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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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碧曦聞言怔了怔,臉上劃過一絲暖意,卻又只好像是稍縱即逝的錯覺,閉了閉眼,待她睜開眼睛後,漆黑的眼眸裏只剩下一片了無生趣的黯然。
黃律師見蘇碧曦一直沈默,以為正戳到了她的痛處,立時追問道:“白小姐,拖延時間並不能徹底回避,請回答我方才提出的問題。”
蘇碧曦的神情淒楚,聽見黃律師的話,出口的聲音沙啞艱澀,“我……之所以能夠在那時候記得錄音,是因為……我的丈夫孟照南,那段時間在看阿加莎克裏斯蒂的偵探小說。他曾經不止一次說起過,如果在兇殺現場,像華國一樣到處都有攝像頭,犯人說的話都有錄音的話,案子就簡單多了。他曾經在很多小說裏面模擬了這個內容,還一再說給我聽………我當時……下意識地做了這件事……”
前來旁聽的李家全家,女人們都已經捂住了嘴巴,眼淚止不住地往下掉,蘇碧曦接著說:“至於黃律師方才問的,我為什麽能夠不假思索,極其熟練地知道如何錄音。”
她擡起頭,看向一臉篤定的律師,“我的孩子已經四歲了。男孩子要從小培養他的獨立意識,要讓他從小就懂得自主,堅強。年初的時候,我和丈夫商量,讓他今年開始,一個人住一個房間。遠遠……孩子還小,晚上一個人睡,我們不放心,經常半夜起來去他房間看看。他有時候會做噩夢,會說夢話,我們第二天說給他聽,他還不信。所以,我的丈夫教我,怎麽可以快速錄音,把他說的夢話錄下來,直接放給我的孩子聽………等到孩子長大了,還可以告訴他,他小時候半夜做夢,還會說,”媽媽……我一個人睡,晚上會被大灰狼扒走的……”
她還來不及說完,眼角的眼淚就悄然落下,嘴唇微微顫動,嘶啞地低聲啼哭,“我已經……錄了好多好多他的夢話,還來不及給他聽完,還來不及………告訴長大後的他……即便他一個人睡,也不會有大灰狼把他扒走,爸爸媽媽會保護他,永遠會保護他………可是我們沒有,沒有保護好他……他還來不及長大,就永遠也長不大了………”
她手機裏面有那麽多遠遠晚上的錄音。
“爸爸,有怪獸”
“奧特曼打怪獸”
“不要吃芹菜”
“雞腿好難吃”
“我是一個大俠哈哈”
“我尿床了……嗚嗚”
“好多蟲子”
……
她還沒來得及告訴他,他晚上說了那麽多夢話。
她還沒在他長大後,拿著這些錄音去笑他。
她還沒有看見他以後的女朋友,妻子,跟她一起分享遠遠小時候的趣事。
她還沒有看見遠遠的孩子。
那一定是跟遠遠小時候一樣,可愛,聰明,乖巧,懂事的好孩子。
所有法庭上的人,觀看網絡直播的人,都看見了一個失去丈夫,失去自己年幼孩子的母親的泣血哭喊。
她就站在那裏,雙手抱著丈夫孩子的遺照,渾身顫抖地抽泣著,眼淚仿佛沒有盡頭一般地肆意流淌。
她的每一寸都在哀鳴。
可是那有什麽用呢?
她的丈夫,她的孩子,都已經死了。
永遠也回不來了。
即便她一遍遍回憶他們的音容相貌,回憶他們的過去,也只是回憶而已。
他們已經變成了遺照上冰冷的照片,變成墳墓裏毫無溫度的遺骸。
再也不會有人告訴她如何用手機給說夢話的兒子錄音。
她再也沒有機會半夜爬起來,去給孩子蓋被子,去看孩子是否說夢話。
即便是已經閱盡滄桑,心如鐵石的法官,看見這一幕,都不由低下頭,取下眼鏡,拿出手帕擦了擦眼角。
法庭上的大部分人都眼眶通紅,有些人已經低聲哭了出來,泣不成聲。
世紀辯護團的臉色出奇得難看。
他們萬萬沒想到,本以為可以找到的破綻,竟然成了檢方獲得大眾同情支持的推手。他們剛才好不容易獲得的優勢,幾乎損失殆盡。
整個直播平臺卻難得地安靜了下來,幾乎沒有彈幕飄過。
過了好幾分鐘後,直播平臺像是醒了過來,鋪天蓋地的諸如“哭了,媽媽太可憐了”“這種殺人犯竟然還不殺”“那個殺千刀的就該千刀萬剮”“這群律師簡直是平生僅見的寡廉鮮恥”“我從未見過像世紀辯護團如此厚顏無恥之人”“殺了他”飄過。
僅有的幾條“這女的不是在做戲吧”“哭一哭就要弄死一個孩子嗎”,被淹沒在角落裏,消失不見。
陸璧晨恨不得立時過去,把哭得幾乎要暈厥過去的蘇碧曦抱進懷裏。
她的眼淚就像是千萬把刀劍,直直戳向他的五臟六腑,每一滴眼淚都有千斤重量,壓得他根本無法呼吸。
審判長宣布肅靜,待蘇碧曦離開證人席後,崔顥請求發言,“審判長,諸位,辯方律師方才所問,究其根本,就是為了在受害者家屬身上找到缺點,破綻,不合理的地方。然後把受害者家屬從公義的那一方拉下來,模糊公眾的視線,轉移案情的焦點。這種受害者有罪論,只有在道德法制水平低下,民眾智力普遍愚昧的情況下方能有用,但是如今的華國,我們是這樣的國家嗎?”
崔顥道:“方才辯方律師提出的觀點,關於被告蓄意謀殺的動機,已經無可爭辯。試問,在普遍禁槍的華國,隨身攜帶槍支,捏造身份闖入民宅,難道是為了跟死者喝杯茶?這樣精心策劃,審慎安排的謀殺,竟然成了辯方律師所說的,精神錯亂,喪失神智?至於辯方律師提出的,關於被告對死者孟觀遠所做的事情,實在是吾等平生見過的,寡廉鮮恥之最,狗彘不若之極,說是畜生,都侮辱了畜生這個詞!吾等縱觀世界各國神話傳說,宗教預言,從未看見過奸屍幼童是為了使其覆活的故事。而辯方律師卻堂而皇之地說道,被告作為一個已經15歲的人,相信如此荒謬絕倫的故事,竟然真得如此做了。如果此等謀奪他人生命,還褻瀆死者遺體的事是一種“起死回生的儀式”,那豈不是說,天底下所有殺人犯,殺了人還不夠,做得還不夠徹底,都應該去嘗試一下奸屍,以覆活死者,逃脫刑罰?如果所有犯罪者都可以用張口即來的喪失神智來逃脫刑罰,那天底下的神經病豈不是可以為所欲為,殺人放火,奸淫擄掠,無惡不作?那世界上的警察,法院,檢察院,律師等等,還有什麽存在的必要,豈不是統統都該去做神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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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律師見蘇碧曦一直沈默,以為正戳到了她的痛處,立時追問道:“白小姐,拖延時間並不能徹底回避,請回答我方才提出的問題。”
蘇碧曦的神情淒楚,聽見黃律師的話,出口的聲音沙啞艱澀,“我……之所以能夠在那時候記得錄音,是因為……我的丈夫孟照南,那段時間在看阿加莎克裏斯蒂的偵探小說。他曾經不止一次說起過,如果在兇殺現場,像華國一樣到處都有攝像頭,犯人說的話都有錄音的話,案子就簡單多了。他曾經在很多小說裏面模擬了這個內容,還一再說給我聽………我當時……下意識地做了這件事……”
前來旁聽的李家全家,女人們都已經捂住了嘴巴,眼淚止不住地往下掉,蘇碧曦接著說:“至於黃律師方才問的,我為什麽能夠不假思索,極其熟練地知道如何錄音。”
她擡起頭,看向一臉篤定的律師,“我的孩子已經四歲了。男孩子要從小培養他的獨立意識,要讓他從小就懂得自主,堅強。年初的時候,我和丈夫商量,讓他今年開始,一個人住一個房間。遠遠……孩子還小,晚上一個人睡,我們不放心,經常半夜起來去他房間看看。他有時候會做噩夢,會說夢話,我們第二天說給他聽,他還不信。所以,我的丈夫教我,怎麽可以快速錄音,把他說的夢話錄下來,直接放給我的孩子聽………等到孩子長大了,還可以告訴他,他小時候半夜做夢,還會說,”媽媽……我一個人睡,晚上會被大灰狼扒走的……”
她還來不及說完,眼角的眼淚就悄然落下,嘴唇微微顫動,嘶啞地低聲啼哭,“我已經……錄了好多好多他的夢話,還來不及給他聽完,還來不及………告訴長大後的他……即便他一個人睡,也不會有大灰狼把他扒走,爸爸媽媽會保護他,永遠會保護他………可是我們沒有,沒有保護好他……他還來不及長大,就永遠也長不大了………”
她手機裏面有那麽多遠遠晚上的錄音。
“爸爸,有怪獸”
“奧特曼打怪獸”
“不要吃芹菜”
“雞腿好難吃”
“我是一個大俠哈哈”
“我尿床了……嗚嗚”
“好多蟲子”
……
她還沒來得及告訴他,他晚上說了那麽多夢話。
她還沒在他長大後,拿著這些錄音去笑他。
她還沒有看見他以後的女朋友,妻子,跟她一起分享遠遠小時候的趣事。
她還沒有看見遠遠的孩子。
那一定是跟遠遠小時候一樣,可愛,聰明,乖巧,懂事的好孩子。
所有法庭上的人,觀看網絡直播的人,都看見了一個失去丈夫,失去自己年幼孩子的母親的泣血哭喊。
她就站在那裏,雙手抱著丈夫孩子的遺照,渾身顫抖地抽泣著,眼淚仿佛沒有盡頭一般地肆意流淌。
她的每一寸都在哀鳴。
可是那有什麽用呢?
她的丈夫,她的孩子,都已經死了。
永遠也回不來了。
即便她一遍遍回憶他們的音容相貌,回憶他們的過去,也只是回憶而已。
他們已經變成了遺照上冰冷的照片,變成墳墓裏毫無溫度的遺骸。
再也不會有人告訴她如何用手機給說夢話的兒子錄音。
她再也沒有機會半夜爬起來,去給孩子蓋被子,去看孩子是否說夢話。
即便是已經閱盡滄桑,心如鐵石的法官,看見這一幕,都不由低下頭,取下眼鏡,拿出手帕擦了擦眼角。
法庭上的大部分人都眼眶通紅,有些人已經低聲哭了出來,泣不成聲。
世紀辯護團的臉色出奇得難看。
他們萬萬沒想到,本以為可以找到的破綻,竟然成了檢方獲得大眾同情支持的推手。他們剛才好不容易獲得的優勢,幾乎損失殆盡。
整個直播平臺卻難得地安靜了下來,幾乎沒有彈幕飄過。
過了好幾分鐘後,直播平臺像是醒了過來,鋪天蓋地的諸如“哭了,媽媽太可憐了”“這種殺人犯竟然還不殺”“那個殺千刀的就該千刀萬剮”“這群律師簡直是平生僅見的寡廉鮮恥”“我從未見過像世紀辯護團如此厚顏無恥之人”“殺了他”飄過。
僅有的幾條“這女的不是在做戲吧”“哭一哭就要弄死一個孩子嗎”,被淹沒在角落裏,消失不見。
陸璧晨恨不得立時過去,把哭得幾乎要暈厥過去的蘇碧曦抱進懷裏。
她的眼淚就像是千萬把刀劍,直直戳向他的五臟六腑,每一滴眼淚都有千斤重量,壓得他根本無法呼吸。
審判長宣布肅靜,待蘇碧曦離開證人席後,崔顥請求發言,“審判長,諸位,辯方律師方才所問,究其根本,就是為了在受害者家屬身上找到缺點,破綻,不合理的地方。然後把受害者家屬從公義的那一方拉下來,模糊公眾的視線,轉移案情的焦點。這種受害者有罪論,只有在道德法制水平低下,民眾智力普遍愚昧的情況下方能有用,但是如今的華國,我們是這樣的國家嗎?”
崔顥道:“方才辯方律師提出的觀點,關於被告蓄意謀殺的動機,已經無可爭辯。試問,在普遍禁槍的華國,隨身攜帶槍支,捏造身份闖入民宅,難道是為了跟死者喝杯茶?這樣精心策劃,審慎安排的謀殺,竟然成了辯方律師所說的,精神錯亂,喪失神智?至於辯方律師提出的,關於被告對死者孟觀遠所做的事情,實在是吾等平生見過的,寡廉鮮恥之最,狗彘不若之極,說是畜生,都侮辱了畜生這個詞!吾等縱觀世界各國神話傳說,宗教預言,從未看見過奸屍幼童是為了使其覆活的故事。而辯方律師卻堂而皇之地說道,被告作為一個已經15歲的人,相信如此荒謬絕倫的故事,竟然真得如此做了。如果此等謀奪他人生命,還褻瀆死者遺體的事是一種“起死回生的儀式”,那豈不是說,天底下所有殺人犯,殺了人還不夠,做得還不夠徹底,都應該去嘗試一下奸屍,以覆活死者,逃脫刑罰?如果所有犯罪者都可以用張口即來的喪失神智來逃脫刑罰,那天底下的神經病豈不是可以為所欲為,殺人放火,奸淫擄掠,無惡不作?那世界上的警察,法院,檢察院,律師等等,還有什麽存在的必要,豈不是統統都該去做神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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