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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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新的地方新的環境,沒有一個認識的人,一翻空間全是高中同學對大學生活的吐槽。以前高中的時候老師總是給我們說大學生活如何如何美好,但是現實永遠都是殘酷的。趕不完的社團會議,起不來的六點過早自習,還有散不去的異鄉寂寞。

和S的交流也越來越少,他好像比我更加忙碌,每次在QQ上找他時,永遠說不了幾句話就匆匆結束,似乎唯一不變的就是每天的早安晚安。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學校,他好像每天都在忙於交際,總是在聚會和喝酒的路上。大一第一個學期我們有時間還是會視頻,可是,雖然和以前一樣的聊天,卻總覺得我們之間隔了更多的東西。

有一次晚上他和Z(之前提到過,他的好兄弟)出去喝酒,回來的路上給我打了電話。或許是酒精的作用,他的情緒波動挺大的,聽他的意思好像就是他認識的一個男生做過的渣男事件(隱私問題,我就不詳細說明)。我靜靜的聽著他講,然後聽著他語氣一轉:

S:L,我這輩子就認定你了,誰都搶不走,你只能是我的!

S:L,我愛你!

S:我愛L!他的聲音很大,大到似乎是在向所有人表明自己的心意,當時我確實被他嚇了一跳,我能聽到Z在旁邊的笑聲,這讓我的臉有點發燒,但是仍舊滿心歡喜。我說:“你喝醉了。”

S:“沒喝醉,就沒有喝多少。”那時候已經是挺晚的了,我就催促他趕緊回學校休息,而我自己腦海裏卻一遍一遍的回響他的話,幸福感爆棚,就連往日受到的委屈也瞬間忘記的一幹二凈。

我也愛你,很愛很愛。

就算是大學,時間也是過得很快,明明感覺什麽都沒學到一個學期就這麽結束了。想著馬上就能回家,馬上就能看見S,整個人都一直處於興奮的狀態。但其實,我回到家的時候,並沒有看見S。因為他比我們早放半個多月,他在家閑著沒事做,就去找了份兼職。我回去的時候他還在上班。不過,他兼職的地方距離我們家特別近,是我們以前經常去的美食城。原本我是想去找他,但是一想到他在上班估計都不能陪我的時候,我就放棄了這個想法,約上閨蜜去玩。

寒假假期本就短暫,剛回去的那幾天我一次沒去找過他,因為這,我們還吵了一架,差點還分手。後面還是我答應和他去參加他們高中寢室聚會才得以平息。

那是分開五個月後,我再一次看見他。那天,他穿著修身的深色呢子大衣,一雙姜黃色的靴子,加上他180cm的高度,顯的他更加的帥氣。我暗自感嘆,果然上了大學的人就是不一樣。他看見我,還以為我沒註意到他,一雙大手就□□我頭上戴著的帽子,那個樣子就像在給寵物順毛一樣,他看著我打趣道:“上了大學都會化妝了啊。”

其實我並不喜歡化妝,因為化妝是件很麻煩的事情。可是我想著,人家聚會我總不能素面朝天的去吧,而且分開五個多月,第一次見面我想讓他看看,化了妝我也是很不錯的,他的女朋友還是挺耐看的。

他還是和以前一樣,毒舌又討打。一路上,我都十分雀躍,見到了想見的人。那種高興的感覺是怎麽都掩藏不了的。

我跟著他們一起去吃火鍋,一起去唱K,一直玩到十一點,直到媽媽不斷打電話催我回家後我才抱歉的給他們說我得先走了。(我們家門禁時間挺嚴格)原本我是想說自己可以回去,反正距離家也不遠,但是S還是執意送我回去,我們兩個一走,其他人也就跟著我們走了。

一出KTV才發現下起了雨,還好出門的時候我帶了傘。我和他慢悠悠的走在街道上,雨絲飄落在臉上有些冰冷的感覺。我們還在聊天,他話鋒一轉,一只手摟緊我的肩膀,低頭看著我,很認真的說了一句:“要親親。”那時候他們寢室的就走在我們前面,我指了指他們說:“你們寢室的還在呢。”他的頭更低的靠近我,另一只手將撐著的雨傘也壓低,說道:“不管他們。”

那是我第一次,如此大膽的和他在大街上kiss,雖然已經是深夜,路上沒什麽行人。我不知道其他在戀愛期間的女生有沒有這種感覺,就是當你很喜歡很喜歡的人,與你有親密接觸時,滿心歡喜,似乎怎麽都不夠,反正我是這樣。

那個時候的我,以為異地沒什麽可怕。第一個學期的異地熬過來了,後面也可以。所以啊,當寒假結束回湖北的時候,沒有什麽憂愁。在高鐵站,我見到了他最後一面。原本我應該是提前一天走的,但是後來因為一些原因,我改了行程,把高鐵票換到他離開那天。

原本只是想象或許會遇到他,結果就真的遇到了。這種運氣,不是開玩笑的。但是我的高鐵比他早,我匆匆忙忙的去排隊檢票,在手機上給他發了一條信息。他來到我在的檢票口,摸了摸我的頭,像是一個老父親的口吻:“註意安全。”

我點點頭,想著說些什麽,他就已經拉著行李箱離開了。那時候,我沒想到,他這一轉身,我的世界再沒了他。

☆、結束

剛回學校的時候,我還是會經常找他聊天,每次他的回覆只有幾句話,就不見蹤影。一次,兩次,三次……我想沒有人喜歡熱戀貼冷屁股的感覺,他說他忙。我的倔脾氣又上來了,心想:既然你忙,我不找你就是了。除了日常的早安,晚安,我不再經常找他 。

那天的晚上,我們本是日常道早安晚安,但是後來,他抱怨我們一天說不了幾句話,原本覺得自己很委屈的我聽他這麽一說就不樂意了。爭吵,這不知道是多少次了。我是屬於一生氣說話就不過腦經的人。當看到他說他累了的時候,我直接回了他一句:

我:有個方法你可以一勞永逸

S:你說

我:分唄,這樣你就可以什麽都不用操心了。

他自動忽略掉我的話,我們吵了挺久,到後來或許他吵累了吧,最後只留下一句:祝你幸福,我的信息就再也發不出去了。我們再次成了陌路人,他刪掉了我的聯系方式,我卻能夠在班群裏面找到他。有很多次,我都想把他加回來,想給他解釋那天是我的小脾氣發作了,想給他解釋說只要他當時哄哄我,我就什麽事都沒有了,想給他說吵架那天我還給他買了零食大禮包……但是我又害怕徒勞無功,所以我一句話都沒說。

分手沒幾天,和一個女生一起去看了《比悲傷更悲傷的故事》,電影院裏此起彼伏的都是抽泣聲,而我眼淚流下來的同時,腦海裏全是他,我想他,很想很想。也就在那幾天,以前的高中同學給我說了一些事情(因為是S同一個地方學校的),他說S從軍訓的時候就和其他女生走的很近,他說S還給別的女生夾菜……當時看到這個消息的時候,我並沒有什麽感覺。他的異性緣好我是一直知道的,而且這也不是別人第一次給我打小報告,高中在一起後還傳過他和我們班一個女生的緋聞,但是我一直都是信他的。

我高中的閨蜜知道我們分手後,一直在想方法撮合我們覆合。也是因為她的極力撮合,最終我們還是加回了好友,為了解釋那個告狀的事情。他說了很多,大概的意思就是不是因為別的小姐姐才選擇分手的。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因為一開始,是我給他建議的分手啊。可是,我想告訴他,那不過是氣話啊。說不出口,落到屏幕上就變成了:我們做閨蜜吧。

連我自己都開始痛恨自己這擰巴的性子,後來我想,那時候我幹脆的和他說我們覆合吧!是不是他就不會和別的女生交往。原本我想,當閨蜜也可以啊,還是能夠找他,他還是在那裏。可是,在加回好友三四天後的一天,我找他的時候,他只回了三句話,我的信息就又發不出去了。

“我跟我女朋友在電影院呢”

“你老是聯系我,她生氣了”

“以後,別再聯系了”

不過短短的三句話,卻像一顆地雷,猝不及防的將我炸的粉身碎骨。周遭的聲音都化為了靜默,只有我一個人,忍受噬心的難過,那種難受的感覺讓眼淚一顆一顆的掉在地上。舞臺上老師仍在進行心理講座,四周都是人,我不敢大聲哭,就只能把頭垂著,試圖用垂落的碎發擋住我的臉,任由眼淚如同洪水洶湧而下,沒有人註意我,真好。

其實在他發這三句話之前,我還在自欺欺人的想著,或許這又是和前幾次一樣,我們最終會覆合。可是,我們的故事寫了三年,終於是寫不下去了。

他終於離開了我的世界,真好。這三年的時間,終於耗盡了他對我所有的喜歡。沒有天生適合的兩個人,都是彼此的遷就和改變。他還是他,我還是我,只是他不再以我為中心。

我現在已經不喜歡他,只是愛而已。他依然讓我覺得美好且心動,只是我再也沒有力氣和勇氣去擁抱他。

董卿曾經說過:沒有過不去的經歷,只有走不出的自己。當我將這個故事寫完,我和他之間就再無瓜葛。他尋得新歡,足以忘記這段感情,但是比起新歡,我更願意選擇時間,用大學三年時間來陪葬過去的三年時光。

我曾經給他發過最後一條短信,結尾是祝福他和他的女朋友不幸福,可是啊,心底裏,還是默默把最好的祝福給他們,希望他現在身邊的人不要像我一樣幼稚,傲嬌,小心眼,愛發脾氣,但希望她能夠像我一樣,愛他,信他,願意陪伴他,也希望他不要將我當做故事說給新人聽。可惜,他看不到我想說的。

☆、後記

我所寫的都是曾經真實發生的事情,沒有轟轟烈烈的感情,只有三年細水長流的感情。三年時間,發生了許多事情,絕不止我寫的這些,如果真的要仔細的寫完,可能需要一年的時間。寫這個故事的初衷只是記錄曾經我們的過往,但我也想過,就當做給他的分手禮物。可惜,這份禮物無法送出去。

這裏面寫出了我在他面前不敢說的話,不敢表現的感情,可惜,他也看不到。

S是我的初戀,我的許多次都有他的一份,或許很多人會說,沒必要記得已經離開了的人,但是我不想輕易將他忘記,就像我前面在文中所說,我已經不喜歡他了,但是我愛他。他仍然讓我覺得美好且心動,但是我已經沒有勇氣再去擁抱他。S現在還是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人,起碼他的影子已經深入骨髓,或許要許久的時間才能逐漸淡去,卻終不能忘。

這段感情分分合合那麽多次,終於結束。也給我上了感情中很重要的一課。現在回頭去看,才會發現當初的我什麽都不說,什麽都不講,一直期待著S能夠懂我,最終,他也沒能懂我。最終,因為我自己的“作”,把我很在乎的人弄丟了。

在這裏,如果讀者中有在異地戀的人,希望你們能夠多一些理解多一些溝通,不要像我一樣,在弄丟了Ta之後,才後悔莫及。

S不是一個優秀的人,甚至我們剛開始的時候,我周圍的人都不看好我們,但是我們都一路走到了大學。曾經我身邊不看好我們的朋友都送上了祝福,曾經高中的班主任也期待我們的喜酒。現在卻都化為浮雲。他見過了我的姐姐,我見過了他的哥哥,只差見真正的父母了,可是,以後都沒機會了。他不一定是真正適合我的人,但是是我第一個用心去喜歡並且愛的人。

最後,送大家一段話:心理學上說,對一個人的好感,最多存在四個月,一旦超過,那可能就是愛了。真正的愛不是一時好感,而是,明明知道沒結果,還是想要繼續下去的沖動。我知道遇見你不容易,錯過了會很可惜。

希望大家能夠珍惜眼前人,不要再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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