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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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阮榛很小就明白一個道理, 那就是人類有著多樣性。

有善良的,惡劣的,好妒的, 還有腦子可能有些病的。

比如他和宋書靈。

這會兒大清早的,站在廚房裏看人剁鴨子。

阮榛洗完澡, 換了衣服,上身是件淺白色調的薄絨衛衣, 灰色運動褲, 兩截抽繩略微露出個邊緣, 隨著他的動作而略微晃動。

宋書靈收回眼神,手上的力氣更大了些。

骨頭渣子應聲四濺,差點擦著阮榛的鼻子過去。

宋書靈:“……對不起。”

阮榛:“沒事, 您繼續剁。”

昨天他跟管家交代過,給阮榛留在宋家的行李帶過來, 所以這會兒阮榛身上穿的是自個兒的衣服, 舒服,自在,沒了西裝襯衫或者喪服的陪襯,整個人清清爽爽, 眉梢眼角甚至有種青澀的稚氣。

宋書靈悶著頭,繼續剁。

畢竟剁的是第二只鴨子,有了經驗,知道在關節處順著去砍,以及大小均勻,最後的鴨脖剁完, 宋書靈擡眸看來,目光隱有期待。

阮榛:“哇。”

他想了想, 豎起個大拇指:“真有氣質。”

為著這句話,宋書靈又按照之前的方法,炒了盤子啤酒鴨。

屋裏別的傭人都退去了,就剩他和阮榛坐在餐桌上,旁邊加只打盹的鳥兒,以及默默游動的熱帶魚,這幅場面怎麽說呢,阮榛慢吞吞地嚼著鴨肉,臉上沒什麽表情。

“味道怎麽樣?”

“挺好的。”

宋書靈淡定地點點頭:“嗯,那你多吃點。”

雖然他感覺這餐飯有點寒磣,就個加了糖的西紅柿炒雞蛋和啤酒鴨,但阮榛說夠了,倆人,也吃不了太多。

宋書靈方才作罷。

一頓飯吃完,阮榛乖巧地端起碗筷去廚房收拾,沒傭人幫忙,也沒用洗碗機,打開水龍頭進行著沖洗,宋書靈站在旁邊,接過,再用幹凈的紗巾擦拭水漬。

都沒說話。

太詭異的安靜。

別說,配合得還蠻有默契。

阮榛洗完手轉身,而宋書靈也不著痕跡地後退一步,給兩人之間隔出個社交的距離來。

“那個,我休息得差不多了,準備回去。”

他的兩只手背在身後,指尖摁著水池的邊緣:“謝謝你的照顧。”

宋書靈看了他兩秒。

然後才平靜地點頭:“嗯,接下來的事,我處理就好。”

阮榛睫毛抖了兩下。

這句話很隱晦,但其中的含義非常明顯,也就是宋書靈不再只是“插手”那幾個混賬少爺的事了,而是要親自出馬,來進行收拾。

宋書靈聲線平穩:“你快開學了吧,有什麽需要我幫忙的嗎?”

他們心知肚明,宋春風撕毀了阮榛的錄取通知書,並偽造簽名,給他辦理了休學。

“還好,”阮榛思索了下,“會有一些覆雜點的手續,但都能處理。”

學校的距離也不遠,因為考慮著爺爺和黃狗,所以他讀的是省內的一所高校,就在本市,而讀研,也是去了專業排名更高的隔壁院校。

偌大的廚房內,流淌著淡淡的拘謹。

宋書靈沈默著,沒有回應。

他還能說什麽呢?

大哥欺負人家的時候,他不在場,幾個侄子胡作非為的時候,他打算的還是用阮榛的手來牽制,親情太過淡漠,在阮榛面前,他高高在上又隔岸觀火,如今想要低頭一探究竟,才發覺中間的隔閡。

到最後,也只是笑了笑。

“行,祝好。”

“謝謝。”

-

宋書靈度過了一個漫長的夏天。

著手開始處理,才發覺宋家的爛賬,已經多到了這種地步。

仿佛被蟲蛀了的老朽書籍,一本本堆積,發黴,又長時間不見日光,終於岌岌可危地搖晃,隨時都有可能分崩離析,或是被一場大火席卷,消失殆盡。

宋琴文的離世,就是顆迸濺的火星子。

而阮榛的出現,則是悄然的風。

呼啦啦地燃起。

補救一般,他事事親為,從最基礎的賬單開始查,四個已成年的侄子,究竟做過多少天怒人怨的事,哪怕是六年前的車禍都要給翻出來,連著半個多月,宋書靈忙得腳不沾地,幾乎每天都只睡四五個小時。

終於徹底查清。

結果很簡單,一言以蔽之,都特麽得蹲號子。

他拒絕了所有的求情和暗示,以至於還在病床躺著的宋夏雨都掙紮著下跪,說三叔我再也不敢了,以後不會這樣了——

可之前品嘗權勢帶來的甜頭時,為何不說呢?

沈迷其中,步步沈淪。

從上到下全部爛透了。

暑期裏,帶著學生做課題的姨母林素蘭特意飛了回來,在書房見到了宋書靈。

燈光昏暗,煙灰缸裏攢著的全是煙頭,索幸抽風系統孜孜不倦的工作,書房內才不至於縈繞嗆人的煙味。

但她還是皺了眉頭。

老太太已滿頭銀發,在腦後盤著個小發髻,一身素雅的寬松旗袍和亞麻披肩,往那一坐,端的就是學術人的嚴謹範兒。

宋書靈站在面前,低頭聽她訓話。

自小,林素蘭就教導他做事要規矩,體面,竭盡全力,出門也要梳頭擦臉,給面孔弄得漂亮,腰背不許彎。

雖然宋書靈幼年失恃,又是自己親自撫養長大,但她並沒有按照一個傳統觀念裏的“溫厚長輩”來行事,那間有幾十年歷史的洋房別墅內,她寫教案,小小的宋書靈就在對面讀書,燃的香燒得很慢,偶爾,也只是很偶爾的情況下,她會擡起眼眸,說,你可以去找朋友們玩。

“不了,我想陪著您。”

宋書靈總是這樣回答她。

她認為,自己給這個孩子教得很好。

直到青春期的叛逆姍姍來遲,宋書靈的叛逆,不是說和她對著幹,也不是說去沾染壞毛病,而是走上和她意料之外的道路。

林素蘭早就為其安排好了一切。

進入學術界,遠離那個吃人不吐骨頭的腐朽宋家,畢業後待在研究院,或者成為一名溫文爾雅的教授,不好嗎?

第一次知道宋書靈練格鬥時,給老太太嚇壞了。

少年在門口頓住,默不作聲地把沾血的繃帶放回書包,笑著說了聲晚安。

在林素蘭的觀念裏,什麽搏鬥拳擊,都是野蠻人的游戲,危險,粗俗,沒有任何意義,她喜歡自己撫養大的孩子幹凈整潔,永遠衣冠楚楚,西裝革履,被人敬仰。

可宋書靈沒有長成她想要的樣子。

“……唉。”

她放下茶盞:“到底出了什麽事?”

宋書靈規規矩矩地站著:“這邊的臟事太多了,我想一件件給捋清楚。”

臟事多?

林素蘭輕輕皺了下眉心,這不是早就知道的事嗎?

當年姐姐一時迷了心竅,還在讀書的時候就懷上了那個孩子,甚至放棄了繼續深造,成為被豢養在豪門裏的雀鳥,而婚後的生活,也能從昏暗的光影裏,那個曾經鮮活靚麗,卻死氣沈沈的背影裏窺得一二。

“這是需要你去管的嗎?”

老知識分子聲音不疾不徐:“這不是你的責任,也不是你能去動搖的事,我認為,沒有必要給自己陷入這麽兩難的境地。”

再怎麽說,也是親人。

就像當初知道姐姐退學的時候,她氣得拿起書包朝男人的腦袋砸去,吼得嘴唇都在抖。

“我姐姐才剛二十歲!你為什麽要毀了她?”

前途光明璀璨,大好的年華,正和老師一起參加了最頂尖的項目,若是成功,就能收獲無數實驗室的橄欖枝——

可懷孕的姐姐推開了她。

“我自己決定的,阿妹,謝謝你,可是……”

後面的內容,姐姐再沒說出口。

在之後的人生中,林素蘭學會的一個道理就是,永遠不要去說服自己的親人。

血脈關系,沒有想象中那樣嚴密。

她按照姐姐之前的路子,走了下去,曾經無數個夜晚,兩個小女孩躺在床上嘰嘰喳喳,說將來自己要進實驗室,當科學家!

“去非洲看角馬,我要看動物大遷徙,多壯觀呀!”

“好,那我要攻克這世界上全部的疑難雜癥,研究出最完美的藥品!”

笑聲猶在耳畔,姐姐沒做到的,林素蘭做到了,她花了很多年,快樂肆意地揮舞起頭巾,在奔馳的皮卡裏,朝甩著尾巴行走的獅群吹口哨——

大概連宋書靈也沒有想到,自己端方嚴謹,不茍言笑的姨母,也會有這樣的一面。

她真的用了很久的時光。

然後,見到了一個繈褓的嬰兒。

臉蛋皺巴巴的,哭起來的聲音很洪亮,攥著發紅的拳頭。

這個時候的姐姐,年齡已經很大了,幾乎是耗費了自己的半條命,才生下了這個孩子。

而沒幾年的功夫,真的就撒手人寰。

葬禮現場下了大雨,林素蘭和那個孩子對視。

白凈的小臉,眼睛很大,和姐姐一樣的琥珀色瞳孔。

“姨母。”

他向自己問好。

而林素蘭只是偏了下自己的傘,表情冷淡:“走開。”

可是那個眼神,她再也沒有忘記過,以至於後來決定接走宋書靈,林素蘭也覺得自己瘋了,耳畔仍圍繞著淅淅瀝瀝的雨聲,她看向車後座的男孩。

雙手放在膝蓋上,一動不動,很乖。

“再也不要回去了,”她沒忍住,還是開口,“你要聽我的話,走別的路子,記住了嗎?”

宋書靈點頭:“好。”

茶盞裏的水都涼了。

“……所以,我不認為你有什麽責任,對那幾個侄子負責。”

林素蘭仰著臉,她身材和氣質都保持得很好,像是不為俗世流連的飄渺白雲,冷冷淡淡,隨時都會離開:“遠離就好,不用管別人的事。”

宋書靈沈默著。

他自小便被這樣教導,要疏離,要遠遠地看著,因為你無能為力,只會徒增煩惱。

林素蘭端起茶盞又放下:“你在痛苦什麽呢?”

要是宋書靈真打算整治一番,六親不認,那她也沒什麽話可說,她對這孩子的脾性太熟悉,知道對方內心的掙紮和矛盾,以及莫名的迷茫。

宋書靈搖頭:“我不知道。”

聲調很輕,在姨母前卸下了一層殼子似的防備。

林素蘭很是不解。

據說人年齡越大,越容易想起少年時光,宋書靈的這個表情,居然讓她想起了自己的姐姐。

在剛剛得知自己懷孕時,那種焦躁,不安,緊張,以及連自己都意識不到的,小小喜悅,還怕自己發現,連幹嘔都是扭頭捂住嘴。

和宋書靈此時的神情,如出一轍。

林素蘭張了張嘴,又閉上。

那也不對呀,自個兒外甥是男的,哪兒會懷孕!

她真的是留下心理陰影了,居然第一反應是這個。

可就在這個剎那,宋書靈突然皺了下眉頭,不太舒服似的捂住了嘴。

林素蘭楞了下,睜大了那一輩子都在讀書的眼睛,發出清澈的疑問。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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