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類猙——獵殺貝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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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類猙——獵殺貝原
情況不容樂觀。
“對了,我家不能住了,已經暴露了。你幫我找個房子。”
“那你就先住到酒吧唄,反正酒吧上面就是以前住的地方,我給你收拾一下。而且這裏貝原雜亂,你也有個照應,雖然你能自己解決。”
“我覺得可以。”
哎……我住了十幾年的房子,又要搬家了……都怪那只貝原,抓我做什麽?
想到這點我就氣不打一處來。
“為什麽總有貝原把我認成你們傳說中的那個怪物!那個‘類猙’!”
他抖抖肩說道:“這可不能怪我們,我第一眼見到你也差點被嚇死。你能看出貝原原樣,實力強勁,並且有一種死亡的氣息?貝原對類猙的恐懼是刻到基因裏的,雖然類猙是人類。”
猙,是古代十大兇獸之一,喜好吃虎狼,無惡不作,所到之處皆是災難。
在貝原的生存傳承中,直今仍有一個專門獵殺、追殺貝原的“人類家族”,貝原將他們叫做“類猙”。
據說,他們有辦法看穿貝原的偽裝,對貝原有來自血脈的壓制,有些類猙甚至擁有在戰鬥中開發出來的“特殊力量”。
這是有多恐怖啊……直接比肩兇獸了。
“你不是說都是傳說嗎?類猙是人類的話,豈不是都爛大街了……”
我小聲吐槽著。
“那血狼身上有一個紋身,一個月亮被三道爪痕貫穿的圖案。通過關系的話能找到嗎?”
“這裏人多眼雜,總有認識的吧。”
“我只知道你要是認不出來,下一秒我可能會死,我可不想再被當成怪物。”
狩禮那嫌棄的神情仿佛在說:還用當做怪物,你本身就是存在的怪物。
“讓久長時幫你找。”
“久長時?”
久長時,橋西區著名混混,全家都是流氓,也是我遇見的三個孩子之一。
突然。酒吧走進一個年輕氣盛的男人,他臉頰、小臂滲著血,左眼皮下淤青未消,胸前掛著一只略微生銹的銅錢。
所有目光便聚焦過去,他身上的血腥味兒太足了,簡直就是一個行走的屠宰場。
血腥彌漫使得一些自制力弱的狼人血脈噴張,我看著他們的手指慢慢銳化,有的已經發出了嘶嘶的低吼。
那男人不但絲毫不收斂,反而將脖子的傷口暴漏在空氣中,大聲叫囂道:“在那學什麽狗叫?他媽的!有種上啊,賤命一條反正。”
如此囂張的態度讓一只原本正享受美食的狼人忍不住撲了上去。
我和狩禮在一旁看熱鬧。
我打趣道:“你不怕他們把店砸了嗎?”
狩禮只是搖搖頭,隨即喊道:“打壞一件賠二百。”
那男人朝他罵道:“他娘的沒錢!”
“你大爺的!”
狼人與他扭打在一起。那狼人已經極度克制了,哪怕聞到他一身的血腥味,也沒有完全獸化。他撲上去,男人只是輕松的躲了過去,隨即踢向狼人的後脊背,疼的狼人一陣哀嚎。
我調笑道:“嘿!可別真打死了!”
他在狼人身上摸索一番,將所有值錢物品搜刮幹凈,又狠狠的補了一腳。可接下來大家就都笑不出來了。
那狼人迅速抓住了他腳腕,隨即將他甩飛數米。
“嗷嗚————”
糟了!
我與狩禮對視一眼後,默契的掏出武器。
那狼人尖牙利爪,渾身漆黑,眼散金光,體型比之前大了一倍,身後的尾巴橫掃桌椅。
他掐住男人的脖子,把他生生拎起一米高,牙齒慢慢靠近他的脖頸。
男人掙紮著,卻在狼人面前猶如待宰羔羊,哪怕這是一只團狼。
就在狼人徹底失控前,我一槍頂在他的腦門上,那狼人受到幹擾,兇狠地扭頭看向我,嘴裏發出低吼。
在我們視線交匯間,他瞬間瞳孔放大,鼻頭猛皺,耳朵折成飛機耳,哼哼唧唧的扔掉男人,眨眼間便恢覆了人形,跌跌撞撞的跑出酒吧。
“啊啊……”
我沒見過他,大概是新來的吧。得了,江湖上又多了一條我的傳說。
“夠了,夠了,夠了!!”
我看向其他看熱鬧的狼人,冷聲道:“還不都滾!”
一溜煙,店內只剩下我、狩禮和男人。
說罷,我便牽著那男人走向吧臺。
“真是見了鬼了。”我忍不住吐槽:“我不過就看了一眼,跟見了鬼一樣。你沒跟他們說清楚嗎?”
狩禮撅著嘴說道:“你知道的,不是所有人都是熟客的。”
“所以我到底在你們眼裏是個什麽樣子,這麽嚇人?”
“嗯……”狩禮遞上兩杯酒,道:“反正比我們長得恐怖,絕對不是普通人。”
“得了吧……”
我下定決心,以後有機會一定要讓他們把眼中的樣子畫下來。
“放心好了,我會提醒他們,不要往外亂說。類猙大人!”
“滾滾滾!”
男人擦了擦傷口,道:“給我來瓶啤酒。”
“不來點兒別的嗎?好歹我是調酒師。”
“你聽不清嗎?”
“好好,沒關系,我早就已經習慣了。畢竟他誇人就是罵人。”
狩禮到櫃臺拿酒。
“我大老遠過來跟你地盤的怪物打了一架,他媽的下手真狠。老子剛忙完一單。”
此人正是久長時!!!
他是個混混,現在立了幫派。
對!
我那浪蕩的、天天鬼混的孩子,天天不學好。
蒼天見證,這可不是我教的,我遇見他時他就這德行。
橋西區也分“貧窮”和“更貧窮”。他恰好就是最底層的那撥兒人。從小摸爬滾打什麽也不怕,我頭回見到他就是正在跟一堆人打架。
因為我,他也接觸到貝原。
以前我帶著當時還流落在外的莫由人他們搬進橋西區,就是夥同尚且年幼的久長時做些不太光彩的生意存活的。
久長時永遠都是不長不短的頭發,臉上永遠掛著彩,衣服臟兮兮的,比我約莫高半頭。
所謂穿衣顯瘦脫衣有肉。
身上的傷疤是他多年摸爬滾打來的,並且口味獨特。
他是天生的混混。
“宋客醉?你他媽竟然回來了,我操。早不過來、晚不回來,趕現在的時候回。”
我鄙夷的看著他:“四五年了,也不見你找個工作,二十出頭還在做混混。”
他像是聽到了什麽天大的笑話,道:“你想讓我安安穩穩的去工作嗎?每天工作的時間和薪水成反比,累死累活的還沒他媽畜生活得好!我說過多少次,正經工作是來錢最慢的!”
“對對,等你哪天再進局子你就滿意了,小時候進少管所,長大了進局子,挺好,365天你有360天在局子裏。”
“你不會說話可以不說了,操。”
“你信不信我讓你做閹人。”
我向狩禮招招手,道:“狩禮,麻煩你把由人叫回來吧,我們要走了。”
“好。”
隨即,狩禮去後面叫莫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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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我家不能住了,已經暴露了。你幫我找個房子。”
“那你就先住到酒吧唄,反正酒吧上面就是以前住的地方,我給你收拾一下。而且這裏貝原雜亂,你也有個照應,雖然你能自己解決。”
“我覺得可以。”
哎……我住了十幾年的房子,又要搬家了……都怪那只貝原,抓我做什麽?
想到這點我就氣不打一處來。
“為什麽總有貝原把我認成你們傳說中的那個怪物!那個‘類猙’!”
他抖抖肩說道:“這可不能怪我們,我第一眼見到你也差點被嚇死。你能看出貝原原樣,實力強勁,並且有一種死亡的氣息?貝原對類猙的恐懼是刻到基因裏的,雖然類猙是人類。”
猙,是古代十大兇獸之一,喜好吃虎狼,無惡不作,所到之處皆是災難。
在貝原的生存傳承中,直今仍有一個專門獵殺、追殺貝原的“人類家族”,貝原將他們叫做“類猙”。
據說,他們有辦法看穿貝原的偽裝,對貝原有來自血脈的壓制,有些類猙甚至擁有在戰鬥中開發出來的“特殊力量”。
這是有多恐怖啊……直接比肩兇獸了。
“你不是說都是傳說嗎?類猙是人類的話,豈不是都爛大街了……”
我小聲吐槽著。
“那血狼身上有一個紋身,一個月亮被三道爪痕貫穿的圖案。通過關系的話能找到嗎?”
“這裏人多眼雜,總有認識的吧。”
“我只知道你要是認不出來,下一秒我可能會死,我可不想再被當成怪物。”
狩禮那嫌棄的神情仿佛在說:還用當做怪物,你本身就是存在的怪物。
“讓久長時幫你找。”
“久長時?”
久長時,橋西區著名混混,全家都是流氓,也是我遇見的三個孩子之一。
突然。酒吧走進一個年輕氣盛的男人,他臉頰、小臂滲著血,左眼皮下淤青未消,胸前掛著一只略微生銹的銅錢。
所有目光便聚焦過去,他身上的血腥味兒太足了,簡直就是一個行走的屠宰場。
血腥彌漫使得一些自制力弱的狼人血脈噴張,我看著他們的手指慢慢銳化,有的已經發出了嘶嘶的低吼。
那男人不但絲毫不收斂,反而將脖子的傷口暴漏在空氣中,大聲叫囂道:“在那學什麽狗叫?他媽的!有種上啊,賤命一條反正。”
如此囂張的態度讓一只原本正享受美食的狼人忍不住撲了上去。
我和狩禮在一旁看熱鬧。
我打趣道:“你不怕他們把店砸了嗎?”
狩禮只是搖搖頭,隨即喊道:“打壞一件賠二百。”
那男人朝他罵道:“他娘的沒錢!”
“你大爺的!”
狼人與他扭打在一起。那狼人已經極度克制了,哪怕聞到他一身的血腥味,也沒有完全獸化。他撲上去,男人只是輕松的躲了過去,隨即踢向狼人的後脊背,疼的狼人一陣哀嚎。
我調笑道:“嘿!可別真打死了!”
他在狼人身上摸索一番,將所有值錢物品搜刮幹凈,又狠狠的補了一腳。可接下來大家就都笑不出來了。
那狼人迅速抓住了他腳腕,隨即將他甩飛數米。
“嗷嗚————”
糟了!
我與狩禮對視一眼後,默契的掏出武器。
那狼人尖牙利爪,渾身漆黑,眼散金光,體型比之前大了一倍,身後的尾巴橫掃桌椅。
他掐住男人的脖子,把他生生拎起一米高,牙齒慢慢靠近他的脖頸。
男人掙紮著,卻在狼人面前猶如待宰羔羊,哪怕這是一只團狼。
就在狼人徹底失控前,我一槍頂在他的腦門上,那狼人受到幹擾,兇狠地扭頭看向我,嘴裏發出低吼。
在我們視線交匯間,他瞬間瞳孔放大,鼻頭猛皺,耳朵折成飛機耳,哼哼唧唧的扔掉男人,眨眼間便恢覆了人形,跌跌撞撞的跑出酒吧。
“啊啊……”
我沒見過他,大概是新來的吧。得了,江湖上又多了一條我的傳說。
“夠了,夠了,夠了!!”
我看向其他看熱鬧的狼人,冷聲道:“還不都滾!”
一溜煙,店內只剩下我、狩禮和男人。
說罷,我便牽著那男人走向吧臺。
“真是見了鬼了。”我忍不住吐槽:“我不過就看了一眼,跟見了鬼一樣。你沒跟他們說清楚嗎?”
狩禮撅著嘴說道:“你知道的,不是所有人都是熟客的。”
“所以我到底在你們眼裏是個什麽樣子,這麽嚇人?”
“嗯……”狩禮遞上兩杯酒,道:“反正比我們長得恐怖,絕對不是普通人。”
“得了吧……”
我下定決心,以後有機會一定要讓他們把眼中的樣子畫下來。
“放心好了,我會提醒他們,不要往外亂說。類猙大人!”
“滾滾滾!”
男人擦了擦傷口,道:“給我來瓶啤酒。”
“不來點兒別的嗎?好歹我是調酒師。”
“你聽不清嗎?”
“好好,沒關系,我早就已經習慣了。畢竟他誇人就是罵人。”
狩禮到櫃臺拿酒。
“我大老遠過來跟你地盤的怪物打了一架,他媽的下手真狠。老子剛忙完一單。”
此人正是久長時!!!
他是個混混,現在立了幫派。
對!
我那浪蕩的、天天鬼混的孩子,天天不學好。
蒼天見證,這可不是我教的,我遇見他時他就這德行。
橋西區也分“貧窮”和“更貧窮”。他恰好就是最底層的那撥兒人。從小摸爬滾打什麽也不怕,我頭回見到他就是正在跟一堆人打架。
因為我,他也接觸到貝原。
以前我帶著當時還流落在外的莫由人他們搬進橋西區,就是夥同尚且年幼的久長時做些不太光彩的生意存活的。
久長時永遠都是不長不短的頭發,臉上永遠掛著彩,衣服臟兮兮的,比我約莫高半頭。
所謂穿衣顯瘦脫衣有肉。
身上的傷疤是他多年摸爬滾打來的,並且口味獨特。
他是天生的混混。
“宋客醉?你他媽竟然回來了,我操。早不過來、晚不回來,趕現在的時候回。”
我鄙夷的看著他:“四五年了,也不見你找個工作,二十出頭還在做混混。”
他像是聽到了什麽天大的笑話,道:“你想讓我安安穩穩的去工作嗎?每天工作的時間和薪水成反比,累死累活的還沒他媽畜生活得好!我說過多少次,正經工作是來錢最慢的!”
“對對,等你哪天再進局子你就滿意了,小時候進少管所,長大了進局子,挺好,365天你有360天在局子裏。”
“你不會說話可以不說了,操。”
“你信不信我讓你做閹人。”
我向狩禮招招手,道:“狩禮,麻煩你把由人叫回來吧,我們要走了。”
“好。”
隨即,狩禮去後面叫莫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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