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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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思齊的電影總共分為兩部分。錯過再重逢,輾轉了幾十年的時間跨度。單論劇本不過就是破鏡重圓的俗套故事,但路思齊的戲,向來擅長在細節處打動人心。

任朗有事沒能出席第一日的開機儀式,發布會結束之後,林喻在後臺遇上了另一位主演,女主角梁夢琪。

梁夢琪比林喻出道晚個一兩年,拍諜戰片出名,因著以前扮演的都是特工之類的角色,給人的印象太高冷,林喻這種程度的自來熟都不敢輕易搭話。

化妝間裏沈默好久,梁夢琪主動問他:“你和孟蕭呈的那個節目錄完了麽?”

林喻驚訝:“寰宇信號?你也知道我們這個節目啊。”

梁夢琪說:“怎麽可能不知道,在微博上這麽火,我每周都在追的。”

林喻說:“可是前幾期收視率都不太好啊,我還以為沒人喜歡看這種動腦子的節目了呢。”

梁夢琪眨眼:“我喜歡看,我還喜歡看鄭隊長呢。”

這時候,身後哪裏忽然冒出個響亮的聲音:“我也是!我也是!”

林喻回頭一看,孟蕭呈不知道什麽時候趴在了椅背上,舉著手插入話題:“是在說鄭沛陽教授麽?我也喜歡他!”

林喻現在一看見孟蕭呈就想起那晚樓下的畫面。他面不改色地翹起椅子,把人從椅背上掀了下去。

梁夢琪不知道為什麽,臉色也有點奇怪:“麥香村,沒人問你喜不喜歡,別瞎喜歡。”

孟蕭呈坐到她旁邊,撇嘴:“那你也別瞎喜歡,你也沒機會了。”

這兩人看上去很熟的樣子,林喻後來才知道他們大學是一個班的。另外,麥香村是孟蕭呈的黑稱。

梁夢琪朝孟蕭呈瞪眼:“我有沒有機會要你說!”

孟蕭呈有理有據:“別想了,你哪有我和鄭教授熟!據我觀察,鄭教授喜歡白癡美人那一類的,你還不夠白癡。”

邊上的林喻默默翻了個白眼。

胡說八道。什麽白癡美人,鄭林林最喜歡的,明明是他這樣的陽光大帥哥。

第一天的拍攝拖到很晚,林喻回房收拾好已是深夜,來不及和鄭沛陽視頻,就拍了張大床的照片發過去:“這個床有大又軟,想和你一起睡/可憐。”

鄭沛陽回覆:“家裏的床更大更軟,我一個人睡得很舒服。”

林喻:“等我回來了一定能讓你更舒服的/可憐。”

鄭沛陽:“今天累麽?”

林喻:“不累!雖然忙到很晚但是很開心!今天還看見任朗來片場了,他都是一條過的,臺詞好厲害啊!梁夢琪和我搭得也挺好的,女神就是女神,一點也不怯場,比我冷靜多了。對了,下午孟蕭呈還送給我了一個超大的哈密瓜,嘿嘿,好甜好甜,特別好吃!這個季節的瓜應該很貴吧,我下次要記得請他吃蛋糕。還有化妝師,看我臉太幹給了我一瓶很貴的面霜,這也得記著,讓方矜給她再買一瓶新的……”

太傻乎乎了,傻到不忍心打斷他

說了好長一通,事無巨細的,最後總結道:“我們劇組,都是些大好人!”

鄭沛陽問他:“那導演呢,不是說路思齊拍戲很折磨人麽。”

林喻想了想說:“路導演啊,是有點兇巴巴,總是罵人。但其實每天收工,他都是最後一個離開片場的。說他嚴肅,其實比誰都更加有耐心才是。多好啊,導演這麽認真,演員也會更加認真。”

“嗯。”鄭沛陽心想,果然是屬於林喻的回答。

無論什麽時候,無論遇見什麽樣的人,他掛在嘴邊的都是些這樣的感受。每棵樹苗都在經疊光照與黑暗之後才會枝繁葉茂,可林喻的世界,好像白晝足夠漫長,足夠他收納看到的每一處美好,存放自己的善意。

“對了,林林啊,”林喻突然問他,“你是不是,喜歡白癡美人?”

“……”鄭沛陽疑惑了一秒,“什麽?”

“孟蕭呈上次信誓旦旦說什麽,鄭教授就是喜歡白癡美人一類的,”林喻自己也莫名其妙,“他肯定對你有什麽誤會,我就說,怎麽會有人喜歡白癡啊。”

這話林喻聽不懂,但鄭沛陽好像是懂了,幾乎要藏不住嘴角的笑意。

“當然不喜歡,”他一字一句,慢慢說,“因為我只喜歡笨蛋,你這樣的笨蛋。”

“……嘿嘿。”

這話聽起來也不像好話,林喻有點懵。

可在他反應過來之前,屏幕上的自己,已經彎著眼睛笑了起來。

片場的早晨,林喻都是最早到的一個。因著家裏有個時間觀念嚴格的鄭沛陽,近朱者赤,他在這方面被熏陶得不錯,幹什麽事兒都不會遲到。

等其他幾位演員抵達,林喻已經化好妝揣著袖子站在那兒了。任朗一行人經過的時候還在發呆,偶像的臉忽然像彈幕一樣劃過眼前,他慌亂地了個鞠躬,結果對方背對自己,根本沒註意到背後的小粉絲。

因為兩人飾演的是同一個角色的不同時期,戲份上幾乎沒有什麽交集,出了鏡頭周圍又都是一大圈人圍著,所以大半天過去,林喻也沒能和自己的偶像說上一句話。

片場的冷風刮得嗖嗖響,方圓幾百米就只杵了一根孤零零的冬青,葉子都蔫了,綠墨斑駁,更顯環境蕭索。

完成了上午的最後一場戲,林喻靠著樹幹坐在小板凳上休息,膝蓋上披著厚實的碎花棉被褥,只在最底下露出兩只腳來,整個人像只縮在棉花堆裏的倉鼠。他舉著手機對著自己的腳拍了張照片,然後發給了鄭沛陽:“冷嗖嗖的/哭。”

正握著手機樂呵呵地傻笑,有人走到了他的板凳面前停下來。

任朗俯下腰,看了一眼他腳邊的牛奶:“這個能喝麽?”

“啊,當然可以!”他把一整盆牛奶都拉到兩人中間,問任朗,“你要什麽口味的?”

“草莓吧,謝謝。”

林喻不愛喝茶也不能喝咖啡,全靠奶度日,這一整箱牛奶都是方衿剛從車上搬來的,用溫水泡在盆子裏,散出裊裊的熱汽。

影帝也搬了個板凳坐到對面喝牛奶,林喻看著他插吸管的小動作,心想——偶像也和鄭沛陽一樣喜歡喝草莓味的,太可愛啦!

任朗道:“你剛才的戲我在旁邊看了,挺好的,挑不出毛病。聽路思齊說你以前還不是學表演的,是麽?”

“嗯是的,”林喻答,“但我從小就愛演舞臺劇,還偷偷演過你的角色呢。”

“你還看過我的戲?”

“當然啊,方秋實。”

任朗有些不好意思:“唉,幾十年沒聽到有人說這個名字了,一眨眼感覺還是昨天似的。”

兩個人又閑聊了一會兒。任朗走的時候順了兩罐牛奶,捏在手裏溫熱:“小時候最喜歡喝這種玻璃瓶裝的牛奶,很久都沒有喝到了。”

林喻點頭:“我小時候也最愛喝這個了,一天能喝三四罐。”

嘟嘟一聲,手機上,鄭沛陽發來了張圖片:餅幹正把頭埋在狗窩裏,屁股對鏡頭,睡得正酣。

鄭沛陽:“你兒子在蓋被子了。”

林喻:“嘿嘿,我兒子屁股涼嗖嗖的,我腳涼嗖嗖的,患難父子。”

鄭沛陽:“腳冷就烘烘。”

林喻:“我在喝小奶牛了,熱的。你想不想我呀?/期待 。”

一會兒,對面回了一個字:“想。”

景行的牛奶和別的學校都不一樣,小小一個玻璃瓶,奶味特別濃。小林班長每天早晨起個大早去食堂排隊,就想買一瓶泡在熱水裏的牛奶。

“林林,喝牛奶麽?”一見到鄭沛陽走進教室,林喻把桌上的玻璃瓶推到隔壁,“我拿保溫杯裝回來的,現在還熱乎乎。”

鄭沛陽一楞,說:“我不愛喝牛奶。”

“我知道啊,所以買了這個玻璃瓶的,特別好喝特別香。”

鄭沛陽搖頭抗拒,但林喻已經把吸管蹴一下插進了瓶子,遞到他嘴邊:“你嘗嘗看,不喜歡的話再給我喝。”

鄭沛陽就著他的手吸了一口,奶味確實又香又甜,但…還是挺不好喝的。

可是林喻就坐在那兒望著自己,眼睛睜得大大的,一臉期待,嘴角還沾著乳白色點點。

——這個樣子看上去,好像比手裏玻璃瓶裝的乳白色牛奶,還要帶奶味一些。

鄭沛陽咽下牛奶,看著林喻點點頭:“嗯,好甜。”

於是那天之後,他的桌上,早中晚準時出現三瓶小奶牛。

物理課到一半,老季老師在講臺上點名:“林喻!你桌上擺那麽多東西幹嘛,都給我搬下去。”

林喻不情不願:“抽屜放不下了,老師。”

季老師粉筆一丟,走下講臺:“怎麽可能放不下,你抽屜裏藏寶貝了啊,就你這麽點書還能放不下?讓開,我給你放。”

林喻來沒來得及反抗就被提溜出了座位。老季老師掃開抽屜口的幾張卷子,裏面滿滿一抽屜的,全是小奶牛。

林喻:“……”

坐他們後面的傅誕噗嗤一聲笑出來,全班都笑得很大聲。

在一片嘈雜的笑聲裏,只有林喻轉頭看鄭沛陽。他眼神慌亂又心虛,好像一只小松鼠,被人窺見了所有藏好用來過冬的寶貝,一瞬間嚇得松開手,懷裏幾顆松果和它蓬松的大尾巴一起,落到了地上。

就這麽蠢的一件事,鄭沛陽記到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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