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與張小娥斷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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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與張小娥斷絕關系
張小娥一聽,得知眼前這個看起來儒雅帥氣隨和的男人是馬思晴的親生父親,更來勁了。
“你是馬思晴的生父?那正好,來把這二十二年的賬算一算。”
程餘慶:“那就算吧!算清楚了之後,我們家思晴就與你們家斷絕關系,從此以後,你家若是再有人敢來找她,我就把事情捅到公安局去。”
張小娥一聽要斷絕關系,就有點慫了。
馬思晴嫁了軍官,以後肯定可以源源不斷地拿好處。
軍官轉業回地方,那待遇也不差。
她在猶豫要不要做這一錘子買賣。
程餘慶卻發話了:“據我所知,你養我的女兒,只有前面五年,還算用了點心,但也是看在孩子她媽媽留的錢,以及說了十年內必定回來找孩子,還會給豐厚報酬這兩點上。”
“孩子她媽媽由於家庭原因,沒能在十年內找回思晴,也因為她提供了錯誤的信息,導致我也沒找到思晴。”
“思晴六歲,你有了自己的親生孩子,思晴就再也沒過過一天好日子。孩子媽媽留的錢雖然不多,可是讓她衣食無憂地長大,也綽綽有餘。”
“思晴六歲開始幫你帶孩子做家務,你連生三胎四個孩子,都是思晴幫著帶大的。”
“思晴十八歲頂職進了紡織廠,一個月三十塊錢工資,你只給她留一塊錢。”
“把她嫁給姚家,換了你一子一女的工作。她跟姚國柱離婚,你要了三千塊錢加房子以及給你的孩子換工作,導致姚家承受不住對你家下了手。”
“這些年她給你家做牛做馬,你的養育之恩,還不還得清?”
馬司令這是第一次聽到程餘慶說這麽多話,他第一個叫:“還得清,這養母怕是還欠思晴不少錢!”
張小娥也不看人是誰,直接又罵開來了:“你和龜兒子又是誰來摻和我們家的事?”
馬司令撣了撣衣服:“哦!我是誰,這位大娘,我剛好是思晴的親大舅,你說,我有沒有資格說話?”
張小娥:“林春桃能有這麽多富貴親戚,咋不找來?說好的報酬呢?”
“報酬?我姐早就用她的雙手還給你家了,你還有臉說報酬?你有沒有良心,可看過我姐的雙手,什麽樣?”
素蘭:“你把她嫁給姚國柱,你可知道她過的什麽日子?結婚三個月,被打得渾身的傷!”
馬思晴看著這些幫自己說話的人,再一次被感動。
佟時宇:“思晴差點被姚家指使的小混混殺死,若不是那天我正好在晨跑,今日你們誰也見不著她了。”
素蘭這才知道馬思晴那時候不去上班,是在躲人。
張小娥:“她死就死了,少我們家的報酬可得如數給來!”
“你他娘說的是人話嗎?”洪海濤看不下了,性子粗獷的他直接就爆了粗口。
佟時宇:“司令,您給把這件事情了結了吧!我不想以後思晴再被這些吸人血的毒物糾纏。”
馬司令:“直接斷絕關系,思晴也不需要給他們家好處。她倆要是賴著不走,我直接以擾亂部隊秩序的罪名,把她們送到勞改場。”
程餘慶:“以後思晴就是我程家的人,你們母女若是再敢找上門來,倒是可以試試,我到底能不能護住我的女兒!”
“說得自己多厲害一樣,厲害的話還讓自己的親生女兒流落在外?也就唬一唬我這個鄉間婦人,你真以為我怕你?”
“你可以試試,如果想早點去跟你的丈夫以及兒子見面,我倒是可以成全你!”
程思華想也沒想話就脫口而出。
林春花:“喲,我好怕你啊!你真以為現在是從前嗎?想打殺了就打殺了?”
“我想,牛二不介意再多背兩條人命!”程思華這段時間已經讓人去查了馬思晴在丹江的所有過往,還派人找到了牛二。
“你們……算你們狠!只要你們在給我們兩千塊錢,以及牛二的下落,我們就同意斷絕關系。”
馬司令招呼陳曉偉到身邊,低聲說了幾句,陳曉偉出了屋子,去辦公室打電話。
沒多會,福元鎮派出所來了人,問了哪個是張小娥,直接給她跟林春花戴上手銬,拉到了鎮派出所。
罪名是私自闖入部隊區域。
張小娥這才傻眼了。
進到了派出所,很快又被移交到了縣裏。
在縣公安局蹲了一個月牢子,才被放了出來。
母女倆身無分文,也不知道怎麽才能回到丹江。
只好沿路乞討。
回到丹江的時候,已經到了年關。
林春雨跟著林富貴,吃了上頓沒下頓。
林得勝的兩個兄弟都知道了他們家趁著馬思晴離婚從姚家撈了一大筆好處。
可是竟然還成天惦記著林富貴那點退休金,徹底成了仇人。
方世明找不到林春花,原本商量好的婚事,新娘子不見了,他一肚子火,臨時拉了別家的一個姑娘結了婚。
林春花回來之後,方世明第一時間來退婚。
張小娥悔不當初,去部隊找馬思晴要好處,結果母女倆蹲了牢子,連林春花一門體面的婚事也泡湯了。
她們想著馬思晴總會回到丹江,到時候沒有那個狗屁司令,沒有她親生父親護著,還不是她們說了算。
馬思晴在三個娃滿月這天,馬司令出頭,替她登了報紙,與林家斷絕關系,從此兩不相欠。
陳嫂看到張小娥跟林春花回來了,還特意把報紙拿給張小娥看。
張小娥認不得全部的字,林春花卻是認得,一個字一個字念給張小娥聽。
報紙上黑紙白字寫了,雙方都不得再去打擾對方,否則按犯罪論處。
到此,張小娥才明白馬思晴的親生父母,都是她惹不起的人。
如果再死乞白賴,恐怕他們家最後的兩根獨苗也保不住。
林春花滿十八了,張小娥塞錢給林春花在被服廠找了份工作,母女倆安生了不少。
林春雨也不讀書了,成天在家躲著不出門。
張小娥跟林春花不在家的那一個多月,他跟著林富貴,似乎受了驚嚇,時不時會說胡話。
素蘭也回到了丹江,家裏的日子越過越好,只等著跟陳曉偉結婚,成家。
馬思晴在部隊帶著三個娃,馮大娘經常過來幫忙。
馬思晴就跟佟時宇商量,每個月付給馮大娘十五塊錢工資。
馮大娘很高興,把三個孩子當親孫子一樣照顧著。
程餘慶回了京市,每個月都給馬思晴寄錢,說是給外孫的奶粉錢。
程福慶還是在林場當工人。
虎子下了學就跑馬思晴家,像個小大人一樣,照顧三個奶娃娃非常有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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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娥一聽,得知眼前這個看起來儒雅帥氣隨和的男人是馬思晴的親生父親,更來勁了。
“你是馬思晴的生父?那正好,來把這二十二年的賬算一算。”
程餘慶:“那就算吧!算清楚了之後,我們家思晴就與你們家斷絕關系,從此以後,你家若是再有人敢來找她,我就把事情捅到公安局去。”
張小娥一聽要斷絕關系,就有點慫了。
馬思晴嫁了軍官,以後肯定可以源源不斷地拿好處。
軍官轉業回地方,那待遇也不差。
她在猶豫要不要做這一錘子買賣。
程餘慶卻發話了:“據我所知,你養我的女兒,只有前面五年,還算用了點心,但也是看在孩子她媽媽留的錢,以及說了十年內必定回來找孩子,還會給豐厚報酬這兩點上。”
“孩子她媽媽由於家庭原因,沒能在十年內找回思晴,也因為她提供了錯誤的信息,導致我也沒找到思晴。”
“思晴六歲,你有了自己的親生孩子,思晴就再也沒過過一天好日子。孩子媽媽留的錢雖然不多,可是讓她衣食無憂地長大,也綽綽有餘。”
“思晴六歲開始幫你帶孩子做家務,你連生三胎四個孩子,都是思晴幫著帶大的。”
“思晴十八歲頂職進了紡織廠,一個月三十塊錢工資,你只給她留一塊錢。”
“把她嫁給姚家,換了你一子一女的工作。她跟姚國柱離婚,你要了三千塊錢加房子以及給你的孩子換工作,導致姚家承受不住對你家下了手。”
“這些年她給你家做牛做馬,你的養育之恩,還不還得清?”
馬司令這是第一次聽到程餘慶說這麽多話,他第一個叫:“還得清,這養母怕是還欠思晴不少錢!”
張小娥也不看人是誰,直接又罵開來了:“你和龜兒子又是誰來摻和我們家的事?”
馬司令撣了撣衣服:“哦!我是誰,這位大娘,我剛好是思晴的親大舅,你說,我有沒有資格說話?”
張小娥:“林春桃能有這麽多富貴親戚,咋不找來?說好的報酬呢?”
“報酬?我姐早就用她的雙手還給你家了,你還有臉說報酬?你有沒有良心,可看過我姐的雙手,什麽樣?”
素蘭:“你把她嫁給姚國柱,你可知道她過的什麽日子?結婚三個月,被打得渾身的傷!”
馬思晴看著這些幫自己說話的人,再一次被感動。
佟時宇:“思晴差點被姚家指使的小混混殺死,若不是那天我正好在晨跑,今日你們誰也見不著她了。”
素蘭這才知道馬思晴那時候不去上班,是在躲人。
張小娥:“她死就死了,少我們家的報酬可得如數給來!”
“你他娘說的是人話嗎?”洪海濤看不下了,性子粗獷的他直接就爆了粗口。
佟時宇:“司令,您給把這件事情了結了吧!我不想以後思晴再被這些吸人血的毒物糾纏。”
馬司令:“直接斷絕關系,思晴也不需要給他們家好處。她倆要是賴著不走,我直接以擾亂部隊秩序的罪名,把她們送到勞改場。”
程餘慶:“以後思晴就是我程家的人,你們母女若是再敢找上門來,倒是可以試試,我到底能不能護住我的女兒!”
“說得自己多厲害一樣,厲害的話還讓自己的親生女兒流落在外?也就唬一唬我這個鄉間婦人,你真以為我怕你?”
“你可以試試,如果想早點去跟你的丈夫以及兒子見面,我倒是可以成全你!”
程思華想也沒想話就脫口而出。
林春花:“喲,我好怕你啊!你真以為現在是從前嗎?想打殺了就打殺了?”
“我想,牛二不介意再多背兩條人命!”程思華這段時間已經讓人去查了馬思晴在丹江的所有過往,還派人找到了牛二。
“你們……算你們狠!只要你們在給我們兩千塊錢,以及牛二的下落,我們就同意斷絕關系。”
馬司令招呼陳曉偉到身邊,低聲說了幾句,陳曉偉出了屋子,去辦公室打電話。
沒多會,福元鎮派出所來了人,問了哪個是張小娥,直接給她跟林春花戴上手銬,拉到了鎮派出所。
罪名是私自闖入部隊區域。
張小娥這才傻眼了。
進到了派出所,很快又被移交到了縣裏。
在縣公安局蹲了一個月牢子,才被放了出來。
母女倆身無分文,也不知道怎麽才能回到丹江。
只好沿路乞討。
回到丹江的時候,已經到了年關。
林春雨跟著林富貴,吃了上頓沒下頓。
林得勝的兩個兄弟都知道了他們家趁著馬思晴離婚從姚家撈了一大筆好處。
可是竟然還成天惦記著林富貴那點退休金,徹底成了仇人。
方世明找不到林春花,原本商量好的婚事,新娘子不見了,他一肚子火,臨時拉了別家的一個姑娘結了婚。
林春花回來之後,方世明第一時間來退婚。
張小娥悔不當初,去部隊找馬思晴要好處,結果母女倆蹲了牢子,連林春花一門體面的婚事也泡湯了。
她們想著馬思晴總會回到丹江,到時候沒有那個狗屁司令,沒有她親生父親護著,還不是她們說了算。
馬思晴在三個娃滿月這天,馬司令出頭,替她登了報紙,與林家斷絕關系,從此兩不相欠。
陳嫂看到張小娥跟林春花回來了,還特意把報紙拿給張小娥看。
張小娥認不得全部的字,林春花卻是認得,一個字一個字念給張小娥聽。
報紙上黑紙白字寫了,雙方都不得再去打擾對方,否則按犯罪論處。
到此,張小娥才明白馬思晴的親生父母,都是她惹不起的人。
如果再死乞白賴,恐怕他們家最後的兩根獨苗也保不住。
林春花滿十八了,張小娥塞錢給林春花在被服廠找了份工作,母女倆安生了不少。
林春雨也不讀書了,成天在家躲著不出門。
張小娥跟林春花不在家的那一個多月,他跟著林富貴,似乎受了驚嚇,時不時會說胡話。
素蘭也回到了丹江,家裏的日子越過越好,只等著跟陳曉偉結婚,成家。
馬思晴在部隊帶著三個娃,馮大娘經常過來幫忙。
馬思晴就跟佟時宇商量,每個月付給馮大娘十五塊錢工資。
馮大娘很高興,把三個孩子當親孫子一樣照顧著。
程餘慶回了京市,每個月都給馬思晴寄錢,說是給外孫的奶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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