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被頂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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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被頂替
馬思晴本心靈手巧,在林家以及姚家的歲月,讓她沈澱出了一副沈穩、堅韌的性子。
加上她在紡織廠那些年的工作經驗,南下闖蕩的馬思晴很快就幹出了一番事業。
十年後,馬思晴衣錦還鄉,回到林家,卻從街坊鄰居那裏得知素蘭難產去世。
林春花去了京城馬家當了富家小姐。
馬思晴才真正認清了張小娥跟林得勝的嘴臉。
馬思晴質問張小娥,自己的親生父母到底在京城哪個地方?
張小娥閉口不答。
白秀芝與姚國柱那對不要臉的奸夫淫婦也離開了丹江,去了海市。
馬思晴連夜離開了丹江,去京城尋找自己的親生父母。
可是京城那麽大,她一個弱女子,雖然有錢,想要找一戶姓馬的人家,也難於登天。
最後她登了報紙。
找到了馬家,可是她沒有信物,馬家不相信。
況且林春花早就把馬家的心哄住了。
尋親失敗,馬思晴也不糾結,又回了南方,繼續打拼事業。
馬思晴從裁縫做到服裝代工廠,然後自己創立了自己的服裝品牌。
將近三十六歲的時候,馬思晴遇到了一個有共同話題的客戶,叫做佟時宇。
兩人時常聯系,在深市一起遨游商海。
有空的時候會見面,談天說地。
久而久之,馬思晴對佟時宇產生了說不清道不明的情愫。
佟時宇也隨叫隨到。
不過兩人都沒有捅破窗戶紙,一直都是事業上的夥伴關系。
就那樣過了兩三年,馬思晴有一次去京城出差,竟然在京城的飛機場偶遇了林春花。
林春花看著眼前的馬思晴,幾乎不敢相認。
那時候的馬思晴,四十歲了,但是沒有生過孩子,日子過得富足,又有愛情的滋潤,看上去像三十出頭的女人。
林春花還故意打了招呼:“大姐,這麽多年沒見,你還是那樣年輕漂亮呀!”
馬思晴早已不是當年的馬思晴,直接甩出一句:
“林春花,雖然你鳩占了鵲巢,但是看起來好像過得也不如我嘛!哦,對了,你現在應該叫,馬思琪?”
林春花本來應該改名叫做馬思晴。
但是她借口不喜歡那個名字,死活讓馬家給她把名字改成了馬思琪。
林春花身邊站著一個男的,馬思晴看著覺得似乎在哪裏見過。
而那個男的看到馬思晴的第一眼,就覺得這個認識自己孿生妹妹的女人跟自己的父親長得太像了。
簡直就是女版的自己的父親。
不可思議。
在聽到馬思晴的那句“鳩占了鵲巢”之後,他似乎懷疑了什麽。
目光在馬思晴與林春花之間來回掃視。
林春花察覺到了自己的孿生“哥哥”的不對勁。
心裏暗道:“不好,程思華起疑心了。得想法子除掉真正的馬思晴。
馬思晴說完那句話之後就揚長而去了。
林春花心生一計,與程思華說自己想要去洗手間。
於是尾隨馬思晴。
攔住了馬思晴,問馬思晴住哪裏,她想抽空去找她說點事情。
關於馬思晴的身世的事。
馬思晴扔了一張名片給林春花,急著趕路,離開了機場。
回到程思華身邊的林春花心裏翻湧著。
她不能讓馬思晴有機會見到程家的人。
馬家當年相信了她的話,可是不代表程家會相信她的話。
特別是馬思晴長得真的太像程餘慶了,簡直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
程思華與馬思晴是一對龍鳳胎。
馬思晴被丟棄在了丹江河邊。
程思華卻是被送給了伊市(當時的伊縣)的一戶人家。
程思華早就被程家找了回去,過著衣食無憂的生活。
馬淑華與程餘慶兩人當年相知相愛,可是卻因為兩家有世仇,馬家堅決不同意馬淑華嫁給程餘慶。
可是一對青年男女偷吃了禁果,有了身孕。
馬淑華被馬家關了起來,想方設法流掉她肚子裏的孩子。
可是兩個孩子命大,沒流掉,反而活了下來。
孩子出生之後,馬家派人把龍鳳胎扔到了東北。
男孩女孩分開遺棄。
馬淑華跪在馬家管家跟前,請求管家把信以及錢還有玉佩放在女兒的繈褓裏,她今後還可以去認回來。
管家心軟,想著好歹是自家小姐的骨肉相連,便答應了。
兒子的繈褓裏也塞著信。
不過馬家管家到伊縣的時候,正好碰到了一對沒有生育能力的夫妻,想要抱養孩子。
管家便把弟弟送給了那對夫妻。
姐姐被扔在了另外一個縣城的河邊。
馬淑華原本的打算就是,聽從父母的安排,繼續讀書,十年之內,她肯定有能力將孩子接回來了。
哪裏知道,馬家動用了高層領導的關系,把馬淑華送出了國。
結果馬淑華還是偷偷回了國,馬家無法,可是也拘著馬淑華,不讓馬淑華去找程餘慶,不讓馬淑華去找孩子。
馬淑華出國之前,找到程餘慶,告訴了程餘慶孩子的事情。
“程哥哥,兒子我給他取名叫程思華,女兒叫做馬思晴。我在他們身上放著的信件裏寫了的。
你務必去把孩子找回來。
我出國,三五載肯定能回來了。是我對不起你,看在孩子的份上,你幫幫我,幫我找到孩子。
我實在是,無能為力了。
我媽在家鬧絕食,我爸拿著刀在家逼著我。
逼不得已,我只能把孩子扔了。
那時候我找不到你,找不到你,沒有人給我出主意。
我不知道該怎麽辦,只能出此下策。
請你原諒我!我回來以後,一定好好報答你。
你也不用等我了,我不配跟你在一起。”
馬淑華央求程餘慶去把孩子找回來。
馬家管家扔完孩子回來之後,跟馬淑華說過,兒子送給了伊縣一戶人家。
女兒遺棄在了河邊。
他也不知道那個地方叫啥,因為當時管家在路邊攔了一輛過路車,只叫師傅捎他一程。
晚上的時候,到了一條河邊,連日的奔波,讓管家累得精疲力盡。
也沒多想,就把繈褓放在了河邊。
當時天已經蒙蒙亮了。
扔完孩子之後,管家搭上了一輛牛車,沈沈睡去。
醒來的時候到了鐵市。
管家便以為他把孩子扔在了鐵市。
因此馬淑華告訴程餘慶,女兒在鐵市。
結果程家人用了六年時間就把兒子找回來了。
把鐵市翻遍卻沒有女兒的半點消息。
直到馬淑華回來之後,帶著管家重新走了一遍當年的路,四處詢問,才知道女兒被扔在了鐵市旁邊的丹江縣城。
因為鐵市沒有河,鐵市旁邊的丹江縣有一條丹江。
馬淑華找到林家的時候,馬思晴已經南下了。
張小娥看到滿身珠寶的馬淑華,又動了歪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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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她在紡織廠那些年的工作經驗,南下闖蕩的馬思晴很快就幹出了一番事業。
十年後,馬思晴衣錦還鄉,回到林家,卻從街坊鄰居那裏得知素蘭難產去世。
林春花去了京城馬家當了富家小姐。
馬思晴才真正認清了張小娥跟林得勝的嘴臉。
馬思晴質問張小娥,自己的親生父母到底在京城哪個地方?
張小娥閉口不答。
白秀芝與姚國柱那對不要臉的奸夫淫婦也離開了丹江,去了海市。
馬思晴連夜離開了丹江,去京城尋找自己的親生父母。
可是京城那麽大,她一個弱女子,雖然有錢,想要找一戶姓馬的人家,也難於登天。
最後她登了報紙。
找到了馬家,可是她沒有信物,馬家不相信。
況且林春花早就把馬家的心哄住了。
尋親失敗,馬思晴也不糾結,又回了南方,繼續打拼事業。
馬思晴從裁縫做到服裝代工廠,然後自己創立了自己的服裝品牌。
將近三十六歲的時候,馬思晴遇到了一個有共同話題的客戶,叫做佟時宇。
兩人時常聯系,在深市一起遨游商海。
有空的時候會見面,談天說地。
久而久之,馬思晴對佟時宇產生了說不清道不明的情愫。
佟時宇也隨叫隨到。
不過兩人都沒有捅破窗戶紙,一直都是事業上的夥伴關系。
就那樣過了兩三年,馬思晴有一次去京城出差,竟然在京城的飛機場偶遇了林春花。
林春花看著眼前的馬思晴,幾乎不敢相認。
那時候的馬思晴,四十歲了,但是沒有生過孩子,日子過得富足,又有愛情的滋潤,看上去像三十出頭的女人。
林春花還故意打了招呼:“大姐,這麽多年沒見,你還是那樣年輕漂亮呀!”
馬思晴早已不是當年的馬思晴,直接甩出一句:
“林春花,雖然你鳩占了鵲巢,但是看起來好像過得也不如我嘛!哦,對了,你現在應該叫,馬思琪?”
林春花本來應該改名叫做馬思晴。
但是她借口不喜歡那個名字,死活讓馬家給她把名字改成了馬思琪。
林春花身邊站著一個男的,馬思晴看著覺得似乎在哪裏見過。
而那個男的看到馬思晴的第一眼,就覺得這個認識自己孿生妹妹的女人跟自己的父親長得太像了。
簡直就是女版的自己的父親。
不可思議。
在聽到馬思晴的那句“鳩占了鵲巢”之後,他似乎懷疑了什麽。
目光在馬思晴與林春花之間來回掃視。
林春花察覺到了自己的孿生“哥哥”的不對勁。
心裏暗道:“不好,程思華起疑心了。得想法子除掉真正的馬思晴。
馬思晴說完那句話之後就揚長而去了。
林春花心生一計,與程思華說自己想要去洗手間。
於是尾隨馬思晴。
攔住了馬思晴,問馬思晴住哪裏,她想抽空去找她說點事情。
關於馬思晴的身世的事。
馬思晴扔了一張名片給林春花,急著趕路,離開了機場。
回到程思華身邊的林春花心裏翻湧著。
她不能讓馬思晴有機會見到程家的人。
馬家當年相信了她的話,可是不代表程家會相信她的話。
特別是馬思晴長得真的太像程餘慶了,簡直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
程思華與馬思晴是一對龍鳳胎。
馬思晴被丟棄在了丹江河邊。
程思華卻是被送給了伊市(當時的伊縣)的一戶人家。
程思華早就被程家找了回去,過著衣食無憂的生活。
馬淑華與程餘慶兩人當年相知相愛,可是卻因為兩家有世仇,馬家堅決不同意馬淑華嫁給程餘慶。
可是一對青年男女偷吃了禁果,有了身孕。
馬淑華被馬家關了起來,想方設法流掉她肚子裏的孩子。
可是兩個孩子命大,沒流掉,反而活了下來。
孩子出生之後,馬家派人把龍鳳胎扔到了東北。
男孩女孩分開遺棄。
馬淑華跪在馬家管家跟前,請求管家把信以及錢還有玉佩放在女兒的繈褓裏,她今後還可以去認回來。
管家心軟,想著好歹是自家小姐的骨肉相連,便答應了。
兒子的繈褓裏也塞著信。
不過馬家管家到伊縣的時候,正好碰到了一對沒有生育能力的夫妻,想要抱養孩子。
管家便把弟弟送給了那對夫妻。
姐姐被扔在了另外一個縣城的河邊。
馬淑華原本的打算就是,聽從父母的安排,繼續讀書,十年之內,她肯定有能力將孩子接回來了。
哪裏知道,馬家動用了高層領導的關系,把馬淑華送出了國。
結果馬淑華還是偷偷回了國,馬家無法,可是也拘著馬淑華,不讓馬淑華去找程餘慶,不讓馬淑華去找孩子。
馬淑華出國之前,找到程餘慶,告訴了程餘慶孩子的事情。
“程哥哥,兒子我給他取名叫程思華,女兒叫做馬思晴。我在他們身上放著的信件裏寫了的。
你務必去把孩子找回來。
我出國,三五載肯定能回來了。是我對不起你,看在孩子的份上,你幫幫我,幫我找到孩子。
我實在是,無能為力了。
我媽在家鬧絕食,我爸拿著刀在家逼著我。
逼不得已,我只能把孩子扔了。
那時候我找不到你,找不到你,沒有人給我出主意。
我不知道該怎麽辦,只能出此下策。
請你原諒我!我回來以後,一定好好報答你。
你也不用等我了,我不配跟你在一起。”
馬淑華央求程餘慶去把孩子找回來。
馬家管家扔完孩子回來之後,跟馬淑華說過,兒子送給了伊縣一戶人家。
女兒遺棄在了河邊。
他也不知道那個地方叫啥,因為當時管家在路邊攔了一輛過路車,只叫師傅捎他一程。
晚上的時候,到了一條河邊,連日的奔波,讓管家累得精疲力盡。
也沒多想,就把繈褓放在了河邊。
當時天已經蒙蒙亮了。
扔完孩子之後,管家搭上了一輛牛車,沈沈睡去。
醒來的時候到了鐵市。
管家便以為他把孩子扔在了鐵市。
因此馬淑華告訴程餘慶,女兒在鐵市。
結果程家人用了六年時間就把兒子找回來了。
把鐵市翻遍卻沒有女兒的半點消息。
直到馬淑華回來之後,帶著管家重新走了一遍當年的路,四處詢問,才知道女兒被扔在了鐵市旁邊的丹江縣城。
因為鐵市沒有河,鐵市旁邊的丹江縣有一條丹江。
馬淑華找到林家的時候,馬思晴已經南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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