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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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阿鏡的家, 毀於戰火,連帶著我和她為數不多的美好回憶也在一夕之間化為了灰燼。

同床共枕的夜裏,我們曾在睡前聊起過, 不久的將來, 我們會有自己的小家。

我們給它取了一個俗氣的名字——鏡音居。

時至今日。

沒有她,也沒有了我。

何以為家?

……

去夜總會接回阿鏡那日, 我急於奉獻自己。因為我清楚地知道, 紙是包不住火的。

一切真相,終將大白。

所以我要趕在蔚正清和卡恩的陰謀詭計被阿鏡拆穿前,和我深愛的大英雄好好地纏/綿溫存。

她好呆。她好笨。她好傻。她好霸道。她,好溫柔……

一個人可以有多少面呢?我很榮幸, 見過了阿鏡最多的一面。

阿鏡是正人君子, 恪守禮教。

若不是我主動獻身,若不是我一而再再而三地引誘, 她根本不會在那樣的情況下要了我的清白。

可我, 等不及了。

那晚的阿鏡很累,睡得很熟。我也累,可我舍不得睡。

她以為我睡著了。

一夜縱/情,趕在阿鏡醒來之前, 我給蔚家打了電話,讓司機來接我。

我怕,怕看到阿鏡深情款款的雙眸, 怕聽到她含情脈脈地喚我“音音”,怕她的擁抱, 也怕她的親吻……怕我自己, 不顧一切留下來。

我沒辦法把自己留下,所以我給阿鏡留了一張字條。

告訴她——我愛你, 也只愛你。

仗著阿鏡對我的真心相待,我幫卡恩達成了他的目的:讓安鏡和安熙身敗名裂,讓安氏蒙羞,信譽掃地。

卻沒能完成蔚正清交給我的“使命”:成為安家少夫人,抓住安熙的心,離間安鏡和安熙的關系。

蔚正清要的,一直都是安家的家財。同意我以歌女紅纓的身份接近安鏡,也只是為了日後博取阿鏡的同情,讓我嫁進安家大門更容易些。

對阿鏡動心動情,是意料之外。

可卡恩卻把這個“意外”當做“計劃”說給了阿鏡聽。

我知道,阿鏡信了。

還記得報紙刊登出我和阿鏡親吻照的那天,她來接我。她拉著我的手無比堅定地說:跟我走。

那一刻的我,猶如萬箭穿心。

我多想就這麽跟著她一走了之,隨她浪跡天涯,隨她風雨飄搖,隨她生死相依。只要是隨著她,怎樣都好。

而她不知道的是,那張照片其實也是卡恩設下的圈套之一。

所以,我怎能走?

忍辱負重這麽些年,怎可功虧一簣。就讓她恨我吧。此時恨我,或許還能對我們之間的感情存一些念想。

數月前我同阿鏡講過的,關於紅姨和蔚正清的陳年往事是真的,那個孩子也是真的。

只是,那個孩子不是我。她在去到蔚家的第二年就“病故”了。

生於老城區的我,父親曾是正清百貨的工人,因被人蒙騙而欠下了一大筆錢,還被追債的人打成重傷,不治身亡。

房子當做抵押被收走了,可還是不夠還債。那些人欲抓走我和妹妹抵債,母親拼死不從,走投無路之下,領著我們姐弟三人齊齊向蔚正清下跪求助。

是的,蔚正清看中了我。

於是他替我們還清了債務,條件是讓我頂替蔚音瑕的身份進入蔚家生活,聽從他的吩咐。

母親則被他安排的一個粗野男人日夜看管,偽裝成夫妻,帶著弟弟妹妹一起生活。

反正那個孩子被接回家後就從未見過外人,我頂替她的身份後,也有好幾年沒見過外人。我們都只是蔚正清的工具而已。

她命薄,不知死因。我的命很硬,我撐了下來。

紅姨失去了自己的親生女兒,痛不欲生。在生活無望之際,蔚正清領著我這個“孤兒”出現在她面前,給了她一點點生的盼頭。紅姨和我,誰又比誰命苦呢?

所以紅姨,成了我名義上相依為命過的“母親”。

從進入蔚家那天起,每個月蔚正清會命人帶年幼的弟弟或妹妹其中一個來見我。

當然,每次見面的地點都是隨機的。

起初,弟弟或妹妹見到我時還會開心地跟我講他們每天都有肉吃,也會有應季的新衣服穿,就是不能一起出門。

他們只能在家門口玩兒,而他們玩兒的時候,母親會被鎖在屋子裏。

母親出門賣菜洗衣服時,就換他們兩個被鎖在屋子裏。

他們住的地方很偏僻,房屋搖搖欲墜。久而久之一些住戶都搬走了,只剩他們“一家四口”還住在那裏。

弟弟妹妹年紀漸漸大了,我能見他們的頻率也從每月一次變成了兩月一次,三月一次。

他們的個子越來越高,身體卻越來越瘦,臉上也再也沒有了笑容。

他們說,他們要是敢不聽話,敢想逃跑,敢向我求救,“爸爸”真的會打死他們。

他們還說,媽媽被打得流了好多血,躺了一個月才終於能下地了。

我檢查了弟弟妹妹的身體,他們身上也漸漸的會出現深淺不一的被鞭打的傷痕,妹妹甚至抱著我大哭,說她不想回去,說她害怕,說她很痛。

那個男人,將魔爪伸向了妹妹日漸成熟的身體。

我向蔚正清提出“抗議”。

可他只是輕描淡寫地說了一句:他們能活到今天就不錯了。

而後,我的“抗議”變成了“乞求”。

我求他不要讓男人再傷害我的家人,交換條件是我得乖乖地心甘情願地學著如何伺候男人,如何討男人歡心。

那些惡心的事,我都學了。我的清白如願以償給了阿鏡,可我的身體,卻在多年前就被教導我床/事的老嬤嬤從頭到腳都觸碰過。

家人的命,遠比我一個人的命重要,就像阿鏡把安氏和安熙看得比她自己更重要一樣。

從偷生到謀生,這便是我們一家人各自要付出的代價。

去仙樂門彈琴,是我的主意。

我猜測蔚正清最屬意的合作對象是安家。這些年安氏企業在安鏡的力挽狂瀾下發展迅猛,遠超出了蔚正清的預料。

明面上他總是與安鏡唱反調,可實際上他是對安鏡刮目相看的,不願承認罷了。

在仙樂門可以學到很多理論之外的東西,也可以接近很多達官貴人。安鏡,就是其中之一。

而我在仙樂門認識的安鏡,跟別人口中的鏡老板不太一樣。

別人口中的鏡老板冷血無情,笑裏藏刀,而我認識的鏡老板雖霸道兇狠,但溫良純情,還有些…楞頭楞腦。

她是我見過的女子當中,最為不同的一個。

我好羨慕她。

從羨慕,演變成了愛慕。

安熙回國後,蔚正清承諾,只要我能嫁入安家促成兩家生意上的合作,讓安熙對我死心塌地,對蔚家不計前嫌,他就給我家人一筆錢,還他們自由。

我刻意偶遇並討好安熙,可我在安熙身上的努力都白費了,他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他。

我們,都在逢場作戲。

我能看出,相信他也感覺得出。

既然他不戳破,我就得硬著頭皮把戲演下去,演著演著竟失控了。

我愛上了他的姐姐,我愛上了一個女人。

這讓我駭然,也無措。

直到阿鏡來找我,吻了我,對我說——音音,我喜歡你。

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感受到什麽叫幸福。

我很想告訴她,你是我的大英雄,在我很小的時候就是了。可我不能。

我是蔚家的二小姐蔚音瑕,是紅姨的女兒,不是那個被她從水裏撈起來的小女孩。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後來的日子裏阿鏡對我越好,我就越愧疚。因為卡恩的介入。

卡恩不知我的真實身世,只當我是被蔚正清嫌棄的庶女,當我是一枚可隨意擺弄的棋子。

是他最先察覺到阿鏡對我動了真情,於是說服蔚正清,讓我們將計就計。我答應了他們的計劃,只有這樣我才能跟蔚正清“談條件”,請求他別讓卡恩“毀”了我。

我想幹幹凈凈清清白白地把自己給阿鏡。若沒有蔚正清的維護,我如何能逃得過卡恩那個魔鬼的摧殘?

針對安氏和阿鏡設下的陷阱和圈套,每一步似乎都很順利。

螳螂捕蟬,黃雀在後。

等到卡恩和安氏兩敗俱傷,蔚正清才終於放松了警惕。

他守信用地放了我的家人,我連夜帶著他們去了老城區,安置在一處早前購置好的房子裏。

折磨了他們近十年的男人,在開門後就被帶我去找他們的那個“殺手”就地解決了。

他是故意當著我們一家人的面這麽做的,蔚正清要滅口,也是在警告我們想活命就“閉嘴”,否則男人的下場就是我們的下場。

蔚正清和卡恩一樣,他們都是草菅人命的惡魔。

盡管男人該死。

多年未見,我差點認不出母親了。

母親的年紀比蔚夫人還要小幾歲,但母親比蔚夫人老了不止十歲。

骨瘦如柴,白發過半,佝僂著背,連雙腿也站不直了。

他們很可憐,但我並不對他們感到愧疚,因為這樣的局面不是我造成的。我同他們一樣,亦是受害者。

那晚,我把身上所有的積蓄和蔚正清給的錢都交到了母親手裏,摸了摸弟弟妹妹們瘦得皮包骨的臉,跟母親說了訣別語。

——媽,你給予我的生命,我用這些年的忍辱偷生和這些錢財還給你。接下來的每一天,我都要為我愛的人活著。此後我的生死,你和弟弟妹妹們的生死,就再無半點幹系了。你就當沒有生過我這個女兒吧。

過去,我們的命都被死死捏在別人手裏,若不聽從命令去做違心的事,就難逃一死。

命如草芥,說的便是我們這群生來卑賤的底層螻蟻。

從生到死,都由不得自己選擇。

踏進蔚家大門那一天起,我走的每一步路都荊棘密布,每一步,都如履薄冰。

我總算,走完了。

……

蔚正清在報紙上刊登與我斷絕父女關系的聲明,想必阿鏡一定也看到了。

我不難過,我也不怕被閑雜人等看笑話,更不怕被他們罵活該,我唯一怕的,是聽見愚昧無知者說“蔚音瑕和安鏡傷風敗俗”。

阿鏡,我愛你,不是傷風敗俗。對不起,我管不住他們惡毒的嘴,是我連累了你。

告別母親他們後,我失魂落魄地去了紅姨那兒。

門上了鎖。

我有鑰匙。

可紅姨的去向,我竟一無所知。

還有阿鏡,安家被壞人霸占了,阿鏡和安熙也都不知去向。

我在紅姨家住了幾天,卻始終沒有等到紅姨。街坊鄰居只稱她搬走了,但沒人知道搬去了哪裏。

那幾天,我時常坐在河邊看天上的雲彩。

每每身後有車輪滾過的聲音,我都會回頭看,直到車子消失,再直到聲音消失。

我很想念阿鏡騎車載我去交保護費那日的雨後清涼,想念輕拂鬢發的秋風,想念那輛阿鏡買來帶我騎了一次就丟失在路邊的自行車……

最想念的,是阿鏡。

我忍著思念的痛,不去關心阿鏡的下落。其實我本來,也沒臉再見她。

沒有消息,就是好消息。盼只盼她和安熙都已安全離開滬海。

安熙曾想方設法傳了消息進來,問我願不願意跟隨阿鏡離開?怎麽會不願意呢?

他們姐弟都是言出必行的人,若我說願意,我相信他們會不計一切代價帶我出去,但我不能拖累阿鏡。

蔚正清告訴我,安家姐弟已經把卡恩惹急了,卡恩也已在蔚家周圍安排了暗線,就等著他們送上門來。至於是殺無赦還是活捉折磨,就不得而知了。

關乎阿鏡的性命,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況且那時蔚正清還沒有放過我的家人,我走不了。

所以我回了話,讓他們速離勿念。

得到自由後的我一直在思考,我還能為阿鏡做些什麽?

卡恩,是陷害阿鏡身敗名裂、無家可歸的罪魁禍首,更是奪走阿鏡父母和多少無辜者性命的大魔頭,他該拿命來償。

於是,我給蔚正清打了電話,以幫他消除後患的名義求他告訴我卡恩的消息。再然後,我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去接近卡恩。

蔚正清忌憚卡恩,也痛恨卡恩。誰喜歡被人牽著鼻子走呢?

旅館的房間裏,卡恩粗鄙不堪的一言一行對我都是羞辱。我一個弱女子,想要全身而退,難如登天。

我不能弄臟自己,我的身體是阿鏡的。擺在眼前的路,只有一條——同歸於盡。

我不怕死。

遺憾的是,無緣與阿鏡白頭。說好要陪她長命百歲,我要食言了。

可為什麽,為什麽阿鏡會在窗外?為什麽要讓阿鏡聽見卡恩那些不堪入耳的淫詞?

阿鏡。

你恨透我了對不對?

活著,比死更痛苦。這句話,我深刻領悟到了。

我賭上命,卻只把木簪刺進了卡恩的肩。就在我以為自己要命喪當場時,阿鏡回來了,我的大英雄回來了。

阿鏡拉著我的手,讓卡恩死在了我和她的手裏。

那一刻,我雙腿發軟抖得很厲害。我不是怕血,也不是怕殺人,我是怕阿鏡看我的眼神。

那本該明亮清澈的眸子,那本該柔情蜜意的目光,裏面全是冰涼的恨意。

還有那支木簪,在老城區的夜裏,我用小刀在上面刻下了“鏡”字。那是我珍愛的禮物,以及珍愛的阿鏡的名。

木簪被遺棄在了卡恩的脖子上。

我怎會不懂呢?被阿鏡遺棄的不是簪子,而是她對我的情。

槍林彈雨中,為了掩護我們逃走,戮幫的好幾個弟兄死了,我最熟悉的柏楊也死了。

他們都因我而死。

被阿鏡拉著赤腳跑了一路,我的腳鮮血淋漓痛到麻木,但更麻木的,是心。

我也沒資格喊痛,因為我,是罪該萬死的那個。

夜裏躺在床上,當阿鏡問我有沒有心的時候,我想說,我有心,心裏裝著你,裝著我的大英雄。

她不會想聽我的聲音。我明白。我閉嘴。

她說,要讓我痛苦的活著。

阿鏡,你好殘忍。怪只怪,我殘忍在先。

最後,阿鏡枕在我的胸口睡著了。

她沒有向我要解釋,沒有問我卡恩說的是真還是假。

解釋什麽呢?

我百口莫辯,也罪有應得。

仙樂舞廳,就是整個布局的伊始。身為安氏企業一把手的安鏡,兩年前就入了“我們”精心布置的天羅地網中。

我是個徹頭徹尾的壞女人,阿鏡說她不會原諒傷害過她的人。她,不會原諒我。

趁著阿鏡熟睡,我才能好好的摸摸她。

頭發長了,臉瘦了。

咚,咚,咚,我的心跳得很快,讓我不禁想起和阿鏡的“第一次”。

上/床這一項是原計劃裏就有的,但自從和阿鏡相愛後,這一項變得好難實施。

阿鏡視我如珍寶,寵我疼我,舍不得我受半點委屈,所以遲遲不肯要。我卻怕以後再沒機會,一定要給。哪怕她知道真相後恨我。

阿鏡,是我厚顏無恥,自私自利,只想做你的女人,讓你永遠都忘不了我。

床上的事,跟男人,跟女人,我都學過。

阿鏡說她不會。我信。

我的第一次,阿鏡的第一次。兩具身體的契合,也是靈魂的契合。

那晚的我徹夜無眠。阿鏡的呼吸綿長,輕輕打在我的臉龐。

借著床頭燈的微微光亮,和與阿鏡近在咫尺的距離,我得以看清她的容顏。

她的眉,她的眼,她的鼻,她的唇……每一處我都親吻了無數次,每一處我都牢牢記在心裏。

淚水,打濕了枕頭。

地下室這晚,亦是如此。

阿鏡的臉貼在我胸口,聽著我的心跳入眠。我多希望她也能聽到,我對她無比真誠亦從未改變的情意。

我不該睡著的。我為什麽要睡著?

阿鏡,她不要我了。

在陌生的房間,我抱著膝蓋哭得很大聲,二十年都沒有這麽悲傷絕望過。

阿鏡。

你拿走了我的心,也拿走了我的命。餘生若無你在身邊,我寧願昨天就死在你懷裏,也好過活著卻再也見不到你。

哭著哭著,我發了瘋地在身上、在床上亂翻。

紅姨聽到動靜後立馬進了屋,我跌下床,抓著她的手問:“玉觀音呢?紅姨,我的玉觀音,我戴在脖子上的一個南紅玉觀音,是不是你從我收起來了?一定是對不對?你給我,給我好不好……”

紅姨蹲下,抱著我,搖頭。

什麽都沒有了。

跟阿鏡有關的木簪、旗袍、玉觀音,一樣都沒有了。

我推開紅姨,用力扒開領口,看到昨晚阿鏡留在我身上的痕跡還在。我哭著笑,笑著哭,這具“傷痕累累”的身體是唯一和阿鏡有關的了。

我好怕。因為她種下的傷痕,總有痊愈的一天。

紅姨卻撿起一顆紐扣遞給我。

紐扣。襯衣。

我後知後覺地發現,我貼身穿著的衣服,是阿鏡的。我抓住被扯下的那顆紐扣,如獲至寶的按在心上。

是阿鏡的味道,不會有錯的。

見我冷靜了些,紅姨重新扶我躺上床。

她從床頭的一個抽屜裏取出三樣物品,一樣是一張月白色的絹帕,邊角繡著紅梅。那是我以紅纓身份時用的手帕,總共繡了兩張,一前一後都到了阿鏡手裏。

我知道,這張手帕是韻青姐給紅姨置辦好新房子後,說動她搬遷的信物。

另一樣是兩只鐵皮青蛙。一只銹跡斑斑快看不出模樣,一只則嶄亮如新,兩只都是阿鏡送給我的。

鐵皮青蛙是我從原生家庭唯一帶走的東西,也偷偷帶進了蔚家。

有一次被蔚蘭茵發現了,搶走後扔進了前院的噴水池裏,又被我下水找了回來。

它曾一度是我的精神寄托。

為了不再被發現,我把小青蛙用布包起來藏在了床底下。只在很難過很難過的時候,才會在夜裏爬到床下拿出來看看。我新生過一次,一定還會有下一次。

跟紅姨熟絡後,我便將其轉移到了紅姨家裏,對紅姨說,這是我最重要的東西。後來阿鏡新送的那個,我也放在了一起。

而第三樣物品,不,碎成塊狀的它已不能稱之為物品。

那是——我和阿鏡的婚書。

這是阿鏡,第二次撕了我的婚書。第一次我不難過,可這次,她撕碎的是我的夢,還有我的心。

她是在告訴我,夢該醒了。

我和她,永遠都不可能了。

自那日後,恍恍惚惚反反覆覆的日子裏,我像一具行屍走肉,足不出戶地躲在房間。

每天,紅姨都會買一份報紙送到我房裏,我想在上面看到蔚正清的死訊。

很多很多天以後我才想起,我忘了告訴阿鏡,蔚正清不是我的父親。要殺要剮都隨你。或者,讓我來。

阿鏡,我知道你要去做很重要很重要的事,我不會再拖累你,我會守著我們的回憶,等你。

一個月兩個月,一年兩年,你何時回來,我便何時迎你。

我還有好多的愛沒來得及給你,好多的情話沒說與你聽,好多的事沒同你一起做。阿鏡,你一定要記得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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