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九十一章

關燈
李言看著眼前的年輕人,微微蹙著眉,憤怒裏透出困惑不解來。他還在發著低燒,蒼白的臉上泛著不正常的潮紅,衣襟松松地散著,露出支棱的鎖骨。

黎平沒有急著上前,停步在隔開寢殿的屏風前,看著皇帝蒼白的嘴唇,下意識地想,皇帝近些日子委實是清減了不少。

他仔細地端詳著皇帝,李言向內床縮了縮,看著李瀾,用一種戒備又哀傷地環顧著四下:"瀾兒呢……李淪,你把我的瀾兒還給我……"

一股涼氣從骨頭縫裏一絲絲地往外冒,侵入臟腑凍傷神魂,李瀾眼淚都快掉下來了,他急切地攥住皇帝的手腕,抽噎著道:"父皇,李淪已經死了……他已經死了!我是瀾兒啊,我就是你的瀾兒啊父皇,你別、你別這樣……父皇你別嚇我……太醫呢!太醫怎麽還沒過來!"

孟惟腦子裏一團亂麻,腦內滿滿的都是失心瘋三個大字,幾乎有沖動現在就去偏殿把他師相弄醒,叫處理這種事最有經驗的人來安撫眼前神志不清的皇帝。

李言用力地搖了搖頭,低聲喃喃道:"你不是……你不是……瀾兒呢!我的瀾兒呢……李淪,你要什麽都行,朕立你做太子--你拿詔書來,朕用璽就是!"

李瀾握著他的手跪在床邊吧嗒吧嗒地直掉眼淚,李言掙紮著想要抽出手,氣力竟是不急,李瀾下意識地越握越緊,直把皇帝腕上捏出了深深的指痕來。

黎平終於上前去,一把握住李瀾地肩膀叫他撒手讓開,自己坐到床邊去,問李言:"陛下可還識得臣麽?"

李言仍舊驚疑哀懼地看著李瀾,只擡眼看了看黎平,眼神並不很聚焦,但似乎是有些熟悉地,輕聲問他:"你見到我的瀾兒了嗎……?"

黎平神色一肅,皺著眉頭換了稱呼:"言哥兒,你還認得我麽?你仔細想想,我是平哥兒,是你大姨家的平哥兒!想起來了嗎?"

李瀾淚眼汪汪地看著李言,堅持不懈地試圖自證身份:"父皇,父皇我是你的瀾兒啊……瀾兒就在這裏啊!"

孟惟在後頭暗自心驚,仔細打量了黎平幾眼,深以為訝異。

先前竟然全沒聽說過,黎掌院竟是皇帝的表兄。

仔細一想倒又覺得很說得通,黎平素日行事頗為無禮,一心鉆研醫道,皇帝待他的親近信任卻不比自家師相少,想來應是有緣由的。母家沈迷醫道不太會做人的表兄弟,倒是很說的過去。

李言抿了抿唇,低聲叫道:"平哥……?平哥……"

他擡手用力地按著額角,慌亂地道:"平哥,平哥你快去找瀾兒……瀾兒是朕最最喜歡的小兒子,瀾兒……朕找不見瀾兒了……"

這樣說著,猛地就擡起了指著床前的李瀾:"是他!是李淪!一定是李淪把瀾兒藏起來了!李淪--三哥兒,淪兒!你把瀾兒還給父皇好不好……"

李瀾頹然地坐倒在地上,抱著頭泣道:"怎麽會這樣!父皇怎麽會、怎麽會不認識瀾兒了……"

黎平扭頭狠狠瞪他一眼,道:"還不是你做的孽!"

說著便吩咐樂意:"快去煮安神湯來,要勁力最強的那個。"

而後又轉將回去,安撫似的拍拍李言的手背:"別怕言哥兒,你兒子好著呢……你的瀾兒,好著呢,我代你去看過了。你別怕,我給你看著這小子,一定讓你的瀾兒好好的,啊。"

折騰半晌,好不容易把李言哄得喝了藥睡了,也沒見皇帝的神智清楚多少。

黎平憐憫又疼惜地看著睡夢中都皺著眉,驚慌得極不安定的皇帝,轉過頭來看著堅持要跪在皇帝床前的年輕人,神色便冷了許多,道:"陛下本就有心疾*……"

李瀾露出了些許疑惑的神色。

他伸手按在父親的心口上,搖了搖頭道:"胡說,父皇多病,卻從未有過心疾。"

黎平楞了楞,他其實也已經看不懂這位殿下到底是真傻還是假傻了。

他遲疑了一會兒,苦笑了一下,想起眼前這個俊美的年輕人不僅是皇帝唯一的兒子了,還是把皇帝逼瘋了還叫皇帝這樣惦記的那個,只好嘆了口氣,解釋道:"並不是心脈有疾。心疾是誨稱……陛下被人傷過心,一顆心千瘡百孔,脆的跟六哥兒你那只蟬翼玉杯似的。"

李瀾抿了抿本來就薄的嘴唇,整個人透出鋒銳的殺意來,寒聲道:"是誰叫父皇傷心?我殺了他。"

黎平嚇得稍稍挪遠了點,搖了搖頭說:"早都死光了。"

李瀾點了點頭,毫不意外:"是了,膽敢傷了父皇,父皇又怎麽會留他們性命。"

卻又疑惑:"那為什麽……"

黎平隨手抓起一張寫藥方的紙,幾下撕碎了,給他看:"撕碎的紙,重新貼起來,也不會一點痕跡都沒有了。"

李瀾的手還按在李言心口,聞言點了點頭,說:"父皇也與瀾兒講過這個道理。"

黎平嘆了口氣,說:"陛下的心就好比被摔碎的蟬翼玉杯,好不容易黏起來了,支離破碎搖搖欲墜的。卻又被六哥兒舉得高高的,狠狠摔在地上,所以才會這樣。"

李瀾按在李言心口上的手掌抖了抖,連忙收了回來,不敢置信地道:"我、我做了這樣的事?"

黎平又嘆了口氣:"您騙了陛下這麽多年,傷透了他的心了。"

李瀾眼睛裏一下子落下淚來,撲到昏睡著的李言的懷裏,十分委曲地說:"瀾兒沒有……瀾兒從沒有想過,要騙父皇--瀾兒從來沒騙過父皇啊!"

黎平看著聽著都覺得心痛了,可他還是不知道,李瀾這一舉一動,到底是不是真的。

*心疾:古時心疾不一定指心臟疾病,也多作精神類疾病的代稱。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