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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周旭陽在一個清晨起來,身邊沒有顧隨安,桌子上面也沒有兩個人的合影。
這才驚覺,原是做了一場夢。
他們兩個人原來沒有交集,這一切不過是臆想罷了。
他只是恰巧在顧隨安轉過來的那個班上,兩人從頭到尾都沒有說上話。
高中時候的他,自卑敏感又多疑,他沒有和顧隨安說上任何一句話,也沒有當上顧隨安的朋友,更不要談後來。
就像他在高一沒有躲過那場校園暴力一樣,他一腔真心餵了兩個狗,後來他們兩個聯合班裏的人叫他小殺人犯。
他反抗不了,每一次反抗換來的都是更多的暴力,了他還是反抗了,好在,最後校方處理了這個事情。
高一在場的所有人都是幫兇,不管是男生還是女生,他們都覺得一個殺人犯的侄子能好到哪去呢?
不過是冷眼旁觀罷了。
他幫不了任何人,他幫不了自己,也幫不了劉洋和陳威風。
他被停學一個學期,可他後來沒選擇留級或者轉校,他升了高二,成為了一名文科生。
他一直都在班上當小透明,不好也不壞,同桌是陳威風,兩人偶爾說些小話,其他的也不再交談。
直到,他遇見顧隨安,他那樣耀眼,和他們這些人都不一樣,他的眼裏沒有任何人,可這讓他深深著迷,他偷偷地註視著這個人。
他不陽光,不開朗,很普通,成績也平平,說話也中規中矩,可高中以前他不是這樣的,他開朗,陽光,有朋友,說話也大氣,性格也外向。
有什麽東西無形當中改變了他,或者是不經意間的瞧不起,又或是一句又一句“殺人犯”,他做錯了了什麽呢!明明什麽也沒做啊!
他做過最出格的事情無外乎是偷偷關註了顧隨安一年半。
兩人的交集只有一句話,哪怕顧隨安不記得,但那是周旭陽在上高中以來第一次感覺到原來陽光真的是暖的。
雖然只有一句“考試加油。”
後來,顧隨安轉走了,周旭陽拼了命地學習,他要讓自己變得更優秀。
高考那年,他拼了命也只考了二本,他聽說顧隨安考了他們那邊的市狀元,他暗自開心,卻也偷偷神傷。
無形當中,兩個人之間的距離更加遙遠。
暑假打工,他私心地去了上海跟著同村人,去了那個顧隨安口中的那個繁華的大都市,他看著自己身上縫了幾個布丁的褲子,笑了笑,突然沒了去找一找的念頭。
可好巧不巧,他打工的地方見到了那個他日夜想念著的人-顧隨安,顧隨安身旁還跟著幾個同年齡的男生,他羨慕的看了一眼又一眼,只埋下頭去繼續幹活。
他只餘光掃上一眼又一眼,他不敢也沒有勇氣去打招呼,顧隨安像是感受到什麽,朝這邊看了一眼,他一扭身進了另一桌,繼續幹活。
身旁的同事告訴他,這些人非富即貴,不是他能眼饞的,他點頭說是。
這次他徹底死了心,不再糾結再去見誰一面。
後來,他把心思放在了學習上,他一邊打工,一邊學習,他考了研究生,成了一名大學教師,再往上,他成了一名教文學的教授。
誰能想到他當年被欺負的體無完膚呢!
他的閱歷不斷增長,心性早已變得成熟,他這才明白,原來他年少對顧隨安的註視是喜歡。
而兩個男人相愛,叫同性戀。
他再沒了年少的執念,或許年少的傷痛和救贖都將在未來呢某一天消散,只留下一抹帶有印記的回憶。
而他再次成為了一個勇敢,開朗,陽光的人,等到下次再見到顧隨安,他再也不會怯懦躲閃。
他會大方地站在顧隨安面前,說:
“嗨,你還好嗎?”
又或是“還記得我嗎?”
“啊,我當年可是你高中同學,你在學校很出名,哦!忘了告訴你,我叫周旭陽,旭日朝陽的旭陽”
可是,他等啊等,等啊等,等啊等,都沒能等來一次遇見。
世界可真小,小到相隔萬裏,他們偏偏就在一個班,顧隨安在一個午後就出現在了面前。
可這世界又很大,大到他去了很多地方,都沒能再遇到那個午後的轉校生。
(二)
叔叔的院子裏種了好幾株海棠花,我很喜歡,每逢這個季節,我總要住上幾個星期才走。
我一如往年這樣,卻發現了一些不同的東西,敲敲打打半天,從裏面翻出幾本泛黃的筆記本,本著尊重的原則,我將它又放了回去,只徒留幾分好奇之外,再無任何興趣可言。
畢竟,一個男人的日記有什麽好看的,估計多半是些恢宏大志或是中二記事。
可這次,我卻猜了個大錯,當我知道裏面的內容的時候,久久不能回過神來,卻也只能泯笑了之。
對於其中的內容,我有點想笑又有點想哭,我知道這種情緒有點矛盾,但總忍不住這樣,我並沒有因為幾分好奇去再次翻閱。
而是一次叔叔醉酒,我無意提起他恰好有意,便說起了它的由來.
叔叔躺在搖椅上,眼神飄乎,好像一下子回到了從前,回到了那個人聲鼎沸,熙熙攘攘的開學季。
我坐在他身邊,聽他講著那些事,這是不老套而又無聊的故事嗎不是,這不是一個老舊的故事,它是我叔叔的事,是真實發生在他身上的事。
總是不想這麽快進入正題,還是先扯些其它,我們本家是北方的一個農村。
後來,叔叔一個人執意要搬去南方在這邊買了一個院子生活,我大學考到了這邊,也像叔叔一樣,在這邊定了居。
我已經快三十歲了,叔叔更不用談,年紀已經一大把了,只是,我們都沒有走向婚姻。
但是,我有個愛人,而他自始至終都是一個人,我是幸運的,而他卻是有點子孤單,一個人形單影只,抗下所有壓力。
以前,我總以為他是有點子孤傲在身上,不為世俗,規矩所壓抑,一個人過活,挺好。
但經此一遭和我自身所感,也才知道,他大抵是悲哀的,不願意將就,有沒有緣分加持,所有的運氣都匯聚到遇見這一過程上,也真是倒黴過了頭。
- - - - - - -
作者有話說:
至此,全文完結!
謝謝一路上大家的陪伴和支持,這是我第一次寫書,謝謝大家的喜歡和包容,讓這個故事有了一個真正意義上的結尾!
謝謝!我們下一本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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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旭陽在一個清晨起來,身邊沒有顧隨安,桌子上面也沒有兩個人的合影。
這才驚覺,原是做了一場夢。
他們兩個人原來沒有交集,這一切不過是臆想罷了。
他只是恰巧在顧隨安轉過來的那個班上,兩人從頭到尾都沒有說上話。
高中時候的他,自卑敏感又多疑,他沒有和顧隨安說上任何一句話,也沒有當上顧隨安的朋友,更不要談後來。
就像他在高一沒有躲過那場校園暴力一樣,他一腔真心餵了兩個狗,後來他們兩個聯合班裏的人叫他小殺人犯。
他反抗不了,每一次反抗換來的都是更多的暴力,了他還是反抗了,好在,最後校方處理了這個事情。
高一在場的所有人都是幫兇,不管是男生還是女生,他們都覺得一個殺人犯的侄子能好到哪去呢?
不過是冷眼旁觀罷了。
他幫不了任何人,他幫不了自己,也幫不了劉洋和陳威風。
他被停學一個學期,可他後來沒選擇留級或者轉校,他升了高二,成為了一名文科生。
他一直都在班上當小透明,不好也不壞,同桌是陳威風,兩人偶爾說些小話,其他的也不再交談。
直到,他遇見顧隨安,他那樣耀眼,和他們這些人都不一樣,他的眼裏沒有任何人,可這讓他深深著迷,他偷偷地註視著這個人。
他不陽光,不開朗,很普通,成績也平平,說話也中規中矩,可高中以前他不是這樣的,他開朗,陽光,有朋友,說話也大氣,性格也外向。
有什麽東西無形當中改變了他,或者是不經意間的瞧不起,又或是一句又一句“殺人犯”,他做錯了了什麽呢!明明什麽也沒做啊!
他做過最出格的事情無外乎是偷偷關註了顧隨安一年半。
兩人的交集只有一句話,哪怕顧隨安不記得,但那是周旭陽在上高中以來第一次感覺到原來陽光真的是暖的。
雖然只有一句“考試加油。”
後來,顧隨安轉走了,周旭陽拼了命地學習,他要讓自己變得更優秀。
高考那年,他拼了命也只考了二本,他聽說顧隨安考了他們那邊的市狀元,他暗自開心,卻也偷偷神傷。
無形當中,兩個人之間的距離更加遙遠。
暑假打工,他私心地去了上海跟著同村人,去了那個顧隨安口中的那個繁華的大都市,他看著自己身上縫了幾個布丁的褲子,笑了笑,突然沒了去找一找的念頭。
可好巧不巧,他打工的地方見到了那個他日夜想念著的人-顧隨安,顧隨安身旁還跟著幾個同年齡的男生,他羨慕的看了一眼又一眼,只埋下頭去繼續幹活。
他只餘光掃上一眼又一眼,他不敢也沒有勇氣去打招呼,顧隨安像是感受到什麽,朝這邊看了一眼,他一扭身進了另一桌,繼續幹活。
身旁的同事告訴他,這些人非富即貴,不是他能眼饞的,他點頭說是。
這次他徹底死了心,不再糾結再去見誰一面。
後來,他把心思放在了學習上,他一邊打工,一邊學習,他考了研究生,成了一名大學教師,再往上,他成了一名教文學的教授。
誰能想到他當年被欺負的體無完膚呢!
他的閱歷不斷增長,心性早已變得成熟,他這才明白,原來他年少對顧隨安的註視是喜歡。
而兩個男人相愛,叫同性戀。
他再沒了年少的執念,或許年少的傷痛和救贖都將在未來呢某一天消散,只留下一抹帶有印記的回憶。
而他再次成為了一個勇敢,開朗,陽光的人,等到下次再見到顧隨安,他再也不會怯懦躲閃。
他會大方地站在顧隨安面前,說:
“嗨,你還好嗎?”
又或是“還記得我嗎?”
“啊,我當年可是你高中同學,你在學校很出名,哦!忘了告訴你,我叫周旭陽,旭日朝陽的旭陽”
可是,他等啊等,等啊等,等啊等,都沒能等來一次遇見。
世界可真小,小到相隔萬裏,他們偏偏就在一個班,顧隨安在一個午後就出現在了面前。
可這世界又很大,大到他去了很多地方,都沒能再遇到那個午後的轉校生。
(二)
叔叔的院子裏種了好幾株海棠花,我很喜歡,每逢這個季節,我總要住上幾個星期才走。
我一如往年這樣,卻發現了一些不同的東西,敲敲打打半天,從裏面翻出幾本泛黃的筆記本,本著尊重的原則,我將它又放了回去,只徒留幾分好奇之外,再無任何興趣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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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這次,我卻猜了個大錯,當我知道裏面的內容的時候,久久不能回過神來,卻也只能泯笑了之。
對於其中的內容,我有點想笑又有點想哭,我知道這種情緒有點矛盾,但總忍不住這樣,我並沒有因為幾分好奇去再次翻閱。
而是一次叔叔醉酒,我無意提起他恰好有意,便說起了它的由來.
叔叔躺在搖椅上,眼神飄乎,好像一下子回到了從前,回到了那個人聲鼎沸,熙熙攘攘的開學季。
我坐在他身邊,聽他講著那些事,這是不老套而又無聊的故事嗎不是,這不是一個老舊的故事,它是我叔叔的事,是真實發生在他身上的事。
總是不想這麽快進入正題,還是先扯些其它,我們本家是北方的一個農村。
後來,叔叔一個人執意要搬去南方在這邊買了一個院子生活,我大學考到了這邊,也像叔叔一樣,在這邊定了居。
我已經快三十歲了,叔叔更不用談,年紀已經一大把了,只是,我們都沒有走向婚姻。
但是,我有個愛人,而他自始至終都是一個人,我是幸運的,而他卻是有點子孤單,一個人形單影只,抗下所有壓力。
以前,我總以為他是有點子孤傲在身上,不為世俗,規矩所壓抑,一個人過活,挺好。
但經此一遭和我自身所感,也才知道,他大抵是悲哀的,不願意將就,有沒有緣分加持,所有的運氣都匯聚到遇見這一過程上,也真是倒黴過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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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說:
至此,全文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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