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第四十五章曾文清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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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曾文清回家
摻“水”的事情在國人官方的敘事語境中一直比較平和。比如往肉裏註水,往茶葉裏揉沙這等劣事,大清的文本就有案發的記錄。曾文賢對此深有所悟。後又在日本留學的時候喜歡上了喝清酒。
清酒屬於白酒類範疇。酒的度數略低,相似吾國南方人喝的米酒,卻比北方人喜溫黃酒高了幾度;以米、米曲和水為原料釀造的酒,和黃酒的釀制方法大抵相同。喝起來雖味淡如水,卻比較柔和,也很地道。如國人喝的米酒和黃酒,和人心脾。
回國再喝烈的酒,就有些口感不適,於是萌生出學作了酒的勾兌。這算不上曾文賢的得意之作。
酒中摻水之現象,在十字街角的閑人紮堆群裏,在雜貨鋪的櫃臺邊,或是小酒館內,類似於魯迅筆下的鹹亨酒店,時常也能看到端著一個大茶缸的所謂“酒鬼”,時不時地抿上一小口,又扔一顆五香豆慢嚼細咽,在兩邊的牙齒間捯飭過來再捯飭過去,有如神仙般過的日子。在沒有錢的時候,也是喝著兌了水的酒。一日可以無飯,一日不可無酒,對酒的依賴是許多有品質人生活的寄托。
不同的一點,曾文賢對酒的調制,是在酒坊買了陳年窖藏的原酒,絕對是一等一的好酒。研習名方,選上等名貴中藥材,泡於一定的時間內,再取天然井中甜水勾兌而成。這樣的酒,無論是成色,還是口感,聞一聞都是比較合意的。曾文賢說,旨在平衡人的身體。
男人到了知天命的時候,喝酒就不能那麽“烈”,要學會習溫。細細琢磨一下,國人的許多事情就出在“烈”的問題上。一“烈”就容易走向極端。孔子講的中庸之道,許多人都視為清談了。人的正直、平等、行事,無以血腥,坐以論道,如此,社會才會走向平和,而非一人之說之道也。
此時,門房的老王跨進內院傳話,說文清侄子從庫倫回來了,還騎著馬。
平常老王除了到裏院清理一下院落,灑灑水,澆澆花之外,沒有吩咐的話,輕易是不肯進來惹眼的。一不小心看見不該看見的事,或者一不留神說漏了不該說的話,管住自己的嘴,別自找心煩。
據說陜西秦嶺一帶人家大門口安放的門墩,就是這個含義,美曰“天聾地啞”。北方邊城的人好像沒這個提示,但大多東家是不喜歡院裏的人饒舌操太多的閑心。
曾文清回來的消息從管家陶書玉之口道出,且又換了輩分的稱謂,這讓曾文賢感到既驚又喜,忙不疊地從堂屋急急推門出來,腳步的節奏比平常的斯文快了幾拍。在庭院和多年沒有見面的兄弟擁抱在一起,百感交集,淚不由得淌了下來。
還是陶書玉留意,幾天前,她在書房陪曾文賢習字,落筆題的是宋代詩人趙師秀的《約客》,“黃梅時節家家雨,青草池塘處處窪。有約不來過夜半,閑敲棋子落燈花。”已經落款,卻遲遲不肯將一方印章歸位,望著書寫的字發呆。夜在不知不覺中沈了下去。
有時人的感覺會無形中傳遞著某些信息,這一信息的先知,讓潛意識對有些未知事的預設不言而中。靈慧女人的第六感應尤甚。
曾家二老爺從庫倫回來,也許就是那個潛意識裏要等的“客”,無論燈花的落與不落,都是要回來見上一面的。如是,日子才會在淡泊恬靜的時間裏遠去。
落下心來,陶書玉對原來的菜肴又調整了一遍,改為兩葷三素一湯,外加一壺老燒酒。
二老爺的酒量在草原的練習,好像喝多少酒都沒有醉過,不知這一次進家的酒量如何,會不會高。
晚飯擺在北屋曾文賢的房間裏。一張東北榆漆面的四方炕桌擱在火炕的中間,曾家兄弟圍桌面對而坐。如小時在鄉下的過年,一家人齊聚在順山大炕上,傳統而熱鬧。時過境遷,今晚顯得清靜了些。斟酒敘舊,聊得多是陳年的老話,不說也明了,借著酒,重溫一遍。
曾文清的婚事,最初家裏是不同意的。怎奈文清的堅持,最後還是默認了下來。老太爺走後,曾文賢才聞知,其弟娶了一個蒙古族女子為妻;皆因一時為此奮鬥的主義和共同的信仰,就被一個草原女人的媚勾去了魂。二弟的出軌,走的是“獨立運動”之路,讓這個家族寄托的無限希望化為烏有。還時不時地提防著有人告密。
有些事,曾文賢不便多說。一提,怕傷了兄弟彼此間的和氣。一個家還是以和為貴,何況這些事已經過去了多少年。
兄弟倆說了許多話。席間,一說到關鍵語,曾文清就擺擺手,不便說了,再說就有對不住草原的厚愛。
夜已經很深了。
曾文賢說:“今晚就別走了。房子都給你收拾好,明兒一早再動身。”
曾文清說:“大哥,不了,今晚我得走,他們還在城北的客棧等我,明天一早還得趕路,約好的,這是我們的紀律。”
一說紀律,曾文賢就不好再說什麽。“那好吧,我就不留你了,回來一趟不容易,把這個帶上,路上備用。”
曾文清接手,一顛就知曉,足有五百大洋。
一許人送出街門,又寒暄了幾句。老王牽著馬,曾文清接過韁繩,說:“就此道個別吧。”
曾文賢說:“過了牌坊,就到十字路口。”堅持要送一程。
已近午夜,街面顯得清寒。路上少些行人,只聽得腳下的足音和馬的蹄聲,緩而有序,傳的很遠。
一路無語。仿佛一晚上的話都以道盡,再說就是多餘的了。有文人惜墨之嘆。
在十字街口,倆人又一次緊緊擁抱,用肢體語言交流著話別。民俗之言,只有在一個褲腿裏抖出來的,才會相濡以沫,無以客套,全在心上細語。這一別,不知何時再見面,心一酸,淚又在眼眶裏打轉。
分手時,曾文清送給曾文賢一塊“撒蓋”。這是蒙古男人佩戴的吉祥物,有辟邪之意。“撒蓋”是蒙語的直譯,就是狼的後腿關節骨。蒙古人稱狼為“天狗”。是蒙古民族的所謂圖騰,也是這個民族的文化。視狼為神。把狼擺在了神的位置,與他們的先祖成吉思汗並列,一同供奉。用狼的智慧和忠誠和人類相惜,蒙古的男人都有這麽一塊“撒蓋”,和著古老而蒼涼的草原,一同成為一個民族生命和精神的天堂。
曾文清說:“這是蒙古人的圖騰,其實就是一種精神,留個念想。我這一走又不知道什麽時候才能回來再看看。”
說的也是,上一次回來到現在,一晃就是幾年。若不是老太爺的臨終,兄弟見面恐怕就成了對物的思念。天隔一方,幾多年回來一次,實屬不易。這一次還是見道拐彎,剛見了面,又匆匆一別。
曾文賢有些傷感,說:“抽時間回來看看,多住些日子,回鄉給父母燒個紙。別忘了,帶上侄子和你的那個志同道合的人。”
曾文清走了。牽著那匹棗紅色蒙古馬,腳一啟蹬,身一躍,如風,疾馳而去。
曾文賢怔怔地立於淡淡的夜色下,凝視著遠去的背影,深感既熟悉又陌生。良久,嘆道:“那個主義的求索果真比家的親情還重要嗎?”一轉身,“見鬼。”扔出一句狠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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摻“水”的事情在國人官方的敘事語境中一直比較平和。比如往肉裏註水,往茶葉裏揉沙這等劣事,大清的文本就有案發的記錄。曾文賢對此深有所悟。後又在日本留學的時候喜歡上了喝清酒。
清酒屬於白酒類範疇。酒的度數略低,相似吾國南方人喝的米酒,卻比北方人喜溫黃酒高了幾度;以米、米曲和水為原料釀造的酒,和黃酒的釀制方法大抵相同。喝起來雖味淡如水,卻比較柔和,也很地道。如國人喝的米酒和黃酒,和人心脾。
回國再喝烈的酒,就有些口感不適,於是萌生出學作了酒的勾兌。這算不上曾文賢的得意之作。
酒中摻水之現象,在十字街角的閑人紮堆群裏,在雜貨鋪的櫃臺邊,或是小酒館內,類似於魯迅筆下的鹹亨酒店,時常也能看到端著一個大茶缸的所謂“酒鬼”,時不時地抿上一小口,又扔一顆五香豆慢嚼細咽,在兩邊的牙齒間捯飭過來再捯飭過去,有如神仙般過的日子。在沒有錢的時候,也是喝著兌了水的酒。一日可以無飯,一日不可無酒,對酒的依賴是許多有品質人生活的寄托。
不同的一點,曾文賢對酒的調制,是在酒坊買了陳年窖藏的原酒,絕對是一等一的好酒。研習名方,選上等名貴中藥材,泡於一定的時間內,再取天然井中甜水勾兌而成。這樣的酒,無論是成色,還是口感,聞一聞都是比較合意的。曾文賢說,旨在平衡人的身體。
男人到了知天命的時候,喝酒就不能那麽“烈”,要學會習溫。細細琢磨一下,國人的許多事情就出在“烈”的問題上。一“烈”就容易走向極端。孔子講的中庸之道,許多人都視為清談了。人的正直、平等、行事,無以血腥,坐以論道,如此,社會才會走向平和,而非一人之說之道也。
此時,門房的老王跨進內院傳話,說文清侄子從庫倫回來了,還騎著馬。
平常老王除了到裏院清理一下院落,灑灑水,澆澆花之外,沒有吩咐的話,輕易是不肯進來惹眼的。一不小心看見不該看見的事,或者一不留神說漏了不該說的話,管住自己的嘴,別自找心煩。
據說陜西秦嶺一帶人家大門口安放的門墩,就是這個含義,美曰“天聾地啞”。北方邊城的人好像沒這個提示,但大多東家是不喜歡院裏的人饒舌操太多的閑心。
曾文清回來的消息從管家陶書玉之口道出,且又換了輩分的稱謂,這讓曾文賢感到既驚又喜,忙不疊地從堂屋急急推門出來,腳步的節奏比平常的斯文快了幾拍。在庭院和多年沒有見面的兄弟擁抱在一起,百感交集,淚不由得淌了下來。
還是陶書玉留意,幾天前,她在書房陪曾文賢習字,落筆題的是宋代詩人趙師秀的《約客》,“黃梅時節家家雨,青草池塘處處窪。有約不來過夜半,閑敲棋子落燈花。”已經落款,卻遲遲不肯將一方印章歸位,望著書寫的字發呆。夜在不知不覺中沈了下去。
有時人的感覺會無形中傳遞著某些信息,這一信息的先知,讓潛意識對有些未知事的預設不言而中。靈慧女人的第六感應尤甚。
曾家二老爺從庫倫回來,也許就是那個潛意識裏要等的“客”,無論燈花的落與不落,都是要回來見上一面的。如是,日子才會在淡泊恬靜的時間裏遠去。
落下心來,陶書玉對原來的菜肴又調整了一遍,改為兩葷三素一湯,外加一壺老燒酒。
二老爺的酒量在草原的練習,好像喝多少酒都沒有醉過,不知這一次進家的酒量如何,會不會高。
晚飯擺在北屋曾文賢的房間裏。一張東北榆漆面的四方炕桌擱在火炕的中間,曾家兄弟圍桌面對而坐。如小時在鄉下的過年,一家人齊聚在順山大炕上,傳統而熱鬧。時過境遷,今晚顯得清靜了些。斟酒敘舊,聊得多是陳年的老話,不說也明了,借著酒,重溫一遍。
曾文清的婚事,最初家裏是不同意的。怎奈文清的堅持,最後還是默認了下來。老太爺走後,曾文賢才聞知,其弟娶了一個蒙古族女子為妻;皆因一時為此奮鬥的主義和共同的信仰,就被一個草原女人的媚勾去了魂。二弟的出軌,走的是“獨立運動”之路,讓這個家族寄托的無限希望化為烏有。還時不時地提防著有人告密。
有些事,曾文賢不便多說。一提,怕傷了兄弟彼此間的和氣。一個家還是以和為貴,何況這些事已經過去了多少年。
兄弟倆說了許多話。席間,一說到關鍵語,曾文清就擺擺手,不便說了,再說就有對不住草原的厚愛。
夜已經很深了。
曾文賢說:“今晚就別走了。房子都給你收拾好,明兒一早再動身。”
曾文清說:“大哥,不了,今晚我得走,他們還在城北的客棧等我,明天一早還得趕路,約好的,這是我們的紀律。”
一說紀律,曾文賢就不好再說什麽。“那好吧,我就不留你了,回來一趟不容易,把這個帶上,路上備用。”
曾文清接手,一顛就知曉,足有五百大洋。
一許人送出街門,又寒暄了幾句。老王牽著馬,曾文清接過韁繩,說:“就此道個別吧。”
曾文賢說:“過了牌坊,就到十字路口。”堅持要送一程。
已近午夜,街面顯得清寒。路上少些行人,只聽得腳下的足音和馬的蹄聲,緩而有序,傳的很遠。
一路無語。仿佛一晚上的話都以道盡,再說就是多餘的了。有文人惜墨之嘆。
在十字街口,倆人又一次緊緊擁抱,用肢體語言交流著話別。民俗之言,只有在一個褲腿裏抖出來的,才會相濡以沫,無以客套,全在心上細語。這一別,不知何時再見面,心一酸,淚又在眼眶裏打轉。
分手時,曾文清送給曾文賢一塊“撒蓋”。這是蒙古男人佩戴的吉祥物,有辟邪之意。“撒蓋”是蒙語的直譯,就是狼的後腿關節骨。蒙古人稱狼為“天狗”。是蒙古民族的所謂圖騰,也是這個民族的文化。視狼為神。把狼擺在了神的位置,與他們的先祖成吉思汗並列,一同供奉。用狼的智慧和忠誠和人類相惜,蒙古的男人都有這麽一塊“撒蓋”,和著古老而蒼涼的草原,一同成為一個民族生命和精神的天堂。
曾文清說:“這是蒙古人的圖騰,其實就是一種精神,留個念想。我這一走又不知道什麽時候才能回來再看看。”
說的也是,上一次回來到現在,一晃就是幾年。若不是老太爺的臨終,兄弟見面恐怕就成了對物的思念。天隔一方,幾多年回來一次,實屬不易。這一次還是見道拐彎,剛見了面,又匆匆一別。
曾文賢有些傷感,說:“抽時間回來看看,多住些日子,回鄉給父母燒個紙。別忘了,帶上侄子和你的那個志同道合的人。”
曾文清走了。牽著那匹棗紅色蒙古馬,腳一啟蹬,身一躍,如風,疾馳而去。
曾文賢怔怔地立於淡淡的夜色下,凝視著遠去的背影,深感既熟悉又陌生。良久,嘆道:“那個主義的求索果真比家的親情還重要嗎?”一轉身,“見鬼。”扔出一句狠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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