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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之姿卻非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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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之姿卻非故人

大概感覺到有人在看自己,她也擡起頭,跟夏時予的目光直直對上。

頓時,他有點尷尬,她有點不好意思。

夏時予轉身出去,想到剛剛被人家捉個現行,一陣尷尬。

回來時,那女生仍然在低頭看書,邊看邊往本子上抄東西,專註得很。

側臉垂下來一縷發絲,隨性散落,別樣的好看。

時間仿佛退回高中,退回他給她補習數學的那些日子。每一次,她都這麽投入,好像整個世界只有這一件事。

每到這時,他會不動聲色地看著她,百看不厭,看得心生歡喜,看得漸漸入迷。

不得不承認,她是個十分耐看的姑娘。

給人第一印象就特別幹凈,永遠穿著洗得嶄新的校服,頭發梳得一絲不茍,脖頸修長。

無論靜或動,都很有氣質。

在一群嘰嘰喳喳的女生群裏,她顯得格格不入,幾乎不會主動跟誰聊天。

那模樣,讓他時常生出跟她說些普通的話,都略顯輕浮的感覺。

後來,終於有機會跟她慢慢熟悉起來。

隨即驚喜地發現,不同於文靜的外表,這姑娘有著豐富多彩的內心世界,讓他情不自禁想走進。

還能回憶,真好。

他苦笑,努力靜下心認真覆習。看他專註的樣子,另外兩個室友悄悄起身去接水,沒敢打擾他。

“那個,有多餘的筆嗎,我的沒油了。”

女生手裏拿著用完的筆芯,不太好意思直視他眼睛,怯生生小聲詢問。

“給。”

他從書包裏又拿出一只比較新的,遞過去。她伸出纖細的手指,輕輕接過去:“謝謝。”

“沒事。”

十二點,他們收拾東西準備去食堂吃飯。

她一直低頭學習,直到他們起身她才察覺,趕忙叫住夏時予:“筆還你。”

看她還不打算離開的樣子,夏時予擺擺手:“不用,送你了,我們先走了。”

她含蓄地沖他笑笑:“謝謝你的筆,期末我肯定不會掛科。”

看著文文靜靜話不多,一張嘴說話還挺有意思。驚喜的反差感,有點熟悉。

陡然想到,南枝也這樣子。

剛認識時,以為她是個安靜且循規蹈矩的內向女生,很聽老師話那種,多少有點無趣。

隨著接觸增多,發現她其實能言善辯,幽默可愛,有意思極了。

寒假回來,新學期開學。

有天下課,他往圖書館走,馬上要進門,有人從後面追上來:“哎,同學等一下。”

回頭一看,是她,那個有幾分像南枝的女生。

她穿著一件奶藍色短款大衣,紮著馬尾,聲音裏透著一絲喜悅:“看背影有點像你,一開始沒敢認,看書包才確定。”

邊說便從帆布包裏拿出一只筆,遞給他,語氣調侃:“期末用你的筆,果然非常幸運沒掛科。新買了一支,謝謝保佑。”

說得還蠻神奇,跟真的一樣。

夏時予沒拒絕,爽快接過,學她口吻開個玩笑:“謝謝,這支筆也保佑我不掛科。”

看夏時予戴著藏青色棒球帽,她誇了句帽子好好看,接著問:還有別的顏色嗎。

聽說還有黑色綠色米色酒紅色,她眼睛一亮:

“一直想買綠色帽子,可沒碰到滿意的版型,你這款不錯,方便給個鏈接嗎。”

講這些時,她看起來坦蕩且真誠,不帶一絲其他心思,讓人不會多想。

南枝很多時候,也是這樣,莫名讓人自動妥協,想盡力滿足她的要求。

加了好友,她網名叫小金條。

金條?這昵稱辨識度很高,應該本人姓金吧。

夏時予第一時間把帽子鏈接發過去。

過了幾分鐘,小金條發來一句:這帽子一千多竟然,現在覺得它更好看了。

不過,我買個百八十的同款就行。

離譜,講話風格和性格跟南枝好像。如果南枝遇到這種情景,差不多也會這麽說。很真實,不裝。

他簡單地回覆了句:嗯,都差不多。

對方再沒下文,他也沒放在心上。

講真,他心裏明鏡似的:小金條是小金條,南枝是南枝,就算氣質和性格有一點點類似,但也不是南枝。

他心裏那個人,是實實在在一個特定的人,而不是一個類型。

如果人類會因為喜歡某個人,而喜歡這一類型裏所有人,那這世界未免過於濫情。

幾天後,小金條網購的綠色帽子到了,還拍了實物圖發給夏時予看,夏時予回了兩個字:不錯。

接下來的日子裏,小金條時不時就跳出來。

有時問他問題:比如法學專業課多不多、約起來枯不枯燥。

有時跟他吐槽:哪個食堂哪個窗口的打飯阿姨手抖、專業課無聊。

夏時予沒興趣跟異性過多接觸,每次都寥寥幾字回覆,可也沒澆滅小金條主動找他的熱情。

這一點,她跟南枝一點也不像。

南枝,向來不是主動的人。

跟人交往,如果感覺到他人的冷淡和被動,她會第一時間撤離,幹脆利索,決不勉強硬湊。

南枝,對人和人之間的分寸感把握極好。

她更樂意專註於相互有交往熱忱的關系,認為這樣才值得才長久。單向示好,浪費感情。

他問過她:假如你喜歡我,我卻不喜歡你。那你還會一直喜歡我並且主動出擊嗎。

她思考片刻,表示自己不會喜歡不喜歡自己的人。

就是如果他不喜歡自己,縱然一開始自己對他心動,她也會說服自己別去靠近,慢慢淡掉,直到無感。

還記得,當時她還笑了,邊笑邊說:細琢磨自己這個特性,還挺奇怪。感情方面太被動了,被推一下,才往前走一下。

她反過來問他,夏時予說自己從小到大,貌似也不是主動的人。

從來不主動跟誰交朋友,都是別人找他,他才考慮要不要跟這人一起玩。

不過這個習慣,在她這裏打破了。

她只需要走一步,他就能往前走9999步,義無反顧奔向她,大步流星,毫不遲疑。

在心愛的姑娘面前,變成一個主動的人,這件事做起來一點也不難,自然而然就這樣去做。

心,是最神奇的推動力。

後來,小金條在圖書館跟他表白。

她寫了一張紙條:

我們總在圖書館遇到,可見,這裏非常神奇,對你我有非同尋常的意義。

還記得第一次看到你,是雨天,你坐在隔壁桌。

當時你在低頭寫作業,我不經意擡頭瞥到。

當時覺得這男生好好看,哪怕低著頭看不清臉,也能讓人移不開眼。

喜歡上你時,還沒看清你的臉。

第二次見你,你低頭寫作業,我坐在了你的對面。

後來擡頭,看到你在看我,直直撞進你深邃的眼睛裏。

這才看清你樣子,真的好好看,幹凈清爽,聲音好聽。

整個人冷冷的,像一顆剛從冷藏拿出來的青蘋果。

一直不清楚自己喜歡什麽樣的男生,當碰到你,確定你就是我的理想型。

所以,你願意試著了解我嗎。像朋友一樣,慢慢接觸。

其實,我很不錯。

看完紙條,他先反思了一番。

從頭到尾,自己沒做讓她誤會的事吧。

一直保持距離,沒越線沒暧昧吧。

沒主動跟她聯系、也沒太回應她的主動吧。

他沒猶豫,立刻發消息給她:金同學,抱歉,我對你沒那種感覺,別在我身上浪費時間。

小金條回覆:好的,我明白了。不好意思,給你造成困擾了。

從此,他在圖書館再沒遇到小金條。

不得不承認,她身上有一點南枝的影子,雖不夠明顯,卻已經讓他升騰起對南枝強烈的思念。

不知不覺過去這麽久,她,還好嗎。

聽說她仍留在B市讀研,如果那次他們不吵架不分手,是不是現在她已經在自己身邊。

日子越久,越覺得過去的自己做得不夠好。

當再次去B市覆查,夏時予去了她正讀書的學校。

春和景明,校園裏彌漫著青春氣息。

來來往往的年輕身影,讓他不由感慨:不會有人永遠年輕,可永遠有人在年輕著。

經過湖邊,看到他們三三兩兩坐在一起,曬著太陽聊著天,一人一只耳機,邊聽音樂邊討論哪家東西好吃、周末去哪兒踏青。

此時,快樂被具象化,甚至感染到內心一片荒蕪的夏時予。

莫名地,他也跟著輕松起來,坐在湖邊,假裝時間暫停。

小王子說,有一天他看了四十四次日落。人在孤獨的時候,反而更能靜下心來體悟周圍種種,發現細碎的美。

眼下,他覺得湖邊一草一木都充滿生命氣息,不遠處那朵不知名的紫色小花也鮮明好看。

萬物有靈,都有各自存在的原由。

所以,人這一生,到底要追求什麽呢。

歸根究底,只不過活的是一種感覺而已。那些自認為彌足珍貴的瞬間,便是所求。

而他已擁有的瞬間,大部分都與她有關。

他確定,它們會被自己小心翼翼地珍藏,往後偶爾拿出來瀏覽,哪怕他與她再無故事。

小玫瑰,我來到你的城市,坐在你時常路過的湖邊,看著你偶爾對著發呆的湖面,覺得就算這麽陌路下去,也沒什麽要緊。

只希望,你像今天的天氣一樣明媚,然後好好吃飯。

快畢業時,有天中午在食堂遠遠看到小金條。

她正跟一個白白凈凈的男生一起吃飯,邊吃邊聊,臉上掛著淡淡笑意。

多好,每個人都會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或早或晚。

來得早,很幸運,請務必珍惜。

來得晚,別灰心,已經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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