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離婚了,像一場夢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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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離婚了,像一場夢一樣
李遙坐在理發店的皮沙發裏,人懶懶地陷進去,看著年輕的理發小哥們動作誇張地擺弄著幾個女人的頭發。
尤其那個黃毛小哥,姿勢極是賣弄,用細長的梳子將一縷長發高高挑起,手持剪刀,撅著臀歪著腦袋,哢嚓、哢嚓幾聲後,雪白披布上只落下細如微塵的碎屑,頭發落回原處,同之前幾乎沒有差別。
她牽著唇角笑,日子其實也是這樣,溫水煮青蛙,一點點瑣屑的磨損,通常無法察覺,等到許多刀下去,才終於意識到,那麽長一段都被切掉了。
那個時候,也只能接受了。
又進來一個一頭紅發下巴尖尖的年輕女孩子,推開門便驚嘆:“呀,這熟悉的氣味。”
李遙一怔,剛進門時她還覺得有些刺鼻,坐了一會兒,竟然也習慣了。
正發楞著,有小哥自玻璃門探出頭喊她,“您好,輪到您洗頭了。”
她將自己從沙發裏拔出來,那小哥正在沖手上的泡沫,埋著頭,等她走過去。
盡管人家沒看她, 她還是裝模作樣看了眼手機,又擡高了聲音解釋,“不好意思,我有點急事,改天再來吧。”
出了門,她在街上漫無目的地走著,有些好笑自己這臨場反悔的行為。
她昨天離婚了。
今天吃了早飯,突發奇想要換個發型,改一改幾年沒變的黑色中長發。
渝縣地處南北分界線附近,算是四季分明,這會兒 9 月還未過半,殘留著不少暑氣。
李遙晃蕩著東看西看,後背溢出層細汗時,才在人行道上一棵高大梧桐下停下來,太陽光從樹頂貫透下來,在她身上,也在地面上,投射出各樣不同形狀的光點。
在長椅上坐下來,閑閑打了個呵欠,心說,“不至於,對,沒必要。”
她和王明昭在一起快 14 年,從 19 歲到馬上 34 歲,是人家說的,從校園到婚紗的所謂神仙愛情。
每回旁人表達艷羨時,王明昭都咧著嘴笑,她也配合地抿著唇做出羞澀之態。
其實,雖然不差,可也沒有人家說得那麽好。
她覺得有些扯,怎麽這會兒才想起這些,就像一場重要的考試已經結束很久,成績出來知道自己落榜了,才琢磨起來進了考場以後的種種細節。
王明昭比她大一歲,兩人認識的時候,她大二,他大三,他算是同一個學院的學長,只是不同專業。
第一回見面,是院裏一次大型活動,她和幾個同學包攬了所有的平面設計,慶功的時候,學生會的人主動聯系她們,說她們是幕後英雄,必須到場分享榮光。
她那天剛接到她妹妹李遇的訴苦電話,說她放學回家又撞上鐵將軍把門,她媽趙春華一聲不響回了娘家,她爸李宏毅照常在超市裏忙活,給了李遇二十塊錢,讓她自己出去吃飯。
李遇那會兒還是個中學生,掛電話前哼哼唧唧問她,“姐,你說他們會離婚嗎?”
她被問得心裏亂糟糟的,整個下午人都像沈在水裏,悶悶的,很不暢快,哪有心思去慶什麽功?
可人家熱情極了,又不好推拒,最後只好借口有事遲些去,打算待一會兒就走。
進門的時候,只有王明昭身邊有空位,她悄悄挪過去坐下,跟大夥兒解釋了,便安心吃起菜來。
也沒胃口,其他人在喝酒說話,桌子許久無人轉動,她只挾了面前兩個菜,安靜又緩慢地吃著。
覺出有視線向她掃來,微微側了側頭去看,王明昭笑得和煦問她,“你只吃喜歡吃的菜嗎?”
她回過神,才想起自己一直沒怎麽動過其他菜,胡亂點了點頭應付。
聽到他說,“我也是,喜歡的天天吃都可以,不感興趣的就不怎麽動。”
她這才擡起頭來,不動聲色打量他,衣裳是舊的,洗得很幹凈,笑容明朗和氣,面前的黑色手機也是舊款,看得出用得很精細,磨損並不多。
忽然起了興趣,笑笑問他,“你喜歡吃什麽菜?”
他撓撓後腦,有些不好意思,“清炒土豆絲、紅燒排骨、還有油燜茄子,都是小時候我媽和外婆常做的。我就是人家說的那種,小時候的味蕾記憶決定一生口味的人。很無聊吧?”
問到最後一句時,他眼神明澈直直看向她。
她心裏忽然動了一下,那時候,她覺得那是心動,當下也看過去,很認真地搖了搖頭,“一點也不,很好。”
他又笑起來,問她,“真的?”
她重重點頭。
他後來說,她那時候臉紅了。
她自己卻記不大清楚了,現在想想,應當是紅了的,只不過大約是激動大過於羞澀的那種紅。
手撫著落在膝頭一片晃動的光團,她想,19 歲的她,那會兒極度不安,遇上一個人,然後,不管不顧地,一廂情願地,把許多標簽貼在人家身上,諸如念舊、專一、長情,還有,惜物。
都是讓她心安的美好品質。
她像在超市茫茫貨架裏挑選一根適合自己的牙刷,所謂適合,不需要外觀特別好看,也不需要刷毛多柔軟一用便鐘情不已,要的是經久不變形。
這要求,多少有些不合時宜,於是沒那麽容易找到。
誰知,竟誤打誤撞碰上了,可不是要激動得臉紅麽?
那晚,他們又閑聊了許多,他的分寸感極好,沒有熱情到露骨,又適度地表達出了對她的在意和好感,超出了普通同學一點點。
散場時,其他同學要趕下一場唱歌局,她卻想回去了。
他自告奮勇陪她一起回學校,出租車上,他在閃爍燈影裏偶爾偷看一眼她的側臉,讓她生出恰到好處的虛榮心,心情也變得好了許多。
送她到宿舍樓下時,他仍舊淡淡笑著,聲音溫柔叮囑她,“你進了門給我發個消息,我再走。”
她像是踩著雲朵一樣上了樓,先開門,再開燈,然後,突然決定打開窗戶,趴在窗口看到他安安靜靜立在樓下,微垂著頭,手裏拿著手機等她的消息。
那個等待的姿勢,她記了許多年。
想起來,便為他的周到倍感安心,還有一點點的甜。
安心和甜的比例剛剛好,也都足量,讓她覺得踏實和可靠——她當晚睡得很香很沈,沒有宿舍裏其他人初戀時激動到失眠的情形。
可她是喜歡的,她一直跟自己說。
他一路上極其規矩,沒有有意無意碰她的手,也沒有借過馬路的機會攬她的腰或肩膀,最多,就是看著她,眼神裏有恰到好處的熱切。
她想,這樣很好,他不是那種愛火“噌 ” 一下燃起來,一下子燒得彼此喪失理智的人。她不喜歡那樣的,總覺得,極度的絢爛之後很快就會化成一團黑灰。
她喜歡的,是那種綿長的、溫煦的愛,不需要太強烈,卻需要很長久,最好熱度也能恒久地保持下去,上下偏差不要太大。
陰差陽錯之下,王明昭,開局就贏了。
膝頭的光團跳到了小腿處,她伸手順了順一頭柔順的直發,心想,一切都是命運的安排吧。
那之後,他們進行得緩慢又順利,一個多月的時候才牽手,後來再到擁抱、接吻、做愛、同居……一步一步,按部就班,讓她有種踏踏實實、穩穩當當的感覺。
畢業以後,他們都留在了平城,先後進了不同的公司,工作到第三年,他們見了彼此的父母,定下了婚事。
讓她下定決心嫁給他,還是因為王明昭的爸媽。
第一次去他家,他媽很客氣地讓她看電視,讓王明昭在一邊陪著她,他媽才拽著他爸一起去廚房忙,她不時能聽到兩人說話的聲音,低低的,很溫和,心突然就又酸又軟,這樣的情形,在她家可太少見了。
晚上,他爸非要把泡腳盆端到客廳裏,和大家一起說話看電視。
泡完腳,地板上淋漓著一大圈大小不一的水跡,她看到王明昭他媽嘴角耷拉下來,心裏立刻緊張起來,下一刻,果然聽到他媽開始了抱怨,語氣卻並不如何兇,反倒帶了些少女般的含嗔帶怨。
然後,一邊說話,一邊去衛生間裏拿拖把出來,他爸則一邊擦腳,一邊嘻嘻哈哈道歉,穿了拖鞋站起身接過他媽手裏的拖把,自己收拾起來。
她又覺得眼眶酸脹起來,居然就這樣沒事了。
那一瞬間,她想,她一定要嫁給王明昭。
後來,他們一起在平城買了套三居的房子,兩邊爸媽雖也幫了點忙,可到底花費巨大,力不從心,硬裝做完時,兩人身上的積蓄都花光了。
然後,便是一個月添一樣家具和電器,慢慢地,一點點把房子填滿,變成兩個人的家。
終於買全了東西時,兩人一起在家裏吃燭光晚餐慶祝,她喝了些紅酒,心裏滿是令她覺得安心和舒適的甜蜜,這個一點點打造成功的家,就是承載他們愛情的容器。
往後,年年月月,她的愛情和她的家,都會堅固地矗立著,永久不變。
一只白蝶在她眼前晃過,她甩了甩頭發,嘴角牽起一抹諷笑,那時候怎麽那麽傻,以為自己親手一磚一瓦壘起來的東西,就一定不會倒塌。
她閉了閉眼,總覺得,這場離婚,像場夢一樣,有種不真實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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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遙坐在理發店的皮沙發裏,人懶懶地陷進去,看著年輕的理發小哥們動作誇張地擺弄著幾個女人的頭發。
尤其那個黃毛小哥,姿勢極是賣弄,用細長的梳子將一縷長發高高挑起,手持剪刀,撅著臀歪著腦袋,哢嚓、哢嚓幾聲後,雪白披布上只落下細如微塵的碎屑,頭發落回原處,同之前幾乎沒有差別。
她牽著唇角笑,日子其實也是這樣,溫水煮青蛙,一點點瑣屑的磨損,通常無法察覺,等到許多刀下去,才終於意識到,那麽長一段都被切掉了。
那個時候,也只能接受了。
又進來一個一頭紅發下巴尖尖的年輕女孩子,推開門便驚嘆:“呀,這熟悉的氣味。”
李遙一怔,剛進門時她還覺得有些刺鼻,坐了一會兒,竟然也習慣了。
正發楞著,有小哥自玻璃門探出頭喊她,“您好,輪到您洗頭了。”
她將自己從沙發裏拔出來,那小哥正在沖手上的泡沫,埋著頭,等她走過去。
盡管人家沒看她, 她還是裝模作樣看了眼手機,又擡高了聲音解釋,“不好意思,我有點急事,改天再來吧。”
出了門,她在街上漫無目的地走著,有些好笑自己這臨場反悔的行為。
她昨天離婚了。
今天吃了早飯,突發奇想要換個發型,改一改幾年沒變的黑色中長發。
渝縣地處南北分界線附近,算是四季分明,這會兒 9 月還未過半,殘留著不少暑氣。
李遙晃蕩著東看西看,後背溢出層細汗時,才在人行道上一棵高大梧桐下停下來,太陽光從樹頂貫透下來,在她身上,也在地面上,投射出各樣不同形狀的光點。
在長椅上坐下來,閑閑打了個呵欠,心說,“不至於,對,沒必要。”
她和王明昭在一起快 14 年,從 19 歲到馬上 34 歲,是人家說的,從校園到婚紗的所謂神仙愛情。
每回旁人表達艷羨時,王明昭都咧著嘴笑,她也配合地抿著唇做出羞澀之態。
其實,雖然不差,可也沒有人家說得那麽好。
她覺得有些扯,怎麽這會兒才想起這些,就像一場重要的考試已經結束很久,成績出來知道自己落榜了,才琢磨起來進了考場以後的種種細節。
王明昭比她大一歲,兩人認識的時候,她大二,他大三,他算是同一個學院的學長,只是不同專業。
第一回見面,是院裏一次大型活動,她和幾個同學包攬了所有的平面設計,慶功的時候,學生會的人主動聯系她們,說她們是幕後英雄,必須到場分享榮光。
她那天剛接到她妹妹李遇的訴苦電話,說她放學回家又撞上鐵將軍把門,她媽趙春華一聲不響回了娘家,她爸李宏毅照常在超市裏忙活,給了李遇二十塊錢,讓她自己出去吃飯。
李遇那會兒還是個中學生,掛電話前哼哼唧唧問她,“姐,你說他們會離婚嗎?”
她被問得心裏亂糟糟的,整個下午人都像沈在水裏,悶悶的,很不暢快,哪有心思去慶什麽功?
可人家熱情極了,又不好推拒,最後只好借口有事遲些去,打算待一會兒就走。
進門的時候,只有王明昭身邊有空位,她悄悄挪過去坐下,跟大夥兒解釋了,便安心吃起菜來。
也沒胃口,其他人在喝酒說話,桌子許久無人轉動,她只挾了面前兩個菜,安靜又緩慢地吃著。
覺出有視線向她掃來,微微側了側頭去看,王明昭笑得和煦問她,“你只吃喜歡吃的菜嗎?”
她回過神,才想起自己一直沒怎麽動過其他菜,胡亂點了點頭應付。
聽到他說,“我也是,喜歡的天天吃都可以,不感興趣的就不怎麽動。”
她這才擡起頭來,不動聲色打量他,衣裳是舊的,洗得很幹凈,笑容明朗和氣,面前的黑色手機也是舊款,看得出用得很精細,磨損並不多。
忽然起了興趣,笑笑問他,“你喜歡吃什麽菜?”
他撓撓後腦,有些不好意思,“清炒土豆絲、紅燒排骨、還有油燜茄子,都是小時候我媽和外婆常做的。我就是人家說的那種,小時候的味蕾記憶決定一生口味的人。很無聊吧?”
問到最後一句時,他眼神明澈直直看向她。
她心裏忽然動了一下,那時候,她覺得那是心動,當下也看過去,很認真地搖了搖頭,“一點也不,很好。”
他又笑起來,問她,“真的?”
她重重點頭。
他後來說,她那時候臉紅了。
她自己卻記不大清楚了,現在想想,應當是紅了的,只不過大約是激動大過於羞澀的那種紅。
手撫著落在膝頭一片晃動的光團,她想,19 歲的她,那會兒極度不安,遇上一個人,然後,不管不顧地,一廂情願地,把許多標簽貼在人家身上,諸如念舊、專一、長情,還有,惜物。
都是讓她心安的美好品質。
她像在超市茫茫貨架裏挑選一根適合自己的牙刷,所謂適合,不需要外觀特別好看,也不需要刷毛多柔軟一用便鐘情不已,要的是經久不變形。
這要求,多少有些不合時宜,於是沒那麽容易找到。
誰知,竟誤打誤撞碰上了,可不是要激動得臉紅麽?
那晚,他們又閑聊了許多,他的分寸感極好,沒有熱情到露骨,又適度地表達出了對她的在意和好感,超出了普通同學一點點。
散場時,其他同學要趕下一場唱歌局,她卻想回去了。
他自告奮勇陪她一起回學校,出租車上,他在閃爍燈影裏偶爾偷看一眼她的側臉,讓她生出恰到好處的虛榮心,心情也變得好了許多。
送她到宿舍樓下時,他仍舊淡淡笑著,聲音溫柔叮囑她,“你進了門給我發個消息,我再走。”
她像是踩著雲朵一樣上了樓,先開門,再開燈,然後,突然決定打開窗戶,趴在窗口看到他安安靜靜立在樓下,微垂著頭,手裏拿著手機等她的消息。
那個等待的姿勢,她記了許多年。
想起來,便為他的周到倍感安心,還有一點點的甜。
安心和甜的比例剛剛好,也都足量,讓她覺得踏實和可靠——她當晚睡得很香很沈,沒有宿舍裏其他人初戀時激動到失眠的情形。
可她是喜歡的,她一直跟自己說。
他一路上極其規矩,沒有有意無意碰她的手,也沒有借過馬路的機會攬她的腰或肩膀,最多,就是看著她,眼神裏有恰到好處的熱切。
她想,這樣很好,他不是那種愛火“噌 ” 一下燃起來,一下子燒得彼此喪失理智的人。她不喜歡那樣的,總覺得,極度的絢爛之後很快就會化成一團黑灰。
她喜歡的,是那種綿長的、溫煦的愛,不需要太強烈,卻需要很長久,最好熱度也能恒久地保持下去,上下偏差不要太大。
陰差陽錯之下,王明昭,開局就贏了。
膝頭的光團跳到了小腿處,她伸手順了順一頭柔順的直發,心想,一切都是命運的安排吧。
那之後,他們進行得緩慢又順利,一個多月的時候才牽手,後來再到擁抱、接吻、做愛、同居……一步一步,按部就班,讓她有種踏踏實實、穩穩當當的感覺。
畢業以後,他們都留在了平城,先後進了不同的公司,工作到第三年,他們見了彼此的父母,定下了婚事。
讓她下定決心嫁給他,還是因為王明昭的爸媽。
第一次去他家,他媽很客氣地讓她看電視,讓王明昭在一邊陪著她,他媽才拽著他爸一起去廚房忙,她不時能聽到兩人說話的聲音,低低的,很溫和,心突然就又酸又軟,這樣的情形,在她家可太少見了。
晚上,他爸非要把泡腳盆端到客廳裏,和大家一起說話看電視。
泡完腳,地板上淋漓著一大圈大小不一的水跡,她看到王明昭他媽嘴角耷拉下來,心裏立刻緊張起來,下一刻,果然聽到他媽開始了抱怨,語氣卻並不如何兇,反倒帶了些少女般的含嗔帶怨。
然後,一邊說話,一邊去衛生間裏拿拖把出來,他爸則一邊擦腳,一邊嘻嘻哈哈道歉,穿了拖鞋站起身接過他媽手裏的拖把,自己收拾起來。
她又覺得眼眶酸脹起來,居然就這樣沒事了。
那一瞬間,她想,她一定要嫁給王明昭。
後來,他們一起在平城買了套三居的房子,兩邊爸媽雖也幫了點忙,可到底花費巨大,力不從心,硬裝做完時,兩人身上的積蓄都花光了。
然後,便是一個月添一樣家具和電器,慢慢地,一點點把房子填滿,變成兩個人的家。
終於買全了東西時,兩人一起在家裏吃燭光晚餐慶祝,她喝了些紅酒,心裏滿是令她覺得安心和舒適的甜蜜,這個一點點打造成功的家,就是承載他們愛情的容器。
往後,年年月月,她的愛情和她的家,都會堅固地矗立著,永久不變。
一只白蝶在她眼前晃過,她甩了甩頭發,嘴角牽起一抹諷笑,那時候怎麽那麽傻,以為自己親手一磚一瓦壘起來的東西,就一定不會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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