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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今天天氣,烏雲密集,像是商量計劃,定什麽時候要即將下雨。
此刻早晨九點,程驚起床,望著窗外,那些小鳥圍繞空中飛翔,密密麻麻又癲狂,還在空中自由叫喊,嘰嘰喳喳。
她感覺運氣不好,今天打算去拿車,感覺太早去又會等待很久,索性在床上躺了一個小時。
突然間,門口傳來咚咚的敲門聲,聲音很大很響,似乎在撞門。
確實在撞門,不過是時之渝用腳踹門,不過力氣小一點,聽起來很像撞門。
女人在外面呼喚:“程驚!你開不開門,不開門我闖進去了”
程驚聽到這熟悉的聲音,頓時滿臉心酸,今天想著躺鹹魚一些,沒想到房間內還有主人。
她慢悠悠的下床去開門,滿臉懶氣,眼睛垂著,手握成拳揉眼皮,特別慵懶地說“這位大小姐,有啥事?”
“——沒有,我要睡覺”轉身走向床邊,一下子躺在上面,還扯起旁邊的被子蓋在身。
“......”
有我在,你還想躺平?不可能。
時之渝向前幾步,一手扯程驚正在蓋的被子,惡狠狠道“沒睡醒!那就吃我幾巴掌”
程驚立馬驚醒,心虛說“睡醒了,哈哈哈”眼神閃爍看向別處。
“我今天休息,陪不陪我去逛街?”時之渝用一副施舍的表情看著程驚。
程驚“......”
你不要太心疼我。
她想起被維修的法拉利,吞吞吐吐“...啊?...我今天...有事”目光沒望著時之渝,表情有點猥瑣,畢竟看到漂亮女人,那種感嘆都出來。
時之渝知道對方不工作,自然了解程驚現在的變化,她瞇了瞇眼,假裝哦了一聲。
這個哦加了長音,拉起尾音使程驚精心百戰,程驚時不時擡頭盯她,又垂頭,撓了撓兩天沒洗的頭發。
她不再是當年的短頭發,而是留了長發,只是頭發不長,此時長到肩而已,頭發是直的,程驚有去拉直,直的不容易打結,梳頭發不會輕易掉發。
直發顯得她整個人更輕冷,面無表情的時候更顯,畢竟長相精致,額頭又短,只是不適合留劉海。
“行行行,我陪你去逛街”程驚最終妥協,總比被發現汽車壞得事。
時之渝沒有看到程驚松一般的氣息,只是像花孔雀一樣扭頭就走,出門口還留下一句“十點門口”
程驚“......”
感覺我像你的仆人一樣。
算了算了,吃人拿短。
十點,兩位女人準時離開別墅。
時之渝還是穿紅裙,只不過這次比上一次長了許多,手裏拿著鑰匙,去開法拉利,這車的顏色是黑色。
程驚開門坐在副駕駛,系安全帶說“不要飆車。我會恐慌”
每次座時之渝開的車,總覺得神魂上天一樣,刺激又超越心靈,恐怖極了。
時之渝邪魅一笑“你害怕了?”
程驚搖了搖頭“我怕你帶我去死”目光沈默的望向窗外,忍不住嘆氣。
早知如此,昨天就不出去了,坐車還不如走路。
時之渝沒在講話,而是啟動汽車,往前沖去。
“......”
10點15分
程驚踉蹌的下車,臉色蒼白,在一旁樹蔭下,扶著大樹深呼吸,換了好幾口空氣,才恢覆平靜的心靈。
時之渝熄火下車,仰頭問“暈車?”
程驚一副要吐的樣子,怕不是太猛烈,被嚇得半死,多少年了自己才發現她暈車,實在太差勁。
程驚一直撐著膝蓋,聽見她說話搖頭“不,只是你開的太猛,導致在坐車的過程中,內心不太好”
內心在突破刺激,呼吸在自動屏蔽,眼睛承受著危險降臨,腦子在想倒大黴,整個人怎麽可能會好?絕對不可能,除非你對時之渝的車技有信心。
時之渝最近剛拿駕照,那些車輛又是過生日的時候,她父母送她的生日禮物。
時之渝一臉高傲,絕不允許是自己的錯,立馬說“是你自己承受不行,就不要找借口”轉頭坐上車內,城市目的地還沒抵達,還有十分鐘的路程,才能逛街。
“休息好就坐車”時之渝開窗沖著人喊。
程驚“......”
我太可憐了,被逼。
25成功抵達華大江長大道,這城市所以湖水較多的地方,建起高樓大廈,有許多游樂園就在這條江長道建設,不過在各個地點,不在於一起。
這裏也是最多的商店,各種商店應有盡有,只有你想不到,沒有它辦不到。
時之渝早就把車輛停在自己所租的地方,她這裏買了一套別墅,把車停在自家門口,才瀟灑出門。
程驚跟在女人身後,一臉冷漠,對什麽事都沒起任何興趣。她肩膀背著包包,皮白色顏色,真是皮包不是假的A貨。
這個包今年最流行,程驚花了十萬才買,雖然肉疼,但是它的顏值還是很不錯,非常百搭,手提或者肩背都是可以調節。
路過的行人對她們刮目相看,畢竟很少有那些極度好看的漂亮美女出門,大約在網絡上才能親自一望,現實中真的非常非常少。
身高又高,前者長相明艷,雙眼皮丹鳳眼,瞇著眼盯人,總些令人不自覺害怕,就像惡魔盯住了自己,跑也跑不掉。
後者長相清冷,整個人頗為懶惰,背影挺直不駝背。
有幾個男的看到她們,瞬間想調戲一番,三個人徑直堵在她倆面前。中間是個非主流,頭發厚重又是紅毛,手時不時去撩頭發,把發斜在一邊去,顯得更加不屬於這個年代的人。
他挑眉說“喲,美女加不加微信?哥知道哥很帥”撩了一把頭發“請不要愛上哥”又再次撩頭發。
時之渝“......”
我長的是漂亮,這一點確實沒錯,但不至於什麽人都能跟我表白吧?
程驚“......”
我還以為六年之後,就沒有非主流,結果是我想岔了,非主流一直流行不斷。
非主流再次開口“怎麽不說話了?被哥迷住了”
他手指即將要落在對方跟前,時之渝下意識退後,對方的指尖才沒有觸碰到她自己,才長松了一口氣,下一秒氣憤“你這麽自戀的嗎?”
非主流學著電視上的霸總勾唇一笑,顯得自己非常帥氣,撩頭邪魅一笑,更覺得自己令人得不到的帥。
可他不知道在外人看來,這副表情很油膩,令人生理不適。
眼睛看過對方的全部過程的時之渝“......”,手指抓狂,雙眼像猛獸一樣瘋狂激烈,瘋狂大罵:“你他娘的是不是有病!在我面前耍什麽帥!太辣眼睛了,我的天吶,蒼天吶!為什麽要逼我承受不願意的事?你知不知道我的眼很寶貴?”
她身後程驚沈默以對,我該洗眼睛了,果然今天運氣不好,早知道被暴露汽車壞也不出門。
非主流旁邊寸頭男生道“我哥叫你們給微信,你們怎麽不聽話?”眼神兇狠想嚇唬人,可惜那娘們不吃這一套。
時之渝當面發瘋,手裏的包遞給身後的女人,表示你拿一下,程驚面無表情接過手,因為她知道,前面這三個男的等會就慘了,索性移動腳步,後退三步,遠離他們激烈鬥爭。
非主流右邊的男生說“你動什麽動!讓你們動了”用手指著程驚鼻子。
後者眼神鋒利,下一秒或許會沖上去與他毆打,程驚不管進不進警局,被關都不怕,還不用自己出去打工賺錢,多涼快。
但是看不慣你用手指我鼻子,右邊男生被驚嚇收回手,特別害怕的抱住中間非主流大哥。
程驚“......”
原來是個同,這瓜挺好吃,只是人品不好。
時之渝“......”
是個男同,又想加微信,有病吧?
非主流大哥“......”
咱們的關系好像沒這麽親近,咱們是大哥與小弟,不是小弟愛上大哥?
阿屁!我怎麽能這麽想?非主流搖了搖頭,想把腦子裏不太美妙的畫面拋出腦袋。
他聊的時候看小說,什麽類型都看,但更愛看純愛,沒想到有一天小說在自己身上,總感覺說不出的感覺。
什麽感覺呢?他想有種我不喜歡小弟,但想小弟喜歡我的那種奇妙情緒。
時之渝感覺對方不是想加自己,而是給他旁邊的人吃醋,瞬間沒有氣了,從身後的女人拎過包,挽著程驚的肩膀就走,眼神一點不分給面前三個人。
餘光掃人的程驚上下打量他們,按理說他們身上所穿得衣服價格昂貴,尤其是上衣,全黑色,但是有圖案,它是用白毛筆所圖畫,而用毛筆畫作的人是非常有名的一個名人,名喚...不知道,她忘了。
反正是高中時期遇見的那幾個非主流,還挺有名的,現在已經忘的差不多了,他們筆畫的衣服共有僅僅十件,每件賣出一萬以上。
說實話,這種做工不值得一萬以上,但是礙於他們當年挺有名,打架打得好,非主流又在那些年比較火,那必然是貴,三個人都穿著一模一樣,上衣不用講,貴是貴,但是醜,下衣七分牛仔褲,穿著拖鞋。
怎麽說呢,有點辣眼睛。程驚想,李娜之前也是這副打扮,現在應該改了,長的好不代表什麽發型都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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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今天天氣,烏雲密集,像是商量計劃,定什麽時候要即將下雨。
此刻早晨九點,程驚起床,望著窗外,那些小鳥圍繞空中飛翔,密密麻麻又癲狂,還在空中自由叫喊,嘰嘰喳喳。
她感覺運氣不好,今天打算去拿車,感覺太早去又會等待很久,索性在床上躺了一個小時。
突然間,門口傳來咚咚的敲門聲,聲音很大很響,似乎在撞門。
確實在撞門,不過是時之渝用腳踹門,不過力氣小一點,聽起來很像撞門。
女人在外面呼喚:“程驚!你開不開門,不開門我闖進去了”
程驚聽到這熟悉的聲音,頓時滿臉心酸,今天想著躺鹹魚一些,沒想到房間內還有主人。
她慢悠悠的下床去開門,滿臉懶氣,眼睛垂著,手握成拳揉眼皮,特別慵懶地說“這位大小姐,有啥事?”
“——沒有,我要睡覺”轉身走向床邊,一下子躺在上面,還扯起旁邊的被子蓋在身。
“......”
有我在,你還想躺平?不可能。
時之渝向前幾步,一手扯程驚正在蓋的被子,惡狠狠道“沒睡醒!那就吃我幾巴掌”
程驚立馬驚醒,心虛說“睡醒了,哈哈哈”眼神閃爍看向別處。
“我今天休息,陪不陪我去逛街?”時之渝用一副施舍的表情看著程驚。
程驚“......”
你不要太心疼我。
她想起被維修的法拉利,吞吞吐吐“...啊?...我今天...有事”目光沒望著時之渝,表情有點猥瑣,畢竟看到漂亮女人,那種感嘆都出來。
時之渝知道對方不工作,自然了解程驚現在的變化,她瞇了瞇眼,假裝哦了一聲。
這個哦加了長音,拉起尾音使程驚精心百戰,程驚時不時擡頭盯她,又垂頭,撓了撓兩天沒洗的頭發。
她不再是當年的短頭發,而是留了長發,只是頭發不長,此時長到肩而已,頭發是直的,程驚有去拉直,直的不容易打結,梳頭發不會輕易掉發。
直發顯得她整個人更輕冷,面無表情的時候更顯,畢竟長相精致,額頭又短,只是不適合留劉海。
“行行行,我陪你去逛街”程驚最終妥協,總比被發現汽車壞得事。
時之渝沒有看到程驚松一般的氣息,只是像花孔雀一樣扭頭就走,出門口還留下一句“十點門口”
程驚“......”
感覺我像你的仆人一樣。
算了算了,吃人拿短。
十點,兩位女人準時離開別墅。
時之渝還是穿紅裙,只不過這次比上一次長了許多,手裏拿著鑰匙,去開法拉利,這車的顏色是黑色。
程驚開門坐在副駕駛,系安全帶說“不要飆車。我會恐慌”
每次座時之渝開的車,總覺得神魂上天一樣,刺激又超越心靈,恐怖極了。
時之渝邪魅一笑“你害怕了?”
程驚搖了搖頭“我怕你帶我去死”目光沈默的望向窗外,忍不住嘆氣。
早知如此,昨天就不出去了,坐車還不如走路。
時之渝沒在講話,而是啟動汽車,往前沖去。
“......”
10點15分
程驚踉蹌的下車,臉色蒼白,在一旁樹蔭下,扶著大樹深呼吸,換了好幾口空氣,才恢覆平靜的心靈。
時之渝熄火下車,仰頭問“暈車?”
程驚一副要吐的樣子,怕不是太猛烈,被嚇得半死,多少年了自己才發現她暈車,實在太差勁。
程驚一直撐著膝蓋,聽見她說話搖頭“不,只是你開的太猛,導致在坐車的過程中,內心不太好”
內心在突破刺激,呼吸在自動屏蔽,眼睛承受著危險降臨,腦子在想倒大黴,整個人怎麽可能會好?絕對不可能,除非你對時之渝的車技有信心。
時之渝最近剛拿駕照,那些車輛又是過生日的時候,她父母送她的生日禮物。
時之渝一臉高傲,絕不允許是自己的錯,立馬說“是你自己承受不行,就不要找借口”轉頭坐上車內,城市目的地還沒抵達,還有十分鐘的路程,才能逛街。
“休息好就坐車”時之渝開窗沖著人喊。
程驚“......”
我太可憐了,被逼。
25成功抵達華大江長大道,這城市所以湖水較多的地方,建起高樓大廈,有許多游樂園就在這條江長道建設,不過在各個地點,不在於一起。
這裏也是最多的商店,各種商店應有盡有,只有你想不到,沒有它辦不到。
時之渝早就把車輛停在自己所租的地方,她這裏買了一套別墅,把車停在自家門口,才瀟灑出門。
程驚跟在女人身後,一臉冷漠,對什麽事都沒起任何興趣。她肩膀背著包包,皮白色顏色,真是皮包不是假的A貨。
這個包今年最流行,程驚花了十萬才買,雖然肉疼,但是它的顏值還是很不錯,非常百搭,手提或者肩背都是可以調節。
路過的行人對她們刮目相看,畢竟很少有那些極度好看的漂亮美女出門,大約在網絡上才能親自一望,現實中真的非常非常少。
身高又高,前者長相明艷,雙眼皮丹鳳眼,瞇著眼盯人,總些令人不自覺害怕,就像惡魔盯住了自己,跑也跑不掉。
後者長相清冷,整個人頗為懶惰,背影挺直不駝背。
有幾個男的看到她們,瞬間想調戲一番,三個人徑直堵在她倆面前。中間是個非主流,頭發厚重又是紅毛,手時不時去撩頭發,把發斜在一邊去,顯得更加不屬於這個年代的人。
他挑眉說“喲,美女加不加微信?哥知道哥很帥”撩了一把頭發“請不要愛上哥”又再次撩頭發。
時之渝“......”
我長的是漂亮,這一點確實沒錯,但不至於什麽人都能跟我表白吧?
程驚“......”
我還以為六年之後,就沒有非主流,結果是我想岔了,非主流一直流行不斷。
非主流再次開口“怎麽不說話了?被哥迷住了”
他手指即將要落在對方跟前,時之渝下意識退後,對方的指尖才沒有觸碰到她自己,才長松了一口氣,下一秒氣憤“你這麽自戀的嗎?”
非主流學著電視上的霸總勾唇一笑,顯得自己非常帥氣,撩頭邪魅一笑,更覺得自己令人得不到的帥。
可他不知道在外人看來,這副表情很油膩,令人生理不適。
眼睛看過對方的全部過程的時之渝“......”,手指抓狂,雙眼像猛獸一樣瘋狂激烈,瘋狂大罵:“你他娘的是不是有病!在我面前耍什麽帥!太辣眼睛了,我的天吶,蒼天吶!為什麽要逼我承受不願意的事?你知不知道我的眼很寶貴?”
她身後程驚沈默以對,我該洗眼睛了,果然今天運氣不好,早知道被暴露汽車壞也不出門。
非主流旁邊寸頭男生道“我哥叫你們給微信,你們怎麽不聽話?”眼神兇狠想嚇唬人,可惜那娘們不吃這一套。
時之渝當面發瘋,手裏的包遞給身後的女人,表示你拿一下,程驚面無表情接過手,因為她知道,前面這三個男的等會就慘了,索性移動腳步,後退三步,遠離他們激烈鬥爭。
非主流右邊的男生說“你動什麽動!讓你們動了”用手指著程驚鼻子。
後者眼神鋒利,下一秒或許會沖上去與他毆打,程驚不管進不進警局,被關都不怕,還不用自己出去打工賺錢,多涼快。
但是看不慣你用手指我鼻子,右邊男生被驚嚇收回手,特別害怕的抱住中間非主流大哥。
程驚“......”
原來是個同,這瓜挺好吃,只是人品不好。
時之渝“......”
是個男同,又想加微信,有病吧?
非主流大哥“......”
咱們的關系好像沒這麽親近,咱們是大哥與小弟,不是小弟愛上大哥?
阿屁!我怎麽能這麽想?非主流搖了搖頭,想把腦子裏不太美妙的畫面拋出腦袋。
他聊的時候看小說,什麽類型都看,但更愛看純愛,沒想到有一天小說在自己身上,總感覺說不出的感覺。
什麽感覺呢?他想有種我不喜歡小弟,但想小弟喜歡我的那種奇妙情緒。
時之渝感覺對方不是想加自己,而是給他旁邊的人吃醋,瞬間沒有氣了,從身後的女人拎過包,挽著程驚的肩膀就走,眼神一點不分給面前三個人。
餘光掃人的程驚上下打量他們,按理說他們身上所穿得衣服價格昂貴,尤其是上衣,全黑色,但是有圖案,它是用白毛筆所圖畫,而用毛筆畫作的人是非常有名的一個名人,名喚...不知道,她忘了。
反正是高中時期遇見的那幾個非主流,還挺有名的,現在已經忘的差不多了,他們筆畫的衣服共有僅僅十件,每件賣出一萬以上。
說實話,這種做工不值得一萬以上,但是礙於他們當年挺有名,打架打得好,非主流又在那些年比較火,那必然是貴,三個人都穿著一模一樣,上衣不用講,貴是貴,但是醜,下衣七分牛仔褲,穿著拖鞋。
怎麽說呢,有點辣眼睛。程驚想,李娜之前也是這副打扮,現在應該改了,長的好不代表什麽發型都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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