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初戀是民謠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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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初戀是民謠歌手
第三天,他們啟程回去。
夏時予征得南枝同意,陪她一起回家,見見馮女士夫婦。
回程前一天,他逛遍大街小巷,給他們挑禮物。
馮女士喜歡衣服首飾。
擔心太貴重的她不太好收下,於是他仔細選了一條天然石手鏈,討喜又不會太過昂貴。
南爸爸除了彩票,還喜歡打羽毛球。
他投其所好,去品牌店挑了一副十分順手的球拍,還是他喜歡的藍色。
像南爸爸這年紀的男人,很多都喜歡沒事喝點茶,夏時予又給他買了一盒當地價格不菲的茶葉。
回程路上,他反覆向女朋友打探她父母的性格喜好,問他們大概喜歡什麽樣的年輕人。
“就你這樣的,放心。再說,也不是上門提親,日常做客,像平時那樣就行。”
做事一向謹慎的夏律師生怕有閃失:“他們比較忌諱什麽話題。”
這題南枝太會了:“我那個媽,就我爸初戀。千萬別在我媽面前提什麽初戀,這是她一輩子的雷區。”
好的,了解。其實,這也是他爸夏風亭雷區。
路上無聊,他就給她講起於蔚女士的感情史。
於蔚年輕時,追求者眾多,之所以毫不猶豫選擇夏風亭,是因為他笑起來很像她初戀。
還有,抽煙的樣子也很像。
她初戀,是個比較小眾的民謠歌手。
兩人相識於酒吧。
當時他每晚在那裏駐唱,於蔚第一次去,就被這個嗓音和氣質獨特的男人吸引。
於是,她便時不時就去酒吧坐一坐,點杯酒,靜靜聽他唱歌,也不主動認識他。
二十歲出頭的於蔚,美得不可方物。
這樣一個貌美姑娘總坐臺下聽自己唱歌,他怎麽可能視若無睹,也悄悄心動。
有天晚上,他唱了一首自己寫的情歌,從頭到尾盯著她唱完,其中深意不言而喻。
一向心如止水的她,心劇烈跳動起來。
演出結束後,他主動走到她身旁,笑著介紹自己。
他在臺上彈吉他唱歌時,幾乎不笑,這會兒笑起來,像變了個人。
面對他時,於蔚覺得自己仿佛喝醉了。
沒有了平日的孤高驕傲,只想靠近這個充滿魅力的年輕男人,跟他聊很多很多。
情投意合的男女,墜入愛河的速度不可思議。一個月後,他們就在一起了。
那段一年,她瘋狂迷戀他,連他抽煙的樣子,她都愛極了。
孤獨、落寞、不羈,這世界上,怎麽有人抽起煙來這麽帥。
他對其他人總冷冷淡淡,卻把所有笑容都留給她。
他高高的個子,偏瘦,氣質幹凈,笑起來就是個陽光開朗的男孩。
第三年,她有了結婚的想法。
於蔚從來不認為結婚和生子是人生必選項,甚至一度覺得自己這輩子都無法走進婚姻。
在她看來,那是枷鎖。
可愛上他後,她想結婚的念頭越來越強烈,不顧父母反對,堅定地跟他站在一起,以為自己此生非他不嫁。
然而,他卻從沒想過成家,光想想就喘不過氣。
他渴望並享受愛情,可一旦對方要讓愛情開花結果,他只想逃。
離開時,他說的最後一句話是:可惜,如果你不是非要結婚的話,那我們還會繼續在一起。
於蔚冷笑,他並不是真正愛自己吧。
真愛的話,即使知道婚姻可能是枷鎖是牢籠,也會義無反顧地往裏走。
後來,她遇到夏風亭,他也一門心思愛著她。
她就是個憑感覺活著的人,至少這個男人,有幾分初戀的影子,已經很難得。
她不確定,還會不會再碰到更像他的人。
“是我媽媽,送我去學吉他的。前幾年我才知道,就因為她初戀是個民謠歌手,談吉他的時候帥得要命。”
你彈吉他的時候,也帥得要命。
不過,南枝目前不想告訴他自己的想法,怕他飄。
夏時予苦笑:“我爸不知道從誰那聽說了我媽這段感情,這麽多年,也聽不得初戀這種話題,他還煩我彈吉他。”
“那說明他特別在乎你媽,怕她心裏還難忘初戀,可以理解。”
那自家父親有點慘,他之所以能娶到於蔚,也因為有點像那個民謠歌手,純純的莞莞類卿。
貌似,是這樣,但南枝覺得,那只是一開始。
這麽多年過去,於蔚女士想必已經真正喜歡上他爸爸了吧。
她見過夏時予爸爸,是個蠻儒雅的男人。
這邊南枝爸媽兩天前就收到女兒消息,當聽到夏時予也一起來時,兩人驚訝萬分:
是她高中同學小夏?
又反覆跟南枝確認,真的是那個長得好看的學霸小夏。
當時兩人喜不自勝,好像自家閨女馬上要跟人家領證一樣。
怪難得的,高中畢業差不多十年了,這丫頭還能跟他走到一起。
想都不用想,肯定是小夏有心。
就南枝那牽著不走,打著倒退的脾性,甭管多惦記人家,也挺難主動邁出一步的。
家有喜事,這夫妻倆班也不上了,跟領導說女婿初次上門,連請兩天假,打掃衛生、買菜。
馮女士甚至抽空去理發店燙了個蠻時髦的卷發。
南枝他們到家,已經下午三點。一進門,夏時予拘謹地打招呼:“叔叔阿姨好。”
這小夥子,還那麽帥。
馮女士越看越喜歡,趕緊給他拿拖鞋:“哎呀小夏真是一點沒變,還跟高中時一樣精神。”
“阿姨也是,真顯年輕,跟十年前差不多。”
艾瑪,嘴真甜,馮女士愛聽。
一旁的南爸爸看自打夏時予進門後,妻子笑得嘴都沒怎麽合上,不禁犯嘀咕:
平時咱倆一起,你跟更年期似的。今天的笑,比之前一個月都密。
坐下聊了一會兒,夏時予把禮物分別給兩位親切熱情的長輩,他們有些不好意思又很開心,可愛極了。
快四點鐘,馮女士準備做飯,南爸爸也去廚房搭把手,囑咐自家閨女好好招待小夏。
南枝帶夏時予進了自己房間。
一進去,他就註意到書桌上那只紫色水晶貓,高中時他送她的那只。
原來,她一直擺在房間裏,也放在心上。
“那只水晶貓,你還留著。”
她有點臉紅:“它好好看,當個擺件很不錯,不是嗎。我的口紅印,你還留著沒。”
口紅印?她怎麽知道的!
見他如自己預想般驚訝,南枝有種得逞的滿足感。
她告訴他,大學時她去南方找他那次,在出租屋書架上那本《小王子》裏,發現自己擦過口紅的紙巾。
夏時予頓時很佩服她,當時怎麽能忍住不馬上問自己。
真沈得住氣,能成大事。
“為什麽當時沒戳穿我,不好奇怎麽那麽巧,我就能撿到你擦過口紅的紙巾。”
南枝開玩笑般回答:“不好奇,原因顯而易見,就是你喜歡我,總偷偷看我唄。”
說得一點沒錯,那時候他已經特別喜歡她,總忍不住偷看她,百看不厭。
心想這女生好耐看,越看越好看。
那,當時的她呢,對自己是什麽樣的感覺。
她想讓他開心,便如實交代。
那時候,覺得他會發光。她很清楚,這不是因為自己的濾鏡,而是他本身就特別好。
她雙手搭上他後頸,毫不閃躲地望向這個至今仍發光的年輕男人:“我選男人的眼光,你別質疑。”
夏時予滿眼寵溺:“我選女人的眼光,你也別質疑。”
相互喜歡十年,真的太長了。
長到足以將喜歡變成執念,又足以將執念變為釋然。
好在,他們是幸運的一對。
哪怕在人生曠野上曾口是心非地弄丟彼此,因為心有眷顧,重新並肩而立,不必強迫自己釋然。
晚飯時分,滿滿一桌子菜,讓第一次登門的夏時予倍感溫暖。
色香味俱全的家常菜,有家的感覺。
“小夏別客氣啊,當自己家,想吃啥就夾。這麽大個子,多吃點。”
“嘗嘗這個溜肉段,南枝說你可愛吃這個菜了,有一回生病嚷著要吃。”
夏時予夾溜肉段的筷子一頓,恍惚記得,是有這麽個事兒。
上回感冒,好像跟她提了下想吃溜肉段,最後吃的面。
她,就還挺關註自己的。發燒隨口一句胡話,還記心裏了呢。
該說不說,馮阿姨廚藝可比老夏強多了。
這盤紅燒肉燉鵪鶉蛋也讓他愛不釋手,肉香而不膩,入口即化,鵪鶉蛋也燉得入味。
頭一回來,除了剛進門時略覺拘謹,之後那是相當親切自在。
不然,他也不能暴露實力,連幹兩碗飯。
吃飽喝足,真心實意誇獎馮女士:“阿姨,你手藝太好了,每個菜都特好吃。”
得到肯定,馮女士心花怒放:“好吃就常來,想吃什麽菜跟我說,阿姨都給你做。”
夏時予還真就想起個想吃的東西,紅豆餅。
他立馬跟馮女士說起她做的紅豆餅有多好吃,口感比外面的好,高中時就愛吃。
小夏愛吃紅豆餅?
高中時就愛吃自己做的紅豆餅?
破案了。
她這才知道,南枝高中時拿了好幾次紅豆餅去學校,原來是給小夏吃。
挺好,馬上吃成一家人了。
來得早不如來得巧,馮女士說明天也休息,上午就給他做。
一旁的南枝看著兩人相談甚歡,心裏卻有點慌。
夏時予這個吃貨,閑得沒事吃什麽紅豆餅,這下好了,馮女士什麽都明白了!
她以為馮女士會找機會問罪,誰知道人家根本沒這打算,直到第二天下午他們出發回L市,也只字未提。
路上,南枝告訴夏時予,當年馮女士以為他是女生,有一次還特地做了紅糖酥餅帶給他,說女孩子多吃紅糖好。
他覺得好好笑。
他女朋友可真機靈。為了不引起懷疑,在阿姨那裏,竟然把自己說成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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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程前一天,他逛遍大街小巷,給他們挑禮物。
馮女士喜歡衣服首飾。
擔心太貴重的她不太好收下,於是他仔細選了一條天然石手鏈,討喜又不會太過昂貴。
南爸爸除了彩票,還喜歡打羽毛球。
他投其所好,去品牌店挑了一副十分順手的球拍,還是他喜歡的藍色。
像南爸爸這年紀的男人,很多都喜歡沒事喝點茶,夏時予又給他買了一盒當地價格不菲的茶葉。
回程路上,他反覆向女朋友打探她父母的性格喜好,問他們大概喜歡什麽樣的年輕人。
“就你這樣的,放心。再說,也不是上門提親,日常做客,像平時那樣就行。”
做事一向謹慎的夏律師生怕有閃失:“他們比較忌諱什麽話題。”
這題南枝太會了:“我那個媽,就我爸初戀。千萬別在我媽面前提什麽初戀,這是她一輩子的雷區。”
好的,了解。其實,這也是他爸夏風亭雷區。
路上無聊,他就給她講起於蔚女士的感情史。
於蔚年輕時,追求者眾多,之所以毫不猶豫選擇夏風亭,是因為他笑起來很像她初戀。
還有,抽煙的樣子也很像。
她初戀,是個比較小眾的民謠歌手。
兩人相識於酒吧。
當時他每晚在那裏駐唱,於蔚第一次去,就被這個嗓音和氣質獨特的男人吸引。
於是,她便時不時就去酒吧坐一坐,點杯酒,靜靜聽他唱歌,也不主動認識他。
二十歲出頭的於蔚,美得不可方物。
這樣一個貌美姑娘總坐臺下聽自己唱歌,他怎麽可能視若無睹,也悄悄心動。
有天晚上,他唱了一首自己寫的情歌,從頭到尾盯著她唱完,其中深意不言而喻。
一向心如止水的她,心劇烈跳動起來。
演出結束後,他主動走到她身旁,笑著介紹自己。
他在臺上彈吉他唱歌時,幾乎不笑,這會兒笑起來,像變了個人。
面對他時,於蔚覺得自己仿佛喝醉了。
沒有了平日的孤高驕傲,只想靠近這個充滿魅力的年輕男人,跟他聊很多很多。
情投意合的男女,墜入愛河的速度不可思議。一個月後,他們就在一起了。
那段一年,她瘋狂迷戀他,連他抽煙的樣子,她都愛極了。
孤獨、落寞、不羈,這世界上,怎麽有人抽起煙來這麽帥。
他對其他人總冷冷淡淡,卻把所有笑容都留給她。
他高高的個子,偏瘦,氣質幹凈,笑起來就是個陽光開朗的男孩。
第三年,她有了結婚的想法。
於蔚從來不認為結婚和生子是人生必選項,甚至一度覺得自己這輩子都無法走進婚姻。
在她看來,那是枷鎖。
可愛上他後,她想結婚的念頭越來越強烈,不顧父母反對,堅定地跟他站在一起,以為自己此生非他不嫁。
然而,他卻從沒想過成家,光想想就喘不過氣。
他渴望並享受愛情,可一旦對方要讓愛情開花結果,他只想逃。
離開時,他說的最後一句話是:可惜,如果你不是非要結婚的話,那我們還會繼續在一起。
於蔚冷笑,他並不是真正愛自己吧。
真愛的話,即使知道婚姻可能是枷鎖是牢籠,也會義無反顧地往裏走。
後來,她遇到夏風亭,他也一門心思愛著她。
她就是個憑感覺活著的人,至少這個男人,有幾分初戀的影子,已經很難得。
她不確定,還會不會再碰到更像他的人。
“是我媽媽,送我去學吉他的。前幾年我才知道,就因為她初戀是個民謠歌手,談吉他的時候帥得要命。”
你彈吉他的時候,也帥得要命。
不過,南枝目前不想告訴他自己的想法,怕他飄。
夏時予苦笑:“我爸不知道從誰那聽說了我媽這段感情,這麽多年,也聽不得初戀這種話題,他還煩我彈吉他。”
“那說明他特別在乎你媽,怕她心裏還難忘初戀,可以理解。”
那自家父親有點慘,他之所以能娶到於蔚,也因為有點像那個民謠歌手,純純的莞莞類卿。
貌似,是這樣,但南枝覺得,那只是一開始。
這麽多年過去,於蔚女士想必已經真正喜歡上他爸爸了吧。
她見過夏時予爸爸,是個蠻儒雅的男人。
這邊南枝爸媽兩天前就收到女兒消息,當聽到夏時予也一起來時,兩人驚訝萬分:
是她高中同學小夏?
又反覆跟南枝確認,真的是那個長得好看的學霸小夏。
當時兩人喜不自勝,好像自家閨女馬上要跟人家領證一樣。
怪難得的,高中畢業差不多十年了,這丫頭還能跟他走到一起。
想都不用想,肯定是小夏有心。
就南枝那牽著不走,打著倒退的脾性,甭管多惦記人家,也挺難主動邁出一步的。
家有喜事,這夫妻倆班也不上了,跟領導說女婿初次上門,連請兩天假,打掃衛生、買菜。
馮女士甚至抽空去理發店燙了個蠻時髦的卷發。
南枝他們到家,已經下午三點。一進門,夏時予拘謹地打招呼:“叔叔阿姨好。”
這小夥子,還那麽帥。
馮女士越看越喜歡,趕緊給他拿拖鞋:“哎呀小夏真是一點沒變,還跟高中時一樣精神。”
“阿姨也是,真顯年輕,跟十年前差不多。”
艾瑪,嘴真甜,馮女士愛聽。
一旁的南爸爸看自打夏時予進門後,妻子笑得嘴都沒怎麽合上,不禁犯嘀咕:
平時咱倆一起,你跟更年期似的。今天的笑,比之前一個月都密。
坐下聊了一會兒,夏時予把禮物分別給兩位親切熱情的長輩,他們有些不好意思又很開心,可愛極了。
快四點鐘,馮女士準備做飯,南爸爸也去廚房搭把手,囑咐自家閨女好好招待小夏。
南枝帶夏時予進了自己房間。
一進去,他就註意到書桌上那只紫色水晶貓,高中時他送她的那只。
原來,她一直擺在房間裏,也放在心上。
“那只水晶貓,你還留著。”
她有點臉紅:“它好好看,當個擺件很不錯,不是嗎。我的口紅印,你還留著沒。”
口紅印?她怎麽知道的!
見他如自己預想般驚訝,南枝有種得逞的滿足感。
她告訴他,大學時她去南方找他那次,在出租屋書架上那本《小王子》裏,發現自己擦過口紅的紙巾。
夏時予頓時很佩服她,當時怎麽能忍住不馬上問自己。
真沈得住氣,能成大事。
“為什麽當時沒戳穿我,不好奇怎麽那麽巧,我就能撿到你擦過口紅的紙巾。”
南枝開玩笑般回答:“不好奇,原因顯而易見,就是你喜歡我,總偷偷看我唄。”
說得一點沒錯,那時候他已經特別喜歡她,總忍不住偷看她,百看不厭。
心想這女生好耐看,越看越好看。
那,當時的她呢,對自己是什麽樣的感覺。
她想讓他開心,便如實交代。
那時候,覺得他會發光。她很清楚,這不是因為自己的濾鏡,而是他本身就特別好。
她雙手搭上他後頸,毫不閃躲地望向這個至今仍發光的年輕男人:“我選男人的眼光,你別質疑。”
夏時予滿眼寵溺:“我選女人的眼光,你也別質疑。”
相互喜歡十年,真的太長了。
長到足以將喜歡變成執念,又足以將執念變為釋然。
好在,他們是幸運的一對。
哪怕在人生曠野上曾口是心非地弄丟彼此,因為心有眷顧,重新並肩而立,不必強迫自己釋然。
晚飯時分,滿滿一桌子菜,讓第一次登門的夏時予倍感溫暖。
色香味俱全的家常菜,有家的感覺。
“小夏別客氣啊,當自己家,想吃啥就夾。這麽大個子,多吃點。”
“嘗嘗這個溜肉段,南枝說你可愛吃這個菜了,有一回生病嚷著要吃。”
夏時予夾溜肉段的筷子一頓,恍惚記得,是有這麽個事兒。
上回感冒,好像跟她提了下想吃溜肉段,最後吃的面。
她,就還挺關註自己的。發燒隨口一句胡話,還記心裏了呢。
該說不說,馮阿姨廚藝可比老夏強多了。
這盤紅燒肉燉鵪鶉蛋也讓他愛不釋手,肉香而不膩,入口即化,鵪鶉蛋也燉得入味。
頭一回來,除了剛進門時略覺拘謹,之後那是相當親切自在。
不然,他也不能暴露實力,連幹兩碗飯。
吃飽喝足,真心實意誇獎馮女士:“阿姨,你手藝太好了,每個菜都特好吃。”
得到肯定,馮女士心花怒放:“好吃就常來,想吃什麽菜跟我說,阿姨都給你做。”
夏時予還真就想起個想吃的東西,紅豆餅。
他立馬跟馮女士說起她做的紅豆餅有多好吃,口感比外面的好,高中時就愛吃。
小夏愛吃紅豆餅?
高中時就愛吃自己做的紅豆餅?
破案了。
她這才知道,南枝高中時拿了好幾次紅豆餅去學校,原來是給小夏吃。
挺好,馬上吃成一家人了。
來得早不如來得巧,馮女士說明天也休息,上午就給他做。
一旁的南枝看著兩人相談甚歡,心裏卻有點慌。
夏時予這個吃貨,閑得沒事吃什麽紅豆餅,這下好了,馮女士什麽都明白了!
她以為馮女士會找機會問罪,誰知道人家根本沒這打算,直到第二天下午他們出發回L市,也只字未提。
路上,南枝告訴夏時予,當年馮女士以為他是女生,有一次還特地做了紅糖酥餅帶給他,說女孩子多吃紅糖好。
他覺得好好笑。
他女朋友可真機靈。為了不引起懷疑,在阿姨那裏,竟然把自己說成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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