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阿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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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狗

一到雲城的地方我就如魚得水。

即使是到了晚上,即使我有夜盲癥,但我閉上眼聞聞空氣就能看見——

風車村就在這條小路的深處,就在我們眼前的那座山裏。

這裏我曾生活過十年。

一朝末日,這裏跟十年前比,聞起來居然還是一樣的。

我把這一路上的經歷長話短說告訴了霜霜——逃跑被搶走東西,遇見喪屍遭男友拋棄,拿走了我大半東西,鞋子走壞了一雙,腳上這一雙還是撿的。

霜霜點點頭,我們倆並肩走著,霜霜問我:“為什麽要帶著裝滿石頭的行李箱?”

我說:“你也沒變,跟以前一樣,笨笨的。要是我不裝成這樣,他們會讓我搭車?”

霜霜還是笑,笑聲更難聽了。她把我的手松開,離我遠了些。

我說:“老師,這麽多年,你的心眼變小了,笨笨的可不是罵人的意思。”

她停下了,說:“臧珍珠,我知道,就屬你心眼大,將他都忘了。”

我也停下,回過頭問:“誰啊?”

我們互相交流了一番,發現了一個驚人的事情。

四天前,也就是末日降臨的前一天,我們都做了同樣一場夢,夢裏一片虛無,只有一個似男非女的聲音在遙遠的呼喚我們——

末日到了,快回來,到家裏來。

不同的是,我是將信將疑聽了那聲音動身回來的,而霜霜則是立馬出發。

“你不記得阿狗了嗎?”她問。

我發誓在她問之前我堅定的認為我的世界裏從沒有出現過一個叫阿狗的人,但在她輕輕問出這句話之後,我的腦海裏突然蹦出來一個小家夥。

他長著一張非常醜陋的臉,身子又瘦又矮,要不是因為他長得白,我差點就用水猴子的昵稱叫他了。

可最後用阿狗這個昵稱叫他,還是因為他實在太像一只狗了。

他總是整日整日地跟著我,怎麽趕也趕不走。

這麽黏人的家夥,我居然將他忘了,實在是難以相信。

霜霜在等我的答覆,我說:“實不相瞞,我剛剛才想起來是誰。”

霜霜給了我一個覆雜的眼神,我看不懂。

她走上前,將我推了一把:“快走吧,我不是那兒的人,就不跟你去了。”

我問:“你要去哪兒?”

“去一個別人都找不到的地方,”她這次又給了我一個歉意的眼神,聲音幾乎小到我差點沒聽清,“最好連喪屍也找不到。”

兩天前,也就是末日降臨的那天,各地接連停水停電,電視上演的喪屍真的出現了。

人們毫無預兆的變成喪屍。

這喪屍咬人不說,連喪屍自己人都啃,昨天手機還能收到新聞時,新聞推送上說,喪屍疑似什麽都吃。

今天開始手機就沒有任何信號,我懷疑那些喪屍把基站都吃了。

“你手機還在嗎?”

“還在,但沒電了。”

“我也快沒了,電寶被拿走了。”我從胸口掏出手機,還有5度電,遞給霜霜,說:“我們加個聯系方式。”

霜霜接過,在備忘錄寫下她的電話號碼,我說:“還有你的綠色號,南極號,社交賬號也要。”

她寫完我看也沒看,立馬將手機關機,迅速放進胸衣裏,完了還雙手調整了一下。

這一舉動逗笑了她,她今天一晚上都在笑,我懷疑她是不是很久沒笑過了。

她退後側身跟我說拜拜,我將她拽住,把背包裏的東西倒出來,用一件襯衫包了兩包辣條,五袋小面包,兩瓶水,一個手電筒,一把瑞士刀,一條繩子。

還剩的一包辣條,五袋小面包,兩瓶水,一個手電筒,一把瑞士刀,一條繩子,都是我給前男友準備的,這時候我將它們重新放在包裏,遞給霜霜。

“辣條就給你一包,可以嗎?”

“我不要......”霜霜要拒絕,我強硬地打斷她,“拿著,去那種地方,要走很遠的路,我能幫你的只有這些了。”

霜霜終於沒再笑了。

她沈默一會兒,似乎思考了一下我說的話,點點頭,說:“好。去了那,有機會給你打電話。”

“我的電話是1xxxxxxxxxx,你最好還是背一下,手機這玩意沒人靠得住。”

我點頭,飛快記住這串數字,重覆一遍。

霜霜摸了摸我的頭:“還是那麽聰明,我走啦。”

她擺手跟我道別,我說再見。

她這次沒說拜拜,笑著說再見。

我的夜盲癥就這點不好,天太黑了,她笑了那麽多次,我一次都沒看清。

她清瘦的身影就一下子從我的眼前消失了。

我系著襯衫,轉過身,朝小路深處走去。

走了很久,朝後望,什麽都看不見。但閉上眼,仿佛還能聽到她的笑聲。

雖然嗬嗬的,但我一點兒也不怕,反而覺得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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