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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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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心

故事講完,卡迪夫說:“這就是我的答案了。”

按照兩人的約定,辛巴也要回答他一個問題。卡迪夫卻沒急著提問。

暮色漸沈,室內光線昏暗,他隱約笑了笑。“茶都涼了,你的答案不如留到下次。放心,我不會忘的。”

“這本書可以借我幾天嗎?”臨別時,辛巴拿起那本《洛朗植物圖鑒》問道。

卡迪夫仿佛猶豫了一瞬。

“當然。”

……

一出牢房,金牙便綴上來。“怎麽樣,問出點啥了嗎?”

辛巴嘆氣:“聽了一個長長的三角愛情故事。”

金牙當他又被卡迪夫糊弄了。“嗨,他麽,剖開心肝都掏不出幾句實在話。”他對著窗外投入的夕照,不住地琢磨著手上的瑪瑙煙盒。“你說這個能值多少?”

辛巴走南闖北多年,眼力還是有的,把那煙盒仔細瞅了瞅,便比出個價錢。

金牙瞪了半天眼,珍而重之地煙盒收入懷中,一本正經道:“卡迪夫是個好人,他不會是蜘蛛的。”

辛巴懶得理他,低頭看了看手上的《洛朗植物圖鑒》。這本書中隱藏著克拉倫斯發瘋的真相。十三年前,卡迪夫因探訪克拉倫斯之事,觸及公爵隱秘才被投入獄中,手上有這本書,一定不是巧合。

他想到一種可能:卡迪夫並非蜘蛛,只是借“聖米歇爾之審判”的名頭,翻攪德·蒙蒂霍家族二十年前的舊案,伺機扳倒公爵,重獲自由。

總之,拼圖還差最關鍵的幾片,現在下結論為時過早。

正想著,兩人已經走到石樓底層。辛巴腳步一轉,準備去醫務室探望阿蘭。

怪的是,醫務室裏空無一人,連一向守在這裏的林恩也不知去向。金牙還沈浸在暴富的喜悅裏,開開心心道:“倆人出去溜達了?嘖,珍妮小子終於肯下床了啊。”

辛巴蹙起眉頭。昨天來看時,阿蘭還像木雕泥塑一般毫無反應,怎麽會突然就出門了?

他心中難安,往外尋去。一出石樓,就撞見了心急火燎四處張望的林恩。看見他,林恩趕忙跑來。

“辛巴先生!”林恩臉色煞白,驚魂未定,“阿蘭被帶走了!我、我跟著他們,看到他……被帶進了紅房子。”

辛巴匆匆留下句:“去找莫瑟夫。”便朝紅房子趕去。

……

斯賓塞的家鄉在聖米歇爾山附近,祖輩都靠牧羊為生。

他也曾是一名牧羊人。生活雖不富餘,但平靜安穩。他喜愛羊群,它們溫馴、恬靜,為主人奉獻一切——誕下羊羔,產羊奶、羊毛,最後是羊皮、羊肉,索求的不過是每天被帶到草甸上,花一天的功夫慢吞吞地咀嚼青草。

他本該一輩子牧羊,卻因為接踵而至的不幸失去羊群。為了養家糊口,只好穿越草甸和沙洲,來到聖米歇爾山成為一名獄警。放牧的不再是嚼食青草的羊,而是打家劫舍、殺人放火,毛孔裏流淌著鮮血與罪惡的囚犯。

他厭恨這份工作,但他需要錢,十分需要。一家人都指著他的薪水吃飯。

“我不明白,莫瑟夫先生,我是獄警,怎能聽命於囚犯?”

“斯賓塞,你幹了這麽多年,還不清楚嗎?瘟神,馬斯蒂夫不是普通的囚犯,他背後……”莫瑟夫幹脆挑明了,“這是公爵大人的命令。”

斯賓塞楞了楞。“蒙蒂霍……”

莫瑟夫苦勸:“不要說你,我也得聽瘟神的。放心,只要瘟神揪出他要找的人,以後還是一切照常。這段時間就忍忍吧,他讓幹什麽就幹什麽,別管別問,也、也別來向我匯報。我會給你開一筆額外的津貼。”

斯賓塞十分不情願,皺著眉頭苦惱,一擡頭,見莫瑟夫臉色已經很不好,連忙道:“好,我聽您的。”

莫瑟夫又叫來四個人,要他們聽從斯賓塞的命令。

斯賓塞此前一直負責看守紅房子,也就是在門口站崗、保管鑰匙、按時落鎖,實際上極少直面瘟神。如今他站崗的位置從大門口換到了會客廳門外,以便聽候差遣。每次聽到鐵球在地面拖動的沈悶聲響,他就汗毛聳立。

與瘟神共處一室更是種可怕的體驗。對方極具壓迫感的體型,與外形極不協調的著裝和金絲眼鏡,讓斯賓塞感覺自己面對著一頭披著人皮的野獸。而自己正是怯弱的羔羊,不敢生出一點兒反抗之心。

按照瘟神的命令,他把那兩個人帶進了紅房子。

斯賓塞不敢擡頭,只聽見瘟神的聲音在頭頂滾動:“很好。去大門口守著,不許任何人進來。”

另外四個同伴正在門口站崗,見斯賓塞出來,便急著向他打探:“他要那兩個人做什麽?”

斯賓塞只覺背後冷汗黏膩,他搖了搖頭。“總之,不許任何人入內。”

那四人聽了,低聲議論起來:“除了耗子,另外那個楞楞的小子是誰?”

“1421號。進來時間不長,外號叫珍妮。”

“帶他來的時候一點兒反應都沒有,像是個傻子。”

“嘿,被毒牙玩傻了吧。”

大夥兒一起看向最後說話這人,後者猥瑣地笑了。“毒牙最喜歡金發的小子了,不是嗎?”

“聽你這麽說,我想起來了!大概半月前,傳言有囚犯跳崖自殺,說的就是這個珍妮。不想‘自\殺’沒幾天,在紅房子裏找到人了。”

“這小子沒死,毒牙反倒失蹤了……”

“……”

一陣詭異的沈默。有人往上一指,順著他的手指,眾人的目光投向大教堂至高處,金光灼灼的聖米歇爾銅像。他們驀然想起那行血字,不由心魂震顫。

——審判即刻降臨。

恰在此時,紅房子裏傳出一聲慘叫,淒厲得不似人聲。慘叫聲一疊疊響起,像小刀挑撥著人們的神經,最後戛然而止。

沒有人出聲,斯賓塞等人佇立著,蒼白僵硬得如同死屍。靜默是緩慢施加的力,將神經不斷拉長、再拉長,繃緊到不堪忍受的地步。

匆忙趕來的腳步聲打破了這可怖的靜默。

幾名獄警冷汗淋淋地望向來人。正是辛巴。

……

被拖進紅房子之前,耗子已經在地牢中待了很久、很久。

久到意識自肉身逃逸、渙散,半融化在濃湯一般的黑暗裏。

驟然離開地下室,傍晚的光線幾乎將他灼傷。他死死地捂住眼睛,像只破麻袋一樣被人拖進紅房子,丟在地上。他觸摸到柔軟的地毯,努力睜開眼,淚水讓眼前模糊一片,不知身在何處,只察覺到另一個人被丟到了旁邊。

悶雷般的低沈聲音在上方響起:“很好。去大門口守著,不許任何人進來。”

耗子渾身一震,恨不能退縮回地牢,永遠留在黑暗之中。

他朝著聲音的方向拜倒,顫聲道:“馬斯蒂夫大人!”

“朱利安向我提起過你。”

耗子茫然地眨了眨眼睛,生理性淚水在他骯臟的臉上留下兩道亮痕。“朱、朱利安?”

“你們叫他毒牙。”瘟神說,“知道他的本名嗎?朱利安·德·梅洛,是個相當高雅、動聽的名字呢。”

耗子拼命睜大眼睛,模糊的視野慢慢清晰。他看到一個巨大的色塊——幾乎擠占了半個房間,那是瘟神。自己身邊還有另一個人,他看不清對方的樣貌,只看到油膩枯黃的頭發,連忙跪地求饒。

“毒牙……不,朱利安大人!我、我完全照您的吩咐做了呀。”血腥回憶閃過,耗子劇烈顫抖著,仍繼續說道:“為了證明我對您、對馬斯蒂夫大人的絕對忠誠,我剖開那個小子,取了他的心肝,放進了銀餐盤……”

對方不言不語,耗子更害怕了,哭了起來。“幹完那事兒,我就被關進了地牢。他們不停地折磨我,拷問我……”

瘟神道:“看清楚,那可不是朱利安。”

耗子楞了楞,用力抹去眼淚,湊近去看——對上一雙空洞的蔚藍色眼睛。他驚駭地向後仰倒,目眥欲裂。“你!怎麽可能?!”他竟爬向瘟神,“大人,那是鬼,是鬼啊!他早就死了,是我親手……”

瘟神嘆息。“朱利安啊,我可憐的仆人。”

他沒有費心向耗子解釋,當他動手剖取心肝時,鐵床上蒙著麻袋的受難者已經被蜘蛛掉包了。瘟神微微俯身,對上耗子昂起的、卑微骯臟的臉,沈聲道:“接下來的話,你要仔細回答。如果答案令我滿意,我便如約接受你的忠心。”

耗子慌道:“是、是!”

“我告訴你:當時酒窖裏,除了你、朱利安,以及這個藍眼睛的小子,還有第四個人。”

“第……第四個人?”

“對。告訴我關於他的一切——聽到的,看到的,聞到的,不管什麽,都可以。”

耗子張了張嘴,感到渾身僵冷。他完全不知道所謂的“第四個人”!

他眼珠亂顫,拼命在腦海中翻攪,一瞬間福至心靈。他急著開口,差點被自己的口水嗆死,撕心裂肺地咳嗽了幾聲,才啞聲道:“是的,是的,我想起來了……在那個時候,毒牙告訴我怎麽取心的時候,我仿佛聽到腳步聲,回頭,在很深、很黑的地方看到兩點淡光,那是……一雙眼睛。”

“眼睛?”

“可錯眼就不見了,我、我當時怕得要命,以為是幻覺……”

“唉,這可不行。”瘟神溫和道,“所有人都長著兩只眼睛。光知道這個,我是找不到那個人的。”

“您、您要找他?”

“找到他。即使找不到,也要殺了他。不計代價。”

耗子覺得這話很怪。找不到人,怎麽殺他呢?他當然不敢多問,絞盡腦汁地搜索回憶,臉皺成一團。可除了那雙眼睛,實在沒有其他線索了。

好在瘟神沒有逼迫他,而將目光轉向另外一人。

“那麽,你呢?”瘟神問藍眼睛。

耗子心驚膽戰地跟著望過去,他的眼睛已經適應光線,可以看清楚了。只見珍妮抱膝蹲坐在地上,目光空洞,面無表情,不像鬼,倒是失了魂的空殼。

耗子心想:難道他沒死?他又想起昏暗燈光下紅艷艷的腔體,精神瀕臨崩潰,想到——這是審判!死者歸來,神明將審判他的罪行!他開始啜泣。

瘟神再次問道:“酒窖裏,有人救了你。你對那個人可有印象?”

藍眼睛毫無反應。

瘟神有些苦惱的樣子,思忖片刻,拿起搭在椅背在上的東西,抖開來穿在身上。那是一件寬大的深色罩衣。

耗子呆呆地仰頭看著。瘟神對他微笑:“我不喜歡弄臟衣服。”

他把金絲眼鏡摘下來,用手絹包好,仔仔細細地收進口袋。

他說:“這世界太臟了。水,空氣,裏面都是灰塵,臟的要命。你知道什麽最幹凈嗎?”瘟神戳了戳自己的胸口。

耗子勉強笑著說:“您,您是說純潔的心靈嗎?”

瘟神一陣狂笑,手指從胸口劃拉至小腹。“這裏,人的內腔,幹幹凈凈的,永遠沾不到灰塵。”

他垂眼看著耗子,語調親切,眼神陰森。

“好啦,是時候獻出你的忠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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