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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三章愛了就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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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愛了就輸了

安排好了一切事情,李珣坐在自己新買不久的車裏,微微地有些失神。

他在念叨著那個讓他變得不正常的名字:洛央,洛央啊!

這個名字,沈銘森可以記住這麽多年,而他,也是從未忘記。

他曾經是那般對不起她的,所以,他改了名字——李珣,從此以後,她便不會找到他了吧?

李羽塵,早就該從這個世界消失了!

他本以為只要這樣,他們便不會再有任何交集了,可是他沒想到,沈銘森竟也和她有過那樣一段過往,那樣一段因為兩人眼眸的相像所引起的過往。

洛央應該還是愛著他的不是嗎?不然她為何要從別人身上去尋找自己的影子?

可是現在呢?

他不知道洛央去了哪裏,就連沈銘森,也不知道洛央究竟是消失在了何處。

他一直相信洛央是不同的,她心裏的秘密,不是任何人都能看得懂的。所以,如果她想躲起來,那便是這世間本領最高強的人,怕也是找不到她的蹤影吧!

這麽多年,他都在瞞著沈銘森,瞞著沈銘森他與洛央的那段過往,因為他不想他們兩個人的心裏都苦。那麽,不如就只苦了他一個人好了!

至於那個多年前在自己懷中膩著的小央,就當作是一場夢吧!當做是一場名為成長的夢!

“珣,有沒有發現我們倆的眼睛長得很像?”曾經,沈銘森這麽問過他。

“啊?”他只來得及這麽驚嘆一聲,話頭就再次被沈銘森接走。

他說,“小央告訴過我,在這個世界上,有一個人的眼和我的很像很像,他叫做李羽塵……”

沒人聽得到那一瞬他心碎的聲音。一片一片的愛戀,宛如摔碎了的水晶球,再也無法拼湊地起來。

後來,他發了瘋似的,用盡全力讓洛央以為沈銘森不愛她,用盡全力告訴她自己當年的無奈,只是期望她能回頭看自己一眼,哪怕只是接受自己的一句“對不起”。

可是,沒有,所有這一切他所盼望的,直到她消失的那一天,都沒有。

他很想知道她究竟去了哪裏,可是卻又怕聽到這個答案。說他自欺欺人,他也認了,況且他一貫都是不在意這些的。

愛情,究竟是個什麽東西呢?

李珣迷茫了:雖然他從不覺得在愛情的世界中有贏家和輸家,可是,一旦真愛了,便就是輸了吧!

付出了太多,收到的回報又能有多少呢?

怕是每個正在深愛,又或者是曾經深愛過的人都講不清吧!

謎一樣的存在著,愛情,是惟一這般美好的。

李珣辦事的效率是很快的,當天晚上,博森的領導人物就聚在一起吃飯喝酒。

眾人都在誇耀著沈銘森的厲害,他面上也是笑容,可是只有李珣看得出來,他似乎並不開心。

為什麽呢?讓妖子在新作品裏幫博森背書,這不是他一直所期望的嗎?如今如願以償,他為何這麽失態,而且,還是整整一天!

在他的記憶裏,沈銘森從未這般放縱過自己的神經。

除非……

一個認知忽然跳入他的腦海中,他有些不敢想了。

一個人借口透氣從房間中出來,手上拿著剛剛從已經醉酒的沈銘森袖中摸出的手機,朝著那個叫做“劉蕊”的名字將電話打了過去。

他是知道劉蕊的,所以,他覺得,會不會劉蕊是知道一些什麽的?

電話很快就通了,他彬彬有禮,“餵,你好,請問是劉蕊小姐嗎,我是沈銘森的朋友李珣。”

“哦,你好,我是,請問你有什麽事兒嗎?”

“我想知道一件事兒,妖子,到底是誰?”沒有猶豫,問出了自己心裏的話,可是沒人知道,此刻,他的心跳,是在加速的。

連他自己都是矛盾的,一方面,他希望妖子就是洛央,那樣他至少可以知道小央的存在;另一方面,他又不希望妖子就是洛央,因為如果是那樣的話,就說明小央和沈銘森再次有了接觸。

這是他害怕去想的。

“不好意思,李珣先生,妖子的身份我確實知道不假,可是做我們這一行的,總還是要有職業道德的,所以,請原諒我,沒有辦法回答你的這個問題,不好意思。”

聽到這個回答的時候,李珣微微松了一口氣。

那種如釋重負的感覺,就連他自己,都覺得是那麽矛盾。

只是,很多事情,不是你不親耳聽到,它就不會存在了的。

更多的時候,我們只是在欺騙自己,不是嗎?

劉蕊的話,他不是聽不出來畫外音:妖子的身份是一個秘密!而自己,是用沈銘森的手機打過去的,劉蕊不想讓自己知道那所謂“妖子”到底是誰,也是應該的。

他現在迫切地想知道洛央是不是真的回到了沈銘森的視野中。

和屋子裏的人告別,不動聲色地將手機放回沈銘森的口袋,他就離開了,直奔書店。

妖子出名不過才一年,真正出版印刷的書,不過只有兩本,加起來也不過五十萬字,李珣很快就將那文章讀完了。

可是真的讀完了那些書,他卻開始懷疑自己心裏的想法了:是自己太敏感了嗎?或許,那“妖子”和洛央沒有一絲一毫的關系?

因為從那五十萬的文字裏,他看不出任何自己所認識的那個洛央的痕跡。

即使是改變,也不會這麽徹底吧?

翻到書的扉頁,按照那上面留下的微博地址輸入電腦,查詢出來的結果還是讓他一頭霧水。

因為是網絡作者,妖子堅持不洩露自己的照片,因此,那微博上面的信息,並不能給李珣帶來什麽頭緒。

不過是零零散散的關於生活的文字,卻也難覓當年的影子了。

他承認,當年,輸的是洛央,因為是她先愛上了自己,可是如今,輸的那個人是誰呢?

沒人說得出來了!

哪怕是當事人,都無法看透自己的內心,更何況是別人呢?

人,就是這樣一個矛盾的動物,總是矛盾著存在……

很多年前,李珣就知道了這一點,只不過一直不願意承認罷了!

時間轉眼而過,又是一個星期,除了開始的幾天,沈銘森和以往沒有任何區別,依舊是上班嚴肅,下班瘋狂,就好像一個星期之前的那次與洛央的相見不過是夢中的場景一般。

那日,在洛央到達之前,劉蕊曾告訴他當年她選擇和他分手的原因是因為她一直都看不透他,看不透他的心。

他笑了:他的心嗎?就連他自己都無法掌握的那顆心,又豈是別人能看透的?

“今天是什麽日子?”這樣問著自己,沈銘森並不想讓別人回答他什麽。

“三月二十……”說出這個日子的時候,李珣的語氣有些不快。

三月二十,洛央的生日,那個他一輩子都無法忘卻的日子!

如今,卻被另一個男人這般親昵地念著,不舒服的感覺從心底升了上來。

看著遠方泛白的天空,沈銘森沈默了,仿佛剛才的那句問話不過就是閑來無事的隨口一問一般,沒有絲毫獨特的意義。

現在的她,在幹什麽呢?

這個時候,沈銘森才發覺,那天,他一直都沒問她是不是有了男朋友,是不是已經結婚。

自己什麽時候也變得這麽傻了!

拍打了一下自己的腦袋,沈銘森顯得有些有氣無力地說到,“今兒晚上有約沒,一起去吃飯?”

“抱歉,我有約了!”無奈地聳聳肩,表示著自己的無奈。

“哦,沒事兒,我找別人!”

不知怎麽的,沈銘森就是覺得今天是不適合一個人度過的,至少該有一個人陪他共進晚餐,至少應該有一個人願意聽他講那些不知道該用什麽詞來形容的過往。

他的手指,已經將電話薄上的名字,劃了一遍又一遍,最終,也沒有撥通一個電話。

倒是劉蕊的電話先一步來了,接了電話,便聽見那邊的聲音,“餵,今兒晚上有時間嗎,一起吃晚餐?”

“好!”就那麽爽快的,他答應了。

其實,劉蕊是個不錯的傾訴對象,這一點,這麽多年來,他都是相信的。而且,當年的故事,她也是知道的很多的,自己將一切告訴她,也許比對別人傾訴好吧!

甚至,比李珣還要好!

想到這句話的時候,他的心內,忽然升起了一種久違的無力感:這幾日,李珣的改變,他不是沒有看出來。只是因為他從心裏是相信李珣的,覺得他應該有什麽自己的事情不便講出來,便也什麽都不問。

可是不問卻並不能代表他就什麽感覺也沒有。

或者說,他早就察覺到了什麽……

他不希望那是真的!

這個故事,跨越了這麽長的時間,如此紛繁覆雜,已經夠亂了,他不希望,這件事兒變得更加覆雜。

最好,那些過去的都只會成為回憶,讓人緬懷,卻在也不會在現實中出現。

最好,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樣,最好不是!

他的腦袋中,忽然就跳出了李珣那與自己那般相像的眼眸的影像。

不自覺的,沈銘森就那麽咽了一口吐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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