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你想剩哪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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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你想剩哪只手
常寫字的人,戒指從來都不會戴慣用手。
因為戒指會磨損,會影響行動。
從一開始,她就讓黎司期給她戴的不慣用手。
常用的手力氣大,所以拿羽毛球拍用左手。
『嗯?怎麽感覺不對勁,這不是右手嗎?』
『她怎麽用得到完好的手寫字?!!』
杜晚歌艱難地單手寫試卷,沒有手壓試卷,是有些難度,要用左手胳膊同時壓著試卷,不讓試卷打滑。
右手隱隱作痛,但屬於強忍可以忍住的程度,投入起來就不痛了。
『我靠,畫面是鏡像的,她用的一直是左手,我們都沒註意。』
『我終於想起來了,畫面是鏡像的鏡像的!!!她寫字的手一直是左手,但我們一直默認是右手。』
彈幕醍醐灌頂。
從一開始,烏歌寫字的手就不是左手,只是他們自然而然以為是右手。
她根本就沒有急過!
因為她篤定這不會影響她的考試,難怪黎司期也不阻止她,她和黎司期談了大半年戀愛,黎司期肯定知道她左撇子。
但害她那個人不知道,他們被畫面誤導,也不知道。
『所以說到底,到底是誰害我女兒?』
『幸好那個蠢蛋只知道割右手,都不知道我女兒用左手寫字,肯定是和我女兒不怎麽熟的人。』
『又蠢又壞,簡直了。』
『是黎風啊……你們看系統提醒猜不到嗎,如果不是黎風回歸原著情節廢了她的手,怎麽可能把她踢回惡毒女配位置。』
『怎麽可能是黎風,黎風怎麽說曾經也是男主,不可能壞到這個地步。』
杜晚歌不理彈幕,寫完語文那一科,身上已經是大汗淋漓。
速度比平時慢一點,但是沒有超時,踩著時間答完卷子。
平時考試富餘的那些時間,現在都拿來應急,剛剛好,不多不少。
她留了可控範圍,鍛煉過答卷速度,本來是用來檢查試卷的,誰知現在可以用來應急。
她的右手傷口上都有心跳在動,一下一下極為清晰,帶著隱痛,傷口發燙。
交完卷一出校門,就看見黎司期拿著冰袋等在門口,她一出來,立刻用冰袋摁著她的右手手腕。
杜晚歌還在跳動的右手登時舒服下來。
傷口溫度高,冰多少有些融化開,但是上了車,車載冰箱裏滿滿都是冰袋,烏長謙特地空出兩天時間陪著她,看見她傷口發腫,忍不住心疼:
“今天下午,看看能不能帶冰袋進去。”
杜晚歌感受著傷口漸漸安定下來:“不用了,能扛得住,輕裝上陣更好,免得擺弄冰袋浪費時間。”
她有意安慰兩人:“其實今天試卷答得還挺好,應該沒什麽問題,和平時一樣。”
“這兩天爸爸應該一直陪著你的,不然就不會出這種事了。”烏長謙心情酸澀。
黎司期一言不發,摁著她的手。
他臉色並不好看,杜晚歌覺得他其實算脾氣好的人,但這兩天,分外覺得他氣場陰沈沈的,和彈幕描述的曾經的黎司期一模一樣。
她害怕這次之後黎司期黑化,偏偏又相信他做事一定有分寸,只是按著不提。
當天下午考數學,她有了上午的經驗鎮定多了,雖然還是有點卡殼,有道大題二三問都不會,但她清楚自己水平就在這裏。
平時考試她也會有這樣的情況,這是穩定的,像平常一樣確保了其他答案的正確,在那道大題上花了點時間,寫了一些自己不知道對不對,祈求能得點分的東西。
當天晚上一回去,連飯都來不及吃,直接躺在沙發上睡著了。
無論是精神還是體力都是極大消耗,幸好過了一晚上,她的手好了一點,表面開始有愈合痕跡,沒那麽腫也沒有那麽熱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心理暗示強烈,身體盡了最大力去修補右手。
第二天出門前下微雨,天是陰沈的,但莫名安寧,她的狀態比第一天要好。
路過的女生從仰慕的眼神變成嘲諷,她也不在乎。
反正就這兩天了,幸好不是這兩天以前,否則和之前同學們的關系要動蕩。
考完最後一科,一落筆,終於有塵埃落定的感覺。
她緊張的心情完全放松下來,甚至有點愉悅地檢查試卷。
出考場的時候,黎司期擁抱她,她都莫名感到滿足。
結束了。
這段時間緊張的那根弦終於松下來,從她認識黎司期開始,一直到現在。
“你不是說帶我去找第三幅畫嗎?我們什麽時候去?”
“總得等手好了。”
杜晚歌看著自己的手,不知道什麽時候才會好,但總歸一個月內能好得差不多。
空氣清新,天色微陰,柏油路地面上濕漉漉的,柳樹新綠,全世界似乎都美好起來,哪怕是手出了問題,都不算什麽了。
『有種大結局的感覺啊,終於熬過這段時間了,囡囡好棒』
『看著她一直念書,沒停地念書,今天終於到高考結束了。』
『可以放松一點回家玩玩手機,想怎麽躺著就怎麽躺著,想怎麽談戀愛就怎麽談戀愛,過段時間還可以約朋友出去旅行。』
杜晚歌忽然想起:“你說要送我一個高考禮物,禮物呢?”
“明天送給你。”黎司期長指穿梭過她的長發,低垂著眸,眼窩深邃,一片看不清的深暗。
杜晚歌沒多想,只覺得要做什麽,都可以之後再說,包括算賬。
黎風滿心以為杜晚歌斷了右手就沒辦法參加高考,這兩天幾乎都是悠哉悠哉。
再次變得喜歡社交,在大庭廣眾下晃晃悠悠,就會有無數傾慕的視線投來,這種感覺太美妙,讓他舒服得有些飄飄然。
烏歌算什麽。
他才是本來的男主角。
就像是回到了原本屬於他的奧德賽,哪怕他知道這裏是一本書,但他能夠主宰這裏,就足夠讓他興奮並故步自封。
他半夜都還興奮地出去溜達,感覺有了那本書像是掌握了整個世界,他從未有過這種什麽都不怕的感覺,因為他知道這個世界會發生什麽,不會有變數。
然而一輛奢黑色勞斯萊斯在夜色中開過來,強烈的遠光燈晃得黎風的眼睛都花了。
他還不滿,用手遮住眼睛:“這裏是別墅住宅區,遠光燈擾民。”
竟然有人敢晃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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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戒指會磨損,會影響行動。
從一開始,她就讓黎司期給她戴的不慣用手。
常用的手力氣大,所以拿羽毛球拍用左手。
『嗯?怎麽感覺不對勁,這不是右手嗎?』
『她怎麽用得到完好的手寫字?!!』
杜晚歌艱難地單手寫試卷,沒有手壓試卷,是有些難度,要用左手胳膊同時壓著試卷,不讓試卷打滑。
右手隱隱作痛,但屬於強忍可以忍住的程度,投入起來就不痛了。
『我靠,畫面是鏡像的,她用的一直是左手,我們都沒註意。』
『我終於想起來了,畫面是鏡像的鏡像的!!!她寫字的手一直是左手,但我們一直默認是右手。』
彈幕醍醐灌頂。
從一開始,烏歌寫字的手就不是左手,只是他們自然而然以為是右手。
她根本就沒有急過!
因為她篤定這不會影響她的考試,難怪黎司期也不阻止她,她和黎司期談了大半年戀愛,黎司期肯定知道她左撇子。
但害她那個人不知道,他們被畫面誤導,也不知道。
『所以說到底,到底是誰害我女兒?』
『幸好那個蠢蛋只知道割右手,都不知道我女兒用左手寫字,肯定是和我女兒不怎麽熟的人。』
『又蠢又壞,簡直了。』
『是黎風啊……你們看系統提醒猜不到嗎,如果不是黎風回歸原著情節廢了她的手,怎麽可能把她踢回惡毒女配位置。』
『怎麽可能是黎風,黎風怎麽說曾經也是男主,不可能壞到這個地步。』
杜晚歌不理彈幕,寫完語文那一科,身上已經是大汗淋漓。
速度比平時慢一點,但是沒有超時,踩著時間答完卷子。
平時考試富餘的那些時間,現在都拿來應急,剛剛好,不多不少。
她留了可控範圍,鍛煉過答卷速度,本來是用來檢查試卷的,誰知現在可以用來應急。
她的右手傷口上都有心跳在動,一下一下極為清晰,帶著隱痛,傷口發燙。
交完卷一出校門,就看見黎司期拿著冰袋等在門口,她一出來,立刻用冰袋摁著她的右手手腕。
杜晚歌還在跳動的右手登時舒服下來。
傷口溫度高,冰多少有些融化開,但是上了車,車載冰箱裏滿滿都是冰袋,烏長謙特地空出兩天時間陪著她,看見她傷口發腫,忍不住心疼:
“今天下午,看看能不能帶冰袋進去。”
杜晚歌感受著傷口漸漸安定下來:“不用了,能扛得住,輕裝上陣更好,免得擺弄冰袋浪費時間。”
她有意安慰兩人:“其實今天試卷答得還挺好,應該沒什麽問題,和平時一樣。”
“這兩天爸爸應該一直陪著你的,不然就不會出這種事了。”烏長謙心情酸澀。
黎司期一言不發,摁著她的手。
他臉色並不好看,杜晚歌覺得他其實算脾氣好的人,但這兩天,分外覺得他氣場陰沈沈的,和彈幕描述的曾經的黎司期一模一樣。
她害怕這次之後黎司期黑化,偏偏又相信他做事一定有分寸,只是按著不提。
當天下午考數學,她有了上午的經驗鎮定多了,雖然還是有點卡殼,有道大題二三問都不會,但她清楚自己水平就在這裏。
平時考試她也會有這樣的情況,這是穩定的,像平常一樣確保了其他答案的正確,在那道大題上花了點時間,寫了一些自己不知道對不對,祈求能得點分的東西。
當天晚上一回去,連飯都來不及吃,直接躺在沙發上睡著了。
無論是精神還是體力都是極大消耗,幸好過了一晚上,她的手好了一點,表面開始有愈合痕跡,沒那麽腫也沒有那麽熱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心理暗示強烈,身體盡了最大力去修補右手。
第二天出門前下微雨,天是陰沈的,但莫名安寧,她的狀態比第一天要好。
路過的女生從仰慕的眼神變成嘲諷,她也不在乎。
反正就這兩天了,幸好不是這兩天以前,否則和之前同學們的關系要動蕩。
考完最後一科,一落筆,終於有塵埃落定的感覺。
她緊張的心情完全放松下來,甚至有點愉悅地檢查試卷。
出考場的時候,黎司期擁抱她,她都莫名感到滿足。
結束了。
這段時間緊張的那根弦終於松下來,從她認識黎司期開始,一直到現在。
“你不是說帶我去找第三幅畫嗎?我們什麽時候去?”
“總得等手好了。”
杜晚歌看著自己的手,不知道什麽時候才會好,但總歸一個月內能好得差不多。
空氣清新,天色微陰,柏油路地面上濕漉漉的,柳樹新綠,全世界似乎都美好起來,哪怕是手出了問題,都不算什麽了。
『有種大結局的感覺啊,終於熬過這段時間了,囡囡好棒』
『看著她一直念書,沒停地念書,今天終於到高考結束了。』
『可以放松一點回家玩玩手機,想怎麽躺著就怎麽躺著,想怎麽談戀愛就怎麽談戀愛,過段時間還可以約朋友出去旅行。』
杜晚歌忽然想起:“你說要送我一個高考禮物,禮物呢?”
“明天送給你。”黎司期長指穿梭過她的長發,低垂著眸,眼窩深邃,一片看不清的深暗。
杜晚歌沒多想,只覺得要做什麽,都可以之後再說,包括算賬。
黎風滿心以為杜晚歌斷了右手就沒辦法參加高考,這兩天幾乎都是悠哉悠哉。
再次變得喜歡社交,在大庭廣眾下晃晃悠悠,就會有無數傾慕的視線投來,這種感覺太美妙,讓他舒服得有些飄飄然。
烏歌算什麽。
他才是本來的男主角。
就像是回到了原本屬於他的奧德賽,哪怕他知道這裏是一本書,但他能夠主宰這裏,就足夠讓他興奮並故步自封。
他半夜都還興奮地出去溜達,感覺有了那本書像是掌握了整個世界,他從未有過這種什麽都不怕的感覺,因為他知道這個世界會發生什麽,不會有變數。
然而一輛奢黑色勞斯萊斯在夜色中開過來,強烈的遠光燈晃得黎風的眼睛都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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