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Chapter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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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03

卷五.共生

Chapter 03

網絡看病, 人均絕癥。

這是林尋在搜索之後最大的感受,因她覺得自己每一條癥狀都吻合,她鐵定是精神病。而這裏面最大的證據支持, 就是她有一個患有精神病多年的母親。

當然, 網上也有人說精神並不是百分百遺傳, 然而放在現實生活裏, 有精神病的人生出來的小孩大概率也是精神方面不太正常或有缺陷的。網上還有一個案例, 是兩個精神分裂的患者結婚了, 而他們的孩子很小就被確診了精神分裂。

與之有關的說法還有, 當這個家庭裏有一個人確診精神病, 那麽就意味著這個家裏不止一個人有精神病。病人的家人多半也會受到影響,情緒感染是第一要素。

林尋忍不住開始啃咬自己的指甲, 雙腳就踩在椅子上,手臂環抱著膝蓋。

因為是白天她沒有開燈, 但窗簾拉上了一半, 陽光透進來,卻因為水泥墻面而襯著整個屋子有些灰暗。

林尋想, 雖然這幾年她和母親沒有生活在一起,但是過去呢,她因為母親的瘋瘋癲癲而受到多年影響, 這些影響輻射深遠, 她的心理必然不是健康的。

其實心理是否健康,林尋並不在意,她自己也有意識, 知道自己的生活方式過於孤僻, 平時不與社會接觸,大家都不喜歡她。她很願意接受這一點, 也無所謂這一點,不被人喜歡對她來說是件好事,被討厭其實是一種保護,被人簇擁著才可怕。

但有一說一,心理不健康是一回事,不健康到生出幻覺、產生幻象,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林尋不想變成第二個許南語,不想被送進醫院,也不想成為社會新聞裏那種無緣無故跑到大街上攻擊他人的瘋子。

有情緒障礙;行為異常,回避社交,與社會脫節;妄想被陷害,有特殊能力;思維跳躍不連貫;失眠、多夢或是總被噩夢驚醒……

天吶,每一條她都中了。

雖說這裏面大部分描述換一個角度看,都可以解釋成為是自己想多了,其實人人都會這樣,當情緒不好時這些癥狀偶爾會找上門,但過一段時間就好了。

可是剛才的幻覺又怎麽解釋呢?

林尋關上網頁,兩只眼睛發直,回憶著剛才在浴室鏡子裏看到的景象,不自覺地就開腦補和展開想象。

那鏡子裏有鬼混?哦不,可能不是鬼混,而是死去的人的某種意識體,就附著在鏡子上面?這是法術嗎,還是巫術?

如果是幻覺的話,那她為什麽會看到那個男人,一個剛洗完澡的男人,輪廓是好看的,但她看得並不仔細,主要是受到驚嚇過大,而且她散光嚴重看東西重影。

林尋閉上眼,努力回憶著。

她沒想到自己都受到驚嚇了,居然還會在那一刻註意到對方的長相,看來她的確是個徹徹底底的顏值主義者,很喜歡以貌取人。

這件事也是她很早以前就認識到的,但她也不是很在意,沒什麽障礙地接受了,唯有一次她因為這一點而對自己感到生氣。

然而再仔細回想起剛才那一幕,林尋又開始對自己產生質疑,好像也不是很確定自己是不是真的看到一個男人,也有可能是眼花了?

林尋又拿起手機在網上搜索了一次,以匿名的方式向網友提問。

結果比較正經的網友,勸她去醫院看看,不太正經的就問,是不是太久沒有交男朋友了?

這件事很快便翻了篇,林尋沒有再去糾結,除了當天晚上做了一個很詭異的夢之外。

一覺醒來,夢到了什麽也不記得了,只記得自己翻來覆去被夢境驚擾,半夜醒了好幾次,醒著翻身,昏昏沈沈地著踹被子。

接下來,連續幾天的工作填滿了林尋的時間和大腦,只在偶爾空閑的時候端著咖啡杯看著窗外發呆。

太陽照在臉上很溫暖,不一會兒就覺得困了,直到手機鬧鐘響起,提醒她發呆時間結束,又要工作了——突然來了一些急著要的稿子。

林尋放下杯子去洗臉,發箍繃在發際線上,她的框鏡就放在一邊的臺子上,鏡子裏是一張略顯蒼白的臉,眼下有點疲憊,眼睛裏有著不屬於這個年紀的色澤:麻木且冷漠。

鏡子上濺了一些水珠,林尋擦幹凈臉,順手將鏡面的水珠抹去,湊近了看著自己。

就在這一刻,她想起了餘歆。

餘歆,那個眼睛裏總是透著光彩,時刻在笑,生活充滿了五顏六色的高中同學。

她對此完全不理解,同時感到一絲嫉妒。

……

餘歆她總是毫不掩飾自己的幸福,她在班級裏呼朋引伴,她每件事都是高調進行著,吸引著周圍所有人的註意力和讚揚,她還有一個學校裏很有名的哥哥餘寒,以及文體雙優的竹馬蔣延——他們三個走到哪裏都是焦點。

因為蔣延的母親蘇雲和許南語過去的關系,林尋被迫和蔣延家有些往來,她從沒有對外說過這件事,她自己也盡量忽略這一點。

說實話,這件事對她來說有點壓力,她沒想過要變得像餘歆一樣陽光可愛,也不會去向往,她唯一不爽的是那不知人間疾苦、生活無憂無慮的狀態。

可就在某一次,蘇雲約林尋去家裏,並將一些生活用品和食物交給林尋的時候,蔣延帶著他最好的朋友餘寒進門了。

林尋和餘寒只有一瞬間的對視,她第一時間垂下眼睛,躲避視線,這看在旁人眼裏,就像是心情不好似的。

林尋一言不發地走出蔣延家,臉上沒有任何表情,看上去和往日沒有什麽不同,但只有她自己知道就在剛才那一刻,她的心跳得很快。

那個英俊的少年餘寒,學校女生們都在討論他,註視著他,她也是一樣。只不過她的關註更為隱晦,更加小心。

林尋只在心裏暗暗期待著,也許有一天她可以和那樣的男生發生交集,就像是小說裏寫的一樣。

當然,她也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的期盼被老天也聽到了,用一種令人意想不到的方式滿足了她的期待,結果卻是狼狽收場。

也正是因為那件事,林尋為自己的期待感到憤怒,也因為自己曾喜歡過餘寒的顏值而感到羞愧。

事情的起因是班裏發生的一連串的丟東西事件,先是女生丟,然後是男生,什麽東西都有可能,小到沒有放任何現金的錢包、卡夾,女生的護手霜,大到手機、Ipad。

林尋沒丟過任何東西,也沒有小偷會看上她的東西。

很顯然,這些事都是同班同學做的,不可能是外人。一開始只是個人行為,到後來有人跟風,有人效仿,一發不可收拾,短短一個月之內大半個班的同學都丟了東西。

漸漸開始有同學喊著抓賊,也有同學開始小心看管財物,然而吵吵鬧鬧一陣子,一個可疑分子都沒有揪出來,主要也是沒有證據。

其實當時也有人懷疑過身邊玩得比較的同學,因為只有熟悉彼此的才知道對方的東西擺在哪裏,是什麽樣的習慣。

林尋在班上沒有關系好的同學,她很少與別人交流,也是班裏萬年不變被忽略的那個,直到某一天,她成了那個班裏最受矚目的焦點。

那天是林尋的生理期第一天,她覺得很不舒服,不止肚子疼、頭疼,而且手腳發涼、發軟。

體育課林尋只上了一半就和老師請了假,先一步去了醫務處拿藥,隨即又頭重腳輕地回到班裏,趴在桌上休息。

其他同學陸續回來時,林尋已經睡了幾分鐘了,她頭上冒著虛汗,聽著同學們嘰嘰喳喳地進來,說笑著、玩鬧著。

鈴聲響起時,班主任進來了,正準備開始上下一堂課,可就在這時餘歆突然舉起手,並告訴班主任說,她丟了錢包。

林尋永遠忘不了那一天,每一個細節她都記得一清二楚,從餘歆說自己的錢包是什麽品牌,價值多少錢,到裏面裝了什麽開始,整件事的走向就開始不妙。

東西丟失的時候,同學們都在操場上體育課,只除了她——林尋。

班主任第一時間叫林尋去走廊談話,林尋簡單將自己這段時間做了什麽,為什麽先請假回來一一告訴班主任。

直到林尋回到教室,所有同學的目光齊刷刷望過來,她終於知道什麽叫如芒在背。

頂著那些目光,林尋回到位子上,午休時又一次趴在桌上。

那天她連午飯都沒有吃,半夢半醒的時候就聽到旁邊有同學在統計,目前為止班裏都有誰沒丟過東西,其中也有她。

一說到她,那幾個同學的聲音一起頓住了,林尋雖然趴著,卻感覺到他們的目光看了過來。

明明有好幾個同學都沒有丟過東西,他們卻仿佛並不在一起,只鎖定了她。

下午放學,班主任再次叫林尋去辦公室,還交給林尋一張紙和一支筆,讓她把全過程寫下來。

林尋忍著難受寫了一遍,交給班主任,接著教導處也來了一位老師,看過她寫的東西以後又把紙推了回來,說叫她重新寫。

林尋表現得很平靜,因她已經意識到發生了什麽事,老師們已經斷案了:小偷找到了,所有的黑鍋都有人背了,謝天謝地!

那是林尋記憶中第一次頂撞老師,也是第一次不聽命令,以往她給老師們的印象都是低調、內向、好管理。

林尋問:“為什麽叫我寫檢查?我沒有偷東西。”

老師們說這不是檢查,也沒說是她偷了東西,只是讓她老老實實把自己當時做了什麽寫清楚一點。

林尋說:“我已經寫清楚了,為什麽還要寫?”

老師說,她寫得還是不夠準確,不夠詳細。

林尋拒絕再寫,反問道:“你們懷疑我偷東西,你們有證據嗎?”

老師一個唱紅臉一個唱白臉,那個看上去很兇的老師嚇唬著她,將利害關系往嚴重了說,還提到處分。

林尋不僅憤怒,而且委屈,她不想哭,可她沒忍住,她紅了眼眶、流了眼淚,從一開始的冷靜到後來的叫嚷,她從頭到尾只有一句:“你們憑什麽說我偷東西!”

這樣的三堂會審,換一個心虛的或者底氣不夠足的,八成就承認了,真做賊的人根本扛不住這一切。

但林尋不是賊,她不怕這樣的逼迫,她不相信自己沒做過的事可以栽贓給她。

老師最終拿她沒辦法,先放她回家。

林尋回到教室裏拿書包,班裏的同學已經走得差不多了,只有三五個同學還在,其中就有餘歆,還有兩個不屬於本班的學生,正是餘寒和蔣延。

林尋進教室的時候,他們正背對著門口在說話,林尋動作很輕,他們沒有註意到,直到林尋走向自己的座位,聽到他們說話的內容。

餘歆問蔣延,為什麽林尋要去他家裏,為什麽蘇雲要給林尋那麽多生活用品。

其實林尋的家庭環境班裏是有過傳言的,聽說林尋的母親生病了,聽說林尋家裏很窮——窮這一點並不難看出來,窮人身上的窘迫感就是他們的第二層皮膚。

蔣延看了眼餘歆,說那些東西是母親蘇雲為了照顧林尋才給的。

餘歆皺了皺眉頭:“她家裏很窮嗎?連生活用品都需要蘇阿姨買?”

這話沒有諷刺的意思,她的聲音裏充滿著疑問和困惑。但就因為餘歆生活得太好了,她不明白這樣單純的一句話聽在林尋耳中是多麽刺耳。

明明是同一個班的學生,卻處在壁壘分明的兩個階級。

林尋當時就站在自己的座位旁邊,渾身發冷,她直勾勾地看著他們幾個,還看到餘歆轉頭看向餘寒,並問餘寒這件事要不要告訴老師?

餘歆就像其他同學一樣,覺得林尋就是小偷。

餘寒拍了拍餘歆的肩膀,又和蔣延交換了一個眼神,最終說道:“實話實說,反正咱們也沒有添油加醋,沒有無中生有。”

就是這句話,林尋曾對餘寒僅有的一點好感清零了。

是的,沒有添油加醋,也不是無中生有,但這件事無疑是將她釘在恥辱柱上,所有人都會認為:因為她窮,所以偷竊。

她在班裏沒有朋友,她沒有人緣,出了這種事沒有人會替她說話,那些偷過東西的同學會暗自竊喜、推波助瀾,巴不得將所有事都栽在她頭上。

而整件事情裏,唯一知道她是無辜的那個人,就是那個真正的小偷。

林尋不知道自己是怎麽離開教室的,她只知道當她拿起書包走出去時發生了一點響聲,引起餘歆幾人的回頭註視。

她沒有與他們的目光交匯,她低著頭跨出那道門,只覺得肩膀上壓著重重的石頭,身上紮滿了箭。

當天晚上,許南語就接到班主任打來的電話,先是講了白天的事,又委婉地詢問許南語平日給林尋多少零花錢。

林尋在一邊聽著覺得很可笑、很荒謬,以零用錢來衡量她是否是賊,這是什麽樣的標準,這是什麽樣的老師?難道說有錢人就不會做賊,不會犯法,沒有錢的人就會偷竊?

更令林尋心涼的是,掛上電話以後許南語問她,是不是真的沒有偷錢,老實告訴媽媽,她會替她解決這件事。

林尋的眼淚再次流了下來,搖頭問許南語:“為什麽你不相信我?”

這件事後來是怎麽解決的林尋並不清楚,她只知道第二天許南語就去了學校,和班主任以及那位兇神惡煞的教導處老師談了一次,之後便再沒有老師找林尋談話,逼迫她寫事情經過。

再後來,餘歆也來找林尋道歉,說她誤會了林尋,因為她當時丟了最喜歡的一個錢包,心裏很不開心,耳根子軟,也沒有主見,就隨波逐流了。

林尋沒有接受餘歆的道歉,只說了一句“沒事”。

過了幾天林尋才得知,許南語曾經去找過蘇雲,大概是蘇雲和蔣延說了什麽,再由蔣延轉達給餘歆。

至於具體細節林尋並不在意,這件事給林尋最大的感觸就是:這件事不是錢的罪,也不是窮的錯。因她平日不與人結交,沒有朋友,家庭環境差了點,看上去是個沒有人撐腰的,所以關鍵時刻人人都踩她一腳,因為犧牲她無人在乎,這樣對所有人都好,是將傷害降到最低的處理方式。而對於老師們來說,可以這樣完美解決整件事是再合適不過的了,萬一將來發現是個學習優異的學生幹的,那才尷尬。

反過來,如果丟了錢包的餘歆是她這樣的性格,沒朋友也沒人緣,也沒有老師喜歡,那麽丟了錢大家就會幸災樂禍,說是餘歆炫富、活該。

然而即便認識到這一切,林尋依然沒有想過要去與同學們結交,她心裏一直憋了口氣,不可能與這些冤枉過她的人多說一句話。

直到畢業了,終於林尋松了一口氣,後來再在街上遇到高中同學,她會第一時間將頭轉開,連打招呼都不願意

再後來,聽說餘寒考上外埠的名牌大學,聽說餘寒和蔣延的姐姐開始交往,聽說餘歆一直在倒追蔣延,兩人雖然不是男女朋友,但一直保持著暧昧關系。

林尋沒有過多關註這些,偶爾想起也是因為在校對書稿的時候,從一些文章的字裏行間讀到類似的人設——天之驕子、郎才女貌。

耀眼奪目的,照在她這樣的人身上,會覺得刺痛的,就像被太陽曬傷了皮膚一樣。

……

往事再次在眼前閃過,直到林尋打了個噴嚏,從過去的狼狽中醒過神。

她盯著鏡子裏有些麻木、蒼白的臉,面無表情地拿起護膚品拍在臉上,然後摘下發箍放到一旁,再戴上框鏡。這種死樣子就是她的保護色,令她看上去無堅不摧。

她又看了看手指上已經愈合的傷口,不再貼創口貼,如今傷口結痂了。

林尋對著鏡子呼了口氣,準備再次投入工作。

可就在轉身的同時,她的餘光卻瞄到方鏡的鏡面劃過了一道光,就像是夏天的陽光落在湖面上,從上面掠過時發出的亮光。

林尋定住了,又看了回來。

鏡面出現了波動,而她身後正對著洗手間門口的架子上,那臺古董唱片機也開始作響。

依然是那首搖滾樂,她已經聽了好幾天了,但工作的時候不會聽。

林尋的身體反應遠比她的大腦更快,她的汗毛豎了起來,她的眼睛一直盯著鏡面,直到裏面出現那個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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