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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重振河山(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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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重振河山(17)

姨太太們口中那個紫色頭發的“新人”很快被帶到了寧馥面前。

寧馥挑了挑眉。

果然,原女主,也就是她在本書中“現世”的女兒,寧舒英,是身穿過來的。

預計穿越的那天早上,她可是十分好心地提醒過這個便宜女兒了。

怎奈,吾兒叛逆,真是傷透母親的心啊!

只看這一頭明顯區別於眾人,堪稱“特別出彩”的紫色頭發,就知道寧舒英在這個世界——20世紀40年代的中華,絕對吸引了不少註意。

這種註意力對於一個十五歲,幾乎沒有任何防身能力的女孩來說,是很危險的。

看樣子是吃了不少苦頭。

寧舒英被山匪搡得一個踉蹌,這些天生理心理上的雙重折磨,讓她眼前金星直冒,虛弱得連只螞蟻都碾不死。

饑餓讓她的大腦變得有些遲鈍,她摔倒在寧馥跟前,都沒能意識到發生了什麽。

本能的需求,不斷地刺激著大腦,寧舒英的腦海中,只有一個概念——食物。

她這一路走來,各種辛苦,簡直不能回想。

她是身穿,穿過來也不過是十五歲的年紀,身無長物,還帶著一頭紫色的頭發。

寧舒英在逃荒的隊伍中被搶走身上唯一一點銀錢的時候,就應該幹脆地自殺,說不定還能直接穿回現代去。

但她不敢。

叛逆的女孩子在舉目無親無依無靠的境地裏,終於發覺到自己根本不是無所畏懼的。

她害怕的太多了。

怕疼,怕死,怕餓,怕永遠陷於顛沛流離的戰亂之中。

甚至,她羞恥地發現,她會忍不住懷念優渥的生活。

由她最痛恨的,從沒給過她媽媽關懷的“母親”所提供的生活。

而在穿越後流浪的每一天、被當成貨物賣到鄭家,被要求成為“伺候”人的小妾而絕食抵抗的時候,她更無數次地懊惱——

早知道會是身穿,哪怕、哪怕當時,她沒有扔掉早餐桌上自己剩下的那半塊紅薯呢!

寧舒英聽見從上方傳來的女人的聲音。

帶著某種仿佛是預料之中的平淡。

“是個倔強孩子。”

這聲音,比起她一路所經歷的一切折磨和苦痛來,實在是太溫柔了。

寧舒英對自己的處境依舊迷茫,但卻在這茫然中,不知不覺地流下眼淚來。

芳丫在一旁道:“這是餓得糊塗啦!”

她雖然覺得這女孩不知怎的弄了一頭紫色的頭發,看著怪裏怪氣不像是良民百姓,但知道她絕食抗暴,現在餓得這幅狼狽模樣,也著實可憐,不由得起了幾絲同情心。

——沒等多久她就後悔了,而且持續後悔了很長時間。

芳丫看著寧馥擡手一招,便有山匪不知打哪掏出一個芋頭來,遞在她手中。

芋頭早在山上就烘熟的,是山匪們常吃的食物。

寧馥蹲下身,就看寧舒英慢慢從地上支起身子,仰頭看著她,或者說,看著她手裏的芋頭。

樣子像只眼巴巴的小狗。

現在,就是給她幾塊樹皮、一把樹葉,寧舒英覺得自己都可以嚼一嚼吞下去!

那已經涼透的芋頭灰撲撲的,根本聞不到香味,可在她眼中,卻仿佛散發著迷人炫目的聖光!

她急切地望著寧馥,卻連她的面目都看不清,眼裏心裏,只有那塊芋頭。

她眼瞧著女人那纖長的手指一點一點地將芋頭粗黑的外皮剝下。

唾液在加速分泌著。

寧舒英有心上去搶食,想說一句不用剝了,可不知是最後的自尊心還是什麽,讓她不自覺地壓下了這股沖動。

度過了漫長的幾秒鐘後,少女終於就著寧馥的手,狼吞虎咽地吃到了那只芋頭。

這簡直是她吃過的,最香甜、最美味的食物!

站在一旁的芳丫皺了皺眉頭。

——她又不是沒有手!

還好寧先生沒問她要不要和大家一起走,這讓突然意識到自己占有欲的芳丫微微松了一口氣。

緊接著——

那紫頭發的怪女孩也不知道哪來的勇氣和力氣,竟然一把保住了寧馥的腿!

“我願意、我想和你走。”因為饑餓,她的聲音低微,急促的喘息中透出近乎絕望的企盼。

她不想留在這裏!

像雛鳥本能地依賴,寧舒英的直覺,讓她選擇抓住這或許轉瞬即逝的機會。

她在戰亂之中一路流浪、乞討、見到突破底線的事情不知有多少,但不知道為什麽,她想要信任這個給她芋頭吃的人。

寧馥抽了抽腿,沒抽出來。

芳丫在一旁掐著手指。

——她怎麽就長了兩只這麽討嫌的手!

“跟我走可以。有兩個條件。”

紫色頭發的少女仰著臉,“我答應,我都答應!”

寧馥笑了,“我還沒說是什麽呢。”

她輕輕一擺手,止住了寧舒英立時就要賭咒發誓的嘴唇。

“第一,頭發要染回黑色。

第二,不許浪費一粒糧食。”

她看到寧舒英的臉上顯出略微迷惑的神色,大約是沒想到會有這樣簡單、在她看來完全是理所當然的“條件”。

然後她反應過來,飛快地點頭,“我答應!我保證!”

她還不肯松開抱著寧馥大腿的手,只覺得寧馥的目光是那麽深,深到一直望進她的眼睛裏、望進她的腦海裏去。

她的拯救者說,“你要記住。”

寧舒英跟著山匪們回到了白馬山。

回去路上,是她坐在寧馥的馬上。

芳丫走在馬側,頭一回知道了自怨自艾的滋味兒。

***

寧舒英在白馬寨安定下來。

寧馥讓人找了土法子,幫她將那惹眼的頭發改回了黑色——只是時效不長,以後還要補色。

寧舒英坐在鏡子前左看看右看看,對自己純黑的頭發感到有些新奇。

她又忍不住望向身後的寧馥。

“寧先生你真好。”她的聲音終於恢覆了幾分少年人的活力。

“我們都姓寧,說不定,八百年前是一家人呢。”

上了山,她才知道餵自己吃芋頭、被自己纏住腿的漂亮姐姐,竟然就赫赫有名的白馬夫人,白馬寨的那位“寧先生”!

寧先生以前是山下寧家的四小姐,有個很是書香的名字。但除了大當家,現在山寨裏都管她叫“寧先生”了。

寧馥放下梳子,淡淡道:“八百年前我不確定。八十年後,說不定還有些緣分。”

寧舒英笑了,“寧先生,你要是我姐姐就好了。”

她頓了頓,又道:“不過……算啦。”

她只是跟了那個女人姓寧而已。

寧舒英甩掉腦海裏突如其來的那些念頭,重新揚起笑容,“不管,反正你是我見過最最最厲害、最最最好的人啦。”

她雖然是後來的,可她才不信她比不過那個寧芳涯呢!

能讓寧先生親自起名字有什麽了不起?悄悄跟她炫耀過多少次了,哼!

她不用寧先生起,天然就和姐姐一個姓氏呢!

不過……

再怎麽說,也是嫉妒。

非常嫉妒。

其實自從寧芳涯“漫不經心”地對寧舒英提到過幾次,說她的名字是先生親自起的,冠了先生的姓,先生還親自把著手教她寫名字……

寧舒英就試探了好幾次。

說軟磨硬泡都是輕的,簡直就是死纏爛打,央著寧先生也給自己起一個名字。

可惜,寧先生總說,她這名字是父母給的,不必再換。

寧舒英:嫌棄。

“我就想要你給我起嘛的!”她舊話重提。

這些天在山寨中日子雖然清苦辛勞,但寧舒英卻重新振奮了精神,覺得渾身都是勁兒。

連她自己都感到驚詫地,重新找回了撒嬌的感覺。

她是來自後世,知道歷史軌跡的人。

她不知道自己還能不能回到自己原本的世界,但如果能就這樣跟著寧先生走下去,也很好。

她回過神來,便聽寧先生笑道:“我覺得寧舒英就很好聽。”

寧舒英哼了一聲,將這話題放下。

早晚,她在寧先生心裏的地位會超過那個寧芳涯的!

——但她和寧芳涯的差距,好像越來越大了?

——今天,寧先生竟然親自教那個臭丫頭騎馬了!

***

寧馥一帶韁繩,“腰要稍微放松一些。”

芳丫在馬上依言點了點頭,臉上露出笑意。

她知道不遠處的樹下,寧舒英正朝這頭看呢。

快樂加倍喔。

寧舒英果然藏不住了。

芳丫看著那女孩朝這邊跑來。

“寧先生說,寨子裏的馬還不算多,我騎的這匹是先生親自訓練過的。”芳丫體貼地對她道:“等什麽時候讓人給你找一匹溫順些的小母馬,我學會了再教你。”

“畢竟,寧先生那麽忙,不能老麻煩她呀!”

寧舒英把手掌心都掐得生疼。

但她也很快高高地揚起頭,仿佛半點兒沒聽出芳丫的話中之意,“我有正事,可不是那纏著寧先生浪費她時間的人。”

她轉向寧馥,道:“寨子裏來人了,說是60軍的,要見你。”

寧馥挑了挑眉,“走。”

***

鄭家的“求援”竟然真的引來了60軍的人。

不過說來也好笑,援軍已到,求援的人卻早已用不上了。

對方也的確不是來“剿匪”的。

60軍想要收編白馬寨。

寧馥和華軒拒絕了。

對方也並不驚訝。

白馬寨可以走的路不多。從壯大伊始,就已經引起了周遭的註意。60軍的這位代表,對寧馥的戰地急救班和白馬寨的立場,都很感興趣。

他還順便問了一嘴鄭家財物和糧食的處置結果。

寧馥也不在意。

“財物分作兩半,一半留用於山寨中的開銷,一半分給山下民眾,購買良種,疏通水渠。”

“糧倉已開,鄭家雇傭長工短工,按勞可得。”

對方聽後略顯驚訝。

“做這樣的決定,你們寨中的弟兄,就沒有不服、不願的?”

山匪總會慣性地覺得,搶來的自然已是自己的,哪有平白分給別人的道理?若是要做這散財的聖人,誰還來落草為寇?

寧馥只是笑笑。

“鄭家的財物,是搜刮窮苦人的不義之財。鄭家的糧食,粒粒是長工雇農在田裏種出,天下是窮苦弟兄的天下,山寨要發展,就要做為天下人說話辦事壯膽氣的隊伍。”

寨中是有人不情不願。

但從這事以後,山下老百姓見了白馬寨的山匪,不再是掉頭就跑鎖門庇護了,反而有那膽子大的,願意湊上來攀談,一來二去,竟然頗有幾分親熱。

他們也還來“上供”,沒送過自家閨女了,但土雞蛋和糧食都不少。

管山寨叫“咱們寨子”。

山匪們中的異議漸漸就消聲了。

對方走之前指了指山寨中欲開的榴花,“顏色好啊。”

寧馥送他下山,臨別之際握了手。

回來華軒問她,那軍代表最後的話是個什麽意思?

寧馥只是笑笑。

“他愛那顏色罷了。”她望向華軒,“日後若有一天要離開白馬寨,你願不願意和我走?”

她語氣溫和,像平平靜靜地問下一餐吃什麽。

華軒卻覺得心跳加速。

他點了點頭。

不問要去哪,不問要做什麽。

***

1944年夏。

白馬寨議事廳前的銅鑼敲響三聲。

滇緬戰事告急。

日軍飛機轟炸。

松塗縣早已不是偏安一隅的小鎮。老百姓日日如同驚弓之鳥,能跑得早就跑了,可多得是拖家帶口,故土難離的。

如果連滇南的國門也破了,從此後,偌大國土,還有哪裏可以躲避的呢?

去緬甸。

去緬甸打仗。

這個概念讓許多人茫然、許多人驚駭。

這兩個字不算陌生。松塗縣已駐守國門,緬甸,實際上比口口相傳的上海、北平,離他們都要更近。

不同的是,那裏有兇殘的日寇,那裏不是中國。

說得好聽,叫做為國出征。

講得實際,就叫戰死他鄉。

即使是最最缺乏軍事常識的人,也知道出國遠征,是個什麽概念。

這場戰爭的慘烈,哪怕是躲在這小城裏試圖偏安一隅的,最最軟弱的懦夫,都一清二楚。到一個陌生的國度,去與那些傳說中幾乎非人的侵略者作戰,已經被大多數人默認為去送死。

馬革裹屍,再不能歸家鄉故土。

寧馥聲音沈靜。

願意離開的,現在發給路費。願意和寨子出去大日本人的,留下來,寫生死狀。

寨中眾人,皆有一一安排。

白馬寨議事廳前,那面銅鑼最後一次被敲響。

她一手組建的偵查排,急救班,全都留了下來。

寧馥道:“我組建你們,原是想盡全力保存我們大家的生命。”

“但現在,我或許就要帶你們去死。”

“你們願意嗎?”

潘大剛帶頭說了願意。

他在生死狀上的摁下一個鮮紅的指印。

山匪中許多人還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會寫,紛紛跟在潘大剛後面按了指印。

華軒是寫的名字。

他的名字和寧馥寫在一塊,等眾人散去,他又問了一句。

“你真的叫寧馥麽?”

寧馥點了點頭。

她依舊神色溫和,只是道:“為什麽這麽問?”

剪去胡子以後年輕許多的男人笑了,“山下松塗縣寧家的四小姐,從來沒有上過護士學校。”

他註視著寧馥,“你不歸家,卻向死。我不問你打哪來,總之,你是寧馥就好。”

寧馥嘆了口氣。

“我好久以前就同你說過,有些事,心裏清楚就好,總不必說出來。”她道:“說你聰明,你卻改不了在這上面犯傻。”

華軒眨眨眼睛。

“不是犯傻。”

***

沒聽說過哪支軍隊,是鳴鑼出征的。

白馬寨自己執行了這個儀式,出發了。

那大鑼的聲音不如戰鼓令人激動,在黃昏中敲響,更有一種滲人的喑啞悲壯。

隊伍下了白馬山。

老百姓們送來雞蛋、臘肉、竹筒飯。

隊伍就在山下飽餐。

然後一路離開松塗縣境內,向南而行。

有人從縣裏追出來,緊趕慢趕,終於在隊伍渡江前趕了上來。

寧馥看著這個留小胡子的男人,溫和笑道:“孫先生不必再送了。軍費也不必送。”

孫尚謙氣喘噓噓,依舊是一雙不討人喜歡的老鼠眼,轉來轉去,卻最終迎上了寧馥的目光。

他有些尷尬地從懷裏掏出一張紙來,遞給寧馥。

“我和你們一起走……行不?”

是他自己寫的的生死狀。

孫先生自詡文化人,字寫得也齊整,只是落款處又改回了他那個土了吧唧的本名,“孫上簽”。

戰事吃緊,松塗縣告危,相好的收拾細軟,說要和他往內陸跑。

他聽說白馬寨下山了。

鬼使神差地,他不想走了。

這一輩子渾渾噩噩慫著過來,他突然想幹一件男人該幹的事。

寧馥盯著他看了幾眼,收起那張紙。

“那就跟上吧。”

孫上簽並入隊尾。

隊伍過江。

怒江的波濤洶湧拍擊著江岸,而他們通過的吊橋,就是這天塹之前,唯一的退路。

華軒拔刀而出,斬斷了吊橋的繩索。

那吊橋摔入江中,瞬間便被江水吞沒,隔著重重霧氣,不見蹤影。

只有江水怒號,隔空傳來隆隆炮響。

寧馥向眾人道:“走吧。”

***

將來,這個民族或許還會忘記戰爭的痛苦,或許依然會有人為了私利背棄國家,為了偷生叛離人民。

但這從來不是一個容易認輸的民族。

因為這個民族,總還是有一批人,在窮的時候不拋棄她,在弱的時候不鄙視她。

為她一擲生死,為她浴血拼殺。

為她知不可為而為,為她雖千萬人而往。

哪怕這些人,曾經受盡這時代的折磨,命運的捉弄,哪怕他們抱怨過世道不公,痛恨這命如草芥。

卻還是為了這個民族,為了眼下,正在受苦的,糟糕的國家,拋棄了自己的愛情和前途,拋棄了他們好不容易偷來的一片安寧,毅然決然地——

將自己碾碎在歷史的車輪之下*。

作者有話要說:  *最後一段化用自《戰爭與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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