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理由就是沒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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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理由就是沒有理由
爆發過後是更長久的沈默,李見荷甚至產生了一種幻覺,剛剛她吼出來的那句話在本就不大的咖啡店裏竟然形成了回聲,不斷作響,仿佛千百個小人兒在對她混亂地重覆著“為什麽”。
時值工作日,店裏的人不多。楊成低著頭,看上去並不想說話,也不想解釋什麽。
他腦海中最先浮現的不是最近自己背離於“正常人”的所作所為,而是很久以前,在上海的某個夜晚。
早在他們同行的途中,他就看出來了李見荷和王若威之間暧昧的氣場,只是在哄騙自己還有機會罷了。偏偏演唱會結束的那個晚上,王若威獨自出去了,落下的手機傳出好幾聲消息提示音,他心裏掙紮了一下,拿起查看了內容:
「餵,你人呢?」
「你來了沒有啊」
消息來自李見荷,而王若威的手機屏保也是她,在一個類似夜總會包間的房間裏看著書。
他們......在那種地方見面?
他拍下了那張照片,又偷偷尾隨著兩人,終於看見了自己最不想看見的一幕——他在櫻花樹下吻了她的臉頰。
兩人的身影在昏黃的燈光下非常唯美,更顯得他在陰暗的角落裏無比可笑了。楊成將拳頭握緊,明明是他先喜歡她的。
又或許,像他這樣的人也並不懂何為喜歡,面對一個成績、長相、家庭條件都比自己優異的女同學,年少的他眼裏就只有喜歡和怨恨兩個選擇。父母沒有教會過他如何去愛、去尊重,如何與嫉妒相處。
既然無法喜歡她了,那就開始討厭吧。
回學校後,楊成偷偷尾隨過李見荷幾次,摸清了她家開夜總會的事情,也打聽到了關於李濤的許多八卦。他註冊了一個新的貼吧賬號,編寫了流言散播出去,並最終用那張偷拍到的照片給那些流言一錘定音。
他也有過短暫的愧疚,有過對自己陰暗面的恐懼,但最終都被他選擇性地忘記了。
這種遺忘在九年後重逢李見荷感到眼前一亮時,又變成了再一次追求她的欲望,他將其視為一種施舍——這一次,我比以前更優秀了,你還有什麽理由不和我在一起?
“楊成。”李見荷有些無力地叫他,希望他能給點反應。
他冷笑了一下,理由?事到如今,她想要什麽樣的理由呢?無論什麽理由,都會讓她更好受一些吧。
“沒什麽理由,就是看你不順眼。”你怎麽可以比我優越,比我自信,還那麽無視我。
楊成忽然想起來了,也許一直讓他無法從容的就是李見荷身上的那種餘裕。分明是出生陪酒女的家庭,她卻能那麽陽光、開朗,自信、優秀。
沒有......理由?李見荷感到很震驚也很無語,她曾設想過很多種隱情,但這一句“沒有理由”,實在讓她不知道該如何消化。
楊成也失去了耐心:“你要如何都隨意吧,不過,你若是證據不夠確鑿的話,當心我也會告你誹謗的哈。”他現在人脈資源都今非昔比,這是明晃晃的威脅。
說完,他便拿起西裝揚長而去。
李見荷呆楞楞地坐在原地,直到王若威慢慢地走了過來。
“見荷。”他的手搭在她肩上,輕聲叫她。
“若威,你剛剛聽到了t嗎?他說,沒有理由。”她臉上的表情不知是哭還是笑。
王若威當然聽到了,甚至是聽到的瞬間就想沖上去揍他一頓。高中的那次事件極有可能也是楊成所為,一想到這,想到他讓他們帶著誤會分別了九年之久,想到他帶給過她的那些傷害,王若威第一次有了想犯罪的沖動。
但他不能,他現在必須得比她更冷靜。
於是,他緩緩在李見荷身邊蹲下,握著她有些不知所措地手,堅定地說道:“他一定有理由的,但那一定是他難以啟齒的理由,是骯臟的理由,所以你不必在意。”
她看向他,眼睛紅紅的。
“無論是什麽樣的理由,他都不該這樣做,見荷,這一切都不是你的錯,他的那些理由根本不是理由,只是借口。”
李見荷忽然覺得王若威說這些話的聲音似乎有些魔力,讓人很容易相信他所說的。
他繼續說道:“我昨晚也咨詢了一個律師朋友,她說網絡造謠需承擔的法律責任分為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三種。楊成這種首先侵犯了你的肖像權、名譽權等人格權益,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恢覆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的責任。但最多也就構成一個民事責任.......”
“這太輕了。”李見荷搖搖頭,這的確是女性的一種處境,這種行為不僅僅是對個體權益的侵害,也是對整個女性群體發起的。女性的頭像、照片、信息在隱秘的角落裏被肆意傳播、消費,會讓所有女性都處於隨時被汙名化的恐懼之中。
而這,竟然往往只能追究對方一些不痛不癢的責任。
“是的,對他來說太便宜了。”王若威頓了頓,“所以,剛才的對話你都錄下來了嗎?”
“嗯,錄下來了。”她掏出口袋裏的手機,有些擔憂,“可是這是我們偷偷錄的,也不知道能不能算合法證據。”
“在法庭上合不合法再說,見荷,我們先發到網上吧。”他看向她。
用輿情去監督、發酵,讓事件得到更多關註,從而獲得令受害者更滿意的處罰方案,這是互聯網時代賦予每一個網民最平等的權力。而他們就在互聯網大廠工作,深谙流量、算法的分發,精準地知道哪些情緒點、關鍵詞可以引發大眾熱議。
這的確是她最鋒利的武器。
“好,我回去準備一下文章內容和音頻素材。”李見荷回答道,既然決定要做,她就要一發即中。
不僅如此,她心中還有了另一個想法——既然從法理上,單純地造謠她無法讓他獲得重罰,那麽她就聯合那些被騙取錢財的“受害者”們一起,起訴他冒用身份,實施詐騙。
在經濟犯罪的量刑中,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他對自己的傷害可以是“沒有理由”的,但她的反擊一定是理由充分的。
而且全都是,正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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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值工作日,店裏的人不多。楊成低著頭,看上去並不想說話,也不想解釋什麽。
他腦海中最先浮現的不是最近自己背離於“正常人”的所作所為,而是很久以前,在上海的某個夜晚。
早在他們同行的途中,他就看出來了李見荷和王若威之間暧昧的氣場,只是在哄騙自己還有機會罷了。偏偏演唱會結束的那個晚上,王若威獨自出去了,落下的手機傳出好幾聲消息提示音,他心裏掙紮了一下,拿起查看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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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在那種地方見面?
他拍下了那張照片,又偷偷尾隨著兩人,終於看見了自己最不想看見的一幕——他在櫻花樹下吻了她的臉頰。
兩人的身影在昏黃的燈光下非常唯美,更顯得他在陰暗的角落裏無比可笑了。楊成將拳頭握緊,明明是他先喜歡她的。
又或許,像他這樣的人也並不懂何為喜歡,面對一個成績、長相、家庭條件都比自己優異的女同學,年少的他眼裏就只有喜歡和怨恨兩個選擇。父母沒有教會過他如何去愛、去尊重,如何與嫉妒相處。
既然無法喜歡她了,那就開始討厭吧。
回學校後,楊成偷偷尾隨過李見荷幾次,摸清了她家開夜總會的事情,也打聽到了關於李濤的許多八卦。他註冊了一個新的貼吧賬號,編寫了流言散播出去,並最終用那張偷拍到的照片給那些流言一錘定音。
他也有過短暫的愧疚,有過對自己陰暗面的恐懼,但最終都被他選擇性地忘記了。
這種遺忘在九年後重逢李見荷感到眼前一亮時,又變成了再一次追求她的欲望,他將其視為一種施舍——這一次,我比以前更優秀了,你還有什麽理由不和我在一起?
“楊成。”李見荷有些無力地叫他,希望他能給點反應。
他冷笑了一下,理由?事到如今,她想要什麽樣的理由呢?無論什麽理由,都會讓她更好受一些吧。
“沒什麽理由,就是看你不順眼。”你怎麽可以比我優越,比我自信,還那麽無視我。
楊成忽然想起來了,也許一直讓他無法從容的就是李見荷身上的那種餘裕。分明是出生陪酒女的家庭,她卻能那麽陽光、開朗,自信、優秀。
沒有......理由?李見荷感到很震驚也很無語,她曾設想過很多種隱情,但這一句“沒有理由”,實在讓她不知道該如何消化。
楊成也失去了耐心:“你要如何都隨意吧,不過,你若是證據不夠確鑿的話,當心我也會告你誹謗的哈。”他現在人脈資源都今非昔比,這是明晃晃的威脅。
說完,他便拿起西裝揚長而去。
李見荷呆楞楞地坐在原地,直到王若威慢慢地走了過來。
“見荷。”他的手搭在她肩上,輕聲叫她。
“若威,你剛剛聽到了t嗎?他說,沒有理由。”她臉上的表情不知是哭還是笑。
王若威當然聽到了,甚至是聽到的瞬間就想沖上去揍他一頓。高中的那次事件極有可能也是楊成所為,一想到這,想到他讓他們帶著誤會分別了九年之久,想到他帶給過她的那些傷害,王若威第一次有了想犯罪的沖動。
但他不能,他現在必須得比她更冷靜。
於是,他緩緩在李見荷身邊蹲下,握著她有些不知所措地手,堅定地說道:“他一定有理由的,但那一定是他難以啟齒的理由,是骯臟的理由,所以你不必在意。”
她看向他,眼睛紅紅的。
“無論是什麽樣的理由,他都不該這樣做,見荷,這一切都不是你的錯,他的那些理由根本不是理由,只是借口。”
李見荷忽然覺得王若威說這些話的聲音似乎有些魔力,讓人很容易相信他所說的。
他繼續說道:“我昨晚也咨詢了一個律師朋友,她說網絡造謠需承擔的法律責任分為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三種。楊成這種首先侵犯了你的肖像權、名譽權等人格權益,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恢覆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的責任。但最多也就構成一個民事責任.......”
“這太輕了。”李見荷搖搖頭,這的確是女性的一種處境,這種行為不僅僅是對個體權益的侵害,也是對整個女性群體發起的。女性的頭像、照片、信息在隱秘的角落裏被肆意傳播、消費,會讓所有女性都處於隨時被汙名化的恐懼之中。
而這,竟然往往只能追究對方一些不痛不癢的責任。
“是的,對他來說太便宜了。”王若威頓了頓,“所以,剛才的對話你都錄下來了嗎?”
“嗯,錄下來了。”她掏出口袋裏的手機,有些擔憂,“可是這是我們偷偷錄的,也不知道能不能算合法證據。”
“在法庭上合不合法再說,見荷,我們先發到網上吧。”他看向她。
用輿情去監督、發酵,讓事件得到更多關註,從而獲得令受害者更滿意的處罰方案,這是互聯網時代賦予每一個網民最平等的權力。而他們就在互聯網大廠工作,深谙流量、算法的分發,精準地知道哪些情緒點、關鍵詞可以引發大眾熱議。
這的確是她最鋒利的武器。
“好,我回去準備一下文章內容和音頻素材。”李見荷回答道,既然決定要做,她就要一發即中。
不僅如此,她心中還有了另一個想法——既然從法理上,單純地造謠她無法讓他獲得重罰,那麽她就聯合那些被騙取錢財的“受害者”們一起,起訴他冒用身份,實施詐騙。
在經濟犯罪的量刑中,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他對自己的傷害可以是“沒有理由”的,但她的反擊一定是理由充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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