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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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高二那年,奶茶店裏驚鴻一瞥,我對景軒一見鐘情。

地產大亨的千金愛上混不吝的弄堂窮小子。

偏偏這窮小子相貌出眾,成績拔尖,性格開朗,朋友眾多。

貧窮並沒有在他身上烙下自卑、暗淡的印子,他在哪裏,十七八歲少女的目光就在哪裏。

我也是其中一員。

唯一不同的是,其他人還在偷看、暗戀、追隨的時候,我成了學校裏第一個對景軒公開表白的女孩。

本公主認定的事,十頭牛都拉不回來。

我叫沈思思。

是h市地產大亨沈國盛的女兒,含著金湯匙出生,從小錦衣玉食養著,沒吃過一丁點苦。

小時候,為了得到一個停產的蝴蝶發圈,我折騰了父母整整一個月。

他們各種托人、托關系打聽,愛女心切的父親甚至為此親自跑到原產地,買下來那家已經幾經轉手的塑料制品廠,盤活了一整條生產線。

趕上樓價拼命上漲那幾年,我的父親沈國盛把沈氏地產做到上市企業,價值千億,我名下資產就有百億。

所以,只要是我沈思思的想要的東西,從來沒有失過手。

景軒是個例外。

不,也不算完全例外,畢竟我們在一起過。

那是我人生裏第一次談戀愛,情竇初開的年紀,我把愛情看的比天都大,恨不得傾其所有,只為了博景軒一笑。

我父親愛女心切,想盡辦法成全我,景軒一家在我父親的暗中幫助下做起了小工程,條件也越來越好。

我看著他身上的舊T恤慢慢換成耐克阿迪,看著他騎了很多年破舊的自行車換成嶄新、酷炫的山地車,看著他不再把“沒錢”兩個字當成拒絕一切消費的理由,那一刻,我的愛仿佛有了具象和載體,讓我看得見、抓的住,握得著。

我以為我們會這樣一直在一起,父親甚至給我們規劃了一條一起出國上大學的路,我們會一起手拉手走在異國他鄉的街頭,做外國人眼裏黑頭發的一對恩愛情侶,然後就這樣一直走下去,結婚生子,無論在哪裏定居,我們都會一直在一起,甜蜜到老。

直到六年前,沈氏宣告破產。

頃刻之間,在建大樓倒塌,砸死了二十幾個工人,項目停工,資金鏈斷裂,公司欠下巨額債務,無力償還,父親作為法人,變賣了所有家產,落了個鋃鐺入獄的下場。

母親乍聞噩耗,心臟病覆發,過世了。

那一年,我剛滿十八,家沒了,家人也都不在了,昔日裏捧我如公主的親戚紛紛躲著我,原本已經準備好的留學申請成了一張廢紙,我連住的地方都沒有,根本沒有錢出國留學了。

母親喪事辦完了之後,我去牢裏見了父親一面。

昔日西裝革履,走到哪裏人前人後擁著、敬著,捧著的上位者,那一刻只是一個蒼老、憔悴的普通中年男人。

我心疼的直掉眼淚,父親更慌了,止不住地安慰我:“思思,別哭,沒有爸爸,還有小軒,他是個好孩子,對你也是真的,他一定會好好替爸爸照顧你,你一定要學會自立,聽爸爸的話,覆讀一年,考個好大學,等爸爸出來,我們沈家還有希望!”

我哭著點頭,可是我沒有告訴父親,母親留給我的僅有的一些首飾和現金全部被我還給了那些上門討工資的公司員工,我已經身無分文了。

還有,他口中的“好孩子”景軒已經跟我提了分手。

他甚至沒過問一句我現在的境況,只是一條微信發來。

“沈思思,我們分手吧。”

我沒有質問為什麽,也不去追究他愛沒愛過我。

可是我真的很恨他,在一起一年多,難道他真的絲毫不在乎我嗎?

沈氏的消息滿天飛,新聞登了那麽多天,平時關系一般的同學都來關心我,為什麽他可以做到不聞不問?

我沒有參加高考,為了活下去,我找了個沒人認識我的城市,成了一個高中都沒畢業的打工妹,我開始在一個高級餐廳裏當服務員,每個月3000的工資,刨去1500的房租,勉強夠生活,水果都吃不起。

後來,那一年高考成績公布,他成了h市的理科狀元。

h市高考狀元景軒的新聞鋪天報道,沈氏醜聞熱度下降,被輕輕揭過。

我曾經以為自己會挺不過去,事實上,窮人根本沒空抑郁,每天回家,我累的倒頭就睡,失戀這點痛跟生活的痛比起來根本無足輕重。

只是,在被生活消磨的間隙裏,我偶爾還是會想到那段父母庇佑、喜歡的人也在身邊的高中時光。

高二那年,我在奶茶店對景軒一見鐘情。

我跟景軒同年級不同班。

但為了告白,我早早打聽好了他的一切。

那天,他在體育課結束後人來來往的操場上,抱著剛剛陪他在籃球場上揮汗如雨的籃球,淡淡地看了我一眼,戲謔道:“大小姐,我對你沒興趣。”

周圍不少起哄的聲音.......

“景軒,沈國盛的女兒呦,娶了她你這輩子可以躺平了!”

“軒哥,這麽好的機會,你不要給我好了.......”

“景軒,麻溜的,別給咱們丟人,實在不行,咱軟飯硬吃唄。”

“哈哈哈……”

景軒的臉上沒有一絲尷尬和抱歉,他從容自得地跑上去跟他們插科打諢起來,連句再見都沒有跟我說。

我的臉燙的火辣辣的,眼裏酸澀瞬間充滿了淚水,屈辱、無地自容,長這麽大我第一次當眾表白,卻從未受過這樣的氣,我一言不發站在原地,咬著下唇,聽著他們的笑鬧聲。

手上拎著滿滿一袋冰的飲料,是我提前去小賣部買的,死沈死沈的,我還從來沒拎過這麽重的東西,勒的我手指發痛。

一氣之下,我手一松,任由那些飲料七零八落的滾在草地上,憋著氣大步離去。

混蛋,本小姐再也不要喜歡這個王八蛋!

可是,氣過了之後我又更喜歡他了。

想到他站在我面前羽毛一樣煽動的睫毛,輕的我想用手指去碰一碰,那雙犀利、目空一切的雙眼似藏著深海。

洗到發白的黑色T恤穿在他身上也不顯窮酸。

少年幹凈、清冽,似穿越峽谷的那縷風,讓人抓不住。

沈思思好像中了景軒的毒。

“大小姐,我對你不感興趣”,這句話成了我日思夜想的魔咒。

情竇初開的我開始考慮哪裏出了問題,

我不夠漂亮嗎?答案是否定的,從小到大,我一直都是漂亮的小公主,優越的長相,穿漂亮的裙子,背漂亮的書包,走到哪裏都能吸引一片目光。

不夠優秀?那也說不過去,雖然沒有景軒的成績拔尖,但是我從小跟著名師學鋼琴、大提琴和跳舞,也早早在準備出國留學。

想來想去,難不成是“大小姐”三個字的問題?

我開始改變,偷偷瞞著媽媽買網購的廉價的t恤,洗了無數次還是掉色的牛仔褲,也不再讓司機開著那輛父親特地為我定制的粉色勞斯萊斯接送我上學。

聽說景軒騎自行車上學,我也跟著買了一輛。

為了制造和他接觸的機會,每天一早,我都騎自行車去景軒家那條弄堂口等他。

我第一次發現弄堂口小吃店裏的早飯比家裏阿姨做的好吃一百倍,大油鍋裏剛出鍋的油條,塑料杯裝的甜甜的豆漿,還有隨時可能騎著騎行車風一樣穿過人群的景軒,這一切讓我新奇又激動,也構成了我每天早起的動力。

然而,穿白t和牛仔褲的長發女孩拎著早飯等待的身影並沒有贏得少年的青睞。

第一次看見我推著自行車時,景軒猛地剎住車,先是一楞,然後瞇眼仔細確認一番,“沈思思?”

我開心地點頭,遞上早飯。

景軒說:“不用了,我最討厭吃油條。”

我癟癟嘴,有些失望,但絲毫不認輸。

我做好了打持久戰的準備,默默跟著他,騎著車穿過一個又一個紅綠燈,然後累的吃下被他嫌棄的那份早餐。

就這樣,我跟了他一天又一天。

他並沒有表現出不耐煩,但一句話都不跟我說,根本當我不存在。

我的好朋友謝夢雅跟景軒一個班,我托她打聽他哪一天過生日,夢雅告訴我,同學們議論過他從來不過生日,問他為什麽,他坦蕩蕩說:“因為浪費錢。”

我驚訝於這個理由,但是在心裏默默記下。

他過生日那一天,心情不錯,早上看到我時難得露出了一個大大的笑容,看著我每天變著法給他準備的早餐,第一次接了過去,甚至說了句:“謝了!正好餓了!”

我懵了一瞬,被巨大的喜悅擊暈,幾乎不敢相信突如其來的轉變。

他看我楞住的樣子,挑了挑眉,又突然靠近,低下頭仔細端詳我的臉。

“沈思思,你好像油條吃多了,胖了……”

我的臉瞬間漲成豬肝色,心臟也撲通撲通跳的快要窒息。

但是嘴巴還是很硬:“才沒有!”

“沒有嗎?”他直起身子,似乎看穿了我的嘴硬,笑得開懷,“那就沒有吧……”

我在心裏罵著這個混蛋,但雀躍的心緒,忍不住上揚的嘴角出賣了我。

“生日快樂”,我幾乎算是脫口而出。

他一楞,又很快恢覆如初,“別,我可不過生日……”

“我知道”,我鼓起勇氣,“放學可以等我一下嗎?我們班在樓上,你們在樓下,每次我走的時候你早就走了……”

沒等他回答,我又補了一句:“就今天行嗎?答應我,我帶你去個地方。”

拒絕的話已經在嘴邊了,他又咽了下去,然後別扭的看了我一眼,微微點了下頭。

這一天,我都在期盼和緊張中度過。

如果他同意,這是我們第一次約會,雖然算不上男女朋友,但是他的態度有了明顯的轉變,我感覺自己離他更近了一步。

我早就想好了一個地方陪他過生日,是一片種著百畝油菜花的農莊,這個時節開得正好,而且免費觀賞,一分錢也不需要花。

實際上,這片莊園已經被我買下,產權人是莊園的管理員,我也提前打好了招呼,否則普通游客根本無法進去自由地觀光游覽。

但這些,我並不會讓他知道。

一下課,我撒腿就往外跑,當我氣喘籲籲地趕到車棚時,那個熟悉的身影並沒有出現,他的自行車也不在常停的位置上。

景軒走了。

我失望至極,耷拉著腦袋推著自行車往外走。

校門口,墻角邊,他手上拎著一個塑料袋,歪著頭坐在自行車上朝我吹了一個口哨。

“下個樓需要這麽長時間嗎?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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