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二百二十一章 人人都愛女主角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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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宇是個旱鴨子,這對他來說也算不上是任何的缺點,就好像一個國人不打算從事外貿工作,也不打算出國,所以英語只會幾句日常的口語,和一些外國人只會說‘謝謝,對不起’一樣也沒什麽關系。

因為這根本就不算是什麽缺點,畢竟這就是一輩子都用不上的東西。

張宇是北方人,見過大河的次數都是屈指可數的,更不用說大海了,所以沒有溺水的危險。

本人也不是什麽富豪,更沒有什麽富豪的父母孩子兄弟七大姑六大姨的,所以也沒有故意被人扔到水中的危險。

所以對游泳沒有任何的興趣,也沒有錢去報什麽游泳班的張宇不認為不會游泳是個什麽缺點,畢竟面試的時候,人家會問一下你到底會不會開車,可沒有問你會不會游泳的。

所以不管怎麽說,在張宇看來這都是一個高大上的技能,除了家就在大海旁邊,只有有錢有閑的人才能學習,自己這麽一個普通人就算一輩子都不會也不算什麽,反正自己也一輩子都用不到,學也沒有用。

在一秒鐘之前,張宇還是這麽想的,在一秒鐘之後,張宇就不再那麽想了,因為人生中就充滿了奇遇,自己就是想破腦袋也想不到,自己之前還好端端的在路上走著,現在怎麽突然掉到水中了。

感覺自己被人抓住之後,他不管三七二十一的,趕緊抓住這人,死死的盤在那人身上,生怕這人不救他。

那人既然下來了,肯定就是救人的啊,被他這麽死死的一拉扯,差點沒有背過氣來,直接照著他的後頸上打一掌,把他敲暈了這才帶上來。

張宇受到了巨大的驚嚇,看著眼前古代的場景,更是卷著自己身上的被子,一動也不敢動。

旁邊還有人嘲笑他:“張秀才,你真是想看佳人想瘋了,看到佳人落水,明知道自己不會游泳,你還往水下跳,真是不要命了。”

“就是,也不看看你是什麽身份,才一個小秀才而已,就想看上王家的女兒,真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張宇一聲不吭,就好像自己被嚇呆了一樣,其實他也不知道自己該說什麽,生怕自己露出了什麽馬腳。

這會兒身子一會兒冷一會兒燙,煎藥的人到現在還沒有煎好藥,原主的記憶又是一股腦的往他的腦子裏面鉆,他就是一個普通人,也不是什麽意志力堅強的人物,沒一會兒就暈過去了,倒是把周圍的人給嚇了一大跳。

張宇雖然是在昏迷中,但是一點都不舒服,在睡夢中不停的有人在自己跟前吵鬧,鬧得就好像誰在用錘子砸自己的腦袋一樣。

但是眼皮子被膠水糊住了一樣,再努力也睜不開,一直在掙紮中,好像到了天荒地老的時候,這才把眼睛給睜開了。

進入眼前的仍然是古代的場景,沒有任何的變化,看來自己是回不去了,他剛睜開眼睛,手指頭還沒有動呢,就聽到旁邊一陣瓷器碎裂的聲音,然後一個有些粗糲的女聲就響了起來:

“宇兒,你終於醒了,你現在怎麽樣了,腦袋身上哪兒疼不疼啊。”

一個中年婦女說著就扶起來他,但又怕自己碰到他讓他不舒服起來,只好在原地幹著急,然後開始問東問西的。

張宇張張嘴,準備說話的時候,發現自己的嗓子幹澀的很,稍微的碰到嗓子就好像有刀子在裏面割自己的氣管,連忙停住了,忍不住摸摸自己的脖子,雖然摸不到裏面,但是摸到外面也是好的。

“到底怎麽了?怎麽不說話啊,難道是嗓子有問題?天殺的大夫怎麽也沒有說這回事啊,還有臉要錢,看我有功夫了不把他的鋪子給砸了!”

張宇只好用一個字表達自己的意願:“……水……”

“喝水是嗎?”

“我這就去給你端過來。”中年婦人急忙的往外面走,看到地上自己之前因為看見兒子然後太欣喜,把一個碗摔到了地上,頓時心疼不已。

但自己又不能罵自己的心肝兒子,只好把氣出到正在廚房裏面忙活的女兒身上。

罵的是又快又狠,很多詞匯張宇甚至都沒有聽太清楚。

從小時候父親早死,家中貧窮,一直到這次自己受傷,還有剛才被她不小心摔倒地上的碗,好像所有的一切都和這個妹妹有關,她簡直就是掃把星在世,造成末世的病毒來源。

如果不是知道這人就是自己的母親,張宇真的忍不住懷疑這是棒子國的人,聯想的真是太豐富了,而且理直氣壯的讓有理的一方都開始忍不住懷疑自己了。

幸虧張氏還惦記著自己剛剛清醒過來的兒子,等到水燒開之後,趕緊端過來一碗,讓兒子解渴。

然後又端過來藥,還有怕苦口拿來的蜜餞,忙忙碌碌的,如果不看她剛才對妹妹那種苛刻的態度,張宇真的把張氏當成是徹底的慈母了。

這一場風寒讓張宇在床上躺了一個星期才徹底的好,在床上昏迷了兩天,軟弱無力,站不起來只能躺在床上靠別人餵東西三天,能站起來稍微的走走,但是不能用腦,最多只能在院子裏面隨便轉轉兩天,到了第八天,終於能在院子裏面隨便轉,還可以讀書了。

在現代就是吃點藥打點針,蒙著被子睡上一覺的事情,最多耽誤一天的功夫,但是在古代竟然花了一個星期的時間,這讓張宇決定以後一定要好好的鍛煉身體,要不然真是生不如死啊。

看著兒子病一好,馬上就坐到了書房開始讀書,甚至研墨開始寫字了,張氏的心中又高興又心酸,把熱湯放在他的手邊輕輕問道:“宇兒,你在寫字啊。”

原主的脾氣並不好,或者說張氏十分的寵溺自己的兒子,她和早逝的丈夫都是認為‘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也是一直這麽灌輸給兒子的,他們的教育可以說是十分的成功。

原主就是認為讀書才是最重要的事情,錢就是俗物,提起錢來,那真是萬分的嫌棄,花起錢來大手大腳的,沒有一點小家子氣。

按理說能掙能花誰也說不出來什麽,一個人是月光族,每月能掙一萬,能花一萬,雖然有人會說這人花錢大手大腳的,一點也不知道節約持家,但是這樣的人比其他什麽啃老族可是好上一萬倍。

人家只是存不住錢而已,但是絕對有能力養活自己啊。

原主就是一個標準的啃老族,不事生產,專心讀書,老大的人了,現在只是一個秀才,人算不上上進,但是心氣奇高無比,幹活的父親死了,母親和妹妹起早貪黑的賺錢養活他,他還認為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註意!不是他一個人認為是理所當然的事情,所有人都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母親和妹妹也沒有什麽怨言,畢竟如果張宇當了大官了,母親什麽都不用說自然能成為誥命夫人,享受榮華富貴,妹妹自然能說給一個好人家,就算再包子,看在他這個哥哥的份上,也不會虧待她!

當然了,張宇翻了翻原主的記憶,發現這個美好的夢想只能是夢想,按照原主的天分,天知道這個夢想什麽時候能夠實現?

張宇就是一個普通人,貪生怕死就是本性,如果是平安的突然變成了另外一個人,他當然會開始反抗,看看自己能不能回到現代。

要知道這個時代除了沒有網絡讓人痛苦之外,就連有電燈,那也得是好幾百年之外的事情了,痛苦的讓人絕望。

但是他穿越過來的時候就經歷了一番生死,差點死去,當然不會再去尋死看看自己能不能回到現代去了。

他和原主又恰巧是同名同姓的人,而且家人對他十分的好,一家人就他自己是極品,是喝著別人血肉的吸血鬼,張宇只能接受這個命運,盡量的讓自己在這個時代過的舒服一些。

張宇心虛的把毛筆放在一邊,原主雖然各種不堪,但是一手毛筆字早就可以把自己給比到天上去了。

原主性格雖然自私自利,讀書讀的也就是一般般,放在現代就是如果大學不擴招,那就是鐵定考不上大學的主,但是毛筆字寫的是真正的好,張宇對毛筆字了解的也不太詳細,也說不出來到底哪兒好,但是看著確實十分的舒服。

不過這也難怪,原主寫毛筆字都快十幾年了,而且比的人還不是什麽大家,而是張宇這個用鍵盤打字遠遠超過寫字的人,自然是一下子就把張宇給比到泥裏面去了。

“嗯,我就是想練練手,這麽多天都沒有提筆了,不知道寫出來的字是不是歪歪扭扭了。”

張宇雖然繼承了原主的記憶,但不知道自己繼承了原主的筆跡沒有,要不然就自己那狗爬字,一張宣紙上面最多寫三個字的,肯定得提前練練,要不然肯定得露餡,現在先找個借口也好。

“娘,怎麽了?”張宇趕緊轉移了話題。

張氏有些不好意思,邊說話邊看張宇的臉色:“宇兒啊,字遲些練也行,再過幾個月王家的大小姐就該嫁過來了,咱家雖然說是小門小戶的,那也得置辦些東西,我這裏雖然還有一些錢,但是……這個月就不能給你買筆墨紙硯了,你……”

“你放心,那王家小姐再是有錢人家的小姐又怎麽樣?到了咱們家還不是我說的算,到時候她的嫁妝就是咱們家的,你想買什麽就買什麽,她要是不聽話,就休了她!再有錢又怎麽樣?你可是文曲星在世,公主都配不上你,更何況她一個有錢人家的小姐?”

張宇的妹妹無論對著自己的家人還是對著外人都是一副鵪鶉的樣子,好像誰都能欺負兩把,但是張氏可是個潑辣人,雖然張家是孤兒寡母的,但是誰都不敢欺負到他們頭上就是因為有張氏。

和其他的婦人當街廝打,在大街上破口大罵別的男人,怎麽粗俗怎麽來,就好像是一只豹子一樣,但是對著兒子就變成了鵪鶉,張宇只要露出一絲的不滿,她馬上就能心驚肉跳的。

如果是其他的穿越者,馬上就會不喜母親的性情,這女人還沒有嫁到自己家呢,就開始盤算著吞並人家的嫁妝,肯定會委婉的勸一下自己的母親。

但是張宇不一樣,他是個普通人,也沒有什麽高的思想境界,誰對他好,他就對誰好,誰對他不好,他就對誰不好,他也不求著發財,更不求著升官,遇事得過且過,自然也不用巴結著別人。

“好,不買就不買吧,到時候再說,娘,您放心,兒子一定會高中狀元,然後讓您當誥命夫人的,到時候您就不用幹這些粗活了,也給小妹說個好人家!”

和盡心照顧自己的家人相比,素未謀面的妻子自然不算什麽。

張氏聽到這話馬上高興起來了,仔細的想了一會兒說道:“宇兒,有你這句話娘就是現在死了也甘心了,你放心吧,你讀書的東西絕對不會少的,這裏還有幾兩碎銀子,你和同窗一起出去游玩的時候用吧,娘這裏再省一點,到時候肯定夠花的。”

張宇不知道張氏是怎麽說這話的,但是他半夜起來上廁所的時候,發現張氏和妹妹都沒有睡,還在借著一盞小小的油燈縫補著什麽東西。

張宇不敢打擾她們,就在一邊硬撐著,天都快亮了,她們才準備睡覺,沒兩個小時又開始起來做飯開始新的一天了,一連幾天都是這樣,讓張宇心中難受的很。

但他也不敢多說什麽,只好發奮開始被原主留下的所有的書,每天念個一百二十遍,幾天之後簡直就是倒背如流。

短時間內,張宇還不知道自己的目標是什麽,但是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應該改善一下家中的生存狀況了。

開飯館?自己根本就不知道什麽秘方,吃過的好東西也沒有多少。造紙?自己只知道大致的程序,如果想要成品,不經過千百道的實驗根本就完不成!

造玻璃?同樣不可能,理由同上。

做化妝品?自己可不是什麽時尚達人,更不是什麽化學家。

用硝石造冰?現在是深秋,在外面潑上一盆水,第二天地上全都是冰!

種反季節的蔬菜?自己首先要有地,還要有各種蔬菜種子,從種下到成熟不下三個月的時間,自己等不及,也沒有那麽大的本錢啊。

張宇把自己的賺錢大計一個個的先列出來,然後一個個的又否定了,不是自己根本就不會,就是沒有本錢,而且自己可沒有管過什麽人,一說起來做什麽大事,自己就心虛起來了。

就在他差點想破腦袋的時候,有人過來追債了。

張宇本來想展示一下自己身為張家頂梁柱的氣概的,誰知道在屋裏的時候越聽越覺得根本就不是那麽一回事。

在他的印象中,追債的都是一副混混的模樣,一言不合就開打,被追債的都是受害人,但是自己能聽見外面母親大聲的吼罵聲,來要錢的倒是畏手畏腳的。

張宇在外面聽了半天,終於明白到底是怎麽回事了,原來要錢的就是一個小郎中,本事一般般,地位更是一般般,大部分的客戶還都是附近的人,不欠吧,都是街坊鄰居的,有些不好意思,欠吧,不是拖個把月,就是硬著脾氣說沒錢的。

讓張宇在外面聽著都有些可憐那個郎中了,不過鑒於自己是受益者,母親是不講理的一方,他只能忍下去了,到最後也沒有出面。

張氏把郎中罵走了之後,小心的往兒子屋子裏面看看,發現兒子還在讀書,輕輕的松了一口氣,回到廚房的時候,發現女兒正蹲在地上眼巴巴的看著自己,馬上開始罵道:“沒眼力的東西,還不趕緊做飯,餓到你哥哥了怎麽辦!”

此時張宇咬壞了一個毛筆桿頭,終於下定了決心,找到了一個發財的路子:寫話本!想到這裏他連吃飯的心情都沒有了,直接去了書店,光明正大的看起書來,看看其他人的話本都是怎麽寫的,自己也好借鑒一下。

他卻不知道自己的一舉一動都被人盯著,然後被人總結了起來,匯報給了另外一人。

賈府內,一個英俊的小郎君正在問著過來匯報的人:“那個張秀才怎麽樣了?聽說生了一場大病?”

“是啊,聽說都快死了,然後又活了過來。”

小郎君馬上厲聲說道:“已經死了又活過來了?是真的嗎?”這說法怎麽這麽熟悉?怎麽和自己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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