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火災

關燈
漫天的大火包裹著甜品屋,屋外的可依已經無力地癱坐在了地上,口中一直呢喃著草書的名字。圍觀的人們也紛紛搖頭嘆息。就在這時,一個人影從人群中沖了出來,直奔甜品屋而去。

可依見有人肯出手營救,眼神立刻恢覆的神采,她定睛一看,那個人不就是草書的好朋友林翊哲嘛!

她立刻大喊:“林翊哲,草書在裏面,快去就他!”

翊哲聽見叫聲回頭看了一眼道:“放心吧,我會把他救出來的。”

地板上反射著火紅的光芒,摸上去,還有些微微發熱。

草書被煙嗆得癱坐在墻角裏。

“咳咳……”草書咳了兩聲,準備匍匐著向外爬去,但是屋外的火勢太大,大的讓他都無法接近門口。

“怎麽會這樣?”草書看著這熊熊烈火,突然想起那個冬季,那個不再屬於滕堂雪的夜晚。

“為什麽我的命運就這麽坎坷,為什麽總是我這麽不幸!”心中積累的怨念和委屈化成了淚水,任意地在臉上流淌。

“父親,哥哥,翊哲……”草書從懷裏掏出那枚戒指,在火光的襯托下,戒指散發著奇特的光芒,“翊哲,翊哲,我們總是有緣無分,你知道我有多想告訴你,我就是小雪啊!看來,今生是不行了……你總是一個人,看上去是那麽的孤獨寂寞,我好想靠近你,告訴你在這世界上,你不是一個人!呵呵,翊哲,我好喜歡你啊……”草書的手垂落下來,但手中的戒指卻攥得緊緊的。

翊哲沒有想到火勢竟然這麽大,看著那紅色的火焰席卷著甜品屋,他心急如焚。顧不得多想,他一個猛子沖進了屋子。

高溫的熱流侵蝕著肌膚,嗆人的煙氣讓人睜不開眼睛。他只能大聲地呼喚著草書的名字,一遍又一遍。

“草書!草書你在哪!”翊哲的嗓子逐漸變得沙啞起來,煙氣嗆得他蹲坐在地上。

“可惡!”他一拳打在地飯上,地上的碎玻璃深深地嵌入肌膚。

“老天,為什麽你總是要奪走我的幸福,為什麽!”腦海中,草書的笑臉一遍遍閃現,“對了!”翊哲想起了什麽,連忙掏出了手機。

微弱的震動聲從不遠處的墻角傳來,翊哲匍匐著身子,向墻角爬去。

紅黃的光芒打在草書蒼白的臉上,翊哲一把抱住草書,輕輕呼喚著他的名字,“草書,我是翊哲,睜開眼睛看看我好嗎?求你了,睜開眼睛……”

不知道是不是煙氣太嗆人,翊哲的淚水一滴一滴地打在草書的臉上。

“翊……哲……”草書慢慢睜開眼睛,無力地對著他微笑。

“草書!草書!”翊哲一把抱起草書,緊緊地抱著。

“翊哲,你聽我說,咳咳……”草書伸出手,輕輕地拂上翊哲的臉頰。

“翊哲,我其實是小雪,我,我不是故意騙你的,請你原諒我……”

翊哲的聲音有些哽咽:“滕堂雪,你聽好了,這件事我可以原諒你,但是你若離開我,我是不會原諒你的!”

草書笑著擡起另一只手道:“這枚戒指,本是十年前就應該還給你的,但是……咳咳……翊哲,現在還給你還不晚吧!”

翊哲的臉上都是淚水,他死死地閉上眼睛,但淚水還是從眼角裏不停地湧出。

“翊哲,我還有一句話要對你說,也許這句話很俗氣,但是,我怕現在不說,以後,以後就沒機會了……”

“不,不……”翊哲無力地搖著頭,他仿佛已經知道草書要說些什麽了。

“呵呵,翊哲,聽我把話說完好嗎?”

翊哲心中猶如刀割,他痛心地看著一臉微笑的草書,輕聲道:“好,你說,我聽著。”

草書的臉上突然泛起一片紅暈,語氣也比剛才有力了許多,這,是回光返照嗎?

“翊哲,我,我愛你……”

當宇軒趕到甜品屋時,屋子已經只剩下梁架了。消防車不停地向裏噴著水,幾個消防隊員也收拾著淩亂的道具。

宇軒轉身看向一旁,只見一個女孩和一個男人正望著房子發呆。他記得這兩個人,於是忙上前去道:“李老板,可依,草書呢?”

聽到草書這個名字,兩個人都微微一楞。

“草書,草書,草書!”可依大喊一聲,抱著李東勝放聲大哭。

看著可依的反應,宇軒覺得不妙,他抓著李東勝的胳膊道:“李老板,草書在哪?”

李東勝想說什麽,但呢喃了半天,卻流下兩行老淚。

“不,不!”宇軒搖著頭,看向燒焦的屋子,“不可能,草書,草書!”他猛地向屋裏跑去,卻被消防隊員拽住,“小子,你瘋了,這已經是個危樓了,隨時可能坍塌!”

“草書在裏面,草書在裏面啊!”宇軒有些語無倫次。

“哦,你是說屋裏的那兩個人吧,他們已經被送去醫院急救了。”

“醫院,哪家醫院?”

“宇軒!”李韻婷的聲音從身後傳來。

“母親。”宇軒轉身看向她,表情覆雜。

“跟我回家。”

“不,我要去醫院!”

“你父親不行了,你還不回去!”李韻婷大吼一聲。

宇軒幾乎快要崩潰,“你說什麽,父親怎麽了?”

李韻婷低頭擦了擦眼角的淚水道:“你父親不行了,你快回去見他最後一面吧!”

宇軒來不及多想,鉆進了車子。李韻婷深深地吸了口氣,也準備上車,但她看見一旁的李東勝時,卻大吃一驚。

“你,你怎麽會在這?難道,這甜品屋是你的?”她的聲音有些顫抖。

“李夫人,這屋子的確是我的。我們的事也該做個了解了。”李東勝冷冷地看著李韻婷。

李韻婷抿了下嘴,連忙鉆進車內,飛奔而去……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