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 亡夫穆司卿之墓(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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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亡夫穆司卿之墓(二)
事情起始於,突如其來的一場班級聚餐。
宋知予結束一天的專業課,被室友以“共度中秋佳節”的名義,自宿舍之內,被邀請而出。
幾個關系不錯的男孩子,相互搭伴,訂了一家便宜實惠的、正在做活動的,紙包魚店。
室友均知道,宋知予家境極好,不管怎麽都有些擔心,怕少年瞧不上尋常小鋪,怕聚餐中間出什麽茬子:畢竟,他們還邀請了,班級內的部分其他人,不是每個人都知道、都願意承讓照顧少年的情緒的,眾人皆怕有甚摩擦。
所幸,少年沒勞什子的大少爺脾氣,一頓晚餐,吃的極其順利,且愉快,可少年臨走的時候,孤身一人,卻乍然出了意料之外的事。
“砰砰!砰砰!”拍門聲,一下緊接一下。
少年急不可耐地扭動門把手,但哪怕來回拉扯碰撞,手心用力得發疼,那由內而外,反鎖上的木門,仍舊,不為所動。
“有人嗎?”宋知予呼喊著,倏然後悔,讓室友先行離開,他沒想到,不過上二樓,去一趟洗手間,竟然,能遇見戲劇性的一幕。
他上樓後,習慣性的“反鎖房門”,可等他洗完手,準備出去時,驟然發現,門被鎖死,打不開了!更要命的是,他的手機快關機了!
十幾分鐘的叫喊、拍門,始終無人應答;僅剩百分之二電量的手機,始終沒有信號,他連一通電話,都打不出去,連一則訊息,都無法發出去,他像被鎖入籠中的,無助的小鳥。
“請問有人嗎?可以幫我開門嗎?”衛生間內有好聞的香薰味道,卻沒有一扇窗戶,四周皆封死,除反鎖上的門,他再無出路可行。
拍打門板的聲音,越來越大,他的掌心,變得紅通通一片,有些腫起來,開始發疼。
“要是穆司卿在,就好了。”宋知予下意識的昵喃,總覺得,以對方對自己的關註度,他消失聯系不上十幾分鐘,對方必定會心煩意亂地瘋狂尋找自己,質問自己,怎麽不接電話。
若是有男人在,他恐怕,早就能出去了。
“想什麽呢?現實世界,沒有那號人。”少年自嘲地笑,感慨:習慣真是個可怕的東西。
在書中待久了,習慣了有穆司卿在身邊的日子,他居然,凡事,均開始想要對方幫忙。
“說來,也是可笑。”少年莫名其妙地,鼻子開始發酸,被店老板,破門救出後,他一個人,走在空蕩蕩的大街上,被風吹得發抖。
他想到,穆司卿給自己,披衣服的時候。
如果對方在自己身邊,如今,應該也會如其他情侶一般,將身上的外套,遞給自己吧?
宋知予的思緒,越飛越遠,吃過熱騰騰飯菜的身體,內部流通熱氣,使他不至於更冷,卻不等他放松下來,肩膀上,猛地被拍一下。
“小美人,一個人啊?要不,陪哥哥,喝上幾杯?”濃郁地酒臭味,不斷地往少年身上去。
“您認錯人了。”宋知予皺眉,將自己的肩膀從對方掌心解救出來。他側過眼眸,看清對方是自己壓根不認識的,街頭醉漢。
他強忍著,被對方弄臟外套的惡心,擡腳準備快速離開,不曾想,對方徑直堵到身前。
“小美人,我哪能認錯人?”街頭醉漢,視線迷迷糊糊,茫茫然一片,但他嗅得到,少年身上的香檸檬味,很好聞;他看得到,少年的幾分姿色,那模樣跟精致漂亮的洋娃娃似的。
又或許,比洋娃娃,還要好看,如果自己沒有喝醉,定能更仔細的,瞧瞧這位小美人。
街頭醉漢,心中惋惜,睜大雙眼,又見少年躲閃,便一直搖搖晃晃,不厭其煩地,繼續換位置,一副下定決心,要堵掉小美人,所有的去路的架勢,方才,他觀察過了,這小美人細皮嫩肉的,比很多明星還好看好幾倍,而且這小美人,大半夜的,獨自,走了十多分鐘。
他瞧著小美人,沒人來接,沒看手機,也不打車,就隱約猜到,小美人是手機沒電,或是和家裏、和朋友,鬧了矛盾,至此,他才敢大著膽子,借著酒勁,萌發骨子裏的,色-心。
“別躲呀,讓哥哥好、好好看看你!”街頭醉漢打出酒嗝,腐乳味道惹得少年面色突變。
宋知予最接受不了,腐乳的味道,他蹙眉捂住口鼻,往後撤幾步,警告道:“給你最後一次機會,不想多吃苦頭的話,就離我遠一點。”
少年冷臉的架勢,頗得穆司卿的真傳,陰鷙狠戾地,很能唬人;街頭醉漢頓一秒,隨後捧腹大笑道:“小美人,你出門也不打聽打聽,這一片,除了豪門瘋狗,有誰敢動我一下?”
醉漢放松下來,拿抹過鼻涕的手,去摸少年嫩滑的臉,少年犯惡心,忍住幹嘔的沖動,快速後退——不知道,是不是和穆司卿待久了的緣故,現在,任何人太過靠近自己,自己都覺得不舒服,尤其是男性,靠近自己時,那種不舒服的,極為詭異的感覺,變得更加明顯。
“你再…唔!”你再靠近,別怪我不客氣!
話沒說完,少年踩空臺階,一個不穩,從三層臺階上摔落,沒有嚴重磕碰,卻不可避免的扭傷腳踝,口袋裏的東西,飛得哪裏均是。
“小美人,激-動什麽?哥哥會好好,好好待你的。”街頭醉漢持續打嗝,腐乳的味道,越來越重,從四面八方地,要把少年完全包裹。
“別過來!”宋知予咬牙,摸出口袋手機,但早就關機的手機,怎麽都按不開;出於皮囊的精致,他經常被人-騷-擾,自此,口袋裏經常放一瓶防狼噴霧,放一支便攜的,可折疊電棒,不過……這次他沒摸到兩樣東西。
“東西呢?”他心中疑慮,赫然憶起,出門前他從臨江公館換的衣服,可他的防身用品,前幾天皆挪進學校宿舍的櫃子裏。
“完蛋……”宋知予心頭冰涼,剛起身,又被街頭醉漢,重重地,拽住纖細的小臂。
“小美人,你是我的,乖乖的,你才能少吃苦頭,哥哥會讓你-醉-仙-欲-死-。”濃厚酒意,壯了街頭醉漢的-色-膽,他迫不及待的想要把小美人占有,這種極品,可是很少見。
那桃花眼幹凈清澈地,如一汪清泉,讓人直想徹底攪亂湖泊,惹得少年,哭喘著求饒。
“怎麽辦、怎麽辦……”宋知予太明白,對方的眼神代表什麽,穆司卿每次,在自己身上留下吻痕、咬痕,止不住地在自己身上留下其他痕跡的時候,端著的就是這眼神。
少年崴了腳,掙紮也無法甩開,對方鉗制自己的手,他渾身冷得僵硬,動作愈發困難。
“穆司卿、司卿!”他不經意間,喊出男人的名字,可下一秒,他就反應過來,穆司卿不是這個世界的人,在這個世界,穆司卿,只是書中的一個人物,沒有實體,也沒有人像。
還有誰能來救他呢?他還能,怎麽做呢?
宋知予幾乎絕望,但街頭醉漢離得更近。
“你!”少年想到什麽,欲撿起地面磚石,砸向對方,卻忽地見對方慌亂的盯自己。
“這怎麽在你手上?”街頭醉漢嚇得醒酒,後背發涼地,吞咽口水,質問少年。
“……什麽?”宋知予不解,皺眉楞一秒。
街頭醉漢,小心翼翼地,手臂顫抖著,指少年胸口的,反射冷光的胸針,說道:“那死掉的豪門瘋子的東西,怎麽、怎麽在你手裏?”
他記得這胸針,當初,豪門瘋子的手下,打斷他的骨頭的時候,害他住院幾個月,還差點進局子的時候,那個瘋子就戴著這枚胸針。
沒想到,那瘋子死了,都不讓自己安寧。
宋知予只覺莫名其妙,他擡手,撫胸口的胸針,想出條計策,故裝鎮定道:“他的東西,怎麽不能在我這裏?他的,就是我的。”
哪怕不知道,對方口中的“豪門瘋子”,到底是誰,也不妨礙少年,以此為自己找退路。
街頭醉漢慌了神,思索片刻,赫然直勾勾地凝視少年,猜測道:“你、你,你叫予予?”
“不然呢?難不成,你叫予予?”宋知予學著穆司羽吊兒郎當地風流氣,施施然回答。
如此氣定神閑,嚇得街頭醉漢,猛然松開抓住的少年的手,賠罪道:“是小人、小人有眼不識泰山,竟眼拙膽肥的,冒犯了您,還請您大人有大量,不要計較小人有眼不識泰山。”
醉漢一下失了底氣,瑟瑟巍巍地,成了另外的一副模樣;倒是宋知予來了底氣,淡然捏著胸針,詢問道:“怎的,冒犯了我,還想不賠罪就離開?”其實,他並不知道,對方怕什麽。
但可以肯定的是,對方怕的不是自己,怕的不是一枚胸針,怕的,是胸針背後的主人。
可這枚胸針,很久之前,就在自己身上,是自己潛意識裏,所認為的,很重要的東西。
難不成,胸針……和某個大人物撞了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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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起始於,突如其來的一場班級聚餐。
宋知予結束一天的專業課,被室友以“共度中秋佳節”的名義,自宿舍之內,被邀請而出。
幾個關系不錯的男孩子,相互搭伴,訂了一家便宜實惠的、正在做活動的,紙包魚店。
室友均知道,宋知予家境極好,不管怎麽都有些擔心,怕少年瞧不上尋常小鋪,怕聚餐中間出什麽茬子:畢竟,他們還邀請了,班級內的部分其他人,不是每個人都知道、都願意承讓照顧少年的情緒的,眾人皆怕有甚摩擦。
所幸,少年沒勞什子的大少爺脾氣,一頓晚餐,吃的極其順利,且愉快,可少年臨走的時候,孤身一人,卻乍然出了意料之外的事。
“砰砰!砰砰!”拍門聲,一下緊接一下。
少年急不可耐地扭動門把手,但哪怕來回拉扯碰撞,手心用力得發疼,那由內而外,反鎖上的木門,仍舊,不為所動。
“有人嗎?”宋知予呼喊著,倏然後悔,讓室友先行離開,他沒想到,不過上二樓,去一趟洗手間,竟然,能遇見戲劇性的一幕。
他上樓後,習慣性的“反鎖房門”,可等他洗完手,準備出去時,驟然發現,門被鎖死,打不開了!更要命的是,他的手機快關機了!
十幾分鐘的叫喊、拍門,始終無人應答;僅剩百分之二電量的手機,始終沒有信號,他連一通電話,都打不出去,連一則訊息,都無法發出去,他像被鎖入籠中的,無助的小鳥。
“請問有人嗎?可以幫我開門嗎?”衛生間內有好聞的香薰味道,卻沒有一扇窗戶,四周皆封死,除反鎖上的門,他再無出路可行。
拍打門板的聲音,越來越大,他的掌心,變得紅通通一片,有些腫起來,開始發疼。
“要是穆司卿在,就好了。”宋知予下意識的昵喃,總覺得,以對方對自己的關註度,他消失聯系不上十幾分鐘,對方必定會心煩意亂地瘋狂尋找自己,質問自己,怎麽不接電話。
若是有男人在,他恐怕,早就能出去了。
“想什麽呢?現實世界,沒有那號人。”少年自嘲地笑,感慨:習慣真是個可怕的東西。
在書中待久了,習慣了有穆司卿在身邊的日子,他居然,凡事,均開始想要對方幫忙。
“說來,也是可笑。”少年莫名其妙地,鼻子開始發酸,被店老板,破門救出後,他一個人,走在空蕩蕩的大街上,被風吹得發抖。
他想到,穆司卿給自己,披衣服的時候。
如果對方在自己身邊,如今,應該也會如其他情侶一般,將身上的外套,遞給自己吧?
宋知予的思緒,越飛越遠,吃過熱騰騰飯菜的身體,內部流通熱氣,使他不至於更冷,卻不等他放松下來,肩膀上,猛地被拍一下。
“小美人,一個人啊?要不,陪哥哥,喝上幾杯?”濃郁地酒臭味,不斷地往少年身上去。
“您認錯人了。”宋知予皺眉,將自己的肩膀從對方掌心解救出來。他側過眼眸,看清對方是自己壓根不認識的,街頭醉漢。
他強忍著,被對方弄臟外套的惡心,擡腳準備快速離開,不曾想,對方徑直堵到身前。
“小美人,我哪能認錯人?”街頭醉漢,視線迷迷糊糊,茫茫然一片,但他嗅得到,少年身上的香檸檬味,很好聞;他看得到,少年的幾分姿色,那模樣跟精致漂亮的洋娃娃似的。
又或許,比洋娃娃,還要好看,如果自己沒有喝醉,定能更仔細的,瞧瞧這位小美人。
街頭醉漢,心中惋惜,睜大雙眼,又見少年躲閃,便一直搖搖晃晃,不厭其煩地,繼續換位置,一副下定決心,要堵掉小美人,所有的去路的架勢,方才,他觀察過了,這小美人細皮嫩肉的,比很多明星還好看好幾倍,而且這小美人,大半夜的,獨自,走了十多分鐘。
他瞧著小美人,沒人來接,沒看手機,也不打車,就隱約猜到,小美人是手機沒電,或是和家裏、和朋友,鬧了矛盾,至此,他才敢大著膽子,借著酒勁,萌發骨子裏的,色-心。
“別躲呀,讓哥哥好、好好看看你!”街頭醉漢打出酒嗝,腐乳味道惹得少年面色突變。
宋知予最接受不了,腐乳的味道,他蹙眉捂住口鼻,往後撤幾步,警告道:“給你最後一次機會,不想多吃苦頭的話,就離我遠一點。”
少年冷臉的架勢,頗得穆司卿的真傳,陰鷙狠戾地,很能唬人;街頭醉漢頓一秒,隨後捧腹大笑道:“小美人,你出門也不打聽打聽,這一片,除了豪門瘋狗,有誰敢動我一下?”
醉漢放松下來,拿抹過鼻涕的手,去摸少年嫩滑的臉,少年犯惡心,忍住幹嘔的沖動,快速後退——不知道,是不是和穆司卿待久了的緣故,現在,任何人太過靠近自己,自己都覺得不舒服,尤其是男性,靠近自己時,那種不舒服的,極為詭異的感覺,變得更加明顯。
“你再…唔!”你再靠近,別怪我不客氣!
話沒說完,少年踩空臺階,一個不穩,從三層臺階上摔落,沒有嚴重磕碰,卻不可避免的扭傷腳踝,口袋裏的東西,飛得哪裏均是。
“小美人,激-動什麽?哥哥會好好,好好待你的。”街頭醉漢持續打嗝,腐乳的味道,越來越重,從四面八方地,要把少年完全包裹。
“別過來!”宋知予咬牙,摸出口袋手機,但早就關機的手機,怎麽都按不開;出於皮囊的精致,他經常被人-騷-擾,自此,口袋裏經常放一瓶防狼噴霧,放一支便攜的,可折疊電棒,不過……這次他沒摸到兩樣東西。
“東西呢?”他心中疑慮,赫然憶起,出門前他從臨江公館換的衣服,可他的防身用品,前幾天皆挪進學校宿舍的櫃子裏。
“完蛋……”宋知予心頭冰涼,剛起身,又被街頭醉漢,重重地,拽住纖細的小臂。
“小美人,你是我的,乖乖的,你才能少吃苦頭,哥哥會讓你-醉-仙-欲-死-。”濃厚酒意,壯了街頭醉漢的-色-膽,他迫不及待的想要把小美人占有,這種極品,可是很少見。
那桃花眼幹凈清澈地,如一汪清泉,讓人直想徹底攪亂湖泊,惹得少年,哭喘著求饒。
“怎麽辦、怎麽辦……”宋知予太明白,對方的眼神代表什麽,穆司卿每次,在自己身上留下吻痕、咬痕,止不住地在自己身上留下其他痕跡的時候,端著的就是這眼神。
少年崴了腳,掙紮也無法甩開,對方鉗制自己的手,他渾身冷得僵硬,動作愈發困難。
“穆司卿、司卿!”他不經意間,喊出男人的名字,可下一秒,他就反應過來,穆司卿不是這個世界的人,在這個世界,穆司卿,只是書中的一個人物,沒有實體,也沒有人像。
還有誰能來救他呢?他還能,怎麽做呢?
宋知予幾乎絕望,但街頭醉漢離得更近。
“你!”少年想到什麽,欲撿起地面磚石,砸向對方,卻忽地見對方慌亂的盯自己。
“這怎麽在你手上?”街頭醉漢嚇得醒酒,後背發涼地,吞咽口水,質問少年。
“……什麽?”宋知予不解,皺眉楞一秒。
街頭醉漢,小心翼翼地,手臂顫抖著,指少年胸口的,反射冷光的胸針,說道:“那死掉的豪門瘋子的東西,怎麽、怎麽在你手裏?”
他記得這胸針,當初,豪門瘋子的手下,打斷他的骨頭的時候,害他住院幾個月,還差點進局子的時候,那個瘋子就戴著這枚胸針。
沒想到,那瘋子死了,都不讓自己安寧。
宋知予只覺莫名其妙,他擡手,撫胸口的胸針,想出條計策,故裝鎮定道:“他的東西,怎麽不能在我這裏?他的,就是我的。”
哪怕不知道,對方口中的“豪門瘋子”,到底是誰,也不妨礙少年,以此為自己找退路。
街頭醉漢慌了神,思索片刻,赫然直勾勾地凝視少年,猜測道:“你、你,你叫予予?”
“不然呢?難不成,你叫予予?”宋知予學著穆司羽吊兒郎當地風流氣,施施然回答。
如此氣定神閑,嚇得街頭醉漢,猛然松開抓住的少年的手,賠罪道:“是小人、小人有眼不識泰山,竟眼拙膽肥的,冒犯了您,還請您大人有大量,不要計較小人有眼不識泰山。”
醉漢一下失了底氣,瑟瑟巍巍地,成了另外的一副模樣;倒是宋知予來了底氣,淡然捏著胸針,詢問道:“怎的,冒犯了我,還想不賠罪就離開?”其實,他並不知道,對方怕什麽。
但可以肯定的是,對方怕的不是自己,怕的不是一枚胸針,怕的,是胸針背後的主人。
可這枚胸針,很久之前,就在自己身上,是自己潛意識裏,所認為的,很重要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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