是檢察院來提,量刑建議也是檢察院來提。當然,我們可以向法院提出,我們希望重判,可是……”
她對對方露出了一個無奈的表情。
眼鏡青年問,“姜律師你不能爭取嗎?”
“我可以爭取,我可以在起訴書裏寫希望從重處罰,”姜海藍再度重覆,“可我只是刑附民,我負責民事賠償,刑事部分是檢察院來起訴,檢察院提量刑。”
姜海藍想了想,解釋道,“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責任,是由檢察院來,因為如果放在傷者和傷者家屬手裏,那要是有錢人殺了人,賠償傷者家屬幾百萬,傷者家屬拿了錢,是不是就有可能諒解對方,不追究對方責任了?”
女青年說:“對方的兒子也找過我們,說給我們賠償款,但要求我們出諒解書,我們沒同意。”
她看向老太太,“我媽都被打成這樣了,一定要給對方一個教訓!”
姜海藍神色無奈,“可不是所有的家屬都像你們一樣。”
那倒是,三個青年也理解姜海藍的意思。
林子大了什麽鳥都有,對不愛重家人的人來說,拿幾百萬出個諒解書可是太劃算了,家人的生命算什麽?
眼鏡青年繼續問,“姜律師,那將來案子判下來,我們對判決結果不服,可以上訴嗎?”
姜海藍強調,“是說刑事部分?”
眼鏡青年點頭,“對。”
姜海藍說:“這個案子是由檢察院起訴的,你們對判決結果不服,你們不能上訴。但是,公訴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對判決不服的有抗訴請求權,你們可以向檢察院提出抗訴。”
眼鏡青年點頭,“行,姜律師麻煩你了!”
姜海藍說:“不麻煩,這是我應該做的。”
胡須青年看了看手機上的時間,向姜海藍提出邀請,“姜律師,現在也快下班,不如我們一起吃個晚飯吧?”
女青年聽了也說:“對,我們一起吃個飯,這段時間麻煩你費心了。”
姜海藍臉色微變,連忙推辭道,“不用不用,你們去吃吧,我們是有規定,不可以和委托人一起吃飯。”
女青年大為不解,“吃個飯而已也不行?”
姜海藍說:“是的,不行,不能吃飯,不能收禮,不能收錢。”
法律援助的案件,和委托人一起去吃飯?瘋了嗎!
萬一將來對方哪裏不滿意,跑去司法局投訴,我得為今天這頓飯付出多少時間、精力、金錢!!!
姜海藍已經警惕到了連對方請碗冰粉都會拒絕的地步。
眼鏡青年勸道,“只是吃頓飯而已,就當大家做個朋友嘛。”
胡須青年說:“對啊,你幫我們這麽多,大家一起吃個飯有什麽關系?”
姜海藍的語氣聽起來很是溫和,態度卻十分堅決,“真的不行,規定就是規定,你們的好意我心領了。”
這種事情都直接說“上面”規定的不可以!
如果你們真的感謝我不如等案件結束後給我送面錦旗!
姜海藍心裏這麽想,嘴上可不敢說出來。
畢竟錦旗也是要花錢的,人家可以送,她可不能自己問人家要!
這可是法律援助案件啊!
姜海藍微笑道,“真的,我心領了,你們先去吃飯吧,有事我們隨時保持聯系。”
送走當事人後,姜海藍在直播間解釋道,【我們律師承辦法律援助案件,是不收取當事人任何費用的,最好也不要收當事人送的禮,不要和當事人一起吃飯。】
姜海藍執業至今,承辦了二十多件法律援助案件,給她拎水果來的,拎禮盒來的,邀請她吃飯的當事人也有好幾個,她通通謝絕了。
——因為對方一個不滿意就可以舉報你!
她姜海藍沒有自信到所有當事人都會對案件結果滿意。
不落人話柄是最好的。
——
天幕之下,各平行時空的人們感到震驚和不解。
什麽意思?
姜海藍辦這個案子是不收費的嗎?
不收費,免費幫人辦理案件?還不接受對方的請客送禮?
怎麽會有這樣的事?
怎麽會有這樣的人?
“她說是規定,他們的國家規定這樣的事?”
“這也太過分了吧,怎麽能讓免費幹活呢?”
“幫人辦事,請吃飯,送點禮,這不是理所應當的嗎?為什麽不行?”
“不收錢不收禮不吃飯,那怎麽保證她會盡心盡力地辦事呢?”
當然大家看直播到現在,也知道姜海藍做事挺認真的。
可是……
這種規定是不是挺違背人性的?
但是歷朝歷代總有些人,能看到普通人看不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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