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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前塵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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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前塵往事

馬思晴重生後,一個人的時候經常回想起自己上一世在丹江的時光。

簡直就是噩夢,是地獄。

張小娥從收養她的那一天起,就打著一副好算盤。

因為她是棄嬰,張小娥在丹江河邊發現她的時候,她的繈褓裏有一千塊錢跟一個質地通透的玉墜。

包裹馬思晴的繈褓一看就很精致。

張小娥猜測,這興許是哪個有錢的人家的姑娘與人私定終身生下的孩子。

結果因為門第關系無法結婚,又不能讓家裏人知道孩子的存在,才棄養了。

丹江縣說大不大,說小不小,這樣的事兒她已經聽到好幾回了。

繈褓裏有馬思晴親生母親留下的一封信。

信上寫著因為種種原因無法帶著孩子,懇求撿到孩子的恩人幫忙撫養。

十年之內必回來認親,到時候還會以重金酬謝。

看到一千塊錢,張小娥就走不動路了。

又加上她結婚好幾年了沒有孩子,就把馬思晴抱回了家。

結果張小娥把馬思晴養到五歲的時候,她的肚皮忽然就掙氣了,連生三胎,一對龍鳳胎,兩個兒子。

那一千塊錢,讓張小娥過了幾年舒服日子。

有了親生孩子之後,張小娥對馬思晴的態度,就發生了變化。

六歲之前的生活,馬思晴幾乎記不得了。

但是六歲之後的每一樁,每一件,馬思晴都記得清清楚楚。

馬思晴六歲的時候,張小娥就要求馬思晴做家務了。

東北的冬天,零下十幾二十度的天氣,馬思晴小小的年紀,就得洗全家的衣服。

還要幫著張小娥照顧孩子。

動作稍微慢一點,或者是幹活出了差錯,馬思晴總會遭到張小娥的毒打。

那個年代,生活本來就艱苦。

林富貴雖然有一份工作,可是工資根本不夠養活一大家子。

林富貴有三個兒子,工資四十塊錢,每家只能給十塊。

馬思晴生母給的一千塊錢用完之後,林得勝也丟了工作。

林得勝本來有一份在供銷社搬運貨物的工作,可是因為他順手牽羊,作風不好,被開除了。

七年過去了,馬思晴的親生母親也沒有回來認孩子。

張小娥天天罵馬思晴是拖油瓶,賠錢貨。

家裏的肉,輪不到她吃。

家裏的活,全是她幹。

至於讀書,那更是不可能的事情。

幸虧馬思晴在七歲的時候,偶然間認得了幹校的一個老頭,那老頭有文化,馬思晴有時間就去幫老頭跑個腿。

雖然每次回來之後又是被張小娥一頓毒打,但是馬思晴竟然堅持了下來。

作為回報,老頭教馬思晴認了字,加減乘除法也教會了馬思晴。

老頭還給馬思晴講了不少故事,也教馬思晴背詩。

馬思晴一開始以為是張小娥重男輕女,所以不愛她。

可是張小娥對林春花卻不是一個樣。

林春花要什麽有什麽,還不需要洗衣服做飯掃地。

張小娥還把林春花送去了學校讀書。

漸漸長大,馬思晴才知道,自己不是張小娥親生的,是她在河邊撿來的別人丟棄的孩子。

馬思晴也做過夢,夢想著自己的親生母親回來找自己,把自己帶離林家。

可是夢始終是夢,不可能實現。

馬思晴就在張小娥的打罵,弟妹的驅使中慢慢長大了。

張小娥等啊等,過了十年,沒人來。

她覺得自己被戲耍了。

白白替人家養大了一個孩子。

看馬思晴也就更加哪哪哪都不順眼了。

加上林得勝丟了工作在家好吃懶做,林富貴那點錢又要分給三個兒子,到自己手裏的錢也就十塊。

張小娥把自己的憋屈釋放在了馬思晴身上。

馬思晴就成了張小娥的出氣筒。

上一世,寒冷的冬天洗一大家子衣服的情景歷歷在目。

這可是東北啊!

夜裏冷得直哆嗦,張小娥也不讓她睡炕上。

她只得把所有的衣服穿上,再裹著被子在屋裏角落上的一張長木板凳上睡覺。

馬思晴苦笑一聲,她還真是命大。

後來,素蘭的母親白雲知道了這件事,讓馬思晴上她家去睡炕。

馬思晴怕觸怒張小娥,就沒敢答應。

白雲看出了馬思晴的擔憂,只得每天晚上燒了熱水,灌好熱水袋,讓素蘭送過來給馬思晴。

在白雲時不時地幫助下,馬思晴才捱過了那段歲月。

十五歲的時候,馬思晴來月經了。

那天她慌亂無比,她覺得自己可能要死了。

去跟張小娥說的時候,張小娥不停地罵著她,說家裏沒錢的節骨眼上,她怎麽就來了這邋遢事。

張小娥甚至沒有教馬思晴如何處理月經。

白雲在家聽到馬思晴的哭聲,跑過看。

給馬思晴拿了兩根月經帶。

這是白雲給素蘭準備的,可是素蘭還沒到時間,就先讓馬思晴用了。

然後白雲教馬思晴怎麽用月經帶,怎麽處理月事,月事是什麽,月事期間不要碰涼水不要累到了。

有空的時候白雲還教了馬思晴怎麽縫制月經帶。

但是馬思晴沒有布頭,又是白雲拿了自家的爛衣服給馬思晴。

十五歲到十八歲的三年裏,馬思晴一到月經期,就不願意出門。

有一次實在躲不過,被張小娥使喚出去買包鹽的功夫,回來之後她褲子後面滿是血。

被鄰居的小孩子嘲笑了好久。

馬思晴十八歲的時候林得勝的父親林富貴在紡織廠被機器絞斷了左手,提前退休。

那時候她那沒有血緣關系的妹妹跟弟弟都還不到年齡。

而紡織廠頂職的只有女織工有位置,林得勝無法頂職。

林得勝的兩個弟弟又有工作,他們的老婆也需要照顧孩子,孩子都還小。

張小娥要帶孩子,也沒法去頂職。

紡織廠的工作雖然相當於鐵飯碗,但是工作累,成天跟棉花打交道,好幾個人得了肺病。

林得勝去鬧,請求組織給他換一份頂職的工作,畢竟他家老頭子是因工受傷。

紡織廠的領導請示了革委會主任董大山,請求被駁回。

因為他們家有人可以頂職。

就這樣,紡織廠的工作幸運地落到了馬思晴頭上。

但是,這是幸運,卻也是新的悲劇的開始。

馬思晴得到了紡織廠的工作,可是張小娥卻要求馬思晴把工資全數上交。

每月張小娥只留一塊錢給馬思晴。

一塊錢,對於一個十八歲已經工作的姑娘來說,哪裏夠用。

馬思晴有了工作掙錢之後,一角七分一包的衛生紙對她來說也還是奢侈,她依然用著月經帶。

只不過她每次都小心翼翼,再也沒有被人嘲笑過。

偶爾看到家裏有衛生紙,馬思晴拿來用,每次張小娥發現之後,對她就是一頓打和罵。

上一世,她抗爭過,但是她一個弱女子,沒有念過書,身無長物,又能怎麽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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