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一首難忘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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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一首難忘的歌
安逸傑背著吉他往家走,腦子裏都是昨晚回家後他寫下的那首歌。昨晚他進了家門便直奔工作間打開了電腦劈裏啪啦地敲了起來,伴隨著一串串音符的誕生,一雙圓圓的、亮晶晶發著光的眼睛映現在他腦海中。這雙眼睛已經陪伴了他兩個晚上,雖然他沒有時時去看,但也在心裏記了個清楚。
今晚,他將這首歌的旋律稍作修改後就抱起吉他彈了一會,隨即陷入了沈思。
十年前父母意外去世後,他們這處一百五十平的房子就被他改造成了音樂工作室,連他的臥室都是只有一張床,其餘空間都被各種音樂設備占滿。
大學畢業後,他進了一家娛樂公司,成為音樂制作團隊的一員,這期間他寫了不少歌,但公司有規定,本公司員工自創作品如果要公開發行必須冠以公司指定人員姓名,不得署原創者真實姓名,也不能賣給其他公司,所以安逸傑的那些歌從未公開發行過。但是後來他發現公司內一名歌手的專輯中有三首歌和他寫的歌高度相似,請來專業的計算機技師檢查他的電腦才知道他的加密文件被破解了,那三首歌都有被覆制過的痕跡。安逸傑一怒之下將公司告上了法庭,雖然最後贏了官司,但他在公司也待不下去了。
離開公司後,他又去打聽了幾家公司,每家都存在這條莫名其妙的規定,無一例外。這讓他覺得很迷茫,他希望自己寫的歌能被人聽到,但絕不是以這種見不得人的方式。如今兩年過去了,他的電腦裏躺著上百首制作完整的歌,卻沒有一首能有一個公開發行的身份,人們也只是在某個街道的夜晚,在短暫的擦肩駐足後才能聽到一些零散的片段。
都市裏的人們步履匆匆,終日忙碌,能完整聽完他一首歌的並不多,這寒冷的季節讓他更多了些孤獨之感。可是這兩日他難得的心情不錯,靈感也如泉翻湧,他把這些歸功於轉暖的天氣,算算日子,這個寒冬應該就快結束了。
“鏗鏗鏗鏗——”衛淩浩坐在房間裏用力撥動琴弦,他反覆練習,卻怎麽也彈不出那段和弦。
“這段沒聽過,你新寫的?”嚴樂時抱著貝斯給他墊音。
“不是,大街上聽來的。”
衛淩浩反覆彈奏,他在聽的時候就感覺出了這段和弦難度很大,可沒想到真的上手時竟這樣困難。
“這種編排方式不常見,”嚴樂時聽出來了,“對演奏者的指法要求相當高,單獨彈奏已經很難了,如果是自彈自唱,還要有極穩定的唱功才行。”
“不錯,目前我是做不到的。”
衛淩浩又彈了一會,仍然不得要領,嚴樂時看了看時間說:“我該走了,去晚了老板又該生氣了。”
“那個酒吧……要不你還是辭了吧,我總覺得那老板對你不太正常。”
“收起你的擔心吧,我心裏有數。”嚴樂時說罷把外套往肩上一甩,狀似瀟灑地出了門。
衛淩浩嘆了口氣,他覺得很是安慰,大家都在為樂隊的生存盡著自己的心力,可他也覺得心疼,因為他們每個人在外面都會受到各種各樣的委屈,卻從不向他這個隊長抱怨,這讓他覺得壓在自己身上的擔子更重了。
安逸傑今天來得比往常都早,他原本打算換條街道,但是他喜歡這座花池,雖然花池裏有什麽植物他從沒在意過,他也喜歡花池對面的咖啡廳,雖然他很討厭咖啡廳裏傳出來的陣陣濃重的咖啡味道,他最喜歡這條街道上鋪的地磚,但好像與其他街道的地磚也沒什麽不同……
他如往日那般站在花池前靜靜地彈琴,其實他也不為賺什麽錢,指望每晚過路行人的這點“打賞”,他恐怕連泡面都吃不起,反正每天都要練琴,在哪練都一樣。
往日他從來沒在意過有誰駐足有誰離開,有誰往他的吉他盒子裏扔了多少錢,他就像個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聖賢書的書癡,常常沈浸在自己的音樂世界裏而忘了一切,但是現在,他在彈了兩段和弦後仍沒有靜下心來,他擡頭看了看街頭,又轉頭望了望巷尾,沒看到什麽之後就低下頭定了定心神,然後繼續彈了起來。
一雙洗得泛白的牛仔帆布鞋停在地上的吉他盒子邊,一沓疊得整齊的紙幣躺在了裏面,安逸傑擡眼去看,來人滿面帶笑,一雙晶亮的眼睛正在看著他。
“謝謝。”安逸傑道了謝,又重新調了一下琴弦,投入地唱了起來。
還是那首歌,衛淩浩睜大了眼睛緊緊盯著那只掃弦的手,今天他一定要把那段和弦搞明白。終於快到那一段了,衛淩浩幾乎屏住呼吸等待著,就在那只手的食指撥完了上段的最後一個音符後,弦音突然一轉,間奏段竟變了和弦,與他前兩次聽到的完全不同。
衛淩浩豎起耳朵仔細地聽,這段和弦更為覆雜多變,他聽出至少有三種短和弦交織在一起,融合的同時又能感受到每種和弦的獨立個性,這段編排讓整段間奏越發抓耳,可見巧思。
安逸傑唱完後擡起頭迎上了那雙發光的眼睛,只是一瞬,他又低下了頭。他從口袋裏拿出一枚銀色撥片,在路燈下反射著柔柔的白光,落在發舊的木吉他上。
時間過得很快,街燈不知在什麽時候關閉了一半,衛淩浩一直沒走,他不想錯過這個人彈奏的任何一段旋律,甚至包括調試琴弦的聲音。而安逸傑也一直沒有結束彈奏,他在心裏想著這個叫衛淩浩的人好歹是給了錢的客人,客人不走他就沒理由先走,於是兩個人在昏暗的街燈下面對面地站著,耗走了街上的所有人。
“叮鈴鈴——”衛淩浩的手機響了,他慌張地背過身接起了電話。
“大哥你跑哪去了啊!你知道現在幾點了嗎!淩晨兩點了兩點了!”電話裏傳來嚴樂時焦急的聲音。
“你管他幹嗎!哪天他死在外面倒不用咱們給他收屍了!”狄秋惡狠狠地沖電話喊。
“行了行了你少說兩句吧!”嚴樂時捂住了話筒,隨後又放開,對著電話說:“你去哪了,怎麽還不回來?”
“對不起啊,我在大街上,我現在就回去。”
吉他聲不知什麽時候停下了,衛淩浩轉回身,見他正在看著自己,他撓撓頭有些不好意思地說:“那什麽…我得走了,你……”
“我也走。”
“那明天……”
“來的。”
衛淩浩笑了笑,似是松了口氣般輕嘆了下,向他擺了擺手說了聲“明天見”就轉身小跑了起來,可沒跑兩步又轉頭跑了回來,“我能知道你的名字嗎?”
圓圓的眼睛透著赤誠和真摯,安逸傑找不到任何拒絕的理由。
“安逸傑。”
“好,我記住了,明天見!”
這是一個配置十分簡陋的排練室,沒有調音臺,沒有擴音器,甚至沒有麥克風,只有幾根電源線可以連接樂器,但就是這樣的配置,對於衛淩浩他們手中的積蓄而言,一天的租賃費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了。好在臨近新年,城中到處都在舉辦慶新年活動,他們接到了一個購物廣場的演出邀約,雖然出場費被壓得很低,但難得的是他們這次是以樂隊的形式表演的,這對於他們來說一年也沒有幾次,所以他們很是重視,特意租了排練室,在資金能夠承受的範圍內力求做到萬全的準備。
排練室的租賃時間從中午十二點到午夜零點,他們為了能物盡其用,在匆匆吃過午飯後準時準點紮進排練室,一直練到深夜。
“淩浩,你還好嗎?”嚴樂時拍了拍衛淩浩的肩膀,關切地詢問著。
“我沒事,繼續吧。”衛淩浩沖他微笑了一下,正了正身體準備下一輪的排練。
一瓶水遞到了他眼前,“嗓子跟公鴨子一樣,難聽死了!你卡雞毛了嗎?”
衛淩浩無奈地搖了搖頭,擡眼笑著對狄秋說:“得虧我沒心沒肺心量寬,不然就你天天這麽擠兌我,我早投河自盡了!”
“切,誰有閑心擠兌你,我說的是實話!”狄秋翻了個白眼給衛淩浩之後就回到了他的位置拿起鼓槌敲擊著架子鼓。
祝小山走到衛淩浩身前,有些不解地問他:“浩哥,這首歌並不在你的音域範圍內,但只要是咱們樂隊一起的演出,你都會唱這首歌,而且從來都不改編,這是為什麽啊?”
“還能為什麽,”狄秋停了手中的動作,鼓聲隨即消失,“還不就是因為這歌是他前男友寫的最後一首……”
嚴樂時趕緊捅了捅狄秋的胳膊,拼命給他使眼色,然後對祝小山說:“小山你別聽他瞎說,他造謠!”
“我哪造謠了!”狄秋瞪圓了眼睛,仿佛十分不滿嚴樂時這個說法,“這也不是什麽秘密,小山子知道也沒什麽吧。”
平日總想堵住狄秋那張毒嘴的嚴樂時此時卻沈默了,因為他並不確定狄秋是真的在“造謠”。方曉在世時,衛淩浩和他至少稱得上“知己”二字,在音樂上兩人有著神奇的默契,這是一種玄妙的化學反應,是培養不出來的,只能用天生契合來解釋。而方曉離世後,衛淩浩不是沒有機會得到更好的發展,另謀他途同樣可以實現音樂夢想,可他一直守著這支樂隊,再難也沒有動過解散的念頭,就像他對方曉臨終前完成的這最後一首歌有近乎偏激的執著,在嚴樂時看來,衛淩浩對方曉的突然病逝至今都沒有釋懷,除了他對方曉有超乎尋常的感情,他無法解釋這種偏執到底是為了什麽。
“別說了,趕緊排練吧!”嚴樂時說。
衛淩浩沒有反駁狄秋的話,他不想耗費精力在這種口舌之爭上,其實他執意不改這首歌並沒有別的想法,他只是覺得方曉對這首歌的編排、唱法是完美的,有任何一點改動感覺就不對了,但他終究不是方曉,始終唱不出和他一模一樣的味道。
“看看這世界是多麽的大/你的眼中不該只有他/眼淚在迷霧中開出一朵花/讓他走吧/看看這世界是多麽的大/很多人向你伸手不是只有他/請微笑著沐浴在燦爛的陽光下/讓他走吧”
方曉曾說,這首《讓他走吧》是寫給破曉樂隊的,作為他送給破曉的最後一件禮物,衛淩浩可以自己唱,也可以交給他認為配得上的人唱,但是他希望這首歌永遠屬於破曉,因為他相信交付給衛淩浩的破曉樂隊可以給這首歌最鮮活的生命,就像他自己的命可以延續下去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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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逸傑背著吉他往家走,腦子裏都是昨晚回家後他寫下的那首歌。昨晚他進了家門便直奔工作間打開了電腦劈裏啪啦地敲了起來,伴隨著一串串音符的誕生,一雙圓圓的、亮晶晶發著光的眼睛映現在他腦海中。這雙眼睛已經陪伴了他兩個晚上,雖然他沒有時時去看,但也在心裏記了個清楚。
今晚,他將這首歌的旋律稍作修改後就抱起吉他彈了一會,隨即陷入了沈思。
十年前父母意外去世後,他們這處一百五十平的房子就被他改造成了音樂工作室,連他的臥室都是只有一張床,其餘空間都被各種音樂設備占滿。
大學畢業後,他進了一家娛樂公司,成為音樂制作團隊的一員,這期間他寫了不少歌,但公司有規定,本公司員工自創作品如果要公開發行必須冠以公司指定人員姓名,不得署原創者真實姓名,也不能賣給其他公司,所以安逸傑的那些歌從未公開發行過。但是後來他發現公司內一名歌手的專輯中有三首歌和他寫的歌高度相似,請來專業的計算機技師檢查他的電腦才知道他的加密文件被破解了,那三首歌都有被覆制過的痕跡。安逸傑一怒之下將公司告上了法庭,雖然最後贏了官司,但他在公司也待不下去了。
離開公司後,他又去打聽了幾家公司,每家都存在這條莫名其妙的規定,無一例外。這讓他覺得很迷茫,他希望自己寫的歌能被人聽到,但絕不是以這種見不得人的方式。如今兩年過去了,他的電腦裏躺著上百首制作完整的歌,卻沒有一首能有一個公開發行的身份,人們也只是在某個街道的夜晚,在短暫的擦肩駐足後才能聽到一些零散的片段。
都市裏的人們步履匆匆,終日忙碌,能完整聽完他一首歌的並不多,這寒冷的季節讓他更多了些孤獨之感。可是這兩日他難得的心情不錯,靈感也如泉翻湧,他把這些歸功於轉暖的天氣,算算日子,這個寒冬應該就快結束了。
“鏗鏗鏗鏗——”衛淩浩坐在房間裏用力撥動琴弦,他反覆練習,卻怎麽也彈不出那段和弦。
“這段沒聽過,你新寫的?”嚴樂時抱著貝斯給他墊音。
“不是,大街上聽來的。”
衛淩浩反覆彈奏,他在聽的時候就感覺出了這段和弦難度很大,可沒想到真的上手時竟這樣困難。
“這種編排方式不常見,”嚴樂時聽出來了,“對演奏者的指法要求相當高,單獨彈奏已經很難了,如果是自彈自唱,還要有極穩定的唱功才行。”
“不錯,目前我是做不到的。”
衛淩浩又彈了一會,仍然不得要領,嚴樂時看了看時間說:“我該走了,去晚了老板又該生氣了。”
“那個酒吧……要不你還是辭了吧,我總覺得那老板對你不太正常。”
“收起你的擔心吧,我心裏有數。”嚴樂時說罷把外套往肩上一甩,狀似瀟灑地出了門。
衛淩浩嘆了口氣,他覺得很是安慰,大家都在為樂隊的生存盡著自己的心力,可他也覺得心疼,因為他們每個人在外面都會受到各種各樣的委屈,卻從不向他這個隊長抱怨,這讓他覺得壓在自己身上的擔子更重了。
安逸傑今天來得比往常都早,他原本打算換條街道,但是他喜歡這座花池,雖然花池裏有什麽植物他從沒在意過,他也喜歡花池對面的咖啡廳,雖然他很討厭咖啡廳裏傳出來的陣陣濃重的咖啡味道,他最喜歡這條街道上鋪的地磚,但好像與其他街道的地磚也沒什麽不同……
他如往日那般站在花池前靜靜地彈琴,其實他也不為賺什麽錢,指望每晚過路行人的這點“打賞”,他恐怕連泡面都吃不起,反正每天都要練琴,在哪練都一樣。
往日他從來沒在意過有誰駐足有誰離開,有誰往他的吉他盒子裏扔了多少錢,他就像個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聖賢書的書癡,常常沈浸在自己的音樂世界裏而忘了一切,但是現在,他在彈了兩段和弦後仍沒有靜下心來,他擡頭看了看街頭,又轉頭望了望巷尾,沒看到什麽之後就低下頭定了定心神,然後繼續彈了起來。
一雙洗得泛白的牛仔帆布鞋停在地上的吉他盒子邊,一沓疊得整齊的紙幣躺在了裏面,安逸傑擡眼去看,來人滿面帶笑,一雙晶亮的眼睛正在看著他。
“謝謝。”安逸傑道了謝,又重新調了一下琴弦,投入地唱了起來。
還是那首歌,衛淩浩睜大了眼睛緊緊盯著那只掃弦的手,今天他一定要把那段和弦搞明白。終於快到那一段了,衛淩浩幾乎屏住呼吸等待著,就在那只手的食指撥完了上段的最後一個音符後,弦音突然一轉,間奏段竟變了和弦,與他前兩次聽到的完全不同。
衛淩浩豎起耳朵仔細地聽,這段和弦更為覆雜多變,他聽出至少有三種短和弦交織在一起,融合的同時又能感受到每種和弦的獨立個性,這段編排讓整段間奏越發抓耳,可見巧思。
安逸傑唱完後擡起頭迎上了那雙發光的眼睛,只是一瞬,他又低下了頭。他從口袋裏拿出一枚銀色撥片,在路燈下反射著柔柔的白光,落在發舊的木吉他上。
時間過得很快,街燈不知在什麽時候關閉了一半,衛淩浩一直沒走,他不想錯過這個人彈奏的任何一段旋律,甚至包括調試琴弦的聲音。而安逸傑也一直沒有結束彈奏,他在心裏想著這個叫衛淩浩的人好歹是給了錢的客人,客人不走他就沒理由先走,於是兩個人在昏暗的街燈下面對面地站著,耗走了街上的所有人。
“叮鈴鈴——”衛淩浩的手機響了,他慌張地背過身接起了電話。
“大哥你跑哪去了啊!你知道現在幾點了嗎!淩晨兩點了兩點了!”電話裏傳來嚴樂時焦急的聲音。
“你管他幹嗎!哪天他死在外面倒不用咱們給他收屍了!”狄秋惡狠狠地沖電話喊。
“行了行了你少說兩句吧!”嚴樂時捂住了話筒,隨後又放開,對著電話說:“你去哪了,怎麽還不回來?”
“對不起啊,我在大街上,我現在就回去。”
吉他聲不知什麽時候停下了,衛淩浩轉回身,見他正在看著自己,他撓撓頭有些不好意思地說:“那什麽…我得走了,你……”
“我也走。”
“那明天……”
“來的。”
衛淩浩笑了笑,似是松了口氣般輕嘆了下,向他擺了擺手說了聲“明天見”就轉身小跑了起來,可沒跑兩步又轉頭跑了回來,“我能知道你的名字嗎?”
圓圓的眼睛透著赤誠和真摯,安逸傑找不到任何拒絕的理由。
“安逸傑。”
“好,我記住了,明天見!”
這是一個配置十分簡陋的排練室,沒有調音臺,沒有擴音器,甚至沒有麥克風,只有幾根電源線可以連接樂器,但就是這樣的配置,對於衛淩浩他們手中的積蓄而言,一天的租賃費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了。好在臨近新年,城中到處都在舉辦慶新年活動,他們接到了一個購物廣場的演出邀約,雖然出場費被壓得很低,但難得的是他們這次是以樂隊的形式表演的,這對於他們來說一年也沒有幾次,所以他們很是重視,特意租了排練室,在資金能夠承受的範圍內力求做到萬全的準備。
排練室的租賃時間從中午十二點到午夜零點,他們為了能物盡其用,在匆匆吃過午飯後準時準點紮進排練室,一直練到深夜。
“淩浩,你還好嗎?”嚴樂時拍了拍衛淩浩的肩膀,關切地詢問著。
“我沒事,繼續吧。”衛淩浩沖他微笑了一下,正了正身體準備下一輪的排練。
一瓶水遞到了他眼前,“嗓子跟公鴨子一樣,難聽死了!你卡雞毛了嗎?”
衛淩浩無奈地搖了搖頭,擡眼笑著對狄秋說:“得虧我沒心沒肺心量寬,不然就你天天這麽擠兌我,我早投河自盡了!”
“切,誰有閑心擠兌你,我說的是實話!”狄秋翻了個白眼給衛淩浩之後就回到了他的位置拿起鼓槌敲擊著架子鼓。
祝小山走到衛淩浩身前,有些不解地問他:“浩哥,這首歌並不在你的音域範圍內,但只要是咱們樂隊一起的演出,你都會唱這首歌,而且從來都不改編,這是為什麽啊?”
“還能為什麽,”狄秋停了手中的動作,鼓聲隨即消失,“還不就是因為這歌是他前男友寫的最後一首……”
嚴樂時趕緊捅了捅狄秋的胳膊,拼命給他使眼色,然後對祝小山說:“小山你別聽他瞎說,他造謠!”
“我哪造謠了!”狄秋瞪圓了眼睛,仿佛十分不滿嚴樂時這個說法,“這也不是什麽秘密,小山子知道也沒什麽吧。”
平日總想堵住狄秋那張毒嘴的嚴樂時此時卻沈默了,因為他並不確定狄秋是真的在“造謠”。方曉在世時,衛淩浩和他至少稱得上“知己”二字,在音樂上兩人有著神奇的默契,這是一種玄妙的化學反應,是培養不出來的,只能用天生契合來解釋。而方曉離世後,衛淩浩不是沒有機會得到更好的發展,另謀他途同樣可以實現音樂夢想,可他一直守著這支樂隊,再難也沒有動過解散的念頭,就像他對方曉臨終前完成的這最後一首歌有近乎偏激的執著,在嚴樂時看來,衛淩浩對方曉的突然病逝至今都沒有釋懷,除了他對方曉有超乎尋常的感情,他無法解釋這種偏執到底是為了什麽。
“別說了,趕緊排練吧!”嚴樂時說。
衛淩浩沒有反駁狄秋的話,他不想耗費精力在這種口舌之爭上,其實他執意不改這首歌並沒有別的想法,他只是覺得方曉對這首歌的編排、唱法是完美的,有任何一點改動感覺就不對了,但他終究不是方曉,始終唱不出和他一模一樣的味道。
“看看這世界是多麽的大/你的眼中不該只有他/眼淚在迷霧中開出一朵花/讓他走吧/看看這世界是多麽的大/很多人向你伸手不是只有他/請微笑著沐浴在燦爛的陽光下/讓他走吧”
方曉曾說,這首《讓他走吧》是寫給破曉樂隊的,作為他送給破曉的最後一件禮物,衛淩浩可以自己唱,也可以交給他認為配得上的人唱,但是他希望這首歌永遠屬於破曉,因為他相信交付給衛淩浩的破曉樂隊可以給這首歌最鮮活的生命,就像他自己的命可以延續下去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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