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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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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沈孤予接過酒杯,卻沒有立刻喝,只是擱在手邊:

“對方是個無賴,那就讓自己也變成無賴。對方欺負你,無非是因為就算他傷害你也不會有任何損失。既然如此,需要做的事就很清楚了,讓這個敢欺負你的人蒙受損失,讓他明白傷害自己是要付出代價的。”

他端起酒杯一飲而盡,“如果是我,會直接聯合周圍罪奴,割傷自己,上報官府。”

“把事情鬧大?聰明的做法。”孟徐熙道,“罪奴可以由皇家和掖庭任意打罵,但外人卻動不得他們。只是大家歧視罪奴,往往忽略這一點。只是……”

他微微沈吟,“會有罪奴願意聽嗎?他們的生計可仰仗著碼頭的旬錢。”

“所以才是蠢人,保護自己的方式就在手上,卻被忽悠著分散內鬥。越分散越容易被欺負,沒有底氣才會顯得如此可憐,自己咎由自取罷了,何必執著?”沈孤予低聲道。

孟徐熙一時沒有回答,默默沈吟一會兒,笑著展開折扇,“殿下果然不會讓人失望。”

五月陽雨。太陽高懸,雨水並不溫暖。

被人推下水也不是第一次,元初在東碼頭臨時找了件衣服,暗自慶幸不用回去,不然元蓓又要擔心。

身上穿的這件雖不合身,但也聊勝於無。

還差一個時辰到午時,元初匆匆到了掖庭司,被閽者攔住,“快走!哪裏來的叫花子?!”

元初視線定定落在腳下,嗓音沙啞,“聽人說,午時直司大人會招藥人。”

閽者聞言一頓,上下打量元初,語氣更加輕蔑,“罪奴?”

元初點頭。

閽者微擡下巴,坐回閽房,道:“等著吧。”

元初習以為常,找了個地方站著。

陽雨淅淅瀝瀝,逐漸銷聲匿跡,緊接著出現熾熱得多的陽光。

就這樣站了四刻鐘,元初感到口渴在灼燒大腦神經,每一個細胞都叫囂著缺水時,閽房傳來怒呵聲:

“今晨再三說,午時有貴客,有貴客!你就這麽看門的?那個罪奴呢?!”

“在,門外……”

“你真是豬腦子!直司大人要帶貴人選藥人,你把人攔在外面,不讓他先進去給直司大人過過眼?”

“那該,該怎麽辦?”

閽者唯唯諾諾道,與方才的氣焰囂張截然不同。

“……”空氣沈默了一陣,元初緊接著聽到,“那能怎麽辦?左右不是我們的錯,是那個罪奴自己來晚的。”

“不愧是哥,這個主意好!”

“學著點吧。左右是些沒人管的罪奴,就算哪天死了也沒人在乎。”

沒人在乎,元初聽著在心裏默念這四個字,很想反駁一句他有人在乎,他還有妹妹,但這樣的反駁往往沒用。罪奴不是人,他們沒有資格爭辯,一切紛爭的結果只會遭到痛打。

他定定在外面站了一會兒,就見閽者大搖大擺出來,擡手給了自己一巴掌,道:

“好你個死狗奴,居然敢遲來!”

側臉火辣辣的疼,元初被推進掖庭司,抿緊嘴唇。

這樣是對的,所有人都可以蔑視他、欺負他,因為他沒有任何力氣反抗。這樣是對的,必須是對的——不這樣想,他就沒辦法活下去。

如果無法忍受,元蓓又該怎麽辦?

元初突然有了主心骨,跟著閽者走入掖庭司。雖然是每天都來的地方,但元初從來沒走過掖庭這麽深的地方。

廊廡幽深曲折,通向未知的方向,少見草植,卻可看見新鮮幹涸的血跡出現在庭內的每個角落,越走空氣越陰冷,方才雨後曬在身上的熱量很快被吸幹。

“餵!一會兒到直司大人跟前,知道該怎麽說嗎?”

被叫哥的閽者回頭看元初,眼神惡毒冰冷,觸目驚心。

元初低頭避開他的眼神,木訥道:“知道。”

“哼呵……”

閽者發出意義不明的聲音,並無半分謝意,只覺得元初被自己嚇到了:

“進去吧。”

面前是一扇烏木門,按常理,這種門由於沈重難以推動,很適合看家護院,所以一般用作內院大門。

元初方才已走過內院的烏木門,沒想到眼前還會出現一扇。

“快進去!”閽者語氣不善,示意元初推開門。

空氣彌漫著淡淡的鐵銹味,有一瞬間元初好像聽到了鐵鏈拖地的聲音。

他推開門,血腥氣瞬間濃郁,充斥整個鼻腔。

內室地上躺著一個死人。屍體的後腦勺、氣管、恥骨三個地方分別釘著短刀,氣味很新鮮。

“直司,人帶到了。”閽者道,頓了一下連忙接上,“這狗奴居然怠慢您,剛剛才趕到。他人一來,屬下就把他帶來了。”

把自己撇得一幹二凈。

室內昏暗,隱隱約約有個肥胖的身影從盡頭的紗幔後坐起來,緊接著室內燭火憑空自燃。

元初終於看清這間內室,四周琳瑯陳列著刑.具,陳舊與新鮮的骨頭味混雜在一起。

“跪下。”

這聲音疲憊,又充滿厭惡。

“是。”

未等元初反應,一個力道把他引進內室,摁在屍體旁邊。

“下去吧。”

“是。”

又一聲應答。幾秒後,烏木門被關上,發出沈重的悶響。

有溫熱的液體透過布料,浸染到腿上。室內安靜,不知過了多久,久到元初感覺不到自己的膝蓋,只能感覺到有一道視線直直望著自己。

一輛青檀輿駕緩緩駛過街巷。

沈孤予垂眸坐在車上,一手把玩腰間的琉璃墜,忽地,一道聲音響在車外:“大人,掖庭司那邊到了符合標準的藥人。”

過了一會兒,沈孤予才放下琉璃墜應聲,“明白了。”

轆轆前行的輿駕隨之改道轉向。

滴漏一點一點落下,在水面蕩起漣漪。

不知哪裏來的風刮過,四面圍墻的室內,所有燭火熄滅,眼前漆黑一片,接著,元初聽到鞋子行走的聲音。

很快燭火覆燃,一個肥胖的中年男子站在元初面前。

掖庭司直司莫尚儆,據傳此人非常厭惡罪奴,厭惡到單純的殺死不夠,他更喜歡虐殺罪奴。

“惹人厭煩的東西。”

莫尚儆走到元初跟前,用刀尖抵住他的喉嚨,幹澀的喉嚨甚至可以勾勒出刀尖的形狀。

元初的眼神無波無瀾,常年走在懸崖邊的人,並不會因為突如其來的生死考驗而動搖。

莫尚儆沒有看到預料的哀求,眉頭皺起,開始慢條斯理地動作——刀尖劃破喉部的皮膚。元初無法呼吸,每吸一口氣,都會有血腥氣順著氣管上湧。

“你知道嗎?我最討厭你這種自視清高的罪奴。我本來想,你方才只要因為腿軟動一下,我就殺了你。”

莫尚儆一邊說,一邊抽出短刀,刀尖扯出牽動血珠,元初被迫擡起頭,與莫尚儆對視,“可現在,我改變主意了,你雖然沒動,但我還是想你死,豬玀。”

擡頭的動作牽動脖頸的傷口,元初與一雙渾濁的眼睛對上視線,從中看到了密集的欲望、痛恨以及殺意。

元初掙紮著擊中莫尚儆的下腹,拉開彼此的距離。

但未等邁步,眩暈襲來,元初感受到莫尚儆暴怒的力道,他再次成為砧板上的魚肉。

腳邊的屍體此刻映入眼簾,刀尖刺入皮膚。

“大……人,大人,七殿下到了。”門外傳來聲音。

“怎麽了?”莫尚儆沒好氣道,沒放下手裏的刀。

“這,這……”

門外人拖拖拉拉沒說明白,莫尚儆卻心領神會,他低頭瞪著元初,似在做什麽權衡。

過了三秒,他放下了短刀,轉身走向內室,“進來吧。”

“是……”怯生生的話應道,烏木門被推開,來者看到地上的元初。

鮮亮的紅血飛濺到臉上,頸部的皮膚血肉模糊,頭發亂蓬蓬地散開,只一雙眼睛嵌在灰敗的臉上,或許連當事人都意識不到,他現在的模樣有多讓人有施nue的欲望。

莫尚儆脫掉血染的外衣,換了件新的,“帶他下去處理傷口。”

“是。”仆役應聲。

脖子上的傷口很深,普通劣質的傷藥徒增新的疼痛,想來未來很長一段日子,元初都很難開口說話了。

元初脖子上繞著裹布,一圈一圈,勒得很緊,他跟在仆役身後,來到前廳。

雨後天晴,風是微涼的,四周散布著來去匆忙的文書執事,他們用驚異的眼神打量渾身是血的元初,卻又在確定了什麽後,投來鄙夷的目光。

元初習慣地垂著頭,膝蓋應該青了,他剛才跪得很實在。

一步一頓,忽然聽到前面的仆役道:“直司,人帶到了。”

一陣風刮過,牽動不知名的脆鈴聲,仆役得到進去的回答,小心推開門,示意元初。

元初低垂著頭,盡量避免和室內的人對視,然後小心地邁過門檻,跪在門邊,他微微皺眉,門邊沒有絨毯,這一跪,膝蓋烏青尖銳的疼。

前廳不大,一張公案,幾把圈椅,一面山水墨跡的屏風隔開明暗兩個空間,元初依稀看見一個穿茶白衣服的人坐在高位處。

距離較遠,元初不敢細聽,只攥緊了衣服。

莫尚儆斜覷著元初,率先開了話頭,“殿下,這個罪奴完全符合您的標準,而且是個甲奴,不會有後顧之憂。”

“直司向來得力,前幾個藥人找的也很合適。”

沈孤予笑意溫潤,視線落在門邊,罪奴跪在地上,身體盡量蜷縮成一團,他只能看到一點頭頂的發旋,還有頸部纏繞的布帛,身體並不單薄,穿著寬大的褐衣也可以看到肌肉的輪廓。

比前幾個罪奴,瞧著更像樣。

想到這,沈孤予看見罪奴微不可查地晃了下身體,就像支撐不住身體。

“殿下的醫術是被藥師稱讚過的奇才,能給您當藥人,是榮幸。只是……”

莫尚儆話尾一轉,渾濁的目光內有一閃而過的殺意,“這個罪奴笨手笨腳的,前段時間燒火,不慎燎到喉嚨,成了啞巴。”

藥人在試藥過程中,需要描述出自己的癥狀,無法說話是巨大的阻礙。莫尚儆此言一出,幾乎斷絕了元初成為藥人的可能。

元初手腳發麻,想要開口,卻只牽動喉嚨的刀傷。大殿彌漫開鐵銹的氣味,沈孤予審視地看著緊緊攥著衣服的罪奴。

不過一個罪奴罷了,他還不至於用個殘次品。

“這樣的話,很可惜。”沈孤予道。

莫尚儆露出得意的笑,連忙道:“誰說不是呢?我已找過幾遍了,都京城內再沒有類似的罪奴了。”

他說完,恍然反應自己失言,但沈孤予已經凝眉開始思索,連忙找補道:“但一定還有遺漏的,殿下不如再回去等等。”

沈孤予笑意未達眼底,語調隨和,“不過不用了,就這個吧。”

月中藥試就要開始,前九個藥人都沒有扛過去,就算是個啞巴,只要體質對得上,也未嘗不能用。

“可他是個啞巴啊!”莫尚儆驚訝道。

沈孤予此人挑選藥人標準十分嚴苛,寧可不要,也不會要一個殘次品。

“沒辦法。”沈孤予故作無奈,“畢竟我給掖庭司的時間已經夠久了,不是嗎?你們拖到現在,讓我覺得就算是個啞巴,也可以試試。”

莫尚儆訕笑,感覺自己被看穿——他收了五皇子的賄賂,存心拖延沈孤予的時間,不讓他找到合適的藥人。但受賄的證據都已銷毀,怎麽會被發現呢?

他很快鎮定下來,笑容變得自然,“能被殿下看上,是福氣。”

沈孤予起身走出前廳。路過元初時看到他依舊低垂著頭,眼下有一塊淤青,亂蓬蓬的頭發讓他像極了街邊的流浪狗,手指修長但保養不當,顯得很粗糙。

應該是常年幹重活的人,連指縫間都是臟泥,沈孤予微不可查地皺眉,平白糟踐了這麽好看的手。

待沈孤予離開,莫尚儆堆笑的肥肉登時松懈,他瞪了元初一眼,道:

“帶他下去收拾一下,送去七皇子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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