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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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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葉雅嵐後來才知曉,原來賀建璋聽說自己是賀家給他買的媳婦之後,打算送她離開。

但是賀太太不願意,第一次為了一個所謂的外人和自己的寶貝兒子發脾氣,還打了他一巴掌。

賀家上上下下都不願意。

是葉雅嵐在賀建璋離家之後替他盡孝,替他維持著這個賀家,不至於等到他回來,發現賀家大宅已經易主。

葉雅嵐也不願意。

她喜歡賀建璋這麽多年,既已嫁與他為妻,那便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哪能說走就走。

賀建璋態度再強硬,也不敢真的迕逆他娘,萬一把他們老兩口再氣出好歹來,那他這個不肖子孫真是無顏面對賀家長輩。

他盤算著賀家如此喜歡這個葉姑娘,幹脆讓母親將她認作幹女兒,以賀家小姐的名義給她尋覓一個良婿,橫豎他們兩也還沒有夫妻之實。

但是卻遭到賀太太和葉雅嵐的強烈反對。

於是他和她之間,便一直這樣尷尬地相處著。

雖然在母親的威脅之下,兩個人同住一屋,但是賀建璋卻克制守禮,從未越雷池一步。

不喜歡的人,他是絕對不會碰的。

這可愁煞了老夫人。

葉雅嵐倒覺得無所謂,反正這個男人遲早都是她的,圓房這種事推遲一下也沒關系。

賀建璋回來以後,便開始嘗試著接手家中的生意,他有手段有魄力,短短時間內就贏得了合作方的認可和信任。

葉雅嵐不是一個只會待在家裏,等待著外出工作的丈夫歸家的賢良omega。

她一直跟著賀建璋,無論他是去牌樓還是妓館,她都面不改色。

經常有不知情的人還以為她是賀建璋在外邊養的小玩意兒。

她一般不會插手賀建璋的公事,只是當那些男人在妓館消遣交際的時候,她會將坐在賀建璋身邊的男男女女揪走,然後自己霸占著他身旁的座位。

剛開始賀建璋還會阻止她,再後來也就隨她去了,反正他的目的也不是喝花酒,身邊坐了誰他倒也不在乎。

人和動物最大的區別,可能就是人的情感要覆雜地多。

有個人一直在你身旁晃悠,渴了給你倒水,餓了給你熱飯,醉了還能幫你換衣擦臉。

甚至還能在你應酬時幫你擋酒,幫你和對方談判嗆聲。

賀建璋逐漸對葉雅嵐改觀,甚至開始有些依賴她。

人在身旁的時候不覺得,可當她某天離開,心裏的某一處才開始空落落沒有著陸之處。

賀建璋在一次應酬的時候,認識了合作方黃爺的女兒黃可茵。

黃可茵剛從國外留學回來,行事做派十分乖張。

她經常和賀建璋談論“自由”。

是一個接受了新時代教育的獨立女性omega。

她反對包辦婚姻,反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她將此稱之為“綁架”。

是這個舊社會對男女婚姻的一種“綁架”。

她主張自由戀愛,支持結婚並不是為了傳宗接代,而是因為愛情。

因為愛情,所以相愛的兩個人才會願意在一起,組建成一個新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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