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要不要航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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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要不要航海
“這不列顛的都城也不怎麽樣嘛, 我看還不如我們大歷的京城!”慕雲錚拖著一箱子從丹尼爾·威廉姆斯先生船隊上日積月累囤下來的破銅爛鐵,一邊回首望著倫敦塔外的青黑色磚墻,一邊瞟了眼岑西錦身上開領口的黑色不列顛裙子, 心裏哪哪兒都不舒服。
岑西錦瞥了慕雲錚一眼,她知道慕雲錚的小心思,只是她累得不想說話。她背上挎著小包,在倫敦街道上輕飄飄地劃著, 只覺得腳上像踩著棉花,渾身再也沒有力氣驅使她繼續走路了!
他們這一路顛沛流離、奔波逃難啊, 就逃了整整三年!
從伴駕南巡,到火海逃生,從不知名的海島上遇到丹尼爾·威廉姆斯先生,到三人一同守望相助荒島求生,從搶椰子捕海魚啃野草,到搭窩棚種野麥烤面餅,從海船路過三人得救, 到由丹尼爾·威廉姆斯先生介紹來到不列顛都城……整整過了三年啊!
“這三年過得好快,感覺一晃眼就過去了。”
等到聯系上丹尼爾·威廉姆斯先生的舊友庫克先生找了處落腳的客驛之後, 岑西錦迅速關上院門, 然後悠悠地向著天空感嘆起來。
慕雲錚放著東西,皺眉打量著這個暫時落腳的小院, 略顯擔憂:“阿錦,這裏多少便士住一晚啊, 我們的錢會不會不夠?”
剛才一路上他就在打量這座城市了。
不列顛的都城雖然是整個不列顛最繁榮的城市, 但和大歷京城比起來, 簡直就不是一個檔次——倫敦塔和城墻也算是雄偉建築,可和大歷的古寺古塔古城墻還有長城相比, 也就……
慕雲錚心裏類比了一下,他覺得倫敦城應該是相當於一個比較小的州府衙門。
這裏的街道雖然算是幹凈,但街道上經商的店鋪並不多,一路上走來,他發現這裏最多的就是莊園主、農場主和佃戶,商人只占很小一部分。
而他們暫時落腳的這種客驛,有短期的也有長期的。有長期客人居住的客驛,其實在倫敦城還比較多,但大多都不是獨門獨院,而是窮人們湊錢合住的,甚至還有一棟樓房裏有好幾家或者幾十家一同居住的情況。
適合短期居住又裝修精致的客驛在市面上就很少了,畢竟誰都不會花一大筆錢只是為了讓自己歇幾晚。
於是這家公牛客驛,就已經是倫敦城裏中等客驛裏的翹楚了。上等那它肯定算不上,上等客驛都是專供貴族使用的,普通的百姓還沒有這樣的權力能睡到上等客驛。
岑西錦哪想得到那麽多,直接奔向屋裏那一張大大的木架床,盯著上面白得像霧軟得像雲的床墊,岑西錦瞬間倒在了上面,不由得陶醉地感嘆起來:“天啊,睡在床上的感覺真好!在這張床上,我能睡到地老天荒!”
至於錢夠不夠用的問題,她壓根兒就沒關心。
這一路走來,他們火裏火裏去水裏水裏來,幾乎大部分時間不是面臨出生入死,就是要擔心第二天會不會又抓不到魚要餓肚子,會不會把椰子吃光了又沒有及時收到露水導致三個人一天都沒水喝。
也就是說,他們以往的這三年,岑西錦要考慮的只是如何活下去,喝到水,吃飽飯,生存下去,什麽錢不夠用啊,別人肚皮裏的花花腸子彎彎繞啊,宮裏娘娘們的陰謀算計啊,通通都不重要了。
慕雲錚坐下收拾著東西,笑著看岑西錦舒適愜意的模樣,卻在心裏開始打起了小算盤。
首先,這房子住一晚應該很貴,他們能一直住在這裏嗎?這肯定不是長久之計!
其次,他們明天要吃什麽,要靠什麽活下去?
丹尼爾·威廉姆斯先生確實給他們送了不少錢,但照著他們這樣的花法,用不了一個月也就沒了。
最後,他們大歷人的樣貌在這裏算是不多見的,雖然也有在本土混不下去的大歷人在這裏經商跑腿,但容貌氣質完全比不上他倆,何況他倆還能住這麽好的房舍……財帛動人心啊,他應該怎樣才能保證自己和阿錦可以安穩踏實地活下去呢?
慕雲錚羨慕地看了一眼在軟床上呼呼大睡的岑西錦,突然有點心疼,這些年,她陪自己經歷了太多。她原本可以好好做一個大宮女的,在金碧輝煌的後宮兢兢業業地宮鬥,體體面面地開創著自己的事業,或者是做一個普通的小宮女,到了年紀就放出宮,回到老家和家人安穩度日。
怎麽都比現在好!怎麽都比跟著他好!
慕雲錚眼光變換,不自覺間已是握緊了拳頭,他要怎麽才能讓她過上好日子啊!
心態爆炸了一會兒,慕雲錚恍然看見她臉上風塵仆仆的有點臟,便長舒了一口氣,趕緊去院裏的木桶舀了一大瓢水,用棉布沾濕了水輕輕地給她擦臉。
岑西錦今年已經十七歲了,是女兒家最好的年紀。
如今她容顏氣度都遠勝往昔,一頭青絲如瀑,被濕棉布擦過的面頰瑩潤白皙,似乎還泛著珍珠的柔光,眉眼唇齒更是典型的大歷美人風華,單看都不算出挑,偏偏湊在一同就顯得她秀雅婉約,溫潤明朗,儼然是一位美貌佳人了——當然,得忽視掉她在荒島上殺海魚搶肉的兇猛狂野,在荒島上看到行駛而過的船只時的瘋狂吶喊,以及她身上那條黑乎乎皺巴巴的不列顛大裙子。
慕雲錚不太開心地替她蓋上被子,哼,坦胸露乳的,看著就討厭!他們大歷的襦裙難道不好嗎?
他嘆了口氣,如今他倆已經完全翻轉,如今他已變成那個婆婆媽媽操心的命,岑西錦經歷了荒島的那兩年,已經變得啥啥都不在乎,只要今天有口飯吃她就不想明天的事了。
可是,他得想。
他是男人。
他應該給她帶來平穩踏實的幸福生活,至少應t是這樣。
此時,慕雲錚的腦海裏想起和威廉姆斯那廝分別的時候男人之間的單獨談話。
“好小子,你是個十四歲的大男孩了,在不列顛,像你這個年齡的男孩,整天腦袋裏想的不是探險就是航海,你應該去外面看看。”
……
這廝就是想鼓動他加入航海船隊!
其實慕雲錚作為華夏大地長大的帝王之子,是讀著四書五經長大的,倒沒有那麽野的想法想到處跑,但是,架不住航海賺錢啊!
這三年的時光裏,迫於生存,他和岑西錦還有威廉姆斯學了不少英文,只要不考試,純粹只為應付日常生活夠夠的了。
所以,到底要不要參加航海呢?
慕雲錚盯著香甜熟睡的岑西錦,她會不會舍不得他,會不會離了自己活不下去?
不會的!
第二天下午睡醒的岑西錦如是回答。
慕雲錚給她燒水洗了澡。
岑西錦把身上洗得清清爽爽,然後穿著已經洗得幹幹凈凈的亞麻色不列顛裙子,長發用亞麻色發帶綁了條輕輕便便的法式辮子,把潤白細膩的臉兒露了出來。
慕雲錚站在院裏,手裏拎著桶,呆呆地望著從屋裏走出來的岑西錦。
她眉眼乖巧地站在午後的陽光裏,嘴唇小小,顏色像剛熟的櫻桃,兩只纖細的胳膊不好意思地躲在身後。
慕雲錚吸了吸鼻子,他覺得岑西錦此刻的模樣宛如一個公主,卻又和獻榮皇姐的尊貴端莊、熙寧皇妹的驕矜傲慢不一樣。
是的,不一樣,和他見過的女子都不一樣!
後宮的女子或溫柔或賢惠,或嬌媚或冷淡,或寬和或嫉妒,都是不自由的。
他的阿錦,陪他度過失去母後成為廢太子的辛酸時光,又陪他一同在黑暗的皇宮掙紮求存,陪他一同在皇莊治天花,陪他一同過生辰,陪他一同在太學讀書,陪他一同呼朋喚友,陪他一同下江南,陪他一同在火海裏死裏逃生,又一同在海盜堆裏出生入死!
後來,岑西錦又陪他在荒無人煙的海盜上艱難求生,他們一起摘野果喝椰子,一起捕海魚曬魚幹,一起搭房子做衣服,如今,他們又一起來到不列顛都城。
她自由得像海鳥,像海風,更可貴的是她對生活充滿期待,像是荒島上的不知名野草,雖然不美不香,卻在陽光下野蠻生長。
慕雲錚身邊也來過很多女子,但一遇上事就臨陣逃脫各自保命,也只有岑西錦這個傻的,要和他同甘共苦共同擔當。
這才是值得他愛慕的女子,不管生活是何等的疾風驟雨,也依然堅強勇敢。
岑西錦雲淡風輕地站在陽光裏,看著對面呆楞的慕雲錚。
她坦然地笑:“不會的,你不要顧及我,就放心跟著威廉姆斯先生的船隊去航海吧,他是個值得信任的人。”
“你舍得……離開我?”慕雲錚幽怨地吐出幾個字。
岑西錦歪頭笑了:“我們總不能一直都拴在一起,每個人都有自己要做的事,你要去航海,我也有事情要做。什麽時候出發?”
慕雲錚沒好氣地瞪著她:“你就那麽盼著我走?還有半個月呢,我先幫你找個安穩的住處,陪你把吃穿用住都料理好了,我才放心。”
岑西錦琢磨呢,覺得是這個道理。他們如今不在島上當野人了,倫敦城雖然不如京城王都那樣規矩森嚴,但也算是個城市。在城市,就要當人。
“那我們去看房子吧?”
岑西錦心裏盤算,大不大倒是次要的,最關鍵是需要租一個獨立小院,清凈安全,慕雲錚不在的時候,她一個女子住著也能安心些。
**
大鐘酒館。
肥胖和藹的酒館老板庫克先生正給岑西錦描述著史密斯莊園的美好。
“米妮小姐,你就租史密斯莊園農場裏的房子吧!王公貴族莊園裏的房子不比外頭的住宿,在市面上可是搶手得很,至少安全能得到保障啊。”
岑西錦有點猶豫地搓搓手:“住在別人家,總感覺不好。”
“史密斯莊園大得很,正常情況米妮小姐你是撞不到他們家主人的!就算碰上了也沒事,史密斯莊園的太太小姐都很好說話的。”
旁邊立刻有好事的酒客上來八卦:“我聽說他們家奧德莉小姐前些日子從馬背上摔下來之後瘋了,整天念念叨叨胡說八道,是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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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西錦瞥了慕雲錚一眼,她知道慕雲錚的小心思,只是她累得不想說話。她背上挎著小包,在倫敦街道上輕飄飄地劃著, 只覺得腳上像踩著棉花,渾身再也沒有力氣驅使她繼續走路了!
他們這一路顛沛流離、奔波逃難啊, 就逃了整整三年!
從伴駕南巡,到火海逃生,從不知名的海島上遇到丹尼爾·威廉姆斯先生,到三人一同守望相助荒島求生,從搶椰子捕海魚啃野草,到搭窩棚種野麥烤面餅,從海船路過三人得救, 到由丹尼爾·威廉姆斯先生介紹來到不列顛都城……整整過了三年啊!
“這三年過得好快,感覺一晃眼就過去了。”
等到聯系上丹尼爾·威廉姆斯先生的舊友庫克先生找了處落腳的客驛之後, 岑西錦迅速關上院門, 然後悠悠地向著天空感嘆起來。
慕雲錚放著東西,皺眉打量著這個暫時落腳的小院, 略顯擔憂:“阿錦,這裏多少便士住一晚啊, 我們的錢會不會不夠?”
剛才一路上他就在打量這座城市了。
不列顛的都城雖然是整個不列顛最繁榮的城市, 但和大歷京城比起來, 簡直就不是一個檔次——倫敦塔和城墻也算是雄偉建築,可和大歷的古寺古塔古城墻還有長城相比, 也就……
慕雲錚心裏類比了一下,他覺得倫敦城應該是相當於一個比較小的州府衙門。
這裏的街道雖然算是幹凈,但街道上經商的店鋪並不多,一路上走來,他發現這裏最多的就是莊園主、農場主和佃戶,商人只占很小一部分。
而他們暫時落腳的這種客驛,有短期的也有長期的。有長期客人居住的客驛,其實在倫敦城還比較多,但大多都不是獨門獨院,而是窮人們湊錢合住的,甚至還有一棟樓房裏有好幾家或者幾十家一同居住的情況。
適合短期居住又裝修精致的客驛在市面上就很少了,畢竟誰都不會花一大筆錢只是為了讓自己歇幾晚。
於是這家公牛客驛,就已經是倫敦城裏中等客驛裏的翹楚了。上等那它肯定算不上,上等客驛都是專供貴族使用的,普通的百姓還沒有這樣的權力能睡到上等客驛。
岑西錦哪想得到那麽多,直接奔向屋裏那一張大大的木架床,盯著上面白得像霧軟得像雲的床墊,岑西錦瞬間倒在了上面,不由得陶醉地感嘆起來:“天啊,睡在床上的感覺真好!在這張床上,我能睡到地老天荒!”
至於錢夠不夠用的問題,她壓根兒就沒關心。
這一路走來,他們火裏火裏去水裏水裏來,幾乎大部分時間不是面臨出生入死,就是要擔心第二天會不會又抓不到魚要餓肚子,會不會把椰子吃光了又沒有及時收到露水導致三個人一天都沒水喝。
也就是說,他們以往的這三年,岑西錦要考慮的只是如何活下去,喝到水,吃飽飯,生存下去,什麽錢不夠用啊,別人肚皮裏的花花腸子彎彎繞啊,宮裏娘娘們的陰謀算計啊,通通都不重要了。
慕雲錚坐下收拾著東西,笑著看岑西錦舒適愜意的模樣,卻在心裏開始打起了小算盤。
首先,這房子住一晚應該很貴,他們能一直住在這裏嗎?這肯定不是長久之計!
其次,他們明天要吃什麽,要靠什麽活下去?
丹尼爾·威廉姆斯先生確實給他們送了不少錢,但照著他們這樣的花法,用不了一個月也就沒了。
最後,他們大歷人的樣貌在這裏算是不多見的,雖然也有在本土混不下去的大歷人在這裏經商跑腿,但容貌氣質完全比不上他倆,何況他倆還能住這麽好的房舍……財帛動人心啊,他應該怎樣才能保證自己和阿錦可以安穩踏實地活下去呢?
慕雲錚羨慕地看了一眼在軟床上呼呼大睡的岑西錦,突然有點心疼,這些年,她陪自己經歷了太多。她原本可以好好做一個大宮女的,在金碧輝煌的後宮兢兢業業地宮鬥,體體面面地開創著自己的事業,或者是做一個普通的小宮女,到了年紀就放出宮,回到老家和家人安穩度日。
怎麽都比現在好!怎麽都比跟著他好!
慕雲錚眼光變換,不自覺間已是握緊了拳頭,他要怎麽才能讓她過上好日子啊!
心態爆炸了一會兒,慕雲錚恍然看見她臉上風塵仆仆的有點臟,便長舒了一口氣,趕緊去院裏的木桶舀了一大瓢水,用棉布沾濕了水輕輕地給她擦臉。
岑西錦今年已經十七歲了,是女兒家最好的年紀。
如今她容顏氣度都遠勝往昔,一頭青絲如瀑,被濕棉布擦過的面頰瑩潤白皙,似乎還泛著珍珠的柔光,眉眼唇齒更是典型的大歷美人風華,單看都不算出挑,偏偏湊在一同就顯得她秀雅婉約,溫潤明朗,儼然是一位美貌佳人了——當然,得忽視掉她在荒島上殺海魚搶肉的兇猛狂野,在荒島上看到行駛而過的船只時的瘋狂吶喊,以及她身上那條黑乎乎皺巴巴的不列顛大裙子。
慕雲錚不太開心地替她蓋上被子,哼,坦胸露乳的,看著就討厭!他們大歷的襦裙難道不好嗎?
他嘆了口氣,如今他倆已經完全翻轉,如今他已變成那個婆婆媽媽操心的命,岑西錦經歷了荒島的那兩年,已經變得啥啥都不在乎,只要今天有口飯吃她就不想明天的事了。
可是,他得想。
他是男人。
他應該給她帶來平穩踏實的幸福生活,至少應t是這樣。
此時,慕雲錚的腦海裏想起和威廉姆斯那廝分別的時候男人之間的單獨談話。
“好小子,你是個十四歲的大男孩了,在不列顛,像你這個年齡的男孩,整天腦袋裏想的不是探險就是航海,你應該去外面看看。”
……
這廝就是想鼓動他加入航海船隊!
其實慕雲錚作為華夏大地長大的帝王之子,是讀著四書五經長大的,倒沒有那麽野的想法想到處跑,但是,架不住航海賺錢啊!
這三年的時光裏,迫於生存,他和岑西錦還有威廉姆斯學了不少英文,只要不考試,純粹只為應付日常生活夠夠的了。
所以,到底要不要參加航海呢?
慕雲錚盯著香甜熟睡的岑西錦,她會不會舍不得他,會不會離了自己活不下去?
不會的!
第二天下午睡醒的岑西錦如是回答。
慕雲錚給她燒水洗了澡。
岑西錦把身上洗得清清爽爽,然後穿著已經洗得幹幹凈凈的亞麻色不列顛裙子,長發用亞麻色發帶綁了條輕輕便便的法式辮子,把潤白細膩的臉兒露了出來。
慕雲錚站在院裏,手裏拎著桶,呆呆地望著從屋裏走出來的岑西錦。
她眉眼乖巧地站在午後的陽光裏,嘴唇小小,顏色像剛熟的櫻桃,兩只纖細的胳膊不好意思地躲在身後。
慕雲錚吸了吸鼻子,他覺得岑西錦此刻的模樣宛如一個公主,卻又和獻榮皇姐的尊貴端莊、熙寧皇妹的驕矜傲慢不一樣。
是的,不一樣,和他見過的女子都不一樣!
後宮的女子或溫柔或賢惠,或嬌媚或冷淡,或寬和或嫉妒,都是不自由的。
他的阿錦,陪他度過失去母後成為廢太子的辛酸時光,又陪他一同在黑暗的皇宮掙紮求存,陪他一同在皇莊治天花,陪他一同過生辰,陪他一同在太學讀書,陪他一同呼朋喚友,陪他一同下江南,陪他一同在火海裏死裏逃生,又一同在海盜堆裏出生入死!
後來,岑西錦又陪他在荒無人煙的海盜上艱難求生,他們一起摘野果喝椰子,一起捕海魚曬魚幹,一起搭房子做衣服,如今,他們又一起來到不列顛都城。
她自由得像海鳥,像海風,更可貴的是她對生活充滿期待,像是荒島上的不知名野草,雖然不美不香,卻在陽光下野蠻生長。
慕雲錚身邊也來過很多女子,但一遇上事就臨陣逃脫各自保命,也只有岑西錦這個傻的,要和他同甘共苦共同擔當。
這才是值得他愛慕的女子,不管生活是何等的疾風驟雨,也依然堅強勇敢。
岑西錦雲淡風輕地站在陽光裏,看著對面呆楞的慕雲錚。
她坦然地笑:“不會的,你不要顧及我,就放心跟著威廉姆斯先生的船隊去航海吧,他是個值得信任的人。”
“你舍得……離開我?”慕雲錚幽怨地吐出幾個字。
岑西錦歪頭笑了:“我們總不能一直都拴在一起,每個人都有自己要做的事,你要去航海,我也有事情要做。什麽時候出發?”
慕雲錚沒好氣地瞪著她:“你就那麽盼著我走?還有半個月呢,我先幫你找個安穩的住處,陪你把吃穿用住都料理好了,我才放心。”
岑西錦琢磨呢,覺得是這個道理。他們如今不在島上當野人了,倫敦城雖然不如京城王都那樣規矩森嚴,但也算是個城市。在城市,就要當人。
“那我們去看房子吧?”
岑西錦心裏盤算,大不大倒是次要的,最關鍵是需要租一個獨立小院,清凈安全,慕雲錚不在的時候,她一個女子住著也能安心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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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鐘酒館。
肥胖和藹的酒館老板庫克先生正給岑西錦描述著史密斯莊園的美好。
“米妮小姐,你就租史密斯莊園農場裏的房子吧!王公貴族莊園裏的房子不比外頭的住宿,在市面上可是搶手得很,至少安全能得到保障啊。”
岑西錦有點猶豫地搓搓手:“住在別人家,總感覺不好。”
“史密斯莊園大得很,正常情況米妮小姐你是撞不到他們家主人的!就算碰上了也沒事,史密斯莊園的太太小姐都很好說話的。”
旁邊立刻有好事的酒客上來八卦:“我聽說他們家奧德莉小姐前些日子從馬背上摔下來之後瘋了,整天念念叨叨胡說八道,是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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