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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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6

林森不服輸。

同樣的單位時間,同樣的沒有經過升級的武器,怎麽唐一能比他賺得有多一倍的分數?

唐一做得到的,他肯定也能做得到,林森秉持著這樣的信念跟著唐堂跑。

橋頭的普通喪屍接連被消滅,大批的首領喪屍來襲。

有一部分蹲守在橋頭的人也不死守橋頭了,一只首領喪屍五十分,怎麽也得去搶搶。

遇見首領喪屍最快的自然是唐堂這種一直在岸邊晃悠的人。

首領喪屍一出來,唐堂的鞭子就纏上了它。

跟在後邊的林森也躲不過。

同一邊岸出現的首領喪屍不止一只,若是掉以輕心,有可能一下子就被淘汰了。

林森擡起槍,對著首領喪屍不斷扳動扳機。

瞄準倒不是一件難事,但用基礎槍打喪屍倒變成一件有點兒枯燥乏味的事情。

首領喪屍也並不是一個那麽難對付的目標,只要玩家足夠敏銳能發現到首領喪屍的存在並躲開它的攻擊,也只要玩家足夠敏捷能用不斷的攻擊阻止它的攻擊。

而基礎槍的操作性有點兒小,子彈射入喪屍頭顱或是喪屍胸膛,區別不大。

林森開槍,只需要打中即可。

所以林森也可以站定,面對面地對著首領喪屍,一槍一槍,打得首領喪屍半步半步後退。

殺喪屍的過程就只變成了一件只需要機械扣動扳機的事情。

他幾乎不需要怎麽動,只需要在首領喪屍被攻擊得離開了他的攻擊範圍之後,挪動那麽一小步即可。

稍微令林森有那麽點兒不滿足的地方是:基礎槍的射速跟不上他的手速。

哪怕他一秒可以扣動五百次扳機,可是系統規定下,他一秒也只能射出一次子彈。

林森把緩沖時間壓縮到幾近於無,讓子彈不斷地射入首領喪屍身體。

唐堂打得比林森還要快一點兒,聽到近處不間歇的槍聲之後掉頭找聲源。

在他倆遇上首領喪屍之前,都是在跑動中。

林森躲得開首領喪屍的攻擊,躲不開在他打喪屍時候突然跑過來的唐堂。

這畢竟也不是迷宮,又不是多大的範圍,一個人想要找到另一個人還是簡單的。

第三只首領喪屍也在林森這邊出現,林森才得以短暫避開唐堂直勾勾看過來的視線。

真要命,唐堂帶著墨鏡,林森都已經下意識腦補出來他看過來時會有的熾熱目光。

唐堂揮鞭突刺,卷鞭勾住首領喪屍頭顱,又松開,像抽打陀螺一樣抽打一只笨重的首領喪屍,直到它死亡為止。

林森也早殺死了另一只首領喪屍。

這片地也還沒什麽人在這邊廝殺過,灰白的地面上多出兩道血痕。

林森殺死的喪屍留下的是一條長的血條。

而唐堂用鞭子殺死的喪屍死前揮灑的血跡像是在地面上盛開了一朵血色的煙花。

喪屍危機短暫消除,林森分數上升五十,唐堂分數已經是468了。

[我……嘆為觀止,林森已經算很高分的,唐一的分數也太高了吧]

[7號斷層高分啊]

[不是,看他倆打BOSS,怎麽感覺是件那麽容易的事情]

[旁邊七個人搶一只首領,這邊唐一一人獨吞兩個]

[少爺居然沒有開槍搶殺]

[可能怕首領喪屍轉得太快把子彈都反彈吧(狗頭)]

[前面的姐妹要笑死我]

林森已經對唐堂的高分有了些猜測。

也或許可以說,林森一直都有一個答案,只不過對那個答案沒有投擲足夠的信心。

現在親眼目睹唐堂殺死兩只喪屍,連得一百分,這麽一說,那三百多分也不難。

對比三種基礎武器,刀插入喪屍身體也就是一次的傷害,而槍也一樣。

林森看見了唐堂用鞭子磨掉喪屍血條,明白到唐堂能對喪屍造成持續性的傷害——這在和別人搶殺過程中絕對是個優勢。

林森也依舊疑惑。

碰到沒有人一起圍攻的首領喪屍應該是件小概率的事情,至少他上午見到的並且參與到擊殺的也都是和別人搶著打的。

鞭子是能造成持續性傷害,可是唐一搶得過別人嗎?

在和一群人的爭奪中,唐一怕是下鞭的空位都沒有吧?

而且林森還懷疑唐堂是否真的會和其他人去爭奪什麽。

唐堂戴了墨鏡,再熱烈的眼神經過一層黑色,也都被擋得嚴實了。

可戴了的也只有墨鏡,彎起的唇角燦爛地展現在林森面前,叫人想要忽略都忽略不了。

唐堂克制得很,殺完喪屍的長鞭看到林森之後就收起,躲在墨鏡後的眼睛無所顧忌地看著對方。

手也垂在身側,想要靠近林森,又只往前靠近了兩步。

唇角的微笑也莫名特別純情靦腆。

“好巧啊。”唐堂對林森的感情要純粹很多,他也有勝負欲,想要拿第一階段上的最高分並且保持,但是這和他對林森的感情不沖突。

不巧,我是跟著你過來的。

可人家都打招呼了,林森也沒法一走了之。

他扯了扯嘴角,又想起來自己臉上還裹著層方巾,眼尾還沒接收到足夠的笑意而彎起。

“你分數很高,”林森的眸色相當純凈,黑得澄澈,說冷不冷地望著唐堂,“為什麽?”

“幸運。”唐堂的答案不是什麽似是而非的答案,他很直接、很坦誠地告訴林森,並給出解釋,“我找到了幾只落單的首領喪屍。”

“沒有人和你搶?”林森問。

唐堂搖搖頭,臉上的神情有點兒明媚。

林森現在看不見唐堂的眼睛了,可是他還記得那雙眼睛常看向他的是什麽樣的眼神。

挺幹凈,沒有任何能讓他產生警惕的眼神。

林森信唐堂沒有說謊。

那這也沒什麽可說的了,運氣這事情總是沒有辦法比較的。

想他兢兢業業打了那麽久普通喪屍、首領喪屍,找首領喪屍都找不到落單的。

沒什麽可說的了,就繼續找喪屍打唄。

唐堂對自己了解得很,知道自己碰到林森之後會犯傻,他是沒打算找林森的,可是沒想到那麽容易又碰見林森。

他也就是個二十多歲的男人,碰上自己喜歡的那個明星之後走不動路也很正常。

他也願意縱容自己這點兒小小的私心,畢竟在以後可能再要碰見林森就是件概率極小的事情,那當然要在現在能多看一會兒就多看一會兒。

再和林森呆兩分鐘吧。

和他聊聊天之後,他就走。

唐堂原先並不是一個特別多話的人,他所從事的工作讓他從I也變E了一點兒,可面對著林森又是完全不一樣的境地。

他的喜愛是完全發自內心的,像巧克力融化般的自然的喜愛。

是感性大於理性的喜愛。

他沒想過見到林森,更沒想過見到林森之後能和林森說什麽話。

一顆真心挖挖找找,心裏想到什麽就和林森說什麽。

“我中午做了關於你的夢。”唐堂抿著唇角,微微笑著說。

“什麽?”林森一個問題還沒弄懂,第二個問題又接踵而來,匪夷所思也劈了叉,他那些層層疊疊的配飾將他的情緒藏起。

做夢經常是夢完就忘了,唐堂不是第一次夢到林森,所以中午做了關於林森的夢之後雖然有一點兒驚奇,但是也沒太訝異。

是看到林森之後才把這個夢更當作一件有趣的事情。

準確來說,唐堂是夢到了小林森。

“我先是夢見我在一個超市裏試吃一些奇怪的食材,什麽八爪魚、恐龍肉之類的,又夢到我被綁匪關在一個空屋子裏。我一直在想辦法逃走,拿著電鋸鋸開防盜網,然後跑了出來,不停地從一個屋頂跳到另一個屋頂。”唐堂已經忘記了夢裏很多的細節,無論是開頭還是中間和綁匪決鬥的過程,全都變得模糊,最記得清晰的是,“空屋子旁邊的房子是有人的,我的鄰居是你。我一扭頭就看到你在對面樓的二樓看著我。”

莫名其妙的夢。

莫名其妙的劇情。

林森感覺唐堂告訴他這個東西有點兒莫名其妙,不知道對方想表達什麽。

“然後呢?”林森問。

“沒有然後了。”唐堂笑著回答。

“聽起來是個噩夢。”林森猜疑著,下了判斷,看著唐堂的笑容又覺得有些恍惚,而他帽子和方巾遮掩剩下的那雙眼睛神色堪稱平靜。

林森裹著層成熟冷靜的棱刺,身上依然有未褪幹凈的青澀感。

他安靜,又遲疑,想著唐一為什麽能在中午做一個劇情那麽豐富多彩的夢。

“不算吧,”唐堂不怕空房子也不怕喪屍,墨鏡也擋不住神采奕奕,“我夢到你了耶。”

[唐一的故事一開頭我還以為是什麽恐怖故事,原來是愛情故事]

[別人努力打喪屍,林森和唐一這裏是什麽愛情頻道哈哈哈]

[實不相瞞,我以為是個帶顏色的夢]

[穿條褲子吧!]

[我也想夢到林森]

[真的。。我粉少爺那麽多年了,我從來沒有夢到過他]

[想夢就能夢到的嗎,隨隨便便都能夢到的嗎,啊啊啊見到少爺又夢到少爺,嫉妒使我面目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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