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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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對於這3000塊的去處, 直播間網友們眾說紛紜。

有人堅持男方出軌,這錢是轉給小三的。

還有人覺得是男方在偷偷轉移婚前財產,錢不一定是第三人稱男朋友的, 也有可能是他父母的。

不過如果是這樣的話, 就解釋不通為什麽不是男方父母直接轉錢, 而是通過男方轉。

[不可能轉移婚前財產,如果是轉移財產的話,應該是男方把錢轉給父母, 再由父母還貸款, 這樣房子就是男方父母的。但是現在的情況是錢是由男方轉出去的,男方父母甚至給男方轉了錢,關系反了。]

[怎麽沒可能, 說不定是男方想提前把房子貸款還完,這樣即使結婚時把女方名字加上去了, 離婚時女方也分不到一毛錢。難怪男方父母不急著結婚,因為房子貸款還沒還完!]

[照你這麽說,他們為什麽不多還點,而是一個月固定3000?]

其他人看到這些彈幕,心中只有一個想法:現在結個婚太難了,不是算計這個就是算計那個,稍有不慎就是傾家蕩產。

隨著討論, 眾人不僅沒有解開難題, 反而疑惑更甚:對啊, 為什麽是每個月3000?

[小姐姐還記不記得男方是從什麽時候開始轉錢的?大概持續了多久?]

第三人稱想了下, 道:“大概有兩年左右了。”

剛開始李志發現她在查手機時, 臉上還嬉皮笑臉的,說自己手機裏除了工作沒什麽不能見人的, 直到第三人稱突發奇想打開李志的賬單,並發現了這筆奇怪的轉賬。

要不是李志當時變臉,第三人稱估計不會那麽快察覺不對。

柯學臉上的表情也有些奇怪,他不知道該怎麽描述這件事。

第三人稱咬咬牙,問道:“主播,這筆錢到底是怎麽回事你就直說吧,我都承受得住。”

“等等、他不會是賭了或者吸了吧?”

如果是這樣,就可以解釋李志父母那心虛的表現了。

柯學搖頭:“這倒不是,錢確實是轉給一個女人了,不過對方應該不算小三。”

“而且這錢,你男朋友確實應該給她。”

眾人第一反應:[第三人稱男朋友欠錢了?]

柯學也無法理清第三人稱和那個前妻之間的關系了,直接問道:“你知道你男朋友已經結過一次婚,還有兩個孩子嗎?”

彈幕震驚:天啦嚕,見過背著女朋友出軌的,沒見過背著女朋友結婚還生孩子的!

第三人稱也反應過來:“所以那筆錢是他給孩子的撫養費???”

[這算什麽,本以為是抓小三的,沒想到自己成小三了。]

[沒有吧,結過一次婚說明現在已經離了。]

[你們兩個的說法都不嚴謹,如果想知道誰是小三的話,得知道男方和前妻是什麽時間在一起的,已知第三人稱和男方是大一時認識並確認關系的,如果前妻和男方確認關系在之前,那第三人稱就是小三,反之前妻才是小三。不過在下認為,前妻和男方畢竟是結過婚的關系,無論第三人稱認識在前還是在後,都是第三者。]

[等等還有一種情況,前妻結婚在很久之前,男方和第三人稱是在離婚後認識的,這樣兩個人都不是小三。]

[先pass樓上的猜測,男方年紀和第三人稱年齡差不多,男方和第三人稱認識後才到法定結婚年齡,所以不存在這種可能。]

第三人稱也淩亂了,原來她才是小三啊!

柯學安慰道:“你和他認識確認關系在前,而且你們雙方並不知道對方的存在。”

“這種事不怪你,也不怪那個女人,該受到指責的是你男朋友,他同時騙了你們兩個人。”

[好熟悉的劇情,這不是我小時候看的狗血劇回家的誘惑嗎?是你嗎艾莉、品如、洪世賢!]

[所以說這才是真正的時間管理大師啊,看看我們大學期間單身4年,連異性的手都沒摸過,再看看別人,不僅談了女朋友,還結過婚有孩子,甚至離婚了!]

[但是他們不是今年才大學畢業嗎,第三人稱男朋友大學期間就結婚了?轉賬兩年的話,結婚時間是大三或者是大二?]

第三人稱看到這條彈幕,忽然問道:“對啊,大學期間我們一直在一起,他是什麽時候和那個女人結婚的?”

柯學掐指一算,很快說出了答案:“你大二那個國慶,他說自己奶奶生病了要回去照顧老人,其實是去相親了。”

“幾個月後過年期間,兩人舉辦了婚禮。”

第三人稱呵呵一笑,“難怪那年他回家過年我們視頻通話時,我在他背後的墻上看到了一個喜字,原來是他自己的婚禮。”

當時第三人稱沒多想,以為是李志在參加其他人的婚禮,沒想到證據都擺在她眼前了,她還傻乎乎的沒發現。

[啊?年齡對不上吧?一般大學生22歲才畢業,我國法律規定男22女20才可以領證,他是怎麽20就領證的。]

柯學:“他們兩個是校友,不過不是同一屆的。”

[……我真傻,真的。]

[對啊,女生只說他們在大學時在一起了,沒說是哪個人大學時,是我們下意識以為兩個人是同一屆了。]

第三人稱男朋友李志家裏是農村山區的,當地包辦婚姻盛行,很多男的到了年紀就結婚生子外出打工,女方則帶著孩子在家照公婆。

李志作為村裏唯一一個考上名牌大學的大學生,他父母還是很有面子的。

隨著時間流逝,和李志年紀同歲的人他在外面打工賺錢,回家娶妻生子了,李志還在上學,平時不往家裏寄錢還需要問他們要生活費,李志父母心裏雖然有些不舒服,但還可以安慰自己,他們兒子以後是要賺大錢的,現在學習都是為了以後做鋪墊。

但是在看到自己身邊的同齡人都抱了孫子,還有兒媳婦伺候時,李志父母心中不平衡了,明明他們兒子才是村裏最有出息的人,為什麽他們的生活還不如其他人?

於是李志父母便要求李志在村裏結婚,孫子不孫子的他們不在乎,但是必須有一個勤勞能幹的兒媳婦。

至於萬一李志在城裏的對象?先不說他們還只是男女朋友關系,以後不一定結婚,就算是結婚了也可以離婚啊,他們兒子以後是註定要娶大老板女兒的。

屏幕前眾人大為震撼。

[6啊,我以為我男朋友三天不聯系在外面談了個新女朋友就夠速度了,沒想到還有過年不見面就抽空結了婚的。]

[誰說村裏人保守的,他們玩起來簡直是萬花筒啊!]

[前妻實慘。]

***

次日,第三人稱準備和渣男李志分手前,猶豫了下,決定先和李志前妻溝通一下。

畢竟要找李志對質,手裏的信息越多越好,她也想知道,李志能過分到哪種地步。

至於第三人稱為什麽會有李志前妻的聯系方式,第三人稱也覺得很意外,當初她和李志父母見面,得知兩位老人還住在村子裏後,便勸李志把父母接來城裏住,只不過被三個人拒絕了。

李志的理由是自己的工資還不足以支撐一家在城裏生活,兩位老人也解釋自己一輩子生活在村裏,暫時不想離開,當然等李志和第三人稱結婚後,會過來幫忙照顧孩子。

第三人稱聽罷便決定平時多給兩位老人買些東西,而李志父母網購地址信息上的聯系方式便是李志前妻的。

之前不知道前妻身份時,第三人稱覺得經常拜托對方拿快遞很不好意思,因此給對方寄了不少禮物。現在想想,人家就是一家人,麻煩什麽麻煩?

女人看到來自陌生又熟悉城市的手機號時,就知道對方是誰。

接通電話後,不等第三人稱開口,女人便將自己和李志之間發生的事說了出來。

簡而言之就是,李志父母催婚,李志也被催的不耐煩了,就和女人見了一面。見面後雙方都對彼此很滿意,就同意了這樁婚事。

女人覺得李志是村子裏唯一一個考上名牌大學的人,未來不說前途無限,肯定比在村子裏好,所以連彩禮都沒要。婚後,女人也像村子裏其他女人一樣,生孩子、帶孩子,在村子裏照顧公公婆婆。

至於離婚,是女人提的,因為她在一次機會下偶然得知李志在城裏還有一個女朋友,而且是畢業就準備結婚的那種。

當時女人懵了,那她算什麽?免費保姆?

女人剛得知這件事的時候,也想過要討回公道,畢竟他們是一個村子的,李志總歸要管自己的父母了,但是討回公道後呢,她還要繼續和李志保持婚姻關系嗎?

想明白後,女人幹脆利落提了離婚,只不過要求孩子必須判給自己,而且李志每個月必須按時給撫養費。

雖然李志父母不願意失去這個免費保姆,但李志這個時候已經畢業了,為了不耽誤下段婚姻,兩人很快就離婚了。

李志和李志父母都沒想過要賴掉每個月3000的撫養費,畢竟再怎麽說那兩個孩子也是他的兒子。

第三人稱有些意外:“我們不是情敵關系嗎,你為什麽願意告訴我這些?”

“就當是這麽多年你送禮物給我的報酬吧。”女人淡淡道。

這也是當初女人下定決心離婚的關鍵。

丈夫出門在外,連送給自己的禮物都是別的女生準備的。

而且李志竟然還敢恬不知恥說禮物都是自己精挑細選的,這樣的人就算以後有出息了,也是個白眼狼。

兩個人的見面並沒有想象中的腥風血雨,但這不妨礙她們最終會做出同樣的決定。

***

等第三人稱氣勢洶洶找上門時,李志很慌,他沒想到這件事已經過去了還會被發現,更沒想到第三人稱能通過一個轉賬知道這麽多信息。

他和前妻離婚就是為了和第三人稱結婚,要是最後兩個老婆都沒了,那他不是白費功夫了!

李志挽留道:“親愛的,我這不是怕告訴你真相後就失去你嗎,你就原諒我吧。”

“而且我們這麽多年感情你是知道的,我心裏只有你一個人啊!”

在李志的不斷求饒下,第三人稱決定再給他一次機會,“你實話告訴我,你當初為什麽和那個女人結婚?是被逼的還是自願的?”

李志當然不會傻到說自己是自願的,“我是被逼的!”

說到‘被逼’二字,李志臉上的不情願十分真情實意,要不是第三人稱已經知道真相了,還真會被他給糊弄過去。

李志:“那年我過年回家,我父母說年紀到了要給我安排相親,我當時已經有你肯定就拒絕他們了。但是他們不聽,非說娶村裏相知相熟的好。”

“當時過年到處走親戚,我們那邊吃席都要喝酒的,我酒量不好每次都被灌得暈乎乎的,結果有一天醒來的時候就發現旁邊躺了個女人!”

第三人稱已經能想象到接下來的發展了,但事實真相明明是李志自己開開心心參加了婚禮,這麽多話估計只有最後一句是真的吧。

果不其然,李志繼續道:“當時我就知道這肯定是我父母搞的鬼,但是房間門被鎖了我也沒處躲,而且我父母和女方父母很快就過來了,沒辦法只能暫時結婚了唄。”

李志說完,小心翼翼觀察第三人稱臉上的表情。

第三人稱面無表情問道:“你說的都是真的?”

見女孩態度有所松動,李志跟著松了口氣,鍥而不舍道:“肯定是真的我還能騙你嗎,她是我父母強迫我娶的,是包辦婚姻!我娶她就是為了完成父母給的結婚生子任務!”

“寶寶你和她不一樣,我們是自由戀愛,我心裏是有你的,而且她就在村裏不會打擾到我們生活,以後她和她生的孩子在老家照顧我爸媽,我們在城裏過自己想要的生活多好,你還不用照顧公婆……”

這次第三人稱是真的死心了,甩了李志一巴掌,“去死吧,渣男!”

“到了這個時候還想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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