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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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氏的人紛紛落座,比“明風”的多了兩個,除了於莫以外,都是相當專業的人。所以所謂的商榷,於氏那邊主要的人,便是那個徐東,一直在就仙魔錄的有關問題向周明凱提問,而周明凱也是不急不慢地解答。
一場商榷下來,於莫都只是靠著椅背,翹著二郎腿,玩弄小指上的戒指,偶爾擡頭看看,似乎不怎麽管事。但是無論徐東和周明凱商定了什麽結果,都會小聲地和他說一遍,得到他點頭了才繼續下一個話題。
可見,於莫還是有決定權的。
終於敲定了仙魔錄在研發制作方面的問題,算是商量出了第一階段的大致的一個方向,周明凱整理了一下手邊的資料,起身,“那就先這樣,後期的問題到時候再商榷。”
“明風”的人和於氏的人都起身握手了,只有於莫一個人連姿勢都沒有變過,他擡眼看了看周明凱,笑道:“快到晚飯時間了,有沒有那個榮幸,請周總吃個飯?”
臥槽……他想幹嘛?
我盯著周明凱看他的反應,結果他只是淡淡一笑,“還是我請於少吧。”
說完,周明凱把資料遞給旁邊的工作人員,說,“大家可以先回去,先可以出去放松一下,我可以報銷。”
“明風”的人走了,徐東也帶著於氏的人先離開,一時間,包廂裏就只剩下於莫和周明凱,以及一個鬼。
於莫起身,說,“周總喜歡吃中餐還是西餐?”
“中餐吧,”周明凱說,“於少剛回國不久,可以多嘗嘗國內的美食,絕對不比國外的美食差。”
於莫想了想,“餐廳你來定吧。”
周明凱拿出手機,在網上預訂了一家餐廳,便準備帶著於莫移步去了那家中餐廳。
在會所門口,於莫找了代駕把自己的車開了回去,絲毫沒有覺得不好意思地就上了周明凱的車,仿佛兩個人不是今天才第一次見面,而是很熟絡的朋友。
於莫坐在副駕駛座上,找話和周明凱聊天。
以我對周明凱淺顯的了解,他此刻臉上並沒有什麽多餘的表情,但內心絕對已經不耐煩了,只是礙於對方的身份,不好發作。
開了半小時小時左右的車,周明凱在一家五星級中餐廳門口把車停下來了,然後把車鑰匙給了餐廳負責泊車的人,便和於莫一起走進了餐廳。
這家餐廳是高檔,但卻不是周明凱平時會選擇的,我敢打賭周明凱絕對是把和於莫吃飯當做工作應酬,一切事情按平時工作的程序來。
周明凱和於莫一起進了包廂,服務員拿著菜單進來了,一人遞了一份。
於莫把菜單合上,“不太會點餐,你吃什麽我吃什麽。”
周明凱開始念菜名,“麻婆豆腐,糖醋排骨,紅燒魚,青椒肉絲……”
“你很喜歡吃辣嗎?”於莫打斷問。
周明凱明顯怔了怔,拿著菜單的手明顯也縮了一縮,然後抿著唇沒有說話。
“我聽說前些日子你剛因為胃潰瘍住院,”於莫說,“聽馮總說,還挺嚴重的。”
周明凱吃不了辣,也不喜歡吃辣。
無辣不歡的那個人是我,以前我們一起吃飯,點餐的時候我也是讓周明凱凱點餐,他點得太素,我便吃得少,點了我喜歡的,我就吃得歡。
剛剛點得那些,都是我愛吃的。
果然不能小看人的習慣啊。
於莫盯著周明凱,不知道在想什麽。
周明凱最終把菜單收了起來,還給服務員,然後說,“剛剛那些都不要了,上一些主打菜吧,葷素搭配一點。”
服務員微笑,“請等待一會兒。”
等到服務員把門帶上了,於莫才開始嬉皮笑臉,確實有些孩子氣,說,“周總真的是讓人看不透,點了那麽多,一個都不要。”
“剛剛那些太辣,”周明凱說,“吃壞了於少的胃,我可負責不起,還是清淡一點,還可以養養胃,對身體好。”
我就不愛聽了,怎麽以前我吃的時候不見你這麽說。
“周總周到,”於莫笑了笑,一雙眼睛圓圓的,但是格外地好看。
不一會兒,菜上了桌,明明都是簡簡單單的菜,卻做得很精致,連擺盤都很有講究,看著便讓人很有食欲。
於莫似乎很喜歡吃,連夾了好幾筷子,說,“真的不錯,我以前在國外都吃不上這些中餐,天天吃牛排都快吃吐了,真的。”
周明凱還是一副禮貌周到的樣子,“於少喜歡就好。”
饒是於莫再涉世未深,再沒有眼力勁兒,也感受到了周明凱的客氣應付,但他只是淡淡一笑,然後埋頭吃得歡快。
周明凱在於莫還在吃的時候去買了單。
從中餐廳出來的時候,天已經徹底黑了下來,路燈都亮了起來,於莫倒是沒有繼續厚著臉皮讓周明凱送他回去了,而是叫來了一家司機。
“再見,周總,”於莫說。
周明凱開車離開,開出了很遠的距離,我回頭去看,於莫還站著沒動,一直看著周明凱車的方向。
我想著到底是二十出頭的男孩子,那點小心思連我這個鬼都看得出來,只是奈何遇上了周明凱這個前任男友剛剛死去的主兒,註定了一時半會可能不會有什麽進展了。
那之後呢?
我看了一眼周明凱,什麽都不知道了。
之後怎麽樣,和我又有什麽關系呢?
周明凱回了公寓,換了一身居家服便打開了電腦,然後看到郵箱裏有一封新郵件,我湊過去看,是一個陌生的賬號。
周明凱點了進去,發現是林雪。
她是我們高中時候的班長。
林雪在郵件裏說了她和不少的高中同學都保持著聯系,發現高三七班的同學有不少在帝都發展的,希望大家有時間可以聚一聚,畢竟畢業了八年,好多人這些年就一直沒有再見過了。
最後林雪給了一家KTV的地址,是這次同學聚會的地方。
時間在下個星期。
周明凱陷入很長時間的靜默,目光渙散地放在電腦屏幕上,也沒有在看什麽,就是這麽靜默著。
正當我以為他會合上電腦去休息的時候,他開始回覆了林雪了,只是簡簡單單的四個字。
已知,會到。
僅僅是這簡簡單單的四個字,讓我吃驚不已,因為周明凱不是那種會去同學聚會湊熱鬧的人,他一向都不喜歡虛以蛇尾的客套場合,連工作應酬都是身在其位不得不為其事而已。
沒想到,他居然會去。
發完了郵件,周明凱合上電腦,起身去了臥室。
剛剛躺上床,手機的短信提示音響了,周明凱拿過來一看,是一個陌生的號碼,再看內容,是簡單的兩句話。
今天吃得很開心,再見。
是於莫。
周明凱沒有回覆,他似乎也沒有興趣知道於莫是從什麽地方要到他的電話,畢竟渠道太多了。
似乎,他也沒有興趣去關心於莫這些反常舉動。
我看著周明凱把手機調成靜音,隨手放在枕頭下面。
他一直有這個習慣,任憑我說過無數次手機是不可以放在枕頭底下,說了無數次,他都不會記得,總是怕錯過工作上的事情。
以前,總是我強行的把他的手機拿走,還因為這個事情吵過架。
而現在,手機都調成靜音了,他還是改不了這個壞習慣。
周明凱從床頭櫃裏拿出了安眠藥,連水都沒有用,直接吞了兩粒,然後抱著被子閉上眼睛。
我不知道他現在有沒有睡著,但是他這個樣子看上去很安靜,也很易碎,像是一點點的動靜都會把他吵醒的樣子。
周明凱是一個睫毛精,我以前老是這麽說。
他的眼睛不算大,只是形狀很好看,有點像丹鳳眼,但又不完全是。配上長睫毛總是讓人覺得動情,看著便叫人陷進去。
年少的時候那雙眼睛裏像是藏了星海,如今,像是染了霧氣。
我伸出手,覆在他的眼瞼上,明明什麽都沒有觸摸到,我卻因為這個動作感動莫名的心痛。
明明我已經沒有心了。
我知道我愛他,這一點沒有變過。
事實證明,關於許家陽愛周明凱這件事情,像是太陽東升西落般順理成章又不可改變,簡直像是一場宿命。
如今,我算是明白了。
我愛他,這份情不是在心裏,也不是骨子裏,而是在我的靈魂深處。如今淪為世間一抹飄零忘靈的我,愛不起了也恨不起了。
唯一折磨我的,便是周明凱了。
我想著於莫那過分熱絡的態度,以及突然而來的短信,這多麽明顯的意圖啊,饒是周明凱再遲鈍也該反應得過來。
再者,周明凱何等聰明。
我這才死多久,就有人惦記周明凱身邊的這個位置了。
是啊,周明凱多好。
除了眼瞎,不愛我,愛林清逸。
作者有話要說:
今天在食堂吃飯的時候,翻手機看到一句話,說想念一個人是什麽的感覺,只要歲歲平安,可以生生不見。我當時突然就淚崩了,一邊哭成狗一邊還在繼續吃飯,然後旁邊的同學莫名其妙地看著我。是啊,每個人都不懂另一個人的人生,也許只是一句略帶矯情的話,但其實總會戳到一些淚點。我哭,是因為我想起了那個讓我想念了很多年的人,想到,那麽那麽好的一個人,卻是我這輩子都見不到的那個人。如果可以選擇,當年我寧願和他一起死,也許今天會稍微輕松一點。想念一個人的感覺很多人都會有,那麽知道什麽是無望的想念嗎?對生死之事沒有過多執念的人,一定沒有經歷過最無望的死別,沒有經歷過無論你有多渴望,都再也見不到那個人的那種絕望。我寫這篇,其實除了寫寫故事,也想表達一種妄想,就是,那個人有沒有可能一直還在我身邊,沒有離開過……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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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商榷下來,於莫都只是靠著椅背,翹著二郎腿,玩弄小指上的戒指,偶爾擡頭看看,似乎不怎麽管事。但是無論徐東和周明凱商定了什麽結果,都會小聲地和他說一遍,得到他點頭了才繼續下一個話題。
可見,於莫還是有決定權的。
終於敲定了仙魔錄在研發制作方面的問題,算是商量出了第一階段的大致的一個方向,周明凱整理了一下手邊的資料,起身,“那就先這樣,後期的問題到時候再商榷。”
“明風”的人和於氏的人都起身握手了,只有於莫一個人連姿勢都沒有變過,他擡眼看了看周明凱,笑道:“快到晚飯時間了,有沒有那個榮幸,請周總吃個飯?”
臥槽……他想幹嘛?
我盯著周明凱看他的反應,結果他只是淡淡一笑,“還是我請於少吧。”
說完,周明凱把資料遞給旁邊的工作人員,說,“大家可以先回去,先可以出去放松一下,我可以報銷。”
“明風”的人走了,徐東也帶著於氏的人先離開,一時間,包廂裏就只剩下於莫和周明凱,以及一個鬼。
於莫起身,說,“周總喜歡吃中餐還是西餐?”
“中餐吧,”周明凱說,“於少剛回國不久,可以多嘗嘗國內的美食,絕對不比國外的美食差。”
於莫想了想,“餐廳你來定吧。”
周明凱拿出手機,在網上預訂了一家餐廳,便準備帶著於莫移步去了那家中餐廳。
在會所門口,於莫找了代駕把自己的車開了回去,絲毫沒有覺得不好意思地就上了周明凱的車,仿佛兩個人不是今天才第一次見面,而是很熟絡的朋友。
於莫坐在副駕駛座上,找話和周明凱聊天。
以我對周明凱淺顯的了解,他此刻臉上並沒有什麽多餘的表情,但內心絕對已經不耐煩了,只是礙於對方的身份,不好發作。
開了半小時小時左右的車,周明凱在一家五星級中餐廳門口把車停下來了,然後把車鑰匙給了餐廳負責泊車的人,便和於莫一起走進了餐廳。
這家餐廳是高檔,但卻不是周明凱平時會選擇的,我敢打賭周明凱絕對是把和於莫吃飯當做工作應酬,一切事情按平時工作的程序來。
周明凱和於莫一起進了包廂,服務員拿著菜單進來了,一人遞了一份。
於莫把菜單合上,“不太會點餐,你吃什麽我吃什麽。”
周明凱開始念菜名,“麻婆豆腐,糖醋排骨,紅燒魚,青椒肉絲……”
“你很喜歡吃辣嗎?”於莫打斷問。
周明凱明顯怔了怔,拿著菜單的手明顯也縮了一縮,然後抿著唇沒有說話。
“我聽說前些日子你剛因為胃潰瘍住院,”於莫說,“聽馮總說,還挺嚴重的。”
周明凱吃不了辣,也不喜歡吃辣。
無辣不歡的那個人是我,以前我們一起吃飯,點餐的時候我也是讓周明凱凱點餐,他點得太素,我便吃得少,點了我喜歡的,我就吃得歡。
剛剛點得那些,都是我愛吃的。
果然不能小看人的習慣啊。
於莫盯著周明凱,不知道在想什麽。
周明凱最終把菜單收了起來,還給服務員,然後說,“剛剛那些都不要了,上一些主打菜吧,葷素搭配一點。”
服務員微笑,“請等待一會兒。”
等到服務員把門帶上了,於莫才開始嬉皮笑臉,確實有些孩子氣,說,“周總真的是讓人看不透,點了那麽多,一個都不要。”
“剛剛那些太辣,”周明凱說,“吃壞了於少的胃,我可負責不起,還是清淡一點,還可以養養胃,對身體好。”
我就不愛聽了,怎麽以前我吃的時候不見你這麽說。
“周總周到,”於莫笑了笑,一雙眼睛圓圓的,但是格外地好看。
不一會兒,菜上了桌,明明都是簡簡單單的菜,卻做得很精致,連擺盤都很有講究,看著便讓人很有食欲。
於莫似乎很喜歡吃,連夾了好幾筷子,說,“真的不錯,我以前在國外都吃不上這些中餐,天天吃牛排都快吃吐了,真的。”
周明凱還是一副禮貌周到的樣子,“於少喜歡就好。”
饒是於莫再涉世未深,再沒有眼力勁兒,也感受到了周明凱的客氣應付,但他只是淡淡一笑,然後埋頭吃得歡快。
周明凱在於莫還在吃的時候去買了單。
從中餐廳出來的時候,天已經徹底黑了下來,路燈都亮了起來,於莫倒是沒有繼續厚著臉皮讓周明凱送他回去了,而是叫來了一家司機。
“再見,周總,”於莫說。
周明凱開車離開,開出了很遠的距離,我回頭去看,於莫還站著沒動,一直看著周明凱車的方向。
我想著到底是二十出頭的男孩子,那點小心思連我這個鬼都看得出來,只是奈何遇上了周明凱這個前任男友剛剛死去的主兒,註定了一時半會可能不會有什麽進展了。
那之後呢?
我看了一眼周明凱,什麽都不知道了。
之後怎麽樣,和我又有什麽關系呢?
周明凱回了公寓,換了一身居家服便打開了電腦,然後看到郵箱裏有一封新郵件,我湊過去看,是一個陌生的賬號。
周明凱點了進去,發現是林雪。
她是我們高中時候的班長。
林雪在郵件裏說了她和不少的高中同學都保持著聯系,發現高三七班的同學有不少在帝都發展的,希望大家有時間可以聚一聚,畢竟畢業了八年,好多人這些年就一直沒有再見過了。
最後林雪給了一家KTV的地址,是這次同學聚會的地方。
時間在下個星期。
周明凱陷入很長時間的靜默,目光渙散地放在電腦屏幕上,也沒有在看什麽,就是這麽靜默著。
正當我以為他會合上電腦去休息的時候,他開始回覆了林雪了,只是簡簡單單的四個字。
已知,會到。
僅僅是這簡簡單單的四個字,讓我吃驚不已,因為周明凱不是那種會去同學聚會湊熱鬧的人,他一向都不喜歡虛以蛇尾的客套場合,連工作應酬都是身在其位不得不為其事而已。
沒想到,他居然會去。
發完了郵件,周明凱合上電腦,起身去了臥室。
剛剛躺上床,手機的短信提示音響了,周明凱拿過來一看,是一個陌生的號碼,再看內容,是簡單的兩句話。
今天吃得很開心,再見。
是於莫。
周明凱沒有回覆,他似乎也沒有興趣知道於莫是從什麽地方要到他的電話,畢竟渠道太多了。
似乎,他也沒有興趣去關心於莫這些反常舉動。
我看著周明凱把手機調成靜音,隨手放在枕頭下面。
他一直有這個習慣,任憑我說過無數次手機是不可以放在枕頭底下,說了無數次,他都不會記得,總是怕錯過工作上的事情。
以前,總是我強行的把他的手機拿走,還因為這個事情吵過架。
而現在,手機都調成靜音了,他還是改不了這個壞習慣。
周明凱從床頭櫃裏拿出了安眠藥,連水都沒有用,直接吞了兩粒,然後抱著被子閉上眼睛。
我不知道他現在有沒有睡著,但是他這個樣子看上去很安靜,也很易碎,像是一點點的動靜都會把他吵醒的樣子。
周明凱是一個睫毛精,我以前老是這麽說。
他的眼睛不算大,只是形狀很好看,有點像丹鳳眼,但又不完全是。配上長睫毛總是讓人覺得動情,看著便叫人陷進去。
年少的時候那雙眼睛裏像是藏了星海,如今,像是染了霧氣。
我伸出手,覆在他的眼瞼上,明明什麽都沒有觸摸到,我卻因為這個動作感動莫名的心痛。
明明我已經沒有心了。
我知道我愛他,這一點沒有變過。
事實證明,關於許家陽愛周明凱這件事情,像是太陽東升西落般順理成章又不可改變,簡直像是一場宿命。
如今,我算是明白了。
我愛他,這份情不是在心裏,也不是骨子裏,而是在我的靈魂深處。如今淪為世間一抹飄零忘靈的我,愛不起了也恨不起了。
唯一折磨我的,便是周明凱了。
我想著於莫那過分熱絡的態度,以及突然而來的短信,這多麽明顯的意圖啊,饒是周明凱再遲鈍也該反應得過來。
再者,周明凱何等聰明。
我這才死多久,就有人惦記周明凱身邊的這個位置了。
是啊,周明凱多好。
除了眼瞎,不愛我,愛林清逸。
作者有話要說:
今天在食堂吃飯的時候,翻手機看到一句話,說想念一個人是什麽的感覺,只要歲歲平安,可以生生不見。我當時突然就淚崩了,一邊哭成狗一邊還在繼續吃飯,然後旁邊的同學莫名其妙地看著我。是啊,每個人都不懂另一個人的人生,也許只是一句略帶矯情的話,但其實總會戳到一些淚點。我哭,是因為我想起了那個讓我想念了很多年的人,想到,那麽那麽好的一個人,卻是我這輩子都見不到的那個人。如果可以選擇,當年我寧願和他一起死,也許今天會稍微輕松一點。想念一個人的感覺很多人都會有,那麽知道什麽是無望的想念嗎?對生死之事沒有過多執念的人,一定沒有經歷過最無望的死別,沒有經歷過無論你有多渴望,都再也見不到那個人的那種絕望。我寫這篇,其實除了寫寫故事,也想表達一種妄想,就是,那個人有沒有可能一直還在我身邊,沒有離開過……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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