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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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第一次遇到狀況外的直播事件,蘭笙自己都沒捋清楚謝逢歌是個什麽情況,但還是第一時間直播澄清剛剛的一切全是誤會。

雖然從一堆狂言狂語的追問裏,費了老大勁才忽悠過去就是了。

至少現在直播間不會出現什麽他是富二代,或者他要嫁入豪門,之類的離譜彈幕了。

叭叭一通輸出,蘭笙長舒一口氣,關掉手機,躲進臥房浴室迅速洗了個澡。

謝逢歌的水溫調得正好,像是第一次給蘭笙準備洗浴一樣,浴池邊依舊擺了水果和飲料。

蘭笙把自己泡進去,心裏還在對那幅“4.2億”的畫作犯嘀咕。

謝逢歌從來沒跟他透露過自己的家世,蘭笙也沒刻意打聽過,總覺得交朋友的話家世不家世就沒什麽好問的。

但是現在看起來,好像他和謝逢歌不單純是交朋友那麽簡單了。

光是杜衡騷擾他這件事,蘭笙就多虧了謝逢歌才能安然解決,順便還把《白馬行》提檔了。

最重要的是,謝逢歌是忙的,而且還是隨便一幅畫上億那種身家的忙。

謝逢歌這麽忙,為什麽還答應去演《偉大藝術家》?

在校園話劇團聽人指揮來指揮去也就算了,還領了蘭笙這個“小祖宗”回家,處處都要花時間照顧。

這種照顧幾乎已經算不得是普通的友情範疇了,有時候蘭笙都覺得,謝逢歌有些照顧幾乎就要稱得上是一種近乎沒有底線的“寵溺”。

蘭笙泡在水池裏,思緒真是越泡越亂。

總覺得哪裏都不對勁。

要問問謝逢歌嗎?

果盤上手機一震,蘭笙心思一收,趕緊拿起手機看看是什麽消息。

是直播間大哥【歌笙】通過直播平臺發起了對話。

蘭笙皺眉,說起來【歌笙】自出現在直播間以來,很少有主動私聯的情況。

第一次是詢問成立【Anderson基金會】蘭笙的意願。

蘭笙視頻號本就因當初一場關於“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的演講而開始,後來的接連幾場直播也都和山區貧苦有關。

有大佬樂意給貧困山區捐錢,那簡直再好不過了。蘭笙想都沒想,十分喜悅地表達了讚同的意願。

再然後【歌笙】為了了解一些窮苦現象,線上詢問過幾回。也僅限於【抖符】平臺,甚至都沒提出要加微信或者留電話等要求。

最近一次是上次直播【歌笙】給得實在太多了,一擲千金出手“搭救”當時根本不想拍什麽男友力福利視頻的蘭笙。

雖然他搭救得晚了,蘭笙最終還是沒最後關頭把投票掰回來,但出於先前承諾,蘭笙事後又去問【歌笙】想要什麽“獎勵”。

按照其他直播間看來的套路,原本蘭笙以為【歌笙】會提出什麽“加微信”之類的要求的,結果【歌笙】還拒絕了,並且“教育”小主播不管是誰都不能私聯。

哪怕【歌笙】在蘭笙的直播間幾乎從未缺席又出手大方,但交流起來卻從不向別人的直播間大哥一樣,總要有所圖謀。

就連幾次和蘭笙的對話,這位“大哥”都顯得恬淡寡欲,言語之中從不越界。

是以,不論水友怎麽開蘭笙和【歌笙】的玩笑,蘭笙都不覺得有任何被冒犯的意思。

但是這次,【歌笙】的私聊顯然有些一反常態:剛剛直播間入鏡的,只是你的同學嗎?

蘭笙盯著聊天界面默了兩秒。

青年整個身子滑到池底,下巴也埋進水裏,渾身只露一雙手舉起手機露出水面。

水汽氤氳,蘭笙拇指抹了下屏幕,這才打字回應:【嗯,是大學同學。還在一個話劇組裏演戲】

蘭笙也好奇大哥怎麽突然特地問起這件事來了,剛剛他在直播間解釋過的。

消息發過去,那邊立即顯示“消息已讀”,同時昵稱變換成“對方正在輸入…”。可見大哥是一直守在聊天框的。

【歌笙】:現在是在水池裏洗澡嗎

蘭笙:“?”

【Anderson】:你怎麽知道的?

【歌笙】:剛剛他說給你放水

【Anderson】:哦哦對。

【歌笙】:那先別急著出水

蘭笙:“?”

他埋在水面之下的嘴巴甚至還驚訝得吐了個泡泡。

還不等他一句“為什麽”發出,【歌笙】已然解釋:我有一些話想問你

蘭笙沒做他想,眨眨眼回覆:嗯嗯,大哥你有什麽話直接問就好啦,我肯定知無不言。

開玩笑,好歹是一出手就是大幾萬幾十萬的金主爸爸,別說是一些話要問,就是要來罵,蘭笙也是義不容辭的。

書房內,謝逢歌手機屏幕常亮,他垂首坐在桌前,一雙手扣在木制桌面上,拇指緊緊抵在邊沿,在指腹扣出一道明顯的白痕。

對話進行到這裏,謝逢歌卻又沒有了一開始企圖利用【歌笙】這層身份試探蘭笙的果敢。

他還沒追過人,更沒有試著和喜歡的人談一場戀愛。因為過去他尚未遇到過這樣一個人,後來遇到了,向前向後都覺得掣肘,又沒有無師自通的天分。

所以他也並不確定,倘若自己倚仗【歌笙】這層身份試探蘭笙,在蘭笙看來,這舉動算不算是一種戲弄?

糾結的情緒很少出現在謝逢歌身上,考試時他從未遇到過令自己舉棋不定的選項,投資時更是目標明確,一切以利益最大化為導向。

但是感情是這個世界上最難量化的東西,他的忐忑和猶豫,幾乎全部押在這一件全新的事情上。偏他笨拙,即便琢磨了這麽久,還是不能弄清其中的關竅。

是以,蘭笙泡在池子裏,眼睛盯著屏幕好一會兒,那邊的“對方正在輸入…”才終於又變回了“歌笙”。

【歌笙】:接下來,我要問的這些內容,或許會讓你感到不適,或者被冒犯,甚至認為我是一個無禮的人,但這卻是我正想問的。倘若你看過之後,不想回答,那就回覆我一個句號,這樣我就明白了自己的無禮和唐突,我將為此道歉。可如果你能接受我的提問,並給予回答,我將不勝感激。Anderson,在知道這些前提的情況下,我還能對你進行提問嗎?

蘭笙看完這段長文眨眨眼,呆楞一瞬,說不好奇是不可能的。

這難道是什麽新型網絡梗?專門為了引起網友註意的??

話都說到這份上了,誰不想聽聽他到底想說啥呀??

Anderson:嗯嗯daddy快問快問,我都要好奇死了,你到底要和我說什麽呀?(不管說什麽都不會覺得冒犯呢,就算是提出約會這種請求的話,我也要欣然赴約呢)

蘭笙又忍不住浪了一下,畢竟大哥前邊的話有點太正經了,就算是蘭笙盡量往“網絡梗”這方面去想,也還是有點不太習慣。

浪了一下,現在就感覺自在多了。

書房內,謝逢歌雙眸垂睨,落在“約會”、“赴約” 這兩個詞上,心中情緒翻湧更甚。

【歌笙】:你住在這個同學家裏是不是?

蘭笙不假思索:對。

【歌笙】:那你們的感情大概比普通同學的關系要好

蘭笙想了想:應該吧。

蘭笙又努力想了想,補充:……但是我覺得不是很好說,我是挺喜歡這個同學的,他應該也是把我當兄弟,可是總覺得哪裏怪怪的

目光掃過屏幕上“喜歡”這兩個字,謝逢歌分明已經訓練有素的耳根,卻又紅了,向整張清俊的臉都散出熱息,白皙而薄的皮膚下,毛細血管也鼓脹起來。

他大概是知道蘭笙“喜歡”自己的,但這種“喜歡”,僅僅停留在朋友兄弟情誼之間,始終不敢更進一步。

更何況蘭笙的嘴巴慣是抹了蜜的甜,每次他當面誇起謝逢歌來,謝逢歌時下的確心中雀躍,但他又是個冷靜自持慣了的,餘溫褪去,又從來不敢惦念其中多一分的喜愛。

這卻是頭一次謝逢歌從一個“旁觀者”的視角,聽見蘭笙說“喜歡”他。

於是他原本卑微的心,就有了鼓舞它變得更加大膽一些的支點。

兩秒後,緊扣桌沿的拇指松開,繼續在鍵盤上鄭重地敲擊:哪裏讓你覺得怪呢?

蘭笙凝眉,倒也沒有對一個網友的深入提問有所反感。畢竟是大哥,蘭笙覺得沒什麽好隱瞞的,一五一十跟【歌笙】列舉了謝逢歌對自己的好。

【Anderson】:其實我有時候也很想不通的,他明明看起來冷冷的,為什麽對我這麽好啊?

謝逢歌深吸一口氣,對話框裏的字敲出來又刪掉,刪掉了又再一遍原封不動地敲上去,敲了一半又覺得不妥快速刪除,可又想不到除了此時此刻,再說這話的最好時候了,於是又重新敲出來那些原封不動的文字……

蘭笙也是泡在浴池了想得走神了,沒註意昵稱那處不斷變換的“對方正在輸入…”。

一個書房靜謐,一個浴池氤氳。

兩個人對著常亮的電子屏幕,謝逢歌脈搏鼓動,蘭笙楞怔發呆,凝結的眸光各有心事。

銀杏樹在這座城市已然成了標志性的景觀植物。在梧桐樹悄悄掉落了一地枯黃葉子的時候,它也不知不覺下起了金色的雪。

書房的窗簾並沒有合上,晴朗的初冬只是從室內看去,實則感受不到寒意。但窗明幾凈,翻飛的銀杏葉又分明說著:起風了。

那些心事在初冬銀杏樹飄落的金黃色貝葉沙沙聲裏發酵了會兒。

謝逢歌望見窗外那片葉子折射的金光,腦海裏忽又浮現當日蘭笙讚美林肯先生瞳色時的狡黠和欣賞。

那雙桃花眸子可以盛放的東西實在太多,以至於不論事後回想多少次,謝逢歌還是會錯誤地覺得,那天蘭笙看向窗外溪邊那兩排樹時,就像是在看他。

而“我喜歡金色”這樣的讚詞,也如同歌劇一般,如有音符伴奏的虔誠告白。

後來謝逢歌想了很多遍,在臺下默自觀賞蘭笙的舞臺的時候,也在每次在照片背面寫下詞句時,更在每一天睡前腦海裏浮現青年那副清俊五官時。

他為什麽總也情不自禁,用目光追隨蘭笙呢?

難道只是蘭笙的眼睛太像星星了嗎?

或許是蘭笙說話時總愛胡亂撩撥,即便根本無意說給謝逢歌聽,也無端惹了他心亂。

也許是真的,蘭笙太能說了。一張荷花尖尖上顏色的兩瓣唇,要說英語的演講,要演劇本裏繾綣的臺詞,還要在直播間胡亂開口,一句“大哥”一句“daddy”,就哄得【歌笙】千金一擲又一擲。

謝逢歌已經不記得自己是從哪一句開始心跳失衡的了,但林肯先生課堂上那一次的的確確是讓他念了很久。

但具體是從哪一次開始,他真真切切意識到自己喜歡了蘭笙呢?

這個問題謝逢歌現在依舊回答不了,即便此時此刻,他又在捫心自問了。

他只覺得蘭笙對他而言,就像是小時候第一次想要養寵物時,就極想要帶回家的小兔子。是別的都不行,就非要是那只才可以。

但那天誤入一個花鳥市場,他才五歲,粉雕玉琢,一身富家小少爺的打扮。

他看見了那只籠子裏巴巴看著自己的小兔子,他想帶那只兔子回家,卻身無分文,老板說小孩子別鬧,去找你家大人來。

找不來的。

謝逢歌也是那天才知道,父母出差的飛機失事,全機286人,無一人生還。

後來司機匆忙找到他,心肝都差點擔心碎了,趕緊把他抱回保姆車裏。

謝逢歌就這樣被轉交到祖母身邊照顧。

有些時日後,祖母見他仍舊神情木訥,想買點什麽哄這小孫,謝逢歌卻說要什麽“兔子”。

差司機趕緊去買來了,謝逢歌又說不要這只。

鄭家老太太總體還是疼著這個幼孫的,後來又花了些心思去寵物集市挑來許多品類的的寵物兔,謝逢歌見了都平靜地搖搖頭,一概也不留。

祖母提來許多兔子問他想養哪知的時候,謝逢歌也想過自己究竟那天,是為什麽說出了“想要那只兔子”的話。

小孩子的心性,他偏哪只都不要,就惦念花鳥市場的那只。

那只兔子眼睛紅紅,一副不懂人事的憨態,因臟而顯黃的白色小前爪就攀著破籠子,巴巴地看謝逢歌。

謝逢歌哪只都不要,就要那只。

過後他總想起來那只兔子,也想起來自己那時執拗地就要那只兔子的心情。

再長大些他自己有了點理財能力,也有獨立去任何一個市場購買商品和寵物的能力。

他偶爾還是會想起小時候那只巴巴的兔子,仍舊覺得那模樣惹得他想養著它。

可如果路過寵物店,他見到任何一只品種珍貴的兔子,都不覺得有小時候的那只讓他那樣想留下來。

但他後來還是養了寵物——是隔著剝離櫥窗朝他蹭腦袋的小笨貓,翡翠一樣墨綠的圓眼睛,和幼時那只兔子一樣巴巴的。

謝逢歌不知怎麽,隔著剝離櫥窗和小笨貓對望時,腦海裏又浮現出課堂裏那位滿口讚美的青年。

他擡手抵上玻璃窗,小笨貓就嬌軟地蹭上手心,好像根本就沒感受到這層冰冷玻璃的阻隔一樣。

是太笨了?

還是想要快點被人類帶回去?

老板說它都五個月大了,還不會自己埋粑粑,太笨了,但確實可愛,見人路過就撒嬌,估計很想找個主人帶回去的。

哦,原來是在撒嬌。

謝逢歌明了,忽地就想通為什麽那天課堂上,蘭笙進門是見了林肯先生怎麽就話軟嘴甜的,還要說他喜歡林肯先生的眼睛。

這簡直和他頭一回在演講臺上看到的大為不同。明明那天的那位Anderson分明一副驕傲斐然,豪言壯語的大義模樣。

原來Anderson是在和林肯先生撒嬌,以圖林肯先生可以放過他前三分之一學期缺勤這一馬。

他真可愛,又很聰明。

可惜課堂上那次張揚的撒嬌,分明是看著謝逢歌,卻是對林肯先生表達的。謝逢歌常常遺憾地想。

難道他就不應該為了自己的私欲,而大膽地做些什麽嗎?更何況商人為了可以衡量計算的利益,都能冒著各種各樣的風險賭上一次。

最後,謝逢歌還是將那行被自己不斷打出又刪減至0的文字發送出去。

【歌笙】:Anderson,我想他應該是喜歡你的。

不等蘭笙任何反應,聊天框內又補來一句:想要追你的那種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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