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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宋柏恢覆記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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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柏的摳門和沈慕的摳門還是有些不一樣的。宋柏是覺得, 錢賺了當然是能不花就不花,但有的地方該花,但該怎麽花?一定要讓每一文錢都發揮出他們最大的作用啊!

縣裏素包子一文錢一個,買十個就是十文錢。十文錢能買二斤半的次白面, 一斤面粉能包二十幾個包子,薺菜野地裏到處都是, 根本不要錢。面粉其實也是自家種的麥子磨的, 也約等於不要錢了吧。

所以算下來, 也就油鹽花了錢。

花很少的錢來大幅度提升幸福感,宋柏還是覺得很值得。

日落西沈, 包子也蒸好了。天氣不算涼, 蒸多了也不好保存,宋柏掐著數兒蒸了十五個,夠今晚和明早吃了。

劉氏碗裏還放著他們從縣城買來的那個包子。和宋柏包的各嘗一口, 忍不住感嘆:“小宋這手藝, 真的強太多了。”

沒肉都能做得這麽香, 小宋要是去開包子鋪,那這家要被擠兌得沒生意了。

沈慕咬著自己手裏宋柏包的包子,也連連點頭。

真沒想到宋柏什麽都會, 居然連包包子都會。完全忘記他之前對宋柏什麽都會而產生的疑慮。

啊, 真香。 (/'﹃')/

宋柏曾以為,自己恢覆記憶, 恐怕得腦子再磕一下, 或者遇到什麽精神上的刺激才行, 卻沒想到只是平平常常的睡了一晚上,他就恢覆正常了。

恢覆記憶的第一時間宋柏先松了一口氣。還好還好,自己之前真的不曾娶過妻,不用擔心對不起沈慕了。

每次自己稍微想起來些東西,沈慕那又歡喜又擔憂的模樣讓宋柏心裏又酸又軟,舍不得他半點難過。

說起來,宋柏能遇上沈慕,也是非常的意外了。原本他們家在興安縣,是開糧行的。他爹在當地是很有名的地主,家裏也是有些資產的。但在宋柏看來,他爹真是太不求上進了!居然就這麽滿足了!

難道不應該開疆擴土,在興安縣建起自家的商業帝國,把方圓千裏的銀子都收入自家囊中嗎?

宋·野心很大·柏就不一樣了,宋柏從小愛財。據他阿姆說,小時候的宋柏不哭也不鬧,乖得很,整天就知道睡覺。可是過年過節有親戚來家裏做客,想要逗逗他,他依然在睡覺,誰逗也不醒。

還是過年的時候,他外婆拿了串壓歲銅錢在他面前晃了晃,宋柏瞬間睜開眼。

目光如炬!

於是,他就有了“見錢眼開”這個諢名。

這諢名真的不是白給的,開始大家以為是巧合,只是覺得有趣才這麽叫他。後來卻發現,他是真的看到錢就會睜眼……無論睡得多熟,無論多困,必然睜眼。

於是他“見錢眼開”的諢號越傳越遠,越傳越響亮。到現在很多經商夥伴都背地裏這麽稱呼他。

話說回來。宋柏從小就對他爹的“不上進”深以為恨。到了他十七八歲的時候,就開始接管家裏的生意。直接把年利潤翻了一番。

他仍然覺得不滿足,覺得只在本地開糧行並不能發揮自己所有的賺錢才能,這幾年就開始跑商。不過原本都是在附近的州府跑一跑,往南邊來,還是近一年才開始的。

因為他已經不滿足於只開糧行和投機倒把跑商賺小錢,想要在布匹生意上也插一手。南邊的紡織業歷來是比北方發達的。

所以第一次他表面上是去跑商,實際上卻是去南邊考察貨源。

……而後幾次,則是他發現往南邊跑商真的挺賺錢的,比在興安縣周邊跑商賺得多多了。現在他已經愛上了去南邊跑商_(:з」∠)_

他去的是比豐水縣還要靠南的澤州府,說起來這條道這一年來他也是走了好幾次,走慣了走熟了的。

因為他歷來是個摳門的,走了幾次覺得沒什麽危險,去的時候請了鏢局押鏢同行,回來的時候若沒帶貨物就舍不得了,自己帶著幾個夥計就往鄉裏趕。

結果夜路走多了總會遇到鬼。

每回都是他們主仆三個,輕車快馬,人不多走得快也不張揚,但那些劫匪的眼睛多毒啊,瞧他們的馬和身上穿的料子,就知道這是只肥羊!

還是落單的肥羊!

於是在謹慎的安排下,土匪終於動手了。一夥人摸進了宋柏他們住的客棧。好在宋柏他們也察覺出了不對,連夜換了下人的衣服奔逃,路上和其他人走散了,便躲在了這座山上。只是夜間看不清路,一不小心從山坡上滾了下來,昏了過去。

宋柏躺在床上憂傷的想,有的錢,該花還是得花……

他也不是第一次吃這種虧了。從小到大,經常會發生一些很不如意的事情。

比如為了省車錢穿草鞋(怕穿布鞋走遠路費鞋底)步行去臨鎮,結果腳上磨出血泡走不動路,只得在臨鎮買了擦水泡的藥和一雙軟底鞋又坐車回來;比如小時候去學堂念書,舍不得帶新的毛筆帶了一支破舊的,結果剛拿出來毛筆頭就脫落了,只得臨時買一支新的(但其實家裏還有好幾支別人送的新毛筆沒舍得拿出來用);比如把倒空了的油葫蘆倒插在油壺上控底兒上那點兒油,結果遇上刮風,風太大吹動葫蘆把油壺一同帶翻摔得粉碎油也撒了……

想起往事,宋柏猛然捂住心口。

啊,心痛。想哭。

為什麽,明明他的出發點是為了省錢,卻經常會發生這些得不償失的事情!!!

o(╥﹏╥)o

每次事發之後,他的父姆弟妹還要對他進行嘲笑,至少,也是用劉氏看他和沈慕那種一言難盡的目光看他們。

宋柏想,如果這個世界上還會有人理解自己,就只有沈慕、只會是沈慕了吧。

這大概就是爹說的,靈魂伴侶吧。

靈魂伴侶沈慕已經起床了。這些天沈慕過得還是很開心的,主要體現在他和宋柏的相處越來越融洽、親密。通過這些日子的相處,他發現他和宋柏是真的性情相投。

(劉氏:能不相投嗎?我真找不出第三個像你倆這麽摳的人了。)

這個世道,像他爹娘那樣自己看對眼的人少,多半人都是盲婚啞嫁。可婚後生活過得怎麽樣那得靠經營!

大家都是盲婚啞嫁,怎麽有的人家就日子紅紅火火,孩子一串接一串的生;有的人家就雞飛狗跳,三天一吵,五天一打?

他和宋柏的婚事,說起來頗有戲劇性。實話說,沈慕最初看上宋柏,說白了,就是那張臉……

至於宋柏看上沈慕什麽,連沈慕自己都不大清楚。

也許……是救命之恩?

但過日子,可不是一張臉,一些恩情就能維持下去的。容顏會老,甚至還沒老,就審美疲乏,不覺得驚艷了。而恩情也會在日覆一日的生活中消磨幹凈。

前些天兩人病榻之前端茶餵飯,談天說地,感情急劇升溫。甚至每日裏,宋柏都能多想起一些往事。

這幾日兩人又一起四處轉悠,更是有聊不完的話題。

沈慕是正經讀過書的。哥兒不能參與科考,若是能科考,沈慕的學問也能混個童生,並不是什麽都不知道的農家哥兒。而宋柏,雖然記憶七零八落,卻從言談中也知道是個有見識的,還知道那麽多賺錢的法子。

自己也不能落後了啊,沈慕想。有句話叫做,貧賤夫妻百事哀,那麽有錢的夫妻不就不哀了嗎?宋柏能賣紅菇,自己也不能待在家裏等著宋柏養活,兩個人一起賺錢不比一個人賺得多?想要感情好,就得有錢,就不能一個被另一個落下,就得並駕齊驅,共同成長、共同進步,互相滋養、互相成就!

於是等宋柏從房裏出來,打算去廚房把昨天剩的包子熱一熱時,就看到沈慕已經坐在廚房的門檻上熱火朝天的收拾背簍了。

遇見宋柏的那天,沈慕就是上山去采草藥的。後來和宋柏一起去山上摘紅菇的時候,他也順便采了一些草藥。今天他打算把這些草藥拿去鎮上的藥堂問一問值不值錢,要是不值錢他以後就不挖了,省下時間幹別的。

還有,他爹走的突然,家裏還剩下很多他爹買的筆墨紙硯,放著也是浪費,如果能找一份幫人抄書的活計都用掉就更好了。

沈慕把計劃和宋柏一說,“你要陪我一起去嗎?我一個人無緣無故的,恐怕書店也不會把活計給我,我還得去書院找找我爹的學生幫忙。到時候正好把你介紹給我的師兄們。”

他還是有幾個玩得不錯的師兄的,沈老大去世的時候,這些人也來村裏吊唁過。他們還不知道自己成親了呢。

想到以前一起玩兒的時候,他們嫌自己潑辣,總是會玩笑說自己將來肯定沒人敢娶。

沒人敢娶就別娶,我招贅的這個更優秀呢,到時候嚇死他們。沈慕美滋滋的想。

“小慕,我……”宋柏本來想把恢覆記憶的事情告訴沈慕,但瞧著沈慕已經把背簍扛到了肩上,他又想起來一件更重要的事情來。“我大概昨天還是走的路多了,有些累,就不陪你去鎮上了。”

沈慕有點兒失望,但一想,去鎮上要走很多的路,宋柏腿不好,今天又不雇車,也是情有可原的。

“那好吧,你在家裏好好歇歇,等我回來我們去山上摘紅菇。”沈慕從鍋裏拿出一個包子叼在嘴裏,又拿了一個餵到宋柏的嘴邊,宋柏從善如流的模仿他,和他一樣把包子叼在嘴裏。

然後……然後兩個人叼著包子,沒辦法張嘴說話了。好在他們還能靠眼神交流,對視一眼,揮了揮手,沈慕就背著藥材出門了。

宋柏叼著包子,眼神迷離且深沈的望向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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